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民政总结】花都区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仅供参考)

时间:2023-10-07 15:27:02  来源:网友投稿

花都区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打算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系统紧紧围绕花都区经济社会建设提质增效的决策部署,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花都区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花都区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仅供参考)


花都区民政局2015

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系统紧紧围绕花都区经济社会建设提质增效的决策部署,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打造城乡幸福社区,着力建设“普惠民政、法治民政、廉洁民政、智慧民政”,有效发挥了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管理社会、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幸福美丽花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救济救灾工作,扶贫解困水平进一步提升。认真做好各类保障调标和发放工作。首次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原来的600元、560元调至650元,“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1065元调至1177元,城镇(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分别由900元、840元调至975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1230元调至1453元。今年以来,全区审批城乡低保对象4962人、五保供养对象994人,发放低保救助金1846.5万元、五保金1626.6万元,认定低收入困难家庭6662056人。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2864户,市核报告1809份。全力做好医疗困难救助工作。办理医疗救助18953人次2007.6万元,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2794人次105万余元,区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补充救助45人次106万余元。发放农村低保无劳动能力家庭补助金70.52万元、临时价格补贴近2万人78万元、临时救济33740.6万元,发放低保低收五保家庭、城镇三无人员、老人、儿童、残疾人等节日慰问金956.8万元。整理医疗救助档案2万份。完成6604名困难群众医保续保工作。社会救助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受到市局肯定。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汛期自然灾害防御和应急救助工作,制定方案,落实值班、灾情报送等制度。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制定活动方案,举办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实地演练,摆放展板18块,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230多名群众参加活动,强化了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自助能力。梯面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受到市民政局肯定。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广泛开展慈善进社区活动,接收日常捐款169万余元。积极参加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完成认捐资金1055万元,到账资金955万元,对接慈善项目26个、部分对接10个,覆盖社区孤寡独居老人、残疾人家庭、扶贫济困等领域,区扶贫解困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大力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和谐团结。积极稳妥开展参战认定工作。今年共受理申请180人,认定4人,无一差错。截止目前,全区认定参战人员共1480名。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春节、“八一”两大节日慰问金分别由原来的500元、300元提高到1500元、1000元。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贴标准调至每月600元。投入32万元用于优抚对象体检,投入5万元用于重点优抚对象中秋慰问。加强优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优抚金1300余万元,全区优抚对象优抚面达100%。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投入100多万元支持驻区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官兵生活,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20万元、随军未就业家属就业补助300万元,投入250万元用于“春节”、“八一”部队慰问,投入76万元慰问外训执勤部队、表彰立功受奖官兵。安置随军家属16人,计划安置转业军官41人。积极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加强区革命烈士陵园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接待扫墓、祭拜70余批次2万余人次。春节期间组织召开烈军属、荣复退伍军人代表座谈会、军政座谈会,组织区领导走访慰问革命老区和重点优抚对象及驻区部队,发放慰问金(品)170余万元。引导驻区部队积极参与驻地创文创卫、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雷锋等系列活动,协调村(居)与驻区部队签署双拥共建协议,开展“一连帮一户”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区连续21年无重大军警民纠纷。积极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接收退役士兵(士官)238人,整理移交退役士兵档案材料639份,发放524名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300多万元,接收安置转业士官15名、无军籍职工3名,为512名退役士兵开具办理社保证明,组织141名退役士兵报读职业学校。着力解决涉军信访问题。

(三)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城乡居民自治水平明显提升 扎实推进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树立以社区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居民认同满意为标准的工作理念和思路,先后两次召开幸福社区创建动员部署会议,确定了第三批8个幸福社区创建对象,及时下拨幸福社区创建经费240万元,指导创建社区积极开展编制创建方案、规范经费使用、合理解决居民需求等工作,第三批创建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公开栏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了花都区农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和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指导模版,召开了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下拨建设经费24万元,部署了公开栏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公开栏版面设计标准、公开栏规范化管理及公开时间、形式、程序、标准等内容。全区10个街(镇)已完成党务村(居)公开栏合并建设。继续开展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组织健全工作有力、村(居)务公开全面真实、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民主监督切实有效、社会和谐群众满意”的示范创建标准,加强对各街镇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第五批100个村(社区)申报材料已上报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着力发展社区社会工作,社会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2家、日间托老中心3家,在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日间托老中心各7家,在建项目土建工程、室内装修、设备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等工作有序推进,除花山镇、赤坭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外,力争年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41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等级评估工作,获评A2个、B7个、C32个,下拨运营资金145万元。积极开展社区社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居家养老中心、日间托老中心、农村星光老年之家等设施的功能作用,积极开展文化体育、医疗保健、信息咨询、就业援助、社区教育、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服务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开展服务3.6万余人次。做强做优广州市花都区特大镇外来务工人员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广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多元合作的工作新模式,提供专业社工服务5.8万人次,该项目中期评估结果良好。创新实践“社工加义工”社会服务工作,在家综、异地务工人员专项社工服务中设置义工服务领域,在义工服务组织中设置社工岗位,购买专职社工服务,提高了社会工作质量。截止目前,区网络注册义工(志愿者)7.32万人,51个社区成立了义工服务队,开展服务活动256场次6800时数,服务8900人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为期864课时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培训,组织127人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通过考试35人,中级13人,初级22人。截至目前,全区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职业考试182人,中级56人,初级126人,为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奠定了人才基础。

(五)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服务管理水平日益提高。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监督。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减轻登记负担,提高登记效率,依法开展登记和年度报告工作。截止目前,新增社会组织30个,全区社会组织总数达417个,307家社会组织完成年度报告网上提交工作。对未提交年度报告和“三无”社会组织进行了重点抽查清查。高标准做好行业商会“两建”考核工作,受到广州市“两建”考核组的充分肯定。加大培育扶植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功能,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场地、信息、培训等支持。组织全区14家社会组织参加广州市第二、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6家获得公益创投资金支持。积极开展评估工作。组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复核委员会和专家库,制定社会组织评估项目招标文件,申请专项评估经费,委托市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区属2家社会组织完成等级评估,1家被评为3A,近50家社会组织提交了评估申请。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定了2个市级、4个区级培强扶弱对象。新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2个,确定入党积极分子6名,组织312名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市、区举办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召开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及经验交流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了社会组织党建水平,较好发挥了党组织在社会组织建设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六)不断规范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服务质量日益提升加强婚登工作规范化建设。完成婚姻登记处扩容和婚登纸质档案移交任务。免除结(离)婚证书工本费。办理结婚登记6904对、离婚登记1912对、补领结(离)婚证1462对、各类证明6108份,合格率100%。依法依规做好收(送)养工作。新收弃婴(童)10名,临时托养2名。国内送养5,国外送养1名。现在册孤残弃婴(童)共73人,福利机构安置51人。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加强救助政策宣传,深刻吸取河南信阳救助站和鲁山养老院事件经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急救知识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应急救助能力。以白云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立交桥为重点目标加大街面巡逻救助工作力度,开展护送返乡、临时安置、派发物资等各类救助4100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扎实做好殡葬工作。火化遗体4678具,连续19年实现火化率100%的目标。继续实施殡葬服务优惠政策,减免3502195万元。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生态殡葬、文明祭祀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扎实做好清明祭祀服务保障工作,全区扫墓27万余人次、机动车辆5.3万台次,未发生火灾事故和治安行为。加强殡葬服务监管,组织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落实价格、收费公示和持证上岗制度,推行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街镇骨灰楼布点规划,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做好地名和行政区划工作。受理地名申请18宗,批准并上网公布地名19个,申报并获批道路(街巷)26条。协调市局区划地名处吴明顺处长、陈丽华副处长到我区调研,指导解决我区道路(街巷)地名历史遗留问题。完成13条约113公里的镇级界线勘界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对“广佛线”花都段界线21个界桩进行联合检查,完成了丢失界桩重新埋设和旧桩更换工作。成立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办公室,制定《花都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落实地名普查人员、办公场所和地名普查工作经费989万元,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地名普查培训班,指导各街(镇)有序展开前期工作,积极实施购买服务招投标工作,上报了地名摸底情况和地名调查目录。

(七)积极建设普惠型社会养老体系,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公办养老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区养老院建设,继续推进镇、街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督促镇街按时间节点推进,协调各部门加快农村敬老院消防验收工作。花山镇、花东镇敬老院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狮岭镇、炭步镇敬老院已完成消防改造工程。新华街颐养院、新雅街、赤坭镇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正加快推进,力争年底前全部完工。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规范化管理,定期组织执法检查,整改安全隐患、违规情况,向3间养老机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提高了养老机构安全服务意识。稳步推进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固装修工程动工,落实了经费,因原施工设计与楼房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目前正推进施工设计变更和投资预算修订工作。加强农村老人活动站点、老年人协会建设和运营管理,投入经费400万元,升级改造老人协会和农村老人活动站点200个,较好发挥了服务老人作用。加强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第三方专业评估,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顺利推进,广州市康寿颐养院乐苑、广州怡乐养老院已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广州市善心养老院和广州市南航碧湖老年公寓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场地改造。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3间,总床位4764张,实现了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落实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55名养老护理员参加远程培训,组织37名养老护理员举办考前培训,29人顺利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提升了养老服务队伍专业水平。积极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为93786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社会保障卡,发放70周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金每月4.1万余人,全年累计发放2827万元,为1936名困难老人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201561日起由区政府出资为1.4万名8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险,截止目前累计安装平安通4373户,老年人优惠公交线路增加到58条惠及450万人次,组织开展了重阳登山、“美在金秋”老年风采大赛等敬老月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优待善待老人的浓厚氛围。

(八)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潜力增大积极协调国规、环保、交通、农林等职能部门,及时向区领导汇报重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次请示区政府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参加的协调会,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区养老院和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议书、环评、选址意见书、地质灾害评估和水土保持方案已获批复。完成了土方与护坡工程设计和预算财政评审。项目地块已完成征地、地质勘探和场地的临时围蔽。基本完成地下管线探测,土壤氡检测工作。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深化初步设计。项目已完成用地预审,纳入区2015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社会福利用地)项目,相关用地报批资料已上报市国规委。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正在进行林地采伐设计和报批工作。完成项目单体方案规划部门审查,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方案规划咨询意见的报批及组织专家审查工作,正在开展土方与护坡工程招标工作,定于年底前动工建设。区新殡仪馆完成了立项、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规划许可、勘察设计招投标、初步设计、征地、林用地审批、地质勘察、选址红线内的林木采伐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评估、环境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报批等工作。项目计划2016年动工建设,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区公益性骨灰楼建设完成了立项、项目选址意见书、部分土地预审、勘察设计招投标、征地、方案设计、平面图设计、地质勘察、林地采伐、地籍测量、场地清杂、社会风险分析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环评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评估的编制。项目计划2016年动工建设,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日间托老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农村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正紧锣密鼓推进,除1家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外,预计年底前全部完工。上述项目将极大增强我区民政公共服务潜力。

日间托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被列为广州市2015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目前我区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日间托老中心有3家(新华街、花城街、赤坭镇日间托老中心)。在建日间托老中心7家(狮岭镇、炭步镇、梯面镇、新雅街、花山镇、秀全街、花东镇日间托老中心),全部于年底前建成。

(九)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加强自身建设,民政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要领导亲自授课辅导、撰写心得体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三个主题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组织“从严要求转作风、实处着力促发展”主题大讨论,党委班子及中心组成员正视自身剖析问题,对照先进查找差距,联系工作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坚持边查边改,先后梳理理想信念、精神状态、行使职权、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7大类34项,目前已整改14项。局领导积极参加基层一线体验活动,每周下一次基层,每月参加一次下属单位的党组织活动,广泛与基层干部职工和民政对象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听取心声,为科学决策、推动工作收集可靠的第一手资料。通过专题教育,局领导和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受到了教育,心灵受到了洗礼,境界得到了提升,作风实现了转变,工作得到有力推动。认真落实党委机关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天自学不少于1小时,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季度落实党课教育不少于1次,半年组织党委机关学习情况检查讲评。邀请明伦书院院长、法院领导、党校老师、高校教授开展传统文化、依法行政、党的创新理论、现代领导学管理学等专题知识讲座7次,组织参观见学4次,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类培训班20多批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内法规政策、上级文件精神、现代民政知识、政府与社会治理等内容,党委班子及成员政策理论水平、理性思维层次、领导单位建设科学发展的能力以及民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都有了一定提升。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构建廉政文化,扎实开展“四风”问题反弹整治、作风纪律教育月、学习遵守党章等主题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中纪委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廉政建设法规政策,参加区“颂廉宣廉、崇廉倡廉”共建廉洁花都主题朗诵获得第一名,积极参加“廉洁花都2015年度人物”推荐评选、“廉洁花都”形象标识、廉洁楹联征集、廉洁让花都更美好优秀作品展等活动,组织观看《开展作风建设在路上》,《国学》、《郭明义》等电教宣传片,召开身边典型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正反典型大讨论,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狠抓区以及局“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及方案的落实,强化检查、监督、执纪、问责,加强老龄、救济、福利、优抚、医疗救助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纪委全程参与民政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加大节假日“四风”问题以及工作日作风纪律明察暗访力度,利用民政信息网、宣传橱窗等阵地开辟不良作风曝光台,坚决查处民政对象骗取低保等违纪违规问题,形成有效震慑。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增强制度执行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指示,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以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等廉政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组织人事、办文办事办会、检查监督等局规章制度20多项,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检查全覆盖、监督无禁区、问责无上限,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党的法规制度和规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队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政公共设施建设滞后。养老服务设施不足,虽然已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45张养老床位的目标,但区级养老机构1000张床位扩建工程以及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农村敬老院消防改造等尚未完成,街、镇日托、家综等机构建设正在大力推进之中,多数还未投入运营,老年人家庭和公共区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刚刚起步,目前还无法满足全区群众对养老为老服务的需求。区公益性骨灰楼建设整体规划不够科学合理,镇、街级以上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全区骨灰存放需求。

(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高。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培育建设力度还不够大,政府投入不足,监管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导致社会组织数量不够多、规模不够大、结构不够平衡、业务不够成熟,能够承接社会事务、可供选择、经验丰富的社工服务机构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村(居)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基层党务、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不高,居民群众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够高,城乡自治水平受到一定限制。

(三)民政工作难度日益增大。随着民生保障水平的逐步提升,救助优抚对象对政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期望值越来越高,政府目前的投入水平难以满足他们的需要。接受救助人员日益增多,成份越来越复杂,不服从管理、在救助站内闹事等现象时常发生,职业“跑站”、职业乞讨等问题更加突出。参战涉核认定工作遇到很多矛盾,相关政策不完善,一些认定对象企图混水摸鱼,个别人员因达不到目的而采取过激行为。我区素有兵城之称,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数量多,2011年以来,已接收安置退役士兵1073名,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56名(选择货币补助的30名,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26名),经过这些年的消化,目前已超全区容量极限,安置压力非常大,需要上级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在市层面统筹解决。

(四)民政队伍建设还有差距。民政事业飞速发展,民政职能日益拓展,扶贫救济、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对、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社区服务、地名普查、殡葬和社会组织监管执法等民政工作量成倍增加,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基层民政机构尚不健全,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培训力度还不够大,养老护理、社会工作、儿童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大量工作由兼职或临时招聘人员完成,民政工作质量效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是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广州现代大民政建设的关键之年。2016年花都区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民政核心理念,求实创新,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努力建设普惠民政、法治民政、廉洁民政、智慧民政,推动我区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促进花都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增进民生福祉、建设幸福美丽花都做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底线民生,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与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相配套,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依照市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低保低收入、农村五保、城镇“三无”、散居孤儿等社会保障标准,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增长和调整机制。做好农村低保家庭无劳动能力补贴发放、困难学生助学申请审核、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下拨春夏救济粮差价。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统筹,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衔接工作,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做好汛期防御和救灾工作。健全以方案预案、组织指挥、信息共享、应急处置、协同作业为重点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弘扬以爱心奉献、互助和谐为核心的现代慈善文化,着力构建捐助活动经常化、募集主体民间化的慈善工作机制,切实利用好广州市慈善推荐会平台,提高慈善募捐及项目对接数质量,促进资金向资助孤、老、残、幼、贫等弱势群体和重点扶贫项目倾斜,充分发挥慈善资金效益。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增量提质。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区养老院、区级居家养老中心和镇(街)日间托老中心建设;扎实抓好村级老年人活动站点建设和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资助民办老年福利机构发展机制,拓宽“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路子,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不断增加我区老年福利机构床位数。认真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许可证换发工作,推进养老行业标准化建设,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农村敬老院消防改造验收、土地和附属建筑物确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法人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力争全区养老机构院长持证上岗率达到8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全面落实70周岁以上老人政府长寿保健金制度,继续做好老年人社保卡的申领、发放和年审升级工作,充分发挥“星光老年人之家”和“老年人活动中心”作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整合社区涉老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养老服务长效机制,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力的支持体系。加快推进老年人家庭和公共区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

(三)加快推进体制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水平。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作用,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效率。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建立并落实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编制、公布公示和动态管理制度。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对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内部治理、开展服务、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管理,切实为初创期公益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设备、能力建设、注册协助等。进一步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2个被列入市级、4个被列入区级培强扶弱对象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加大对增强扶弱对象、示范点创建单位、新成立党组织的经费扶持力度,切实提高党组织建设水平。精心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力争20163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四)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做续做好第三批幸福社区创建末期评估等后续工作,加强跟踪指导力度,依托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专业社工指导创建社区开展幸福社区公益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加大领导指导力量和公共管理、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等各类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以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探索建立分层级议事的社区协商平台,完善城乡居民诉求表达、协议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有效引导多元主体有序参与村(居)事务,充分发挥各级协商平台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凝聚合力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认真做好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监督、指导、服务、评估工作,有效发挥社会服务功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做大做强做优特大镇外来人员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巩固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员为支撑“三社联动”社区服务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完善监督制度,提高基层民主管理和依法治理水平。继续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达标后续工作,确保完成100%的创建任务。

(五)以创建双拥模范城为抓手,提升双拥工作质量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提高医疗报销比例,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实时调整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优抚金标准,逐步提高节日慰问金标准。继续做好随军家属就业补助、工作安置等工作。加快落实参战退役人员公益性岗位推荐工作。依法做好部分参战涉核人员的身份认定和思想稳控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完善区烈士陵园、花东烈士纪念碑建设,如期完成花山革命烈士陵园建设。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积极组织科技、智力、文化、社会拥军活动,认真落实“双百拥军行”、“双拥在基层”活动,全方位推进军民深度融合,持续争创双拥模范城。严格落实《广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加大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扶持、培训力度,做好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官的安置工作。依法依规接收安置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落实好各项待遇。认真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

(六)狠抓规范建设,提升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着力创建4A级婚姻登记机关。继续完善软硬件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切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管理质量。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创新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专业力量建设,进一步提高收(送)养工作质量以及儿童教育、康复、救治等福利水平。加快推进区儿童福利院建设。按照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标准,抓好区救助站正规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加大街面巡查力度,扩大救助覆盖面,重点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等特困群体救助保护工作。探索实施政府购买社工参与社会救助服务办法。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生态环保葬法和绿色低碳拜祭。进一步健全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做好骨灰安置管理及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新殡仪馆、区公益性骨灰楼和街镇公益性骨灰楼建设。加强地名管理、地名公共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规范地名审批工作,优化工作流程,继续推进地名清理整顿工作。按照《花都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做好“广清线”联合检查工作。

(七)坚持向管理要效益,进一步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质量效率。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大民政公共服务投入,整合民政系统内部资源,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救灾救济、双拥优抚、社会救助、福利慈善等资金资源进行科学配置、优化重组,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益,扩大民政公共服务覆盖面,为更多对象提供更加优质的民政公共服务。进一步改进民政公共服务手段,加大民政信息化建设力度,适应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针对救济救灾、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社区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服务等民政服务业务,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对各类民政公共服务对象信息以及民政公共资源进行全面准确采集,实现资源共享,实行规范、动态、科学管理,确保民政资金资源优质、高效、精准投入,确保民政对象信息处于透明、有效、全程监管之中。实施现代大民政人才建设工程,加大学习培训投入力度,重点围绕依法行政等公共科目实施全员提升培训计划,围绕社会工作、养老护理、儿童康复等内容开展专业培训,围绕经济核对、地名普查、社会组织党建等开展业务培训,适应国家专业人才管理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民政公共服务人才参加国家各类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切实造就一大批具有职业精神和专业水准的民政公共服务人才,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职业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八)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向深度广度拓展,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促进民政队伍始终保持爱岗敬业、勇于担当、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落实“责任、制度、监督、修养、定力”十字要求,狠抓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民政事务业务公开、民政专项资金监管等制度机制,有效增强廉政风险防范能力。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大力抓好区“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局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重点岗位廉政廉洁、惠民利民资金管理使用、为民利民便民服务行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和问责追责力度。继续抓好“四风”反弹整治专项行动,解决好民政系统“四风”问题。进一步健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四有”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骨干队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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