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总结范文(精选4篇)

时间:2021-12-28 11:10:26  来源:网友投稿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总结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总结4篇

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总结篇1

非税收入管理(一)


非税收入管理(一)

主讲老师:王淑杰

 

新闻链接:2亿元福彩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农村养老难题,日前,陕西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意见》,计划从2013年至2015年,中省市县四级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2.1亿元,每年7 0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每年各3 000万元,市县1 000万元,支助全省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3 000个,平均每年建设1 000个,使农村互助养老床位达到3万张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覆盖50%以上的农村社区。

目前,随着省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一方面大量农村年轻人进城务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空巢、独居老人现象十分普遍;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寿命大幅提高,患病率也相应增加、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加凸显。在农村社区建设幸福院是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民生工程。

第一节  非税收入概述

 

一、非税收入的内容

(一)非税收入的概念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二)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1.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政府性基金

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5.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彩票公益金

7.罚没收入

8.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9.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10.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二、非税收入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

(一)联系

1.主体一致。行政主体,即政府及其授权机构。

2.本质一致。政府参与社会产品价值的分配和再分配,并影响着国民收入分配的格局。

3.资金性质一致。财政资金

(二)区别

税收: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

非税收入:政府行政、司法机关以及某些被授予行政管理职权的企事业单位

1.收入性质不同

2.执行主体不同

税收:凭借政治权力

非税收入:采取“谁受益谁付费”的办法来征收的

3.款项使用的方法和用途不同

税收:在征收范围和征收对象上具有普遍适用性

非税收入:只适用于某些特定的对象和特定区域

4.依据原则不同

税收:兼顾公平与效率两方面功能

非税收入:主要强调效率功能。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行政性收费的特点

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1.行政性

2.强制性和稳定性

3.不等价性

教育部门——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

教育部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费

教育部门——教师资格考试收费

卫生部门——预防性体检费

国土资源部门——核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

农业部门——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

卫生部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收费

公安部门——治安联防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工业和信息化——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公安部门——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

农业部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

(二)事业性收费的特点

1.公益性

2.非营利性与补偿性

资料: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取消10项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

义务教育杂费(已于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义务教育借读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位及文凭认证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费和评审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费,学位证书工本费,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工本费,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高校保送生综合能力考试考务费

(三)行政性收费与事业性收费的区别

1.收费的目的不同

2.收费主体与对象间关系不同

3.收费标准不同

收费要符合特定的条件

1.私人边际收益占公共产品成本的比例随人数递增

2.用途特定且受益人明确

3.公共产品需求具有弹性

收费自身也存在不足

行政管理成本及服务成本较高,抵消收费的效率

对技术和法治等条件要求较高

不能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工具

过多收费会导致政府支出膨胀或产生财政幻觉

四、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按收入来源划分,向社会征收的基金31项,包括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

按收入归属划分,属于中央收入的基金9项,属于地方收入的基金20项,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的基金14项。

按支出用途划分,用于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等建设的基金9项;用于水利建设的基金4项;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基金8项;用于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的基金7项;用于移民和社会保障的基金5项;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基金5项;用于其他方面的基金5项。

目前,全国有近500项政府性基金,只有约43项纳入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行政性收费与政府性基金的区别:

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都是政府为提供特定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是政府筹集资金的一种手段,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主要区别:

(1)收取方式不同。政府性基金一般不与被征收主体发生直接管理或服务关系;而行政性收费与提供具体服务或行使管理职责相联系。

(2)收入特性不同。政府性基金属于非补偿性的,是政府凭借行政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征收,与具有特定目的的税收性质相同,是比较典型的“准税收”;而行政性收费除专项收费外,一般具有补偿性特点。

(3)收入来源不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渠道和形式较多,既有以税收、价格为载体征收,也有按销售(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原值、工资或政府非税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而行政性收费收入一般只能来源于被管理或服务对象

(4)资金规模和使用方式不同。政府性基金征收数额一般都比较大,具有专门用途,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行政性收费数额一般较小,用于相关管理或服务中的开支。

五、罚没收入

罚没收入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执行处罚的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和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

罚没收入的构成项目主要有罚款、罚金、没收财产、没收赃款赃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等。

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收取。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 000元以下罚款,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取罚款;除此之外,必须实行收缴分离制度

六、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

探索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有效管理方式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海域使用金、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七、政府立项与审批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审批权限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及其财政、计划(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审批管理收费项目。除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外,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省级以下(包括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均无权审批收费项目。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哪些项目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1)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资源类收费;

(2)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公共事业类收费;

(3)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收费。

(三)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如何备案?

省级政府及其财政、计划(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应当于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政府性基金的项目如何审批?

设立征收政府性基金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统一报财政部审批,重要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由财政部报国务院审批。地方无权批准设立基金项目,也不得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变相批准设立基金项目。

八、解读财办综〔2013〕46号

1.尚未按财务隶属关系申领非税收入票据的中央单位,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到财政部办理中央非税收入票据申领手续,不再向所在地省级及以下财政部门申领地方非税收入票据。

2.各有关中央单位要做好以前年度使用地方非税收入票据的清理登记工作,按规定向原领票的财政部门办理非税收入票据检查核销、票据购领证注销手续。

3.各有关省级及以下财政部门应停止向本行政区域内中央单位发放非税收入票据,并按规定做好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单位已领用非税收入票据检查核销、票据购领证注销等工作。

4.各级财政部门确保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政策的落实。各中央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领用和管理非税收入票据,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总结篇2

在二零零九年度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和财政综合工作中,在县财政局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市非税局和省市财政综合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并践行科学发展观,在加强办公室效能建设的同时,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和省政府184号令的规定,督促协调各执收单位依法组织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集中户和财政专户,严格按批准的综合预算拨付资金,在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参与清查“小金库”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缓解财政资金收支矛盾,规范非税收入收支管理,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平稳较快增长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一、 二零零九年工作情况

  (一)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强化财政分配职能。2019年我局通过建立和完善以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审核,收费票据核发、审验、监销,收费资金的收缴为核心内容的征管制度,督促各执收单位将组织的非税收入按照征管制度的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经收处和财政专户,根据非税收入的受益公平原则和成本补偿原则,通过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的编制和严格执行,使非税收入资金支出得到进一步规范;通过全面贯彻执行各项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全年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达到42019万元,比上年增加1800万元,增长4.5%,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1000万元(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29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5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收入比上年下降了2125万元,而其他基金收入比上年增加了1270万元;纳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达到1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4015万元,增长57.5%,主要是计生部门社会抚养费收入和公安交警部门罚没收入及城建部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比上年大幅度增长。全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预计达到21200万元,比上年减少2149万元,下降50%;其中一般预算外收入97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55万元,下降9%;代管资金为11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19万元,下降6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和书本费,其次是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不断减少,部分收费标准降低,另外,部分行政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在资金支出方面,按照批准的综合预算,以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填报申请,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拨付,全年从财政专户预计拨付单位资金支出21000万元。根据综合预算的全面执行和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情况, 预计全年实现调控资金50万元。

  (二)认真开展收费票据专项检查。根据省财政厅(财综[2019516号])《关于开展财政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使用财政票据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文件规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根据各单位上报自查情况,我局对各单位使用财政票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对全县78个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领购和使用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合法有效,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乱收费或乱罚款现象。各单位都确立了专人管理财政票据,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和票据台帐、财政票据的领用和发放记录齐全;财政票据使用时填写规范,没有发现违规使用收费票据的行为。通过对财政票据的清理检查,对规范各单位的收费行为,促进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将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三)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政府非税收入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监督检查。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检查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全县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 226家(含二级机构),其中党政机关97家、事业单位129家。涉及违纪资金849.8万元,入库资金541.8万元,其中:截止8月10日省规定自查自纠阶段,自报和查出存在小金库17个单位,帐户20个,小金库涉及金额229万元,已入库149万元,开支80万元。重点检查阶段,重点检查单位175家,发现“小金库”5个,违纪金额21.4万元,收缴入库9.3元。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和省政府184号令《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我局与监察局、纠风办、物价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各乡镇和交通局、教育局、XX一中、广电局、房产局、计生委等单位自2019年元月至2019年6月的非税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从8月份开始,到11月份基本结束,共对112个单位的非税收入在资金收缴、支出管理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此次共检查应缴非税收入资金8326万元。根据国务院第427号令《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省政府184号令的规定,截止到目前,县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依法对36个发生违纪行为的单位进行了处罚,罚款40.2万元已缴入国库。通过对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检查和处里,不仅有力地维护了财经法纪的严肃性,为深化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做好基础工作,全面实施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征管。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推行我县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信息化,全面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信息共享”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我县的具体情况,按照省厅安排,搭建非税信息化系统,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我县非税收入信息化征管系统配置参数,配置服务器、路由器及防火墙等相关硬件设备安装和财政与执收单位的联网的通讯网络搭建已于上半年完成,并已测试完毕。今年九月份在行政服务大厅进行了试运行,将房产局、城建委、人防办等单位纳入试点单位,再试运行的基础上,为尽快全面实施非税收入信息化征管,在今年十月份以蒙财综(2019)11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推进我县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征管的通知》,对各单位实施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要做的基础工作和所需硬件设备进行了明确,与湖南远见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在12月17日对全县30家实行非税信息化征管的单位操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为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元月份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届时,将实现财政、银行、执收单位的适时联接,大大提高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和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增强征缴过程的透明度,使非税收入的征管得到进一步规范,实施非税收入的信息化征管,将使非税收入在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与土地部门密切配合,规范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和管理。土地出让金正确管理与规范使用对于加快城市建设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2019年度,我们积极主动与土地部门联系,对土地出让情况和资金缴纳期限及时掌握,督促土地出让金及时缴纳,全年征缴入库的出让金达到29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12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下半年土地出让有所减缓;通过加强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保障了城市基础设施和开发区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

  (六)积极开展水利建设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根据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财综[2019]1102号文件规定,我们及时与财政局有关股室密切配合,对水利建设基金及时足额征收,元至十二月份共征收入库38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主要是因为交通部门实行费改税,随同交通部门收费划转的水利基金收入相应取消。通过与城建等部门配合,元至十二月份共征收入库散装水泥专项资金68万元,比上年增加47万元,增长239%。

  (七)认真做好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对低收入家庭实行廉租住房补贴制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财政局的工作安排,我局积极主动与房产等部门协调配合,深入城市社区,开展了城镇居民住房情况调查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普查。在调查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开廉租住房制度的相关政策、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努力扩大廉租住房补贴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经城关镇、民政局和房产局三级审核、公示,2019年全年我县共确定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804户,保障人数2365人,发放补贴资金134.9万元,实行实物配租30户;拨付专项资金350万元用于购买廉租房,为扩大实物配租范围创造条件。通过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廉租住房补贴政策,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实现了居有所住的目标,也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

  二、二零壹零年工作计划

  根据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综合工作新的要求及我县的具体情况,在二零壹零年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适应非税收入和财政综合工作新的管理形势和要求。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及省政府有关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综合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学习并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特别要加强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学习,以适应非税收入信息化征管的要求和电子政务的逐步实行。

  (二)广泛宣传,统一认识,全面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的信息化征管。充分发挥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能作用,广泛宣传实施非税收入信息化征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社会各界对深化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正确认识,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和非税收入资金支出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行非税收入信息化征管,提高非税收入征管的透明度,促进非税收入管理在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搞好专题调研工作。围绕新时期财政工作的重点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及财政综合部门的职责,搞好非税收入资金支出管理及加强收费票据管理的调研,推动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综合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针对我县土地出让金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新的管理政策,与国土资源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的基础工作,理顺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加强土地出让的成本核算,为城市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总结篇3


工作汇报/工作计划/自我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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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YB-ZJ-004051

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大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严格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
  1、强化预算管理,认真编制计划。随着县直各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逐步到位,政府非税收入作为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影响很大,按照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集中时间、精力对县直各部门20xx年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计划进行了全面测算,根据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收入计划按照缴入国库和缴入专户分别编制,为县直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了重要依据。20xx年1-12月全县非税收入共完成521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800万元,增长3.5%,其中: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300万元,同比减少15%;罚没收入完成4040万元,同比减少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1200万元,同比减少10%;政府性基金完成28000万元,同比增长45%;其他收入完成600万元,同比增长5%。完成缴库收入41600万元,占1-12月非税收入的80%。
  2、改进征收方式,坚持收缴分离。县直各部门全面推行了“单位开(单)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管模式。法定征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收取之外,禁止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当场收取现款。
  3、更新征管观念,力求领域新突破。一是加大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征管力度。努力促成县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县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并被省财政厅认可,在省非税网上发布、推广。对土地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对做好土地储备成本审核工作,规范土地储备行为,有效利用储备资金,合理控制储备成本,规范成本支付程序,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行;对垄断性公共资源,如:河道采砂、公共客运、城市户外广告等收入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从今年收入实际完成情况来看,这一块收入已经形成新的增长点。二是配合财政局出台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竞标人必须在竞标报名前向政务中心“财政窗口”提交公共资源交易竞标保证金,凭“财政窗口”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到相关部门办理竞标手续。做到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短期非税收入的管理。三是对社团、协会、学会的票据进行了规范管理。将原社团票据由民政部门购领改为归我局统一购领,其收费暂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规范,并明确了社团票据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从而有效控制了一些单位将属于非税收入的收费转移到协会、学会收入的行为。
  二、严格票据审核,确保源头控管
  1、依法征收是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源头控收是首要环节,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为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我们从夯实征收管理、票据审核等基础性工作入手,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基本原则,严把非税收入票据购领、保管、发放、使用、核销关。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了票据源头控收作用。20xx年1-12月我们发放各类票据268975份,核销各类票据254712份。做到了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2、做好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年度检查工作,确保票据按规定使用。按照《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对20xx年度县直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对执收单位收费票据领、用、销、存情况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一是核对收费票据所列项目和标准是否合规,审查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现象;二是核对票面金额汇总与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资金是否一致,看其缴交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有无存在瞒报收入、截留资金的现象;三是检查是否使用往来票据和违规票据收费,把收费收入挂往来账或其他账上,从而达到隐藏收入、逃避监督的目的。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
  3、调整票据发放结构,加大以票控收力度。随着网络平台的逐步到位,我们进一步严格控制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及往来结算收据的发放,进一步扩大《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使用范围,继续深化以票管收,源头控收,收缴分离改革。
  三、严格资金核算,确保报表准确
  为了真实、准确、及时做好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工作,为财政改革、发展服务,做到了积极应对,认真完成了如下工作:
  1、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完成非税系统收支分类改革升级。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完成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全面升级,实现了非税收入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缴库。非税收入核算细化到“目”级科目,健全完善非税收入会计报告体系,提高收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较好地满足了有关方面对非税收入信息的需要。
  2、完善上下级分成收入结算办法,维护上下级财政利益分配关系。对涉及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行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切实保障上下级财政的分成收入安全、准确、及时。财政部门全面控制财政资金流向和流量的能力不断提高,防止财政资金体外循环,避免财政收入重复统计。
  3、认真细致清理待查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在非税收入结算过程中,由于缴款单位网银付款,转账支票付款,执收单位跨行开票,写错代码,跨地区收款以及银行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执收单位正常收入不能及时入账,形成待查收入。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好非税收入,消除待查,对经常出现待查的单位提请他们注意开票的有关事项,并及时对账。对发生的待查收入,通过电话随时与银行、执收单位核对,督促单位及时补录,能够找到事主的收入都已确认,将待查收入降至最低。
  四、严格财经纪律,确保监督到位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配合征管,加强了政府非税收入重点稽查和日常监督。一是配合县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回头看检查,对我县部分执收单位的票据使用、收费项目、执收标准、以及收支两条线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稽查。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违规单位限期整改,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缴入汇缴户。检查中未发现擅自增加收费项目,随意降低收费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在春秋开学之际,对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九年制义务教育免费执行情况,择校费是否超标准,公办学校是否执行“一费制”政策等。三是配合非税收入征收,对防洪保安资金、城市污水处理费进行专项稽查。四是开展了《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大检查,对在非税局领票的单位实行了全面检查,对未领票的单位实行了重点抽查,共检查单位43个,对县烟草协会、县湖湘文化协会等5个存在资金来源和使用票据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了整改,从而有效控制了一些单位将属于非税收入的收费转移到协会、学会收入的行为。
  五、严格窗口服务,确保政令畅通。
  强化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是政府的眼睛。为了把窗口服务搞好,非税局4位同志进驻在县政务中心办公。一是在窗口值班,二是在政务大厅各窗口指导和监督非税业务的办理和下到各执收单位非税调研及检查。在窗口值班,工作人员对自前来办事的同志是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亲切问候,一句祝福相送。在办事中按程序操作,快速高效办完每笔业务。有时一天要办理200多笔业务,有时到下班的时问,群众来办业务,窗口人员考虑办事群众来一趟不容易,加班给老百姓办完。有些业务不是非税窗口的,办事群众来到我们窗口咨询,我局工作人员热情答复和指导,有时还陪同办事群众到所办理的窗口。将有些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使办事群众如意地办好每笔业务,高兴地离开办事窗口,为政府树立了好的形象。另外,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收费项目,及时在政务大厅收费窗口进行公布,公布举报电话。通过严格收费项目管理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财政票据的发放,依法征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了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目前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非税收入管理政策不健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无章可寻;(二)征管机制不规范,没有做到应收尽收。突出表现在个别单位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擅自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造成非税收入流失;(三)征管措施乏力,没有做到应管尽管。如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和门面房出租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的经营收益以及凭借政府赋予的垄断权利、政府信誉、国有资产(资源)等收取的其他收入、经营收入和捐赠收入等没有纳入财政管理。
  结合我县财政工作以及非税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来年我局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非税收入计划管理,努力提高收入质量。以规范办事程序为基础,进一步改进结算办法。
  (二)完善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程序;落实罚没收入(物资)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
  (三)继续探索“财政开票、集中收费”和“财政开票、直接征收”等新型征管模式下财政票据的使用和管理问题,以创建文明窗口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
  (四)继续开展清理银行账户、“小金库”、国有资产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工作,做好检查和整改阶段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进一步创新稽查方式。
  (五)协助搞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确保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单位的收费资金等非税收入足额及时入库。以加强网络建设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征管系统。
  总之,我局一年来所做的一点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局、股室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党的第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争创一流。为县非税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XX图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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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总结篇4

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自查总结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上级文件《卢龙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我校成立了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自查工作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 XXX。制定了相关的方案。

二、2014、2015年非税收入情况

2014年非税收入即幼儿保教费:春季15225元,涉及105人;秋季16975元,涉及97人;2015年非税收入即幼儿保教费:春季35280元,涉及98人;秋季39200元,涉及98人。

2015年处置电脑20台,处置收入800元及时上缴到县财政部门;处置锅炉1套,处置收入200元及时上缴到县财政部门。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分析

通过检查没有发生任何问题。

四、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意见、建议

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非税收入的收缴的办法。

五、典型做法案例

幼儿园保教费及时上缴到财政专户。

XX小学

2016年10月20日

校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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