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总结(精选范文3篇)

时间:2022-01-10 14:12:55  来源:网友投稿

退役,读音是tuì yì,汉语词语,意思是正式终止服役,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总结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总结3篇

第一篇: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总结

我国退役军人就业福利的研究及启示

摘要:强大的国防是国家整体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会福利事业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现行的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急待进行改革和完善。结合我国国情,妥善处理好新时期我国退役军人就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稳定军心、确保退伍军人群体稳定,至关重要。

关键词:军人福利、就业安置、技能培训

退伍军人就业安置是军人福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以法定的形式通过政府行为对那些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实行的具有保养和优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而就业安置的对象则是退役军人,主要包括退伍义务兵、复员干部、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等。退伍军人就业安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现役官兵的工作积极性,社会舆论对军人社会地位的评价高低。搞好退伍军人就业安置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繁荣发展,可以鼓舞士气,焕发民族精神。

我国军人退役安置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与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相适应,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当代中国军人退役安置制度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

一、我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的现状及问题

军人就业的方式和途径是由各国军人退役安置制度所规定的。建军八十六年来,我国退役军人的就业安置制度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战争时期的优抚安置工作;第二阶段,新中国成立后退役安置制度的形成;第三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政策的调整改革。【1】

进入新时期后,我国由于政治经济快速发展引起了相应的社会变革。这些变化对计划性退役军人安置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促使着制度的革新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退役军人的安置问题。在现行的退役安置制度下,城镇士兵和军官退役后通过计划安置为主、自谋职业或者自主择业为辅的方式实现二次就业,农村士兵退役后则回乡继续从事农业生产[2]。故而,本文中所提到的“退役军人就业福利”中的“退役军人”主要指的是退役的城镇士兵和军官(转业干部)。

目前,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受到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影响,各行业均受到波及。例如,一些私营企业效益下滑,经济发展态势较差,政府部门工作岗位有限等复杂情况,都给退伍军人就业安置造成了很大的障碍,这更需要我们深刻认识军人退伍安置所面临的问题,以找到更好的进行安置的方法及对策。当前,我国退役军人就业福利在其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体来说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政机关机构精简使得退役军人的就业渠道越来越狭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大批国企职工纷纷下岗,国企的优势不再。此时,党政机关工作的稳定感却越来越来突出优势,党政机关逐渐成为部队退役军人的首选岗位,军队退役军人日益集中于党政机关。

在其就业方式日益向党政机关缩小的同时,党政机关所提供的就业岗位也在不断减少。党政机关由于编制定额,自建立了公务员实名制后,超编干部一律不予登记,而自然减员(离退休)数量又有限,使得党政机关实际接收能力日益萎缩,退役军人进党政机关的途径越来越窄。与此同时,在实际就业过程中,退役军人经常遭遇“拒收”。不少单位以无人事权为由,变相拒绝接受退役军人。还有就算机关单位接受后,相应的职务问题也很难得到解决。

二、计划分配的安置方式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

目前,我国已经普遍实行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就业制度,市场经济要求在用人机制上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因此,国家的宏观调控已经由直接调控变为间接调控,各种企业已经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企业自主用工,劳动者自主择业,基本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但是军人退役安置制度则以计划为基础,以保障军人安置权利为目标追求。计划分配的安置方式本质上是与市场与竞争机制相背离的,政府安排就业的行政权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之间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和碰撞。“政府失灵”现象就被暴露出来,这是军人就业福利难以推进的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三、退役军人个人的知识结构与市场竞争就业岗位存在矛盾

由于传统思想及竞争压力等因素的影响,待就业的退役军人在思想观念及择业观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大部分退役军人仍然保持传统的就业观念,希望退伍后由政府指令性安置【3】。退伍人员大多青睐政府事业单位,而这类单位就业岗位有限,可以提供的工作岗位与其心理预期差距较大。此外,长期的部队生活以及军人较高的社会地位使得官兵有一定的优越感。但长期的部队生活,同样也使部队官兵的专业技能与社会需求相脱节,这使得在实际的就业过程中,退伍官兵的就业心理受挫折。

退役士兵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他们的实力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相差甚远。同时,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使得其对新工作的驾驭能力较差,这导致他们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目前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上,存在大量的熟练工人和专业技术人才,这对退役士兵就业也是一项大的挑战。

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的影响及原因

退役士兵,得不到妥善安置不能很好地再次融入社会生活,给国家安全和社会带来许多现实矛盾和不良后果,潜在的隐患逐渐增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退役军人就业困难影响社会稳定。实现充分就业与维护社会稳定之间存在着直接的联系,然而,在就业困难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退役军人参与了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影响国防建设大局。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要有强大的国防,就有要强大的军队。而退役军人就业情况直接关系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因为,退役军人就业情况不仅与退役军人自身利益密切相关,而且对现役军人及地方适龄青年构成了强大示范作用。

三、退役军人就业困难造成军地之间的不和谐。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关系着军队与地方、军人与其他就业群体之间的关系,从而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谋得一份工作,退役军人不得不四处奔走,这导致了军人对地方用人单位的强烈不满。

四、影响党和国家的威信和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妥善安置退役士兵是法律法规赋予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退役士兵安置不好,造成了政府“失信于民”。这一情况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威信,削弱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上述不良后果直接影响着日常社会经济生活甚至国家的安定团结,所以应当予以高度的重视。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有利于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退役军人就业福利难以推进,涉及军地两方,是多种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有个体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还有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使退役军人在职业选择上出现“一边倒”

退役军人就业的困境,除了政策性因素以外,还受其诸多社会经济因素的制约。地区差异与行业差异以及就业压力等各种原因,使得退役军人在就职业选择上有了明显的倾向性,甚至出现了“一边倒”的就业状况(城镇党政机关为首选)。

二、退役军人的就业体制滞后阻碍了就业福利的推进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作为配置资源的主导方式,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府手中控制着很多资源,推行计划安置顺理成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逐渐退出经营性领域,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因而就业制度同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用人权由企业根据自身具体状况决定,政府不再拥有对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权,行计划配置的制度基础不再存在。

退役军人就业制度是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重要环节,与各方面的制度紧密相关。当前退役军人就业难的问题,原因很多,新旧体制的磨擦是根本原因。新旧体制不能平稳过渡实现“对接”,使得退役军人的就业体制出现制度上的漏洞,在实际操作中更是衍生出各种问题。

三、落后的就业观念与知识结构的缺陷使得退役军人难以实现“角色转换”

军官退役后的再就业是一个回归社会的过程,需要重新适应社会环境,即一个再社会化的过程。再社会化是指退役军人通过适应新的社会生活,学习社会文化,掌握社会技能,体会普通公民的角色期待,并内化为自觉行动,接受“普通公民”角色转变,顺利实现公民“角色取得”,完成从军人到社会人的转变。(丁春寒,)

军人是一门特殊的职业,具有特殊的知识结构,但也造成其缺乏其它职业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过高的择业期望与素质、技能方面的落差,使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角色转换”这个转变过程不是很快就能顺利完成的,需要其对过去在部队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与知识技能进行扬弃,这一过程中容易出现退役军人的价值观、能力素质不适应新岗位的需要等矛盾,这也成了退役军人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对推进退役军人就业福利的建议

一、军、地、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做好就业服务工作,拓宽就业渠道

军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国家安全的柱石,所以,社会各界应当给予其相应的尊重。所以在其实际就业的过程中,除了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外,还必须营造尊重、关爱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社会民众要给予退役军人更多的支持与帮助,为其适应社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有益于退役军人再次融入社会生活。

由于退役军人再就业是一个“再社会化”的过程,其“角色转换”的过程中涉及军队、政府、社会以及自身等方面。所以要想有效地实现其再就业,就必须各方共同努力。基于就业难本质上是因为就业岗位不足引起的,故而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增加就业岗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

开展就业服务是扶持退役军人再就业的重要途径。缺乏就业信息,缺乏专业咨询建议本来就是影响顺利就业的重要原因。退役军人因为长期的部队生活,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对就业环境更是缺乏认识,所以在国外,建立了专门的机构为退役的军人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我国应借鉴其有益的经验,形成针对退役军人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相关机构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同时为军人就业提供专业的咨询建议,以促进退役军人顺利就业。

二、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的法治化进程,深化就业福利体制改革

首先,应当完善军人退役安置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是法制济,军人就业福利保障实现法制化,就必须以立法来保证。因此,必须制定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就业安置办法,完善现行退役军人就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并要与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无缝对接”,实现与市场经济发展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机衔接,建立起完善的就业福利机制,以确保退役军人的就业安置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其次,提高法律权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安置或协助安置行为是其依法履行自身公法义务的当然表现,只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体现出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与权威性,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法律制度落到实处,并真正使退役军人享受到各项就业福利政策。

三、展开退伍军人就业指导工作,做专业技能培训

由于退伍军人在就业时工作与心理预期存在落差,所以部队在对官兵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时应注意做好退伍军人的就业指导工作,在心理上做好建设, 通过经常的学习教育来改变官兵长久形成的心理,使即将退伍走向社会的官兵能够顺利调节好自己的心态。【4】

提高军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最好的方法就是进行就业培训。而就业培训可以分为服役期间和退役后两个阶段进行。在部队,进一步推进“军地两用”的人才培养原则,有计划地增加军人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使其打好就业的文化与专业基础。退役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军人职业培训,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经验,结合我国退役军人的具体情况,提高培训质量与针对性,以此来增强退役军人的就业竞争力。同时,还需要开展军人的学历教育。针对退役军人的学历层次不高的现象,支持并鼓励其在退役后进入高等院校学习进修,以提高其学历水平来适应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


文献综述

[1].周建成.新时期中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问题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08.

[2].杨丽华.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军人就业问题探析[D].2006.

[3].丁春寒.新时期我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中的问题和对策研究[D].湖南大学,2011.

[4].牟海侠、张强.退伍军人就业安置的社会政策构建[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0(4).

[5].魏友先.职业军人劳动的特殊性及其成本补偿[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0,(2)1.

[6].罗平.试论我国军人退役安置制度的性质及其特征[M].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2)1. [7].徐平.完善我国农村伤残退伍军人社会福利制度对策研究[J].中国市场,2009,(14).

[8].王众.新中国退役军人安置研究评述[J].山东社会科学,2009,(09).

[9].翦万兵.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制度与社会发展同步性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7.

[10].张东江、张和兴.当代军人社会保障制度[M].法律出版社,2001.

[11].曹瑞林、董强、丁增义.教育资助: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新探索[J].解放军报,2009,(3). [12].王众.1950-1957年的退役军人就业安置[D].山东大学,2007.

[13].宋金钟.铜川市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民政,2003(4).

[14].廖可元.退役军人安置研究[D].湖南大学,2007.

[15].洪文杰.新中国成立初期河南省退役军人的就业安置[J].史学月刊,2010(5).

[16].曹俊.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研究[D].武汉大学,2010.

[17].曹景文.浅析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残疾退伍军人福利政策[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1.

[18].王书峰.美国退役军人教育资助政策形成与变迁研究[D].北京大学,2007.

[19].曹景文.论美国二战退役兵的就业政策[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20].杨丽华.退役军人就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前沿,2006(9).

第二篇: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总结

解读: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26号文件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以下简称《意见》)。

★★解读《意见》:

一、《意见》指出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意见》明确

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

三《意见》要求

一是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就业支持力度,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加大从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务员的力度。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收优惠。强化就业服务,实施后续跟踪扶持,对出现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及时提供帮扶。

二是《意见》还要求:优化退役军人创业环境,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可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专门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退役军人创办中小企业,享受金融和税收优惠,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国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成立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引入社会力量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意见》强调

要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对在中央政策之外增设条件、提高门槛的,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督查督办;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思想政治和择业观念教育,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弘扬自信自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发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退役不褪色、退伍不褪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再立新功。

★★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回答记者:

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之际,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的主要精神,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意见》?

答:制定出台《意见》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军人退役到地方工作,是他们人生的重大转折,要安置好,也要使用好,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要拿出一些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主动帮助解决好退役军人、职工安置工作。这些重要论述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也十分关心和重视退役军人工作,要求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铺路搭桥、提供支持。

二是凝聚军心士气、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保障。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当前,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面临的安全环境和挑战十分严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迫切需要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军队。退役与现役是军人人生的不同阶段。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做好了,作用发挥好了,个人价值得到较好实现,不仅对退役军人自身和家庭具有“安神定心”作用,也有利于解除广大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促进他们安心服役,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的崇高使命,有利于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真正把国防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

三是发挥人才作用、助推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军队是大熔炉、大学校。广大退役军人经过军队的培养锻炼,政治素质、意志品质、能力作风都比较过硬。目前,全国累计有数千万退役军人,每年还有数十万军人退出现役,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同时,军事职业有其特殊性,军人退役到地方后有一个心理调适、角色转变、能力转换的过程,需要给予支持和帮扶。制定出台《意见》,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帮助他们迈好工作转轨、事业转型、人生转段的关键一步,为他们更快融入社会、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意见》适用哪些退役军人?

答:《意见》主要适用于三类退役军人: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三是复员干部。 

三、《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意见》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重要宣示。首次提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优待,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二是问题导向。针对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不足、扶持力度不够、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三是统筹兼顾。根据各类退役军人群体现有政策和现实需求,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逐步建立相对统一、规范有序的政策制度。

四是继承中创新。一方面,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退役军人普遍欢迎、实际效果较好的相关政策继续坚持;另一方面,对部分地区出台的好政策上升为全国性政策,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固化为政策;同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了一些前瞻性的创新措施。

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意见》明确,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体提出32字要求。

一是政府推动、政策优先。政府在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在政策扶持、公共服务、宣传引导、组织协调等方面切实担负起职责。

二是市场导向、需求牵引。就业创业归根结底属于市场行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市场需求,提高就业创业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自愿选择、自主作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关键在于退役军人自身努力,要加快角色身份转换,勇于投身改革开放时代大潮,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四是社会支持、多方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

五、在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升能力是基础。近年来,国家在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方面,出台了一些针对性措施。但也存在各类政策零散、优惠不足、培训质量不高、培训方式不灵活等问题。《意见》提出6个方面措施:

一是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纳入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

二是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心理调适、“一对一”职业规划,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转化为就业创业的优势。

三是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放宽参加免费培训的时间限制,把现行的退役后一年内可参加一次免费培训,放宽至退役后任意时间段均可参加;放宽参加免费培训的地域限制,经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允许跨省异地参加教育培训。

四是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将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纳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五是鼓励参加学历教育。鼓励各地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退役军人参加高考和研究生考试享受加分照顾;军人服役期间参加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役后可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

六是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提出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承训企业和高等院校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确保承训单位的教学水平。加强对承训单位教育培训质量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六、在支持退役军人就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意见》从放宽招收条件、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在放宽招收条件方面,明确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二、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一是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各地特别是边疆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拓宽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渠道。

三是鼓励企业招用。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对退役军人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三是探索新的就业渠道。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三、在强化就业服务方面,明确退役军人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优先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同时要求搞好后续扶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跟踪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并提供必要服务。 

七、在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创业是更高层次的就业,对带动就业具有重要作用。《意见》突出对有创业意愿退役军人的引导和服务。

一是加强创业培训。各地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要组织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

二是优先提供创业场所。鼓励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有针对性地解决缺场地、缺资金、缺技术等问题,为他们创新创业创造条件。

三是享受金融和税收优惠。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各地可结合实际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税收优惠。

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研究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八、在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根据新的形势要求,按照平台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力量多元化的思路,明确了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架构。

一是搭好信息平台。强调信息化建设对精准服务的支撑作用,提出加快建成全国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提供精准服务。

二是建好指导队伍。发挥指导团队在退役军人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将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爱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吸纳进来,提高服务指导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建设实训基地。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加快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区域化实训基地,将其纳入国家政策支持范围,给予适当补助。

四是用好社会力量。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结合起来,支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九、《意见》对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机制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涉及的部门多,需要建立有效机制。《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军地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部门具体分工,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严格追责问责。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保中央政策落实落地。对在中央政策之外增设条件、提高门槛的,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突出强调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择业观念教育,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十、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有哪些要求?

答: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政策如果不落实,也是空中楼阁。把《意见》精神宣传好、贯彻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惠及广大退役军人,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要的任务。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退役军人部门户网站、中国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对《意见》进行公开报道,特别是对退役军人关注的问题,要主动解疑释惑,使广大退役军人准确把握政策精神。

二是细化政策措施。各地要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意见》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三是注重典型引领。对各地贯彻落实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任务台账,坚持跟踪问效,定期评估检查,推动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附件: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法委,政府办公厅、教育厅(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现就促进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一)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

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教育资源,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

(二)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

组织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心理调适、“一对一”职业规划,有条件的部队可在军人退役前开展技能培训,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转化为就业创业的优势。

(三)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

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督促指导承训机构突出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坚持谁培训、谁推荐就业,压实目标责任,提高就业成功率。

(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失业人员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五)鼓励参加学历教育。

鼓励各地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军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专高职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国家鼓励军人服役期间参加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役后可根据需要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

(六)加强教育培训管理。

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承训企业目录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各类目录由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发布。经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退役军人可参加跨省异地教育培训。加强对承训单位教育培训质量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二、加大就业支持力度

(七)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八)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各地特别是边疆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新疆南疆地区县乡逐步扩大招考数量。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有效拓宽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渠道。

(九)拓展就业渠道。

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十)鼓励企业招用。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退役军人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强化就业服务。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为其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为其就业搭建平台。国家鼓励专业人力资源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十二)实施后续扶持。

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帐,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就业情况,对出现下岗失业的,及时纳入再就业帮扶范围。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当地人民政府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积极优化创业环境

(十三)开展创业培训。

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加强创业培训质量评估,对培训质量好的培训机构给予奖励。

(十四)优先提供创业场所。

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可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专门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并按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

(十五)享受金融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适时研究完善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六)探索设立创业基金。

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四、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十七)搭建信息平台。

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全国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畅通信息渠道,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精准服务。

(十八)建立指导队伍。

组织动员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发挥其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

(十九)建设实训基地。

依托现有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机构,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加快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区域化实训基地,将其纳入国家政策支持范围,给予适当补助。

(二十)引导多元服务。

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结合起来,支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健全工作机制。

要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指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重点做好研究制定政策、拟定实施方案、选定承训单位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开展监督考评等重要事项。

(二十二)明确任务分工。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监督考评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推荐并指导所属教育培训机构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就业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经费的安排与监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军地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十三)严格追责问责。

要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对在中央政策之外增设条件、提高门槛的,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四)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择业观念教育,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角色转换,顺利融入社会,退役不褪色、退伍不褪志,继续保持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再立新功、赢得全社会尊重。同时,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弘扬自信自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来源:新华社

第三篇: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总结

2019年退役军人工作总结范文


2019年退役军人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过的真快,一眨眼功夫半年已过去,虽然我现在已经退伍了但是我感觉还是有必要再写一份半年总结,回顾一下这半年自己的问题和收获,半年的地方生活主要收获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能够端正思想,摆正自己的位置。

刚从退伍踏入地方生活有好多的不适应,毕竟在部队五年所授的教育和部队的生活的改变。尤其是刚回来前两个月感觉自己一无事处,天天只能呆在家里干些琐碎的家务。但后来一些朋友跟我聊天,开导我使我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涿渐的适应地方生活,总的来讲回来这半年时间自己思想上还是比较稳定的没有因为自己是刚退出现役的,就搞特殊化不合群。

二、能够认真工作,干什么工作都抢在前,干在先。

在(XX)公司已经待了近五个月的时间了,这五个月自己收获很多,交际、工作标准、工作效率等,同时对自己的行业(龙门洗)也有了一定的了解。2月26号到公司时,有一种再次回到新兵连的感觉,我记得那天第一天上班公司组织点名我的答(到)声是全场最大声的一个,当时全场人员都笑了,目光都瞧我这边注视当时看到这种情况我不知所措只好低下头,自从这件事以后,我什么也不敢,都不怎么说话。通过一个星期的适应后自己也能融入到公司当中去,能够配合好同事们完成各项任务,由于自己是新队员所以在各项方面都要抢在前,干在先!(现在签合同了也算正式员工了)我想这些好东西我应该继续保持下去。

三、能够主动的去和同事说话,拉近自己和同事之间的关系,同时认识了好多知友。

这点也是我最开心的一点,我从部队回来很多人都说我变的会说话了,这是我最想感谢的就是组织有些东西在地方根本就学不到,通过在部队的锻炼,自己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思想素质方面都提高了一个层次。

取得收获的同时问题同样也是存在的,下面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讲下存在问题:

一、工作标准不够高,人变得松散了。

在部队有组织有纪律所以有些事迫使你自己在做时,一定要想着工作标准,一定不能偷懒,回到地方这些东西就被涿渐的谈化了,所以导致现在人变得松散了,在干工作时这个标准把握的也不是太好,抱着一种干了就行干的好不好在说的思想。

二、不够节约,存在乱花钱的现象。

虽然现在有了工作,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但回头来想下,这样做肯定不对肯定也要为家里分担一部分,有时觉得自己口袋里有那么几块钱就忍不住了,出去玩一下或者跟着去逛下商场成了典型的月光!

根据以上几个问题做个有心人:

在干每一项工作时,都要树起干就要干出标准的思想,注意一些细小的方面,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感觉自己回到地方的半年,这样东西都还给了部队,真挺对不起新兵连的班长。

以上是本人的个人半年工作总结,若有不足之处望友友们批评指正。


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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