工作总结

道德与法治法不可违教学反思【4篇】

时间:2021-12-02 18:37:26  来源:网友投稿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与法治法不可违教学反思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道德与法治法不可违教学反思4篇

第1篇: 道德与法治法不可违教学反思

法不可违

江南初级中学:郑华锋

一,教学目标

1,知道什么是违法以及违法的类型;认识犯罪的基本特征,刑罚的种类。

2,通过课堂案例的分析锻炼自身分析事件的能力,提高对自己行为是否合法性的判断水平

3,在课堂案例探讨中感受到违法必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形成法不可违的思想意识;体会到法律的尊严,自觉形成爱法,学法,守法的意识。

二,教学重难点

1,重点:什么是违法,违法必定要承担法律责任。

2,难点:违法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两种分类各是什么?

三,教学过程

(一)导入:复习旧课导入,回顾上节课的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什么是法律?

2,法律的三个最显著的特征是什么?

在学生回答者两个问题时候和学生一起共同复习上节课的重点内容。

教授新课:

上节课我们学到了“法律的三个特征中第二个特征讲到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违反了法律无论你是谁,地位有多高,无论你愿不愿意国家都会强制实施惩罚,所以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千万不能违法。这就是今天我们要学习的内容-----法不可违。

(二)了解什么是违法,

首先我们来看同学熟悉的节目“小强热线”,播发视频《小偷被店主扒光衣服》

要求:边看视频边思考“在小强热线报道的事件中谁违法了?”

A 小偷违法了,通过不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B 店主违法了,伤害他人的自尊,侵犯他人的人身权也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通过这个事件我们一起想想看什么行为是违法行为?-------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那么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则报道,报道中的人没有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他同样违法了。

呈现儿子拒养老人被拘留的材料--------没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通过分析这两个实例相信同学们一定了解了什么是违法行为,请学生给违法下一个定义:“凡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或者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三)根据违反的法律把违法行为分为三种类型

1,继续刚才的案例,老人的二儿子拒绝赡养老人最终被法院拘留了十天。我国在婚姻法中有明文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报道中老人的儿子违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而婚姻法属于民法的范畴,拒绝赡养老人是属于民事纠纷。所以本案例的违法是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2,接下来我们把视线拉回到我们身边,我们来看看我们生活的家乡有什么新鲜事。呈现桐庐政府网上关于投诉生活小区散养鸡,狗的事件。在我国一般每个城市的行政部门都回出台相应的城市管理规定--------生活小区禁止饲养家禽和禁止无证养犬。该项城市管理规定属于行政法的范畴,所以这种违法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提问:在我们生活的周围同学有没有发现类似违反行政部门做出的规定而导致的行政违法行为呢?

举例:家长不让孩子,学生无辜旷课,上学无视课堂纪律违反了教育部门出台的“义务教育法”;闯红灯----违反交通法规;不按规定排放污水-------违反环境保护法等等都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3,呈现曾开贵抢劫杀人案的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以是属于刑事违法行为。

上面讲到的三种违法行为,无论哪一种违法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要受到行政制裁,刑事违法要受到刑事处罚。所以我们同学万万不可违法,否则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4,那么学了刚才的法律知识,我们一起来法律知识连连看,呈现三个案例以及其对应的违法类型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前面我们按照违反法律的类型把违法行为分为三种,接下来我们对比这三个案例,看看哪个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大。并根据对社会的危害大小把三种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

(四)犯罪-------严重违法行为

刚才同学们一致认为曾开贵的抢劫,杀人案是三个案例中最严重的,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曾开贵的抢劫杀人案。

呈现曾开贵抢劫杀人的具体材料,

议一议:

1,为何公安部要把苏湘渝系列抢劫杀人案列为第一号案?

2,各省不惜花费如此高的悬赏费大范围张贴悬赏通告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学生对这两个问题的探讨得出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并分析三个特征分别为本质特征,法律标志和必然后果。使学生了解违反了法律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我们说法不可违。

(五)活动:请你当一回审判长

1,分析曾开贵的案例,结合书本95页最下面的我国的主要刑罚对最大恶疾的曾开贵做出审判。

2,小组讨论:(四人为一个审判团,派一个审判长来宣读审判结果),对于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曾开贵,你觉得该如何对他进行处罚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定?

3,呈现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并连接到文档,帮助学生理解拘役,管制,罚款,罚金等刑罚的意思。

(六),根据板书对课堂内同进行梳理小结。

(七)作业设计:连线题和填空题。

2012-5-6

第2篇: 道德与法治法不可违教学反思

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法不可违》教案

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法不可违》教案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种类,认识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的危害,懂得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能力目标

能够辨别各种违法行为,远离一般违法行为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树立法律意识,增强守法观念,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违法行为的种类。

教学难点: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2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滥用职权罪三罪并罚,对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宣判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思考:令计划受到法律的惩罚说明了什么?

教师总结:说明了谁都不能违法,违了法就要受到追究和制裁。引出课题《法不可违》。

二、新课讲授

(一)法律的规范作用

活动一:行为的底线

(学生阅读教材P46“运用你的经验”)

1.思考:小勤为什么会被送到派出所?

2.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吗?

教师讲述:小勤不懂法,不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实施了违法行为。这样的事情是可以避免的,那就是了解法律,不做违反法律的事。

教师总结: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二)违法行为的含义

活动二:认识违法行为

(学生阅读教材P47“探究与分享”)

1.思考: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什么法律、给社会造成哪些危害?行为人落得什么结果?

2.什么是违法行为?

3.根据这三个案例和教材知识,回答违法行为有哪些。

教师讲述:朱某拾到苏某的手表拒不返还,违反了物权法,给苏某造成了财产损失,被法院判决限期归还苏某的手表;李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破坏了体育馆的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处罚;赵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教师总结:含义: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违宪行为。

(三)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活动三:认识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展示表格和学生阅读教材P47“探究与分享”)

情景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属违法类别

较轻

物权法

(民法)

民事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

较轻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xx规)

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

严重

刑法

刑事责任

刑事违法行为

1.观察与思考: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又可以分为哪几种?

2.从“承担的法律责任”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

教师总结: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通常称为犯罪。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警惕和远离违法行为

活动四:警惕身边的行政违法行为

(学生了解教材P49“探究与分享”)

思考:你自己或者身边有人做过这些事吗?

教师总结: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需要,明知没有发生险情,而故意编造实际不存在的危险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以此引起社会混乱、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这里所说的险情是指水灾、火灾、车祸、地震、塌方、匪警、疫情等危急情形。比如为了寻开心,无事拨打匪警、火警电话,造成消防车、警车徒劳奔忙,干扰这些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甚至影响正常出警和抢险。这种行为无论是否达到目的,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受到治安处罚。

材料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如果把对方打成轻伤,就会受到刑事处罚。

教师讲述:我们可能想不到,谎报险情、破坏铁路封闭网、殴打他人等行为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

生活中,最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活动五:警惕身边的民事违法行为

(学生了解教材P50“探究与分享”)

思考:上述行为违法吗?会受到哪些处罚?

教师讲述:镜头一中卖方不履行合同,给买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卖方的信誉度降低,影响双方继续进行合作。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镜头二中照相馆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镜头三中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这三则事例都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的民事违法行为。民法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平等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活动六:远离一般违法行为

思考: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了解了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我们如何远离这些违法行为呢?

教师总结:(1)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2)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3)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三、课堂总结

本节课我们了解了违法行为及其种类,知道了身边的一些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懂得了违法无小事,要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增强守法观念,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第3篇: 道德与法治法不可违教学反思

法不可违(说课稿)

一、教学理念

当代德育的重点逐渐由“道德教育”转向“道德学习”,即由“培养论”转向“学习论”。 为此,教师作为学生思想品德课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伙伴,与学生共同使用教材文本, 实现:教师──教材──学生三者相互对话,教师与学生相互教育和自我教育,共同学习,共同发展。诚如课程标准所说的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激发道德学习愿望”。因此,教师在组织、引导学生学习教材中,要帮助学生学习道德知识,但更重要的是活化教材中所蕴含的德性精神,激发学生的道德需要,焕发学生道德生命活力,激励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产生做有道德的人的强烈愿望;帮助学生提高道德判断、道德选择、道德践行的能力。

二、教材分析

1、教材内容、地位及作用

本框题由“谁都不能违法”、“犯罪必受惩罚”两目组成,分别介绍什么是违法、犯罪、刑罚等内容。是对上一框题“走进法律”更进一步的解释,让学生更好地认识到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2、学生分析

初中生正处在身心发展、成长过程中,其情绪、情感、思维、意志、能力及性格还极不稳定和成熟,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和易变性。他们既可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走向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以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向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了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缺乏法律知识的现象非常严重。因此让学生了解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使他们懂得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懂得什么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应地要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从而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3、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违法,三种违法的含义及区别,以及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刑事处罚的含义及种类。

(2)能力目标:针对初一年级学生思想不成熟,法制意识不健全的现状,对学生以创设情境导入,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让学生明白不论是什么原因,只要是违反了法律,就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

4、教学重点

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5、教学难点

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

三、教学方法

根据本框教学内容,考虑采用以下教法:

1、理论联系实际。抽象的理论只有与生动的实践相结合才能体现出它的伟大。教学中把理论知识的学习与案例的分析联系起来,可以加强理论知识的掌握,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主导与主体相结合。教育教学的主体是学生,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要扮演好主导的角色,采用问题式教学法,通过学—导—学,培养学生参与意识,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3、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率。

四、说学法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要“以学生为主,教会学生学习,使学生形成适应学习型社会需要的终身学习的能力”。初一年学生的学习方法单一、不注重效率、死记硬背,因此在教学中要注重学习方法指导。通过本节课教学进一步使学生明白预习的重要性,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培养自学能力,指导学生进一步作好笔记,学会圈点勾画,提高学习效率。

五、教学过程

教 学 过 程

设计意图

歌曲导入:雪村的《抓贼》是一首比较幽默的歌曲,歌曲的内容描述的是一个小偷偷窨井盖,最后被绳之以法的故事,自然引到本课的教学——法不可违。

由幽默的歌曲导入,直观了解违法行为必然导致法律责任,引出课题

出示投影:

第二框 法不可违(板书)

一、谁都不能违法(板书)

1.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板书)

出示投影:

活动一:想一想

阅读P91的教材中相关的事例。

思考:1、一个好学生为什么会丢了大面子?

2、这样的事可以避免吗?

出示投影:

1:小勤之所以丢了大面子,是因为他道德的扭曲和对法律认识的误区造成的。虽然他一时拿不出钱,但不能去建筑工地拿固定脚手架用的铁卡子,这就造成了他人的财产损失。那种认为小偷不抢便不违法的观点是非常狭隘、非常错误的,这也就造成了小勤丢了大面子。

2: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遵守规则,尤其不能违法。因此,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就可以避免上述事情的发生。

解疑:有同学问法律规定的那么多、那么细,我又不是学法律的,我怎么知道它是怎么规定的呢?其实这也不难。一方面我们应该努力去学习、了解法律,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另外,社会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分为道德评价与法律评价,且两者是紧密联系的。一般来说,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应该是违反道德的行为。法律是一个人行为的底线,如若突破便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而道德的违反虽不至于受到法律的处罚,但也要受到人们舆论的谴责,生活中绝大部分行为都是靠道德来作出评价的。一个行为若不符合道德的要求,便是不应该做的,更不要说它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了。反过来说,你的行为只要是符合道德的要求,你就不需要考虑法律的规定。

出示投影:

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利器,但掌握、运用这一武器需要我们学法、知法、懂法。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守规则,尤其不能违反法律。

要做到不违法,就要了解什么是违法。

出示投影:

2.违法行为的含义和类别(板书)

出示投影:

活动二:认识违法行为的类别

请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讨论教材91至92面中的三个情境。

三个情境中的主人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什么危害,其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行为人自己落得了什么结果?(把全班学生分成三组,分别展开探究活动)

出示投影:

1、李某等3人在电影院起哄、打闹、吹口哨,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李某等3人“警告”处罚。他们3人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2、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情景二中的朱某违反了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拒将拾得的物品交还原主,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他的行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这种违法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3、情景三中的赵某,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触犯了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为刑事违法行为。犯罪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小结:上述材料中的几位主人公都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了危害,自己也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要引以为鉴。

出示投影:

在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是违法行为呢?

出示投影:

违法行为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注意:这里所讲的法律,主要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

出示投影:

想一想:对于情景二的朱某的行为也有人这么认为,拾到遗失物品不归还是理所当然的,大不了是个道德问题,用不着法院判决。这种看法对吗?为什么?

不对,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违反法律的不同,可以将违法行为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及违反国家宪法行为。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示投影:

违法行为的类别:

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受行政处罚。

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违法行为──违反刑法,受刑罚处罚。

违反国家宪法行为

出示投影:

活动三:理一理

结合教材中三个情境来完成教材第93页的表格

情景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属违法类别

备选答案:

A、行政法  B、民法  C、刑法  D、行政制裁  E、民事责任  F、刑事处罚  G、行政违法  H、民事违法  I、刑事违法  J、较轻  K、较重  L、严重

情景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属违法类别

较轻

行政法

行政制裁

行政违法

较轻

民法

民事责任

民事违法

严重

刑法

刑事处罚

刑事违法

通过填写表格和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出示投影:

民法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因而我们称它们为一般违法行为,称刑事违法行为为严重违法行为。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刑事违法行为就是我们要讲的犯罪行为。

那么,什么是犯罪呢?犯罪的特征有哪些呢?

出示投影:

二、犯罪必受惩罚(板书)

1、犯罪的定义(板书)

请同学们看一个案例,然后思考问题。
出示投影: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正平,32岁,初中文化,系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商业村人,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陈正平见陈宗武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

2002年9月13日晚11时许,陈正平潜入“正武”面食店,将所携带剧毒鼠药“毒鼠强”投放到该店食品原料内,造成300多人因食用有毒食品而中毒,案发至今已死亡42人。

9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出示投影:

思考:(1)陈正平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危害?

(2)他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及所属违法行为的类别?

(3)陈正平的犯罪行为受到了什么处罚?

1、陈正平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造成300多人因食用有毒食品而中毒,案发至今已死亡42人。

2、他违反了刑法,其行为属于刑事违法。

3、判处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那么,什么是犯罪?

出示投影:

所谓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出示投影:

2、犯罪的特征(板书)

出示投影:

严重危害性  最本质特征;

犯罪的特征 刑事违法性  法律标志

刑事当罚性  必然后果

小结:犯罪具有严重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当罚性三个特性。

出示投影: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它们共同构成了罪与非罪的标准。其中,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属性(最本质特征),是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当罚性的基础。

什么是刑法呢?刑罚就是刑法吗?

刑罚是不是刑法?请同学们继续看书,谈谈对刑罚的理解。

出示投影:

想一想:刑罚就是刑法吗?

提示:1、刑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2、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3、刑罚的种类有: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主要刑罚,包括管制、拘役(不是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型,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不是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刚才陈正平的案例中,请说出陈正平的刑罚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出示投影:

人民法院对陈正平的刑罚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型。

答:主刑──陈正平死刑,附加型-──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出示投影:

阅读教材第96页的故事,回答:①开玩笑也犯法吗?②如果人们在无意中犯法,就可以原谅吗?③如果有人怂恿你,你会这么做吗?……

小结:都是玩笑惹的祸。看来我们开玩笑也要分清场合,要把握分寸,玩笑开的不当会害人害己的。这个材料也告诉我们不论什么原因,只要触犯了法律(包括无意中违法),都是违法行为,都会给社会造成危害,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帮助学生理解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认识提高守法意识的重要性。

让学生简要阅读教材,思考两个问题,并简要分析即可。

使学生了解违法行为的类别,培养学生运用对比的方法分析问题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

让学生更好地了解道德与法律的不同。

通过表格的填写,学生可更直观地感受不同违法行为的区别。

通过此案例引出关于犯罪的含义、特征及类别。

学生对此知识点能有较为直观的认识。

通过此案例分析,让学生对本框题的知识点有更好的了解。

课堂小结

通过这个框题的学习,我们懂得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那些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什么样的行为会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应地要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事实说明,违法与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些人走向犯罪的深渊都是从一些小事开始的,俗话说:“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我们青少年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防微杜渐,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出示知识网络图,见板书设计。)

全面理解内容,形成知识网,提升能力

巩固新课

出示投影:

活动:“我是小法官”,请结合所学知识判定下列行为分别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应承担什么责任?

出示投影:

案例一:吴某的小卖店被盗,便到派出所报案称系邻居王某所为,吴某还对许多人说:“王某偷了我店里的东西,派出所正在侦察,没几天王某就会被逮捕。”经派出所调查,排除了王某作案的可能性,但吴某仍坚持说是王某作的案。请问吴某的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属于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二:学生小创因多次未完成作业,且还撒谎,被其母采用笤帚打成重伤,其母亲的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三:中学生王某无心学习,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合伙绑架一名幼儿园的小朋友,并电话威胁其家人不给三十万元钱就撕票。(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

通过活动来巩固知识点。

六、板书设计

有利于传授知识和培养学生严谨的逻辑思维。本框题板书将传统板书与电脑投影结合起来。

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谁都不能违法 含义

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不 类别

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

违反国家宪法行为

可 含义

犯罪 严重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相互联系,不可

犯罪必 特征 刑事违法性—罚罪的法律标志 分割,共同构成违 受惩罚 刑罚当罚性—犯罪的必然后果 罪与非罪的标准

含义

刑罚 与刑法的区别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种类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七、教学反思

1、教案的设计采用以活动贯穿全过程,学生在活动中探究、体验、感悟,打破了传统单向信息传递的方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较好的培养了学生合作、探究意识。
2、教学过程中安排了“联系生活,以案说法”、“课外拓展,学法践行”等活动体现了课程的实用价值。

3、但在教学过程中,本人忽视了初一学生的概括能力不足,因此在对知识点的概括中出现了冷场,在提示或问题的引导上没有把握学生的思维,造成对知识点的误解。希望在今后的教学中克服不足,提高教学和教育水平。

八、教学点评

由于本课知识点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也不是很清楚,所以在设计此教案时,注重了知识体系的把握与落实,在活动上的设计相对少一些。


第4篇: 道德与法治法不可违教学反思

部编人教版八上道德与法治

《法不可违》教学设计

石河子第二十中学 王秀娟

一、学情分析

初中生正处在身心发展、成长过程中,其情绪、情感、思维、意志、能力及性格还极不稳定和成熟,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和易变性。他们既可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走向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以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向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了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缺乏法律知识的现象非常严重。因此,要让学生了解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要懂得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应地要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从而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二、教学目标

1.让学生认识到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青少年要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能根据案例判断违法行为的类别,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合作竞争意识、口头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等。
3.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能分清违法行为的类别及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教学重点

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四、教学难点

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

五、教学方式

1.学生学习方式: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究,通过观看案例、表演小品等活动,在合作和分享中丰富、扩展自己的经验,增长知识、提高能力。

2.教师教学方式:教师是课堂活动的引导者和参与者,主要采用启发、引导、创设情境、营造氛围等方式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愿望,在学生在已有的认知水平上通过典型事例进行情感的升华。

六、课时安排

1课时

七、教学资源

多媒体

八、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观看视频:严查“扰考”的违法行为

干扰高考是违法行为。那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分类和区别?带着这些问题共同学习《法不可违》这一课。

自主合作探究完成:

1.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 )。

2.2.( )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准绳。

3.3.法律是刚性的社会规则,( )人们行为的底线。

4.4.违法行为是指( )。

5.5.违法行为分为( )、( )、( )

6.6.( )社会和谐的保证。

遵章守法是社会和谐的保证。

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共同回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李克强总理在“两会”政府报告中说“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赢得满堂喝彩。“不可任性”成为热门的网络流行语之一,很多人评论表示“有钱不可任性”“有青春不可任性”“有命不可任性”“游景区不可任性”“吃美食不可任性”……

(1)“不可任性”,哪些社会行为规范可以限制人们的“任性”?

(2)人们行为的底线是什么?

学生讨论:任性是自由么?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受法律约束

由此可知: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自主探究合作

认真阅读教材P46-52内容,独立思考完成下列问题

请大家认真默读课文P46-52的大字部分,思考下列问题,找出答案并在书上勾画出来。看谁能正确回答:

1、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有哪几种?

2、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含哪两种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含义:违法行为是指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拾到东西拒不归还;侵权行为:如侵犯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等,都要赔钱,都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违反交通法规,受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践踏草坪花卉等

处罚种类: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刑事违法行为——违反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即犯罪,受刑罚处罚。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

对社会危害性很大,情节严重

触犯的法律法规

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

违反了刑法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不用受刑罚处罚,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应受刑罚处罚

相 同 点

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我国法律

 

违宪行为——违反宪法,要追究责任。

属于哪类违法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1.欠债不还 民事违法行为

2.污损名胜古迹,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行政违法行为

3.多次入室行窃,盗窃累计金额7000余元。 刑事违法行为

4. 想要去杀人 没有违法

5.几次谎报匪警110,被公安机关实施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

6.家里阳台花盆掉下砸到路人 民事违法行为

探究分享参考P49--50页相关材料,回答问题

想一想,你自己或者身边有人做过这些事吗?(学生讨论举例回答)

如何做到遵章守法?

(1)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2)在社会生活中,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3)在社会交往中,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生侵权行为和合同违法行为。

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共同回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议一议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怎样避免自己和身边的人做违法的事情?

反思提升:

这节课我学会了:

这节课我未解决的疑惑:

今天我们弄清了什么是违法行为及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区别。相信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认真学法、知法、守法,防微杜渐,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课堂练习

一、单项选择

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有大有小,由于民事违法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较小,所以被称为 ( )

A .犯罪行为 B.一般违法行为

C.严重违法行为 D.不良行为

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  )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A.守规则  B.不违法  C.遵纪守法  D.诚实守信

某日下午,耿某下班回家喝了半斤白酒,然后又跑到厂里。晚7时左右,闲得无聊的耿某在厂里打110电话,谎报匪警,胡说有人要他的命,让警察快来救他。公安局匪警电话值班员询问报警人姓名,耿某竟说:“你爸爸叫啥,我就叫啥。”他还拒绝讲出电话号码和地址,无理取闹。 耿某的行为是  (   )

A.不道德行为 B.违法行为 C.犯罪行为  D.违宪行为

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官网发布《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意见稿加大了对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处罚。我国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了( )

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②保障公共安全 ③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④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A.①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小刚与李明、小群在观看音乐会时大声喧哗、打闹。他们的行为属于(     )

A.违反了行政法,应受行政处罚   B.违反了民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C.违反了刑法,应受刑事处罚    D.违反了宪法

教学反思:

本课是一堂组内公开课,一堂课下来,有收获,也有不足,下面对本堂课做一反思:

一、生活化、时政化的教学才是我们能吸引学生的教学

李克强总理在“两会”政府报告中说“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赢得满堂喝彩。“不可任性”成为热门的网络流行语之一,很多人评论表示“有钱不可任性”“有青春不可任性”“有命不可任性”“游景区不可任性”“吃美食不可任性”……

任性是自由么?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受法律约束

由此可知: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这样的问题,学生有话可说,而且与教材知识点紧密结合,能让学生很好地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在生活案例中学到了法律,更能在生活中学会守法。这符合了道德与法治学科“来源生活,提练生活,回归生活”的教学理念。道德与法治教学一定要做到与时俱进,做为道德与法治教师一定要关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最新事件,还要提高对事情进行分析的能力,这样的课才有说服力。

二、教学中一定要有超越普通的情感提升

道德与法治课中怎么会有情感提升呢?也许很让人难以置信,但本堂课做到了:课

程中间,讲述的案例让学生深刻感受到要防患于未然,及时改正不良行为,这样的效果肯定比说教来得有效。道德与法治教育功能比其他学科有更高的要求,因之,在课堂教学设计中要挖掘教材中一切能进行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情怀,完成课堂的德育功能。

三、在教学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共同回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首尾呼应。

四、保持教学的连续性是高效课堂的重要因素

道德与法治知识的课堂素材是非常多的,如果不进行精心处理,就很难让学生对课堂的兴趣持续下去,课堂的效率就会打折。本节课的一个设计亮点就是引入微课教学,把违法行为的含义和违法行为的分类,联系和区别,以视频形式教授,让学生专注看视频,把重难点讲透、讲懂,讲练结合,完成重难点的讲解。

总之,一堂课下来,感受到了做为道德与法治教师因上课成功而生的幸福感,也滋生了因不完美而成的缺憾感,更催生着追求更强势课堂的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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