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3年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63号 【完整版】

时间:2022-11-15 08:10:04  来源:网友投稿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63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2016.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63号 ,供大家参考。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63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6.12.012016.12.01新密政办〔2016〕63号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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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

  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政办〔2016〕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1日

  新密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公路的保障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5〕473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5〕4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建养并重,坚持管养结合,坚持统筹协调,加快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通过“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快速有效、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升全市公路建设和管理

  养护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交通道路基础保障和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进一步提升,养护全面加强,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力争2018年建成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宏杰

  副市长

  副组长:李建中

  市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郑二卿

  市交运局局长

  成

  员:周冠军

  市督查考评办副主任

  郭剑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葆慧

  市交运局党组成员、地管所所长

  魏书林

  袁庄乡人大主席

  李

  健

  米村镇副镇长

  程宏伟

  牛店镇副镇长

  陈占超

  平陌镇副镇长

  于俊伟

  超化镇副镇长

  黄春山

  刘寨镇副科级干部

  崔战坡

  曲梁镇副镇长

  司伟鹏

  白寨镇副镇长

  宋静波

  岳村镇副镇长

  薛奎武

  来集镇人大主席

  杨玉超

  城关镇副镇长

  杨志辉

  西大街办事处纪工委书记

  许建伟

  新华路办事处副主任

  桑志强

  尖山风景区管委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运局,郑二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葆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定具体负责人牵头,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全力抓好“四好农村路”各项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交运局要按照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农村公路项目的建设,并严格保障工程质量,县道工程实体质量指标一次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乡道工程实体质量指标一次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全市农村公路路网基本情况指标必须满足: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达到90%以上;县乡公路等级公路中二、三级公路比例达到75%以上;农村公路有铺装路面(不含简易铺装路面)比例不低于75%;现有农村公路危桥比例低于15%,技术状况评定中等路以上比例达到70%以上。县乡道和桥梁项目同步实施安全、排水、生命防护设施,保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期完工、验收合格。积极开展文明示范创建,全市文明示范路里程要符合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年度标准,并复查合格。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交运局

  (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统一要求,实现养护站机构、经费、人员、工作机制的“四个到位”,乡道列养率达到100%,村道列养率达到75%,乡道文明示范路创建达到省交通运输厅规定的里程。市交运局要按照县道公路实际需要建成相匹配的中心养护站。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交运局

  (三)建立督查机制,将农村公路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市督查考评办要定期督导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促进公路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责任单位:市督查考评办

  (四)市财政部门要保障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农村公路养护等经费。把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和养护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总额不低于市本级财政收入的1.5%,并及时拨付中央、省和郑州市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和养护大中修工程补助资金,实现“零存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发展迅速,但由于农村公路点多面广,总量大,目前还存在一些道路等级低、管养不到位、安保设施不完善、资金不足以及重建轻养等问题。因此,必须按照新时期农村公路的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科学发展。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十三五”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是持续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交运部门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二)夯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强力推进。2016年起,市政府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力度,创造良好的奖补激励环境。市交运部门要依法履行好农村公路建管护运行业管理职责,要从平面布局和等级布局做好路网规划,为“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支撑,同时做好县道的建管护运工作以及全市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的规划工作。要根据我市实际,合理布局,积极推进机械化养护站建设,从2016开始,每年建设完成1个机械化养护站,提高农村公路机械化养护水平。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提升,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平台,使辖区内乡、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逐年提升,力争2018年创成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三)开展示范创建。为充分调动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积极性,促进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市政府将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开展

  “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和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

  1.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从2016年开始,每年择优评选推出3个“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由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市政府授予“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荣誉称号,给予资金奖补。

  2.创建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开展省级、新密市级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2016年底前创建省级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44公里,2017年创建省级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20公里,确保到2018年全市省级“文明示范路”总里程达到80公里以上。2016年—2020年,每年创建新密市级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20公里以上,至2020年新密市级“文明示范路”总里程达到100公里以上。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创建标准和验收考核标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并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验收申请,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凡创建成功的省级“文明示范路”和市级“文明示范路”,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对“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文明示范路”每年组织一次复验,标准降低的取消称号。

  (四)强化考核奖惩。市“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订“四好农村路”建设量化考核办法,定期监督考核,重点对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建设质量、管养效果、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责任不落实,当年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市政府将核减或取消奖补资金。适时召开“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通报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落实资金保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筹措力度。适当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标准。县乡道二级公路每公里由50万元提高到97.5万元、三级公路每公里由40万元提高到75万元,乡道四级公路每公里由25万元提高到52.5万元,村道公路每公里由

  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同时市政府对县乡道二级、三级及乡道四级、村道四级公路每公里分别奖补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足额落实本辖区乡村道路建管养配套资金,同时要结合上级扶贫和涉农资金,打捆用于农村公路统筹发展。要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附件:新密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基本条件

  附

  件

  新密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基本条件

  一、农村公路总里程不得少于50公里;

  二、农村公路五项路网基本情况指标中必须全部满足。五项指标分别是: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不低于80%,乡道(包括专用路)公路等级公路中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不低于50%,农村公路有铺装路面(不含简易铺装路面)比例不低于70%,现有农村公路危桥比例不高于10%,乡道(包括专用路)有铺装路面(不含简易铺装路面)中省、市级文明示范路比例不低于15%;

  三、考核年度及前两年内辖区内没有因农村公路养护建设工作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被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并经查属实的;

  四、考核年度及前两年内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创建工作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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