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18篇

时间:2022-11-18 13:10:02  来源:网友投稿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18篇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更有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则法制观念淡薄个别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较差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把执法权当作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工具对广大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18篇,供大家参考。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18篇

篇一: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更有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则法制观念淡薄个别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较差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把执法权当作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工具对广大人民群众态度粗暴滥用职权肆意罚款甚至依仗手中的权力肆意践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欺压百姓循私舞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

  浅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城市管理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和永恒课题。在新形势下,改革现行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法律体系、理顺执法机构的体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才是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才能切实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

  关键词现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观念更新;科学性

  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综合执法保障,我们所说的综合执法指的是在一定的法律程序保障下,某一个行政机关集中性的行使城市管理领域中的某些相关的行政机关(甚至几个),采取行政处罚权方式的行政执法制度。是城市管理领域进行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它依照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制度,依据其最基本的原则,从而将城市管理领域中长期存诸多弊端得以解决。其中较为成功的有:执法机构纷繁复杂,执法职能相互交叉,重复处罚问题以及没有利益的都不管,有目的和利益的的争着管理,利益大的就多管点利益小的就少管和不管。

  1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体系不健全

  现阶段在我国对于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目前全国范围内仍然没有制定一部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行政处罚法》中对于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规定成为了城管进行执法的依据。但是其中也并没有明确规定执法人员的权力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行职责范围,其颁布的规定既得不到执法相对人的认同,也得不到其他部门的有效配合。执法过程中滥用行政处罚权利,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这一现象在严重损害法律严肃性的同时,更是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置之不顾。正是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一些城管执法人员在对执法相对人做出处罚决定前,通常都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很少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的要求,更为严重的是很多执法人员在不出示任何处罚决定以及相关扣押手续的情况下,对执法相关人员进行强制性处罚。这种对行政程序的践踏实际上已严重损害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当中所享有的权利,而且也正是城管人员对执法程序的漠视,给执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和困难。

  1.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理念落后

  部分行政执法领导者常常漠视法律的存在,自认为法律只约束平民百姓,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的制约,在行政实践中表现出行政命令、长官意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更有甚者还干涉司法机关独立办案。还有一些执法者将法律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在实践中通常是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就拿来实用,不利的就不予执行。更有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则法制观念淡薄,个别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较差,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把执法权当作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工具,对广大人民群众态度粗暴,滥用职权,肆意罚款,甚至依仗手中的权力肆意践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欺压百姓,循私舞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还有部分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较低不懂法,在执法工作当中常常执法犯法,用一个违法执法行为去纠正另一个违法行为。甚至造成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导致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执法持以暴力抵抗,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

  1.3现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机制还存在缺陷

  很多地方都存在着“是同一单位,却高挂两块牌子“的现象,也就是说城市管理监察机构与所进行监管的对象在履行城市管理、监察行政执法职能的同时,还在依靠单位的领导以及社会公众,监督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表面看来,这样的监督兼顾周全,而却使得执法力度和执法能力大打折扣。

  2建立完善城市综合执法的途径

  2.1完善法律体系

  从整体的法律监督体系来讲,应该先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以在大范围的征询基层民众意见为基础,同时依据国家宪法和相关基本型法律法规,根据各地实际中执法的现状。为城市综合执法模式的建立与发展制定一部《城市综合执法法》,从而使城市综合治理不如法律化程序。该法律条款中应该在界定城市综合执法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相应的执法主体地位,对城市进行综合执法的相应权力的同时,也应该肩负责任,就是运用正当程序进行执法,其中也包括各地市县管理执法的工作体系也合法合理。这样才能为完善法律规范提供法律依据。

  2.2理顺执法机构的体制

  城市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置,要坚持独立性,权责一致的原则。这是城市综合执法一个理想的模式,使新组建的城市综合执法机构真正能适应新时期我国城市管理的要求。为使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具有合法性,理顺城市综合执法机构与原有的市容管理、监察机构的关系。并且还要建立中央垂直领导的、地方分级管理的执法新体制,在中央级别设立一个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宏观管理所有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各城市的不同情况设置与其相适应的城市综合执法体制,各司其职。

  2.3建立健全城市综合执法的相关监督机制

  首先,健全权力机关的监督。全国人大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的最高层,是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中最有权威的一种监督,城市综合执法应该在法制监督下,履行其责任与义务。其次,健全职能部门的监督。在某些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中,其他的行政机关对具体情况更加了解,具备对行政综合执法机关的权力行使进行辅助性监督的能力。再次,健全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是由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组成的。层级监督是促进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健全司法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对城市综合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具体表现。当城市综合

  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职权或执法程序。受到侵害的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法律诉权来实现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作为群众信赖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来监督城市综合执法,确保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因此人民法院便成了对行政综合执法进行监控的最后一道壁垒。还有一种监督方式就是司法机关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城市综合执法综合执法具有相当大的意义,一方面表示一个行政部门开始将多个行政部门精简,实现一元化的执法主体,从多个领域开展符合自身发展的执法特征,从而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

  当前我国城市综合执法中存在诸多问题,这就需要从各方面不断完善法律体系,理顺执法机制,加强监督体制,从而改革现行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陈贵民.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理念[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2]赵德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及展望[J].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3:66-68.

  [3]张下磊.我国城管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对策[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3.

  

  

篇二: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浅谈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城管执法观念落后

  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容易引发矛盾甚至冲突。城管执法暴露的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时,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仅仅看成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

  (二)执法人员素质低下

  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一部分执法人员未受过专业培训,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这都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有些素质较低的城管队员,在执法时不懂法规,不讲方法,不讲策略,简单地处理矛盾,宣传解释不到位,缺乏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有些责任心不强的城管队员,不能正确对待管理对象的牢骚、指责和过激行为,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发生纠纷时对管理对象态度蛮横、恶语相向,甚至拳脚相加,最终酿成恶性事件。

  (三)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代表政府,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执法过程中,很多执法人员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程序违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如没收商品不开罚单、不说明情况,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甚至动用暴力将执法对象的商品推翻、捣乱等,都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的社会形象。

  (四)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

  由于全国还没有出台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因此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不但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此外,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城管暴力执法发生的几率。

  二、解决城管执法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城管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严峻挑战,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首先,要强化用人管理,严把进人关,以逐步提高整体队伍的素质;其次,要严格评议考核制度,不仅在执法机关内部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而且要建立健全社会考核制度;第三,加强思想教育,建立知法懂法崇尚文明礼貌的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诚”、“巧”、“柔”执法,对于明知故犯、重复犯法的当事人,要利用一些有利条件以巧执法,对于不懂法的弱势群体要更注重教育、宣传和引导的方式以柔执法。

  (二)加强城管执法的制度建设

  城管执法体制科学化要通过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城管执法体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有序地进行。(1)城市管理应设立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发展规划、地方立法、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2)城管执法主体法定化,政府依法对执法机构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这是明确城管执法主体资格的重要途径。(3)城管执法程序法制化。针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现实需要,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明确并严格地实施一些最基本、实施条件最成熟的行政程序制度。为了实现行政目的,赋予城管执法主体适当的行政强制执行权力。

  (三)加强城管执法的监督

  

  

篇三: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

  城市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冲突多,特殊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的职能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作为一名城管工作最基层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现结合本街道实际状况和多年来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谈目前我们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特点与难点问题。一、城管职能的不断扩大化带来管理难度从最初的市容环卫到城建监察始终到目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都说明城市管理的职能不断扩大,而一些应属于其它职能部门应当管但不想管、管不好的事都集中到行政执法局,致使“城市管理”“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现在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需要“执法”的现象和行为,大都与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甚至不作为有直接关系,如:小区开发配套设施不到位、物业管理不到位带来的脏、乱、差及违章搭建;道路建管脱节,无人管理,保洁跟不上;拆迁管理不到位,拆迁现场变成新的卫生死角等等。同时职能扩大了,相应的行政执法队伍并没有扩大,如我街道面积有7.8平方公里,10.8万人口,其中活动人口约2万人,而行政执法队员只有8人,加上街道聘用的12名协管员、1名驾驶员也才21人,管理的职责却越来越多、越来越简单、

  1/6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标准越来越高,明显的感到力不从心,虽然我们特别重视日常长效管理,也盼望通过仔细、细致、踏实的工作赢得百姓的认可,但因管理职责较多,执法依据不明确,人手有限,有时也只能靠突击整治、疲于应付来处理工作,而广阔群众也对城市管理的这种工作方法和表现也产生本能的反感,简单使本属人民内部冲突激化,造成冲突。二、城市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城市管理的职能是扩大了,但事实上“城市管理”又处于一个无准确的法律依据的状态,城市管理部门正在行使的有关职权如无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授权,均属违法行为,而且作为街道和社区在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更是担当着绝大部分的任务,处理绝大部分详细的事务,而且市、区政府对卫生考核也是以块为主,虽然近两年来,城市管理执法权有下移的趋势,但是依据一些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往往街道无权管,无力量管理,执法权限有限使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深感力不从心。对驻地单位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协调难度比较大,有很多群众举报,按属地管理属于街道,但街道无直接的执法权,更没有惩罚权,只能督促,就消失了管而不理的现象,给正常管理工作开展带来被动。三、城管工作中一些老大难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城管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大事时有发生,大都不能较~解决;究其缘由,一是城管执法面对的大多是弱势群体,这些下岗、失业、拆迁失地人员有的家庭的确困难,自

  2/6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身又无任何技能,靠做小买卖维持行计,因城管执法人员断其“活路”,故舍命阻拦;二是有些是因执法人员态度强硬,引起被管理人员的的反感,而导致推搡、撕拆;三是有些屡教不改的商贩因多次被惩罚或货物被扣押没收,对城管执法人员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正是由于城管执法内容,对象及执法人员的自身素养等缘由的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被管理人发生摩擦在所难免,而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消失暴力抗法后,自己又解决不了,求助公安派出所,但派出所往往不从“暴力抗法”的角度去处理,而只是将其作为一般治安案件进行调解,对暴力抗法者无任何震慑作用,一些不法分子更加嚣张,如我街道在天隆路联合执法时,一名执法人员手筋被占道经营者用剪刀刺断,经派出所协调处理只付了部份医药费后,就找不到肇事者,结果由科室出钱对受伤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补偿;占道经营、活动摊点屡禁不止,一些违章者已具备肯定的反管理阅历,他们擅于发觉、把握和利用城管执法工作的规律,选择实行“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迂回战术,狡猾地与执法人员打“时差战”、“擦边球”和“游击战”。“朝八晚五”的固定工作时间是违章者打“时差战”的最佳时机,路段巡查虽然对活动摊点起到了肯定的制约作用,但也是一些违章人员“打擦边球”、“游击战”的最佳时机,有时在对这些摊点进行执法时,因这些人员极易博得市民的怜悯和谅解,执法中稍有不慎,执

  3/6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拥堵,执法人员往往势单力薄,孤掌难鸣,有口难辩,这就是为什么执法人员吃了不少辛苦,却得不到理解也收不到什么好的效果的缘由所在。除“癣”工作只是被动的清理,没有切实可行的从源头根治的方法,综观“牛皮癣”整治,主要是依靠城管队伍单兵作战,不停的重复劳动,刚刚清理的“牛皮癣”会一夜之间又卷土重来,间或抓到一、二个张贴者,都是一个可怜巴巴的打工者,而且又是单线联系,后台老板是谁他都不知道,要罚款他身无分文,顶多也只能责令其清除他制造的“牛皮癣”,而且你还得派人看着,不然出门就没影了,这些人往往“虚心接受坚决不改”,隔三差五你还能逮着他,你拿他又没有什么方法,而且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制裁。四、几点建议我们认为要解决现存的一些问题,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尽可能的尽快为“城市管理”特地立法,明确理顺城市管理的职能范围,完善制约机制,使执法权限与执法责任相匹配,考核对象与相应的职权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力气,并把执法人员的管理权下放到街道,与其相应的责任相适应,同时要加强对这支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政治水平的训练和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养,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宣布传达力度,到位的宣布传达对城管工作来说必不行少,它能削减工作中的直接冲突冲突,提高居民的整体素养,增加居民的自我约束,有利于

  4/6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营造良好的共建共管的氛围,有利于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树立新城管、新形象;除了城管战线自身要加强宣布传达外,还要充分发挥~在城市管理中正面导向作用,多加强城市管理的正面宣布传达,让人民群众关怀城管人、城管事,理解城管人、城管事

  

篇四: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未知

  网络添加日期:

  11年02月12日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开展和第三产业的迅速崛起,城市“脏、乱、差现象不断出现,具体表现在占道经营、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方面.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建设跟不上经济社会开展的步伐,城市管理工作难以做到标准、有序、高效的运转.

  一、城市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严重滞后.

  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城市管理的执法主体.法律建设的滞后,使城市管理面临着一系列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诸如执法主体、执法手段、执法范围、机构性质、人员身份、装备服装、平安保护等.由于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证,在执法过程中,行使相关的行政处分权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

  当执法遇到阻力时,要么管理双方采取极端的方法加以解决,从而引发矛盾冲突.要么执法机关退却,使法律的尊严收到损害,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二)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法律对执法人员的保证力度不够.

  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贯穿始终的是维保社会公共利益,满足的是最广阔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因此不可防止地会触及到一些团体和个人的切身利益,进而引发矛盾纠纷.一些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了不标准,不文明,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执法人员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导致矛盾激化.目前城管执法人员很多不属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受委托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方面在行使处分权时,对不法分

  子起不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人身平安得不到有效的

  法律保证.

  (三)一局部管理相对人缺乏公德意识,不配合执法工作.

  随着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不可防止地导致职工下岗、提前退休、并轨等,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体制的改革,促使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这些人往往知识技能单一,就业水平差,受思维、知识、技能、资本等局限,大量人员分散在城市街头,形成非法劳务市场或从事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了.格外是其中一局部人文化程度低,社会公德意识淡薄,对违反城管法规行为了的认识仍停留在较低层次,这些人为了了维保一已私利,明知自身的行为了属于违法违规,却利用不正常手段逃避行政处分,甚至有个别人为了谋求自身的非法利益不被剥夺而采取暴力手段制造事端.广阔市民一般对受处分的违章者抱有同情心里,当执法受到阻挠时,围观群众在情绪上在都倾向于违章者,从而助长了违章者的抗法气焰,最终酿成暴力抗法事件.

  (四)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态势还未形成.

  目前,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体处分权工作,理论上讲,可以将审批权、监督权和处分权划分开来,但在实际中,这些权力的行使往往是纠缠在一起的,很难严格划分清晰.原来审批权和处分权由一个部门统一行使时,出现管理不到位时可以通过行政处分权予以纠正,出现执法不到位时可以从管理方面进行监督.然而,审批权与处分权别离后,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了空位,造成了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为了难局面.

  (五)城市规划不完善,城市根底设施相对薄弱.

  近几年,随着城市的快速开展和扩张,必然要促使城市功能迅速调整和环境的日益改善.然而楼房多了,绿地却少了,人多了,厕所却少了,根底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开展.

  环境污染、城市噪音、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市容,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六)社会保证制度相对薄弱,增加了行政执法的矛盾纠纷.

  目前,尽管社会保证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但由于财力的相对薄弱,还不能完

  全满足贫困家庭的生活需要.要从根本上解决众多下岗人员的重新就业问题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些弱势群体往往只能靠摆摊设点等低水平的就业方式维持生计.对其进行清理整治,无疑等于断了这些人的谋生渠道,必然会加深矛盾冲突.

  二、解决矛盾纠纷的建议和对策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种种矛盾因素,既有行政执法的自身问题,也有整个社会开展与市民承受水平相矛盾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要摆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为了难局面,实施长效管理,必须立足标本兼治的原那么,实施开展经济与创新相结合,执法与教育、效劳互补的综合治理措施,多管齐下,常抓不懈.

  (一)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快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工作.

  建议各级人大尽快制定出一部系统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城市管理的职能责任、工作范围、人员编制及违反城市管理的处分举措等,从立法上确立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为了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证.将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专业管理部门行使的执法权,由专业管理部门委托给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改变“权责〞不一的现状,保证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个统一〞即:

  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回口管理,统一行政编制,统一财政经费,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有效地推动城管工作健康开展,开创城管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有效的执法保证机制,保证执法人员的人身平安.

  鉴于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执行任务繁重,暴力抗法问题比拟突出的情况,应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中设立公安派驻机构,并授予独立的办案权,以解决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问题.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了的处理

  力度,维保城管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了城管执法工作保驾护航.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事后保证机制.

  不断增加执法人员的平安意识和防范技能,提升处置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证执法人员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在精神上和物质上有更好的保证.

  (三)抓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工作,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从执法工作的实践看,当前迫切需要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人员要纯熟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了一项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篇五: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城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加强法治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可靠保证,是新余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一大法宝。城管行政执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排头兵作用,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思考的。一、新时期城管行政执法面临的任务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是个相对“年轻”的单位,对于一个城市或地区来说,其重要地位与责任是不言而喻的。笔者认为,新时期城管行政执法除了原有的工作职能外,还面临以下几项任务:1、法治严谨,是城管行政执法的首要任务。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6年。几年来,确立“以民为本”执法管理理念,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作出了积极贡献。城管行政执法要擦亮“城市名片”,法治理念固然十分重要,法治严谨显得更为迫切:其一,代表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形象;其二,代表了城市整体对外的形象;其三,代表了社会法治保障的形象。因此,法治严谨,要作为“法治新余”先导性、首要性工作来抓,从理论到实践身体力行,城管行政执法尤要坚持做到。2、城市建管,是城管行政执法的根本任务。城管行政执法任务繁重,仅今年以来,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已拆除违法建筑物1万余平方米,清理“三乱”广告8700处,查处占道经营2400起等。然而,城管行政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有“管”的问题,还需有“建”的要求,应该是全方位、综合性、多层面的城市管

  1

  理。城管要着眼于“源头”建设,实行多部门联手协作,努力做到建与管结合、疏与堵结合,形成大城管格局。惟有这样,城管工作才会以崭新的面貌,既化解矛盾,又赢得民心,使城管行政执法再上新的台阶。3、创安工作,是城管行政执法的目标任务。我们过去常常认为,城管行政执法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创建工作,甚至把“身着城管装、管理街和巷”当作城管工作的全部内容,这显然是不全面的。创建是基础,法治是手段,创安是目标。城管行政执法的最终目的,是要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新余”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可见,城管工作应该创建工作、创安工作“两手抓”,以求得“双赢”。4、队伍建设,是城管行政执法的中心任务。城管行政执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队伍。近年来,市城管局以打造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构建和谐城管为目标,提升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工作水平和形象。在新时期,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必须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加强学习,提高素养,严明纪律,强化考评,使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成为一种自觉行动,展示城管队伍新风采。二、当前城管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市正处于建设、开发的有利时期。各种矛盾交织凸现,城管执法人员也屡屡遇到暴力抗法、夜排档和无证摊贩反复回潮等问题。勿庸讳言,在城管行政执法中同样存在着一些问题:1、“以民为本”的理念有待深化。一是执法意识上,有的执法人员或多或少存在“居高临下”等意识,往往把被执法者视

  2

  为不对等、甚至对立面的关系。一些执法人员执法态度冷漠,一定程度造成了执法者与被执法者、民众的“距离感”;二是执法理念上,较多考虑服从服务“大局”,较少考虑被执法者的“民生”。一些执法人员总是很难做到换位思考,“以民为本”有时变成了“以任务为本”;三是执法行为上,城管行政执法多以强制对自制、以强势对弱势(当然也有例外),在尊重被执法者人权等方面时有欠缺。一些执法人员不能做到有情执法,出现以暴制暴的冲动行为,有时执法为民演变为不愿看到的“执法扰民”。2、行政执法的水平有待提升。今年7-8份,我市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在夜间集中专项整治中,查处占道经营、无证摊点等违章45起,责令限期整改30起,暂扣物品4起,从重处罚2起,取得良好成效。但整体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提升:一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水平和掌握政策、法规的能力还不够;二是对群众说服沟通、教育劝导工作做得还不到位;三是执法的随意性、弹性还比较大;四是严格管理有余,人性化、有情操作还不足;五是极个别还存在粗暴和简单化的做法。3、城管执法的手段有待规范。一是执法标准不够规范。有些政策、规定比较模糊,执行起来较困难。定性多、定量少,如社区作坊噪音多少分贝、户外广告和遮阳篷什么范围算违章?;二是依法监管不够规范。有些在执法监管时,或不出具法律依据、或不能具体到某款某条、或只以“土政策”为依据。现场执法口头告知多、书面规范性文书少;三是查处过程不够规范。有些在查处时,执法技术手段较落后,调查取证不够,证据固定不到位。证、表、文书不够齐全,扣押物品手续不规范。处理结果往往不

  3

  透明、不公开。4、综合治理的措施有待落实。在不少地方,城管执法追求整齐划一的市容环境,偏重于突击治理、专项整治行动,而综合治理办法不多、措施不够,缺乏长效机制、长效管理。如制定城管有关规范性文件滞后,源头治理不够注重,城市建设前期规划较难介入,整治疏导措施明显乏力,应对突发事件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城管政策法规宣传氛围还不浓,等等。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加以重视和落实。三、提升城管行政执法水平的对策城管行政执法要站在更高平台上,强化法治化、规范化、正规化管理,迅速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为惠山“依法治区”起到示范带头作用。1、着力加强城管源头治理。一是规划到位。立足综合治理,重在建设、重在疏导,做到规划在前、实施在前。以夜排档问题为例,光靠“禁”是不行的,临时疏导摊点也不能治本,是否考虑在城区的边角辟出专门地方,建设几个相对集中的夜排档(白天可作小商品)市场,聚集人气,或许还能成为一道亮丽风景;二是机制到位。建议城管部门与规划、建设、环保、卫生、工商、文化、农林等部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三是投入到位。要继续本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要求,加大投入,高起点规划,使全区城管工作处于较高平台;四是责任到位。通过强有力的管理机制,建立城管责任制,健全工作网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负责,推进长效管理。2、着力加强城管规范执法。一是前臵执法。在行政执法前,

  4

  要做好扎实细致的准备工作。如预先进行宣传教育,做耐心思想工作,政策法规宣传,在醒目处提前发出执法告示,证据的固定,直至限期整改通知书等等;二是依法执法。坚持办案程序,做到执法有据。被执法者对城管执法有疑意时,应出具相关法律依据、执法文本等;三是透明执法。实施“阳光工程”,做到收费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措施公开,确保公平公正执法,保障公民知情权。特别要重视对执法查处结果的公开,放大执法整治效应,达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公信力。3、着力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创新是城管工作的不竭动力。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城管快速应急预案,建立城管“特勤队”。加强全天候执法,如堰桥镇市镇管理办公室增设了1支城管机动分队;二是开展“城管三进”活动。广泛开展城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加快城管工作重心下移,维持地区良好秩序;三是加强城管舆论宣传。城管部门充分利用公开媒介,宣传城管法规,积极沟通社会,意义十分重大;四是落实城管投诉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好投诉、信访机制,畅通市民的投诉渠道,促进城管行政执法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做起,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4、着力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一要强化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做好城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城管卫士”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落实职业道德规范,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形象良好”的执法队伍;二要加强学习培训。推进“学习型”队伍创建,通过学习班、培训班、研讨会等,加强执法业务、技能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思想素质、法律素质、文化

  5

  素质;三要完善硬件设施。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技术装备。积极按照考核标准配臵了执法车辆、噪音检测仪、数码摄像机等执法装备。除此之外,还应该加强城管检测室、档案室等建设;四要强化业绩考评。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签订岗位责任书。加强工作实绩考核,实行全员挂钩、严明奖惩,提升考核绩效。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日常巡回检查相结合,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6

  

  

篇六: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城管论文: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

  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

  何有效手段。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

  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2、市民对

  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二、对策建议(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

  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

  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坚持疏堵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

  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

  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篇七: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不少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收费和罚没收入作为补充经费不足这被称之为自费执法而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和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还向下属单位和执法人员下达经济指标为了完成任务在实际执法中一些人不是重在纠正违法行为而是只收费罚款了事有的人甚至希望鼓励当事人违法这样才有费可收有钱可罚才能保证财源茂盛保证自己的饭碗维持丰厚的福利待遇

  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XX年十七大过后,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不仅为我们勾画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对于如何加强新时期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具有特别重大的指导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日益的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有了快速的发展,城市的内涵日益丰富,城市的规模正在日趋的扩大。对于政府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来打造好城市、管理好城市已成为一个新的课题。一、城管执法的概述(一)城市管理的概念城市管理是公私个人和机构用以规划和管理城市事务的许多方法的总和。它是一个连续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可以使相互冲突或彼此不同的利益都得到考虑,并且可以采取合作行动。它包括正式机构和非正式安排以及市民的社会资本。

  (二)城管执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的几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天翻地覆变化最大、经济最为平稳、快速发展的几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然而,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致使城市管理过程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等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三)城管执法的作用自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全面推行以来,在我国城市管理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其地位也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有效地解决了我国城市管理方面之前存在着多头执法、职权交叉、行政执法队伍膨胀及执法扰民等问题,使颇具讽刺意义的“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同时,由于精简了执法队伍,不但在执法效率及水平上未减,且有了长足的进展,并且减少了我国财政的支出,降低了机构臃肿程度,最主要的是在改善城市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当前城管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违反执法程序现象较普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图简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写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不给收据或者以白条代替;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执法随意性大,没有依法办事、有的个别领导在处罚决定生效后随意乱表态不执法或执行大打折扣,视法律为儿戏;也有个别单位不按规定办事,擅自低价处理没收财物;同时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行政执法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现行行政执法体制,总体上可以称之为趋利的体制,一个部门执法权利大,利益就大,执法人员的待遇和福利就高。这些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收支两条线”政策在有的地方还没有做到,有的地方由于财政困难,执法经费无法保障,仍然实行罚款分离。不少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收费和罚没收入作为补充经费不足,这被称之为“自费执法”,而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和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还向下属单位和执法

  人员下达经济指标,为了完成任务,在实际执法中,一些人不是重在纠正违法行为,而是只收费,罚款了事,有的人甚至希望鼓励当事人违法,这样才有费可收,有钱可罚,才能保证“财源茂盛”,保证自己的饭碗,维持丰厚的福利待遇。这种以“违法养执法,执法护违法”的现象,极大地损害了执法机关的执法形象,权威和效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遭遇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严格,不具体,又加之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是非公务员的行政事业编制,处罚时又缺少法律的根据。在遭遇暴力抗法时事后往往不了了之,以致在很多情况下都影响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士气。(三)城管执法队伍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从城管执法队伍的现状来看,广大城管执法队员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为城市环境的整洁、明亮、有序作出了巨大贡献,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实践证明,城管执法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但是必须看到,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不仅需要“量”的增加,更需要“质”的提高。“执法力量不足”实质是执法队伍素质的不足。在新的挑战面前,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具体表现在:一是政治素质不高。极少数执法队员政治观念淡薄,理

  想信念动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不能正确地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工作,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执行不力,特权思想严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淡化;二是业务素质低。少数执法人员文化水平低,缺乏城管执法专业知识,不能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律理论和基本的法律知识,执法行为不规范,违反程序办案。加上由于现行的城管执法队员教育训练制度和教育经费的严重制约,少数执法人员缺乏专业技能训练和必要的培训,不具备从事城管执法工作所必须的技能和业务水平,执法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自身素质不能适应城管执法工作需要;三是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少数执法人员缺乏依法执法的自觉意识,不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滥用强制措施,越权办案。其次就是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法规水平不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四是执法过程中存在感情大于法的现象,以致于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较大首先是行政自由裁量范围过广,导致执法人员法律观念淡薄行政自由裁量权为执行公务的人员所掌握,那么或多或少都不可避免主观感情个人认识上的不同区别。法律法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种类,幅度规定的越宽越多,执法人员就越觉得自己手中的权力的“宝贵”,造成行政自由裁量没有制约使行政执法偏

  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其次是行政行为任意无常,违反同一性和平等性,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一个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在什么条件,环境下操作,在什么条件环境下变更和撤销,都有很大的随意性。另外,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官僚作风和特权思想盛行,以行政主体来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容易产生地方部门,系统保护主义和官僚主义。从行政相对人来说,由于他在一般情况下只考虑本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为达到一定的目的或利益,不惜利用各种手段,接近掌权者,腐蚀公务员。(五)社会公众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误解日常的城管执法工作,与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不可避免地,部分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误解和抵制。城管执法工作与群众是面对面接触,而大多数又是弱势群体,各种社会矛盾、冲突难免会集中到执法过程中,群众对城管执法人员有潜意识的抵制,致使抵触、阻挠执法的现象频繁发生。三、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缺失一些执法人员没有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到,加强城市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给市民提供一个更好的生存、生活环境,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在行使城市管理执法权时,以管理者身份自居,凌驾于群众之上。(二)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尚待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处于行

  政管理的第一线,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1)行政执法法治理念滞后;(2)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不够;(3)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率先垂范不够;(4)行政执法机关在进人、用人、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均未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得一些不适合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入执法机关。(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在行政执法中,就是行政执法权在随行政权扩张后,其权力的行使者即行政执法部门内缺乏自我约束机制,而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导致整个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失去应有的效能。客观地说,仅内部监督力量是不够的,往往是上级有号召,有要求才会去做。目前各地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出了问题的事后监督,忽视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重视对实体法执行的监督,忽视对程序法执行的监督;重视对行政执法个人的监督,忽视对行政执法机关等的监督等现象。(四)宣传力度不够,尚未形成共识宣传和管理同步而行。城管要注重宣传,宣传工作搞好了,群众意识理顺了,能够自觉意识到维护环境的重要性,自觉抵制破坏环境的违章行为,执法工作的开展才能事半功倍,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城市管理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于人,工作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人的素质的提高,为此,我们要不断拓宽宣传

  渠道、宣传形式,扩大宣传的广度和力度,向群众分发城市管理小册子,公布城市管理热线电话,使群众在宣传中了解城管,在理解中支持城管,在管理中规范自身的行为。四、城管和谐执法的建议及相应解决对策(一)要加强城管执法的法制化宣传城市管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其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的建立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规范、执法规范、行政强制规范、执行规范等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要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切实使用和发挥好各项监督和执法职能,努力为城市管理工作创建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普法力度和道德文明建设,从社会部门抓起,使行政执法有一个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城管部门重点做好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居民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特别是新闻媒体要积极给予配合和支持,让乱设摊、乱张贴等行为是违法行为的基本概念深入人心,从而更好地遵守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二)要灵活运动现有的法律法规为城市管理工作服务由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滞后,为了切实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对当事人起到教育的作用,我们可以从法律的多种的角度对一些给城市管理带来难度,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从套用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罚。例如:城市“牛皮癣”的制造者,为了招揽办假证的生意,到处乱涂乱

  写。为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对这些办假证人员的造假“窝点”端掉,对制造假证者以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牛皮癣”的问题。(三)要强化城管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执法行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法,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调查取证制度、公开制度、公正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听证制度、辩论制度、审查决定制度、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城管执法机关要确定一套具体且有操作性的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如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应该遵循的实施步骤:表明身份,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制作笔录,填写处罚决定书,交付处罚决定书,备案。(四)要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权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正确处

  理好严格执法和自由裁量权的关系,坚持合理性原则,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进入执法伍队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要通过教育克服不健康的执法意识,在执法中避免为小集体和个人谋私利等多种不正之风。要坚持纠正在执法中吃、拿、卡,要等有损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要加强外部监督,创造条件开通纠风专线,实行流动纠风检查与新闻媒体联办行业纠风专栏,根据群众举报,查处行业违纪违法案件。对于搞权钱交易,与不法分子勾结,失职渎职,损害公共利益,敲诈勒索,侵害经营者合法利益的人员要认真查处。对典型违法案例要进行通报,公开处理,以严肃城管执法纪律。(五)要采取科技化手段创新城管执法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管理运行机制,解决城建管理执法难问题。国家针对城市管理机构复杂的问题,改革现行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是逐步完善城建城管法规,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通过使用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下发统一的办案登记表格的标准化格式,实行执法工作公开,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流程管理、催办和定期通报等一系列规范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用完善的管理、完备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解决

  “执行难”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体制和数字化技术手段等方法,重新设计城市管理工作程序,建立面向流程的组织、人员和岗位结构以及激励约束机制。在工作流程上可以包括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等过程。另一方面,统一网络平台,统一标准。经过实用信息技术开发,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以“统一网络、统一平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为指导思想,综合应用中间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大型数据库技术,在城建监察执法各部门之间建立一个多任务、多功能的综合性执法管理信息化系统。(六)要疏堵结合实行人性化管理要切实关注弱势群体、扶助弱势群体,以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政府应对地区弱势群体进行广泛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确实属于弱势群体的,要积极扶持,采取以疏导帮助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办法。执法部门也要视情况而进行执法工作,尤其是监督执法的有关部门,不能见问题就一味地“扣分”,要替基层执法人员解决难题、减轻压力、协调关系,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的。城市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管理对象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城管部门应该建立何种机制,采取何种方式,使用哪种手段,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现实难题,重“典”轻“情”行否?显然不妥;重“情”轻“典”能否?在某种程度上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与时

  俱进,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努力加强执法管理能力建设,讲究执法办案艺术,一切从城市管理的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自觉地把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落实于城市管理执法实践,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篇八: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总结报告/调研报告

  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

  城市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的职能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作为一名城管工作最基层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现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和多年来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谈目前我们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特点与难点问题。一、城管职能的不断扩大化带来管理难度从最初的市容环卫到城建监察一直到目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都说明城市管理的职能不断扩大,而一些应属于其它职能部门应该管但不想管、管不好的事都集中到行政执法局,致使“城市管理”“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现在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需要“执法”的现象和行为,大都与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甚至不作为有直接关系,如:小区开发配套设施不到位、物业管理不到位带来的脏、乱、差及违章搭建;道路建管脱节,无人管理,保洁跟不上;拆迁管理不到位,拆迁现场变成新的卫生死角等等。同时职能扩大了,相应的行政执法队伍并没有扩大,如我街道面积有7.8平方公里,10.8万人口,其中流动人口约2万人,而行政执法队员只有8

  人,加上街道聘用的12名协管员、1名驾驶员也才21人,管理的职责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标准越来越高,明显的感到力不从心,虽然我们非常重视日常长效管理,也希望通过认真、细致、踏实的工作赢得百姓的认可,但因管理职责较多,执法依据不明确,人手有限,有时也只能靠突击整治、疲于应付来处理工作,而广大群众也对城市管理的这种工作方法和表现也产生本能的反感,容易使本属人民内部矛盾激化,造成冲突。二、城市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城市管理的职能是扩大了,但事实上“城市管理”又处于一个无确切的法律依据的状态,城市管理部门正在行使的有关职权如无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授权,均属违法行为,而且作为街道和社区在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更是承担着绝大部分的任务,处理绝大部分具体的事务,而且市、区政府对卫生考核也是以块为主,虽然近两年来,城市管理执法权有下移的趋势,但是根据一些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往往街道无权管,无能力管理,执法权限有限使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深感力不从心。对驻地单位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协调难度比较大,有许多群众举报,按属地管理属于街道,但街道无直接的执法权,更没有处罚权,只能督促,就出现了管而不理的现象,给正常管理工作开展带来被动。三、城管工作中一些老大难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城管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大都不能较~解决;究其原因,一是城管执法面对的大多是弱势群体,这些下岗、失业、拆迁失地人员有的家庭确实困难,自身又无任

  何技能,靠做小买卖维持行计,因城管执法人员断其“活路”,故拼命阻拦;二是有些是因执法人员态度强硬,引起被管理人员的的反感,而导致推搡、撕拆;三是有些屡教不改的商贩因多次被处罚或货物被扣押没收,对城管执法人员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正是由于城管执法内容,对象及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等原因的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被管理人发生摩擦在所难免,而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出现暴力抗法后,自己又解决不了,求助公安派出所,但派出所往往不从“暴力抗法”的角度去处理,而只是将其作为一般治安案件进行调解,对暴力抗法者无任何震慑作用,一些不法分子更加嚣张,如我街道在天隆路联合执法时,一名执法人员手筋被占道经营者用剪刀刺断,经派出所协调处理只付了部份医药费后,就找不到肇事者,结果由科室出钱对受伤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补偿;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屡禁不止,一些违章者已具备一定的反管理经验,他们擅于发现、掌握和利用城管执法工作的规律,采取“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迂回战术,狡猾地与执法人员打“时差战”、“擦边球”和“游击战”。“朝八晚五”的固定工作时间是违章者打“时差战”的最佳时机,路段巡查虽然对流动摊点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但也是一些违章人员“打擦边球”、“游击战”的最佳时机,有时在对这些摊点进行执法时,因这些人员极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拥堵,执法人员往往势单力薄,孤掌难鸣,有口难辩,这就是为什

  么执法人员吃了不少辛苦,却得不到理解也收不到什么好的效果的原因所在。除“癣”工作只是被动的清理,没有切实可行的从源头根治的办法,综观“牛皮癣”整治,主要是依靠城管队伍单兵作战,不停的重复劳动,刚刚清理的“牛皮癣”会一夜之间又卷土重来,偶尔抓到一、二个张贴者,都是一个可怜巴巴的打工者,而且又是单线联系,后台老板是谁他都不知道,要罚款他身无分文,顶多也只能责令其清除他制造的“牛皮癣”,而且你还得派人看着,不然出门就没影了,这些人往往“虚心接受坚决不改”,隔三差五你还能逮着他,你拿他又没有什么办法,而且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制裁。四、几点建议我们认为要解决现存的一些问题,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尽可能的尽快为“城市管理”专门立法,明确理顺城市管理的职能范围,完善制约机制,使执法权限与执法责任相匹配,考核对象与相应的职权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并把执法人员的管理权下放到街道,与其相应的责任相适应,同时要加强对这支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政治水平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到位的宣传对城管工作来说必不可少,它能减少工作中的直接矛盾冲突,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居民的自我约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共建共管的氛围,有利于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树立新城管、新形象;除了城管战线自身要加强宣传外,还要充分发挥~在城市管理中正面导向

  作用,多加强城市管理的正面宣传,让人民群众关心城管人、城管事,理解城管人、城管事

  ,彻底正确展现城管在群众中的形象。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希望市、区每年能划拨专项城市管资金,并能与有关城市管理职责相联系,确保基层城市管理工作能正常开展,因为无论是环境的改造还是管理深入,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同时要提高执法队员待遇,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也需要经费的投入,在目前的体制下,每个街道还存在着城管协管员,这些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和执法队员一样工作,有的甚至更辛苦,他们大多是街道聘用的临时工,无养老、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待遇低,也影响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人的基本后顾之忧,才能更好的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倡人性化管理,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城管执法更要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管理,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使管理更有人情味,执法人员处理问题,既要坚持原则,也要以理解、同情、关爱的态度考虑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注意管理的方式方法,刚柔并济体现公正公平,从小事做起,以真情的服务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凡事多为群众着想,对群众的事,大事小事认真办,急事难事尽力办,能办的事立即办,特殊的事上门办,扎扎实实为民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一起小小的违章能涉及城管、规划、公安、工商、环保等方面,因而部门协作到们显得尤为重要。城管执法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

  同时,更要注重与各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经常互通信息增进感情,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双管齐下或多管齐下,才能卓有成效地把城市管理好,如“牛皮癣”的问题,光靠城管单兵作战力量太薄弱,除了必要的发动群众参与,明确城市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的市容环卫责任,做到群防群治外,最好能取得通讯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可以建议通讯部门暂停这些通讯工具的使用;取得公安、卫生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假文凭、假证件和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对“牛皮癣”进行遏制和打击。城市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城管工作者必须不断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在新世纪、新机遇、新发展和新竞争面前,不断的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提升自己。那么城市管理工作一定能不断走向的完善和成熟。

  

  

篇九: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

  城市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冲突多,特殊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的职能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作为一名城管工作最基层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现结合本街道实际状况和多年来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谈目前我们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特点与难点问题。一、城管职能的不断扩大化带来管理难度从最初的市容环卫到城建监察始终到目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都说明城市管理的职能不断扩大,而一些应属于其它职能部门应当管但不想管、管不好的事都集中到行政执法局,致使“城市管理”“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现在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须要“执法”的现象和行为,大都与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甚至不作为有干脆关系,如:小区开发配套设施不到位、物业管理不到位带来的脏、乱、差及违章搭建;道路建管脱节,无人管理,保洁跟不上;拆迁管理不到位,拆迁现场变成新的卫生死角等等。同时职能扩大了,相应的行政执法队伍并没有扩大,如我街道面积有7.8平方公里,10.8万人口,其中流淌人口约2万人,而行政执法队员只有8人,加上街道聘用的12名协管员、1名驾驶员也才21人,管理的职责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困难、标准越来越高,明显的感到力不从心,虽然我们特别重视日常长效管理,也盼望通过仔细、细致、踏实的工作赢得百姓的认可,但因管理职责较多,执法依据不明确,人手有限,有时也只能靠突击整治、疲于应付来处理工作,而广阔群众也对城市管理的这种工作方

  

  法和表现也产生本能的反感,简单使本属人民内部冲突激化,造成冲突。二、城市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城市管理的职能是扩大了,但事实上“城市管理”又处于一个无准确的法律依据的状态,城市管理部门正在行使的有关职权如无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授权,均属违法行为,而且作为街道和社区在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更是担当着绝大部分的任务,处理绝大部分详细的事务,而且市、区政府对卫生考核也是以块为主,虽然近两年来,城市管理执法权有下移的趋势,但是依据一些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往往街道无权管,无实力管理,执法权限有限使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深感力不从心。对驻地单位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协调难度比较大,有很多群众举报,按属地管理属于街道,但街道无干脆的执法权,更没有惩罚权,只能督促,就出现了管而不理的现象,给正常管理工作开展带来被动。三、城管工作中一些老大难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城管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事务时有发生,大都不能较~解决;究其缘由,一是城管执法面对的大多是弱势群体,这些下岗、失业、拆迁失地人员有的家庭的确困难,自身又无任何技能,靠做小买卖维持行计,因城管执法人员断其“活路”,故舍命阻拦;二是有些是因执法人员看法强硬,引起被管理人员的的反感,而导致推搡、撕拆;三是有些屡教不改的商贩因多次被惩罚或货物被扣押没收,对城管执法人员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正是由于城管执法内容,对象及执法人员的自身素养等缘由的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被管理人发生摩擦在所难免,而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出现暴力抗法后,自己又解决不了,求助公安派出所,

  

  但派出所往往不从“暴力抗法”的角度去处理,而只是将其作为一般治安案件进行调解,对暴力抗法者无任何震慑作用,一些不法分子更加嚣张,如我街道在天隆路联合执法时,一名执法人员手筋被占道经营者用剪刀刺断,经派出所协调处理只付了部份医药费后,就找不到肇事者,结果由科室出钱对受伤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补偿;占道经营、流淌摊点屡禁不止,一些违章者已具备肯定的反管理阅历,他们擅于发觉、驾驭和利用城管执法工作的规律,实行“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迂回战术,狡猾地与执法人员打“时差战”、“擦边球”和“游击战”。“朝八晚五”的固定工作时间是违章者打“时差战”的最佳时机,路段巡查虽然对流淌摊点起到了肯定的制约作用,但也是一些违章人员“打擦边球”、“游击战”的最佳时机,有时在对这些摊点进行执法时,因这些人员极易博得市民的怜悯和谅解,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拥堵,执法人员往往势单力薄,孤掌难鸣,有口难辩,这就是为什么执法人员吃了不少辛苦,却得不到理解也收不到什么好的效果的缘由所在。除“癣”工作只是被动的清理,没有切实可行的从源头根治的方法,综观“牛皮癣”整治,主要是依靠城管队伍单兵作战,不停的重复劳动,刚刚清理的“牛皮癣”会一夜之间又卷土重来,间或抓到一、二个张贴者,都是一个可怜巴巴的打工者,而且又是单线联系,后台老板是谁他都不知道,要罚款他身无分文,顶多也只能责令其清除他制造的“牛皮癣”,而且你还得派人看着,不然出门就没影了,这些人往往“虚心接受坚决不改”,隔三差五你还能逮着他,你拿他又没有什么方法,而且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制裁。四、几点建议我们认为要解决现存的一些问题,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尽可能的尽快为“城市管理”特地立法,明确理顺城市管理的职能范围,完善制约机制,使执法权限与执法责任相匹配,考核对象与相应的职权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力气,并把执法人员的管理权下放到街道,与其相应的责任相适应,同时要加强对这支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政治水平的教化和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养,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宣扬力度,到位的宣扬对城管工作来说必不行少,它能削减工作中的干脆冲突冲突,提高居民的整体素养,增加居民的自我约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共建共管的氛围,有利于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树立新城管、新形象;除了城管战线自身要加强宣扬外,还要充分发挥~在城市管理中正面导向作用,多加强城市管理的正面宣扬,让人民群众关切城管人、城管事,理解城管人、城管事

  ,彻底正确呈现城管在群众中的形象。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盼望市、区每年能划拨专项城市管资金,并能与有关城市管理职责相联系,确保基层城市管理工作能正常开展,因为无论是环境的改造还是管理深化,都须要相应的经费保障;同时要提高执法队员待遇,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也须要经费的投入,在目前的体制下,每个街道还存在着城管协管员,这些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和执法队员一样工作,有的甚至更辛苦,他们大多是街道聘用的临时工,无养老、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待遇低,也影响了管理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人的基本后顾之忧,才能更好的促进城市管理工作

  

  的开展。提倡人性化管理,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城管执法更要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管理,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敬重和保障~,使管理更有人情味,执法人员处理问题,既要坚持原则,也要以理解、怜悯、关爱的看法考虑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留意管理的方式方法,刚柔并济体现公正公允,从小事做起,以真情的服务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凡事多为群众着想,对群众的事,大事小事仔细办,急事难事尽力办,能办的事马上办,特别的事上门办,扎扎实实为民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一起小小的违章能涉及城管、规划、公安、工商、环保等方面,因而部门协作到们显得尤为重要。城管执法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要注意与各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常常互通信息增进感情,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双管齐下或多管齐下,才能卓有成效地把城市管理好,如“牛皮癣”的问题,光靠城管单兵作战力气太薄弱,除了必要的发动群众参加,明确城市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场所的全部者、管理者的市容环卫责任,做到群防群治外,最好能取得通讯部门的协作和支持,可以建议通讯部门暂停这些通讯工具的运用;取得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假文凭、假证件和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对“牛皮癣”进行遏制和打击。城市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城管工作者必需不断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在新世纪、新机遇、新发展和新竞争面前,不断的相识自己、完善自己、提升自己。那么城市管理工作肯定能不断走向的完善和成熟。

  

  

  

篇十: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关于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目的,以解决干部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挖根源、找症结,对症施治,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确保城管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管理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二、存在的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2、工作方法存在不足,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3、创新意识不够强。4、执法作风问题:1)、个别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宗旨意识不够强,群众观念淡薄;2)、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言行不文明,办人情案、关系案;3)、少数执法人员素质低、仍然存在态度差,行为粗暴,态度生冷硬横;4)、仍杂烩专业代写QQ800002959电话400-005-0051然有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纪律涣散,不遵守作息时间,不履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的现象存在。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1、平时疏于学习。存在学习上的形式主义现象,表现在学习主动性不够,很多时候忙于日常工作事务和各种应酬,没有挤出时间认真地进行自学,学习不深,经常处于被动学习状态。2、思维局限,认识落后。由于走出去学习的机会少,眼界不宽,工作思路狭窄,创新意识不够,平时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四、整改措施1、切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有计划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党中央提出的重要理论文献,熟练掌握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文来自杂烩,转载请保留此标记。,把理论学习与研究实际问题、更新知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党性觉悟、政策水平、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2、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拓宽眼界,“走出去、引进来”,转变传统思维定势,积极在执法方式、方法创新上下功夫。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树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的意识,认真借鉴外地较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工作协调,增强执法力度,改善执法环境。3、切实改善城管执法工作作风。一是要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转变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继续强化全体执法人员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文化水平和执法水平,提高个人修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二是讲究执法艺术,严禁使用有伤当事人自尊和感情的语言;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对在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对符合规定条件不按时办理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四是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认真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五是要需要社会各界加强对市民的守法意识教育,摒弃陋习,自觉参与到维护城市管理工作中,切实理顺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和谐关系。4、全面推行政务、党务公开。以建设和谐有序、文明靓丽**和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宗旨,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促进依法行政,塑造城管执法新形象紧密结合起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5、大力培育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要引导机关干部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身体机能;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要提倡机关干部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建设富含人文关怀的政务环境;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提升文化素养和身体心理素质,营造出朝气蓬勃、团结奋进、和谐发展的机关工作氛围。五、措施保障针对查摆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措施,我局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办法,抓好整改措施的落

  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顺序,有计划、有步骤地逐一实施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

  

  

篇十一: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市管理是城市建设的延伸,是巩固城市建设成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县乡以整治市容市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重点,以“整脏治乱”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城市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也日益增多,

  城市管理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为进一步加强县乡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当前县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县乡在城市规模扩张方面成效明显,但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老城区历史欠帐较多,建设滞后,还属于小城小规模,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一是市政设施不够完善。老城区道路狭窄,城区公共绿地少,绿化率较低;垃圾中转站和投放点欠缺,公厕数量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手段还处在比较原始的阶段;农贸市场数量不多,布局不尽合理,无法满足居民生活需要。二是各类专业经营场所硬件设施不完备。一些维修店、作业加工店、服务洗车店、废品收购站等不符合营业前置条件,如室内无场地占道经营作业,洗车店不设沉淀池,污水直接排放下水道或河道,餐饮店达不到前堂后店要求,油烟未经处理自然排放等等。三是部分住宅小区内部功能不全,车库、停车场、垃圾池等必须设施配套不足,影响了居民生活。此类情况特别是在亚中商城亿家超市及其对面的菜市场周边比较严重。(二)市容秩序比较混乱。一是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目前,县城主次干道均存在流动摊、店外摊占道经营,占道修车、洗车、作业加工等现象.部分专业市场内部管理不到位,不少经营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二是交通秩序管理不规范.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上人行道,行人不遵守交规,青年路随意横穿马路等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广告设置随意性大。一些商家在部分路段随意悬挂广告牌,或在店铺门前占道摆放招牌,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还未彻底根治。特别是电线杆,小区过道、电梯内乱涂乱画乱贴。

  (三)市民环境卫生意识不强。部分居民特别是沿街住户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排放污水,临街商户、饮食店存在门前乱扔乱堆垃圾现象;建筑施工车辆轮胎带土运输,撒漏时有发生;部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不落实,存在卫生死角。联汇市场内居民和商户在一起居住,生活和经营环境较差,

  (四)违章建筑问题突出。一些居民私自圈地建房,不仅破坏城市规划,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少数居民在屋顶违章搭盖加层,影响了建筑物整体景观。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一)城市管理观念落后,与城市的发展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对城市管理的内涵理解片面,认为城市管理就是一般意义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日常管理,是维护城市规划建设功能不异化的手段,重建设轻管理、先建设后管理、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观念较重。特别是当前城市规模加速扩张,各级愈来愈重视建设的速度,强调建设的效率,而对城市科学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服务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了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二)就业再就业形势严峻,城市管理面临难以调和的矛盾。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乡县就业再就业形势还比较严峻,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没有找到固定工作时,大多以各种低层次的生产方式谋生,例如摆摊设点、修理、开小餐馆等等,这些经营活动往往是滋生违规违章现象的“温床”.当前,这些弱势群体是城市管理的难点和焦点,有关部门既要以人为本,又要严格执法;既要维护社会稳定,又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使得城市管理面临难以调和的矛盾,处于两难的境地。(三)城市管理体制不顺,长效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建设、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环保、民政等多个部门。长期以来,由于权责不清、各自为政、执法交叉,极易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真空,致使部分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久拖不治,或久治不愈。同时,一些相关职能部门还存在“城市管理是城管部门的事,管理好坏与自己无关”的思想,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四)城市管理法规不完善,行政执法手段受到限制。目前,对城市管理还没有一部完整、系统的实体法出台,只限于一些条例或地方制定的规章、办法.而且,有的法规规章条款标准不明确,对某些行为只有禁止性条款,没有详细处罚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中,有许多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的行为,

  因为在治理方面缺乏法规依据,使管理者往往处于尴尬的境地,导致许多违章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查处,影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市民城市意识比较淡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要求市民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目前,县乡对市民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还很不够,市民爱护城市、爱护公共设施的意识还很淡薄,乱丢、乱吐、乱停、乱放、乱倒、乱搭、乱建的现象还十分突出,人为破坏、盗窃公共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市民对城市管理提出了高要求,希望城市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水平;而另一方面,当城市管理与个人利益出现矛盾时,市民的自我约束能力就会下降,公共意识往往被抛在一边.

  三、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的城市管理理念。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创新城市管理理念上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强化“三项职能”,实现思维的“三个转变”.一是要强化调控职能,立足打基础、管长远,由侧重于管人、管事、管物转为更加重视改善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城市管理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思维转变。二是要强化服务职能,一切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实现城市管理从效益至上向服务至上的思维转变。三是要强化监督职能,健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执法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实现城市管理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二)统筹规划,完善设施,大力夯实城市管理基础.要坚持以规划为纲,把城市管理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实行同步规划,同步推进,从源头加强城市管理。同时,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规划,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一是加强环卫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要加快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垃圾收容器及公厕的规划布点与配建步伐,提高环卫保洁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停车场的规

  划与建设。要着眼城市长远发展,合理布局城区停车场,老城区要适度开辟,新区要预留空间,缓解城区交通管理与停车压力。三是加强行业市场的规划与建设。要将农贸市场、旧货交易市场、洗车场、机动车修理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

  划,本着“管理优先”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批实施,打造分类合理、特色鲜明、统一管理、集中经营的各类专业市场.

  盘活资源,市场运作,切实突破城市管理资金瓶颈。要加大经营城市力度,转变城市资源管理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城市管理投入不足的问题。一是投资主体要实现多元化.政府要由城市管理的直接投资者转变为引导投资者,通过制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市管理活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二是城市资源要实现商品化.将无形资产有形化,推行街道广告经营权、公共设施冠名权、出租车经营权、公共汽车线路和站台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转让、拍卖和租赁,使其进入营运状态,拓宽城市管理筹资渠道。三是城市管理要实现企业化。进一步转变“政府包揽、垄断经营”的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将政府部门经营性职能转由中介组织承担,开放作业市场,对城市管理养护作业等项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达到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的目的。

  (四)整合力量,健全网络,着力创建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管理而非行业管理的工作,需要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为此,应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有统有分、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开展“迎接奥运圣火传递、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活动,我县成立了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可以此为基础,成立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常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性规划、工作计划和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二是健全基层网络。要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社区作用,合理下放城市管理权限,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属地管理,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社区主抓的城市管理模式。三是推行综合执法。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宏观决策作用,进一步统筹相关部门职责,把由建设、公安、工商、环保、卫生、

  交通等部门负责的基本卫生、基本秩序管理工作,与城管执法队伍负责的违规违法查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单一的城管执法转向综合执法服务,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的问题,为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提供体制保障。

  (五)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依法治理是城市管理的关键,也是城市管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一是要建章立制,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体系。要针对城市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城市管理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由县人大或县政府出台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健全城市管理制度,使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要依法行政,增强城市管理执法的规范性.要建立健全案件受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有效.三是要文明执法,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文明意识.

  (六)强化措施,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注重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标本兼治地抓好城市管理。一是建立城市环境集中整治制度.对城市环境特别是脏、乱、差等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齐抓共管,集中整治.当前,要突出抓好以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章建筑、“牛皮癣”等为主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二是建立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度。要实行城市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把城市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考核范畴,严格结帐。同时,对具体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兑现奖惩,消除管理真空和死角.三是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机制.根据城市管理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建立操作性强的考评体系,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城市管理绩效进行全面、科学、公正的评价。

  (七)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氛围.市民是城市管理的直接参与者,也是城市管理的受益者,只有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才

  能真正管理好城市。一是要深入宣传发动。出台《市民文明守则》,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等手段,教育和动员广大市民,切实增强城市管理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和实际能力。二是要强化政务公开。对城市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举措,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和热线等形式,加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保障市民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积极开展“城管服务进社区”、“城管小卫士”和“城管志愿者”等活动,打造城管与市民互动的平台。三是要严格监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健全行风监督评议制度,建立城市管理领导热线电话和接待日制度,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切实加强社会对城市管理从决策到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坚持严管重罚和宣传教育并重,尤其是对一些重点难点领域和重点人员,要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违规违章行为从重处理,增加违法成本,突出警示作用。

  

  

篇十二: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镇城管执法

  中的矛盾和对策]

  摘要:城管是改革的需要。从理论上而言,城管是为了优化行政权能的配置。提高城管执法效力和力度,是有其科学性和必要性,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很多的矛盾。文章首先分析城管执法中的矛盾,然后分析这些矛盾产生的原因,最后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字:城管执法城管矛盾执法矛盾引言:随着社会建设步伐的加快,城管执法成为了社会极具争议的问题。城管执法的困境其实是由于综合执法权缺乏法律依据。城管的组织缺乏法律定位。显然,我们需要的是和谐的综合执法。一、城管执法中的矛盾(一)城管综合执法中暴力冲突频发当前我国城管综合执法过程中,暴力冲突现象表现的比较严重,其中既有行政执法对象的暴力抗法原因,也有执法人员野蛮霸道的暴力执法原因,两种原因引起的冲突都发生了流血事件和导致当事人非正常伤亡的案例。2006这一年之内,广州城管支队共遭遇暴力抗法事件近500起,200多个执法队员受

  

  伤。(二)城市弱势群体沦为主要执法对象我国政府部门执法执政都要“以人为本”,然而令人惊讶

  的是,城市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阶层却成为了当前城管综合执法的主要执法对象。“公安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的流传整整反映了这么一个事实。

  二、城管执法中的矛盾总结城管面临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综合执法缺乏足够法律依据根据有关规定,执法的权限大致可以分为工商行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公共安全交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各个工作部门,基本上集中了一个地方政府所有的主要执法权,城管往往与综合执法联系在一起,但我国法律却一直没有所谓的正式界定综合执法权。没有约束的庞大权力,就相当于一个没有刹车设备的重型卡车在市区中高速横行。(二)城管缺乏足够的法律定位目前我国宪法和行政组织法还没有对城管部门定位。因此,各地方城管的组织形式非常混乱,从决定主体上看,省级、市级、县级政府都可以自行设立城管部门;在级别上看,乡、县、区都有自己的城管建制;从身份上看,有的城管部门

  

  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有的则属于地方政府工作机构。滋生暴力性的执法方式的很重要原因就是各种组织上的混乱导致监管和救济方面的困难。

  (三)街头商贩和城管矛盾是矛盾的主体1、城管执法难以取得商贩的信服商贩要生存和发展,在街边摆买是他们生活收入的重要乃至唯一来源,但确实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又影响了周边的环境,因为他们沿街摆摊的确造成市容的脏乱差。城管的执法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但在实际过程中并没有真正单纯起到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比如,政府在立法时可能颁布出权力本位较浓的法律法规,执法人员执法时可能出现腐败等违法现象等。2、城管忽视商贩的合理诉求可能受过去封建社会思想影响,一方面,城管人员在执法时经常带有权力至上的色彩,视商贩为治理的对象,没有从商贩的生存和生活的角度出发,具有暴力执法的倾向,以自己的意志执法,造成商贩的不满和情绪对立;另一方面,商贩缺乏自我管理的主体意识和权利安排,只能和城管采取对抗的方式解决问题。双方之间宛若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冤家对头,充满仇恨。三、解决城管执法矛盾的对策

  

  (一)更新城管执法理念进入二十一世纪的全新年代,行政机关的理念也必须从以往的对人管理型转变为现代的为人民服务型,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确保以保障人权为宗旨。所以,在当前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下,城管首先要处理好维持秩序与民生之间的平衡与矛盾。在面前弱势群体时,要注意把秩序等等放在

  位,城管和商贩之间的矛盾得到大大缓和。淮安市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得到广泛的认同。“大城管”模式力图使城管部门同时具有管理权和执法权,真正地把关注点和重点从行政处罚上转移到管理和服务上,不失为一个较有成效的模式。

  (三)转变城管执法方式目前,在中国的城管执法中,主要手段就是暂扣违法商贩的财产。但随着行政执法理念由管制型、命令型转变为服务型、指导型行政执法的方式,也应由单向、强制向多样、互动、民主的柔性执法方式转变。目前南京市已经不再一律封杀或者禁止对街边摊点,而是在合适的位置设立了“临时摊点集合地”近千多个,只是对商贩免费或象征性地收取一点管理费用,允许城市化区域一部分小摊小贩的存在,这对于商贩和大众都是共赢的,也方便了城管的管理和协调。(四)建立解决商贩就业的渠道不少商贩由于自身学历较低和缺乏其他的生存技能,很难寻找到其他的就业渠道,为了生存问题,人们往往会铤而走险,违法事情自然出现。许多商贩属于弱势群体,是政府和大众都需要关怀和照顾的对象。政府可以通过增加一些工作技能培训和提供就业岗位的方法来提高一些商贩的技术水平和生存技能,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出路。(五)建立市容管理的民主化制度

  

  从根本上说,作为一种自由、平等和权利的经济,市场经济应该是把人民大众利益和权利诉求日益增长、民主法治作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根本发展目标,建立多元互动的民主化制度是真正化解商贩和城管的危机,实现良好、和谐的社会秩序的合适方法。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

  

  

  

篇十三: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浅谈城市治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

  城市治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非凡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城市治理的职能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作为一名城管工作最基层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常碰到一些实际问题,现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和多年来的城市治理工作中的实践,谈谈目前我们在城市治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特点与难点问题。一、城管职能的不断扩大化带来治理难度从最初的市容环卫到城建监察一直到目前的城市治理行政执法,都说明城市治理的职能不断扩大,而一些应属于其它职能部门应该管但不想管、管不好的事都集中到行政执法局,致使“城市治理”“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现在城市治理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需要“执法”的现象和行为,大都与有关部门的治理不到位甚至不作为有直接关系,如:小区开发配套设施不到位、物业治理不到位带来的脏、乱、差及违章搭建;道路建管脱节,无人治理,保洁跟不上;拆迁治理不到位,拆迁现场变成新的卫生死角等等。同时职能扩大了,相应的行政执法队伍并没有扩大,如我街道面积有7.8平方公里,10.8万人口,其中流动人口约2万人,而行政执法队员只有8人,加上街道聘用的12名协管员、1名驾驶员也才21人,治理的职责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标准越来越高,明显的感到力不从心,虽然我们非常重视日常长效治理,也希望通过仔细、细致、踏实的工作赢得百姓的认可,但因治理职责较多,执法依据不明确,人手有限,

  1/6

  有时也只能靠突击整治、疲于应付来处理工作,而广大群众也对城市治理的这种工作方法和表现也产生本能的反感,轻易使本属人民内部矛盾激化,造成冲突。二、城市治理工作中职责不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城市治理的职能是扩大了,但事实上“城市治理”又处于一个无确切的法律依据的状态,城市治理部门正在行使的有关职权如无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授权,均属违法行为,而且作为街道和社区在日常的城市治理工作中,更是承担着绝大部分的任务,处理绝大部分具体的事务,而且市、区政府对卫生考核也是以块为主,虽然近两年来,城市治理执法权有下移的趋势,但是根据一些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往往街道无权管,无能力治理,执法权限有限使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深感力不从心。对驻地单位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协调难度比较大,有许多群众举报,按属地治理属于街道,但街道无直接的执法权,更没有处罚权,只能督促,就出现了管而不理的现象,给正常治理工作开展带来被动。三、城管工作中一些老大难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城管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大都不能较~解决;究其原因,一是城管执法面对的大多是弱势群体,这些下岗、失业、拆迁失地人员有的家庭确实困难,自身又无任何技能,靠做小买卖维持行计,因城管执法人员断其“活路”,故拼命阻拦;二是有些是因执法人员态度强硬,引起被治理人员的的反感,而导致推搡、撕拆;三是有些屡教不改的商贩因多次被处罚或货物被扣押没收,对城管执法人员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正是由于城管执法内容,对象及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等原因的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被治理人发生

  2/6

  摩擦在所难免,而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出现暴力抗法后,自己又解决不了,求助公安派出所,但派出所往往不从“暴力抗法”的角度去处理,而只是将其作为一般治安案件进行调解,对暴力抗法者无任何震慑作用,一些不法分子更加嚣张,如我街道在天隆路联合执法时,一名执法人员手筋被占道经营者用剪刀刺断,经派出所协调处理只付了部份医药费后,就找不到肇事者,结果由科室出钱对受伤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补偿;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屡禁不止,一些违章者已具备一定的反治理经验,他们擅于发现、把握和利用城管执法工作的规律,采取“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迂回战术,狡猾地与执法人员打“时差战”、“擦边球”和“游击战”。“朝八晚五”的固定工作时间是违章者打“时差战”的最佳时机,路段巡查虽然对流动摊点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但也是一些违章人员“打擦边球”、“游击战”的最佳时机,有时在对这些摊点进行执法时,因这些人员极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拥堵,执法人员往往势单力薄,孤掌难鸣,有口难辩,这就是为什么执法人员吃了不少辛劳,却得不到理解也收不到什么好的效果的原因所在。除“癣”工作只是被动的清理,没有切实可行的从源头根治的办法,综观“牛皮癣”整治,主要是依靠城管队伍单兵作战,不停的重复劳动,刚刚清理的“牛皮癣”会一夜之间又卷土重来,偶然抓到一、二个张贴者,都是一个可怜巴巴的打工者,而且又是单线联系,后台老板是谁他都不知道,要罚款他身无分文,顶多也只能责令其清除他制造的“牛皮癣”,而且你还得派人看着,不然出门就没

  3/6

  影了,这些人往往“虚心接受果断不改”,隔三差五你还能逮着他,你拿他又没有什么办法,而且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制裁。四、几点建议我们认为要解决现存的一些问题,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尽可能的尽快为“城市治理”专门立法,明确理顺城市治理的职能范围,完善制约机制,使执法权限与执法责任相匹配,考核对象与相应的职权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并把执法人员的治理权下放到街道,与其相应的责任相适应,同时要加强对这支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政治水平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宣扬力度,到位的宣扬对城管工作来说必不可少,它能减少工作中的直接矛盾冲突,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居民的自我约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共建共管的氛围,有利于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树立新城管、新形象;除了城管战线自身要加强宣扬外,还要充分发挥~在城市治理中正面导向作用,多加强城市治理的正面宣扬,让人民群众关心城管人、城管事,理解城管人、城管事

  ,彻底正确展现城管在群众中的形象。加大对城市治理的投入,希望市、区每年能划拨专项城市管资金,并能与有关城市治理职责相联系,保证基层城市治理工作能正常开展,因为无论是环境的改造还是治理深化,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同时要提高执法队员待遇,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也需要经费的投入,在目前的体制下,每个街道还存在着城管协管员,这些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和执法队员

  

篇十四: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范文最新推荐------------------------------------------------------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文章标题: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自**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在城管执法收到这些显而易见的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城管执法队员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老同志,他们工作热情高,有着丰富的城管工作经验,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相对缺乏,在法制意识渐强的今天,这与执法者身份不符,更与法制社会不符;还有一部分是新城管,他们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同样有着满腔的工作热情,然而由于执法的特殊性,也使得这些执法队员产生了一些心理问题。如:自卑心理:部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群众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都不同程度的给城管执法者带来了自卑心理;矛盾心理:城管执法的对象一般是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这部分人中很多一家子就靠一个无证小摊点谋生,境况十分困难,这就使得执法队员在对他们执法时同情心与职责与法律相矛盾;厌烦心理:由于城管工作反复性较大,经常是反复清,清反复,时间一长,就会对工作失去兴趣,丧失信心,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章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特权心理:执法队员执法时间长了就会觉得执法就是简单的处罚,自己头顶

  1/15

  国徽,身穿制服,可以高高至上;不安心理:城管执法中常见的暴力抗法给城管队员心理上蒙上了一层阴影。二、行政执法相对人存在的一些问题。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大批外来工涌入**,有些外来务工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私开无证诊所,私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屡见不鲜。在他们想来,他们是靠劳动来养家糊口,既不偷又不抢,城管就管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城管队员在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依法教育时,他们表面接受教育,实则跟城管队员玩起了游击战术,反正摊照摆,你城管队员到东,我就到西,你到西我就到东,这样对他们长期教育无用后,城管队员对他们的执法方式就容易变的简单粗暴的怪状中去。对他们来说,一个小摊点可以是他们一家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城管队员在对他们取缔时,会表现出强大的抵触情绪,“谁断我生路我就与谁拼命”的想法就会产生,这就又陷入了暴力抗法的怪圈.三、管执法工作缺乏一定的保障机制.首先是缺乏法律保障。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到现在还没有一部针对城管系统的法律出台。城管执法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很多执法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变的不可行,归根到底是执法者对执法相对人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如某工地出土工程车车轮带泥污染道路,执法队员上前教育处理,吩咐工地人员清扫,工地人员却推三阻四,相互踢皮球,有的还可能根本不予理睬,而执法队员只要没扣住工程车,即使开具停违书,工地方也可以把停违书扔在一边置之不理,可谓拿他们没办法。再如有的流动摊贩明明是在路边经营,当执法人员上前取缔时,

  ---------------------------------------------------------------范文最新推荐------------------------------------------------------

  他们骑车就走,当执法队员拦下他们时,他们则说只是路过,并无经营,还要执法者拿出他们经营的证据。执法队员如事先不对他们进行拍照取证,还真拿他们没办法.其次是城管执法工作缺乏安全保障。目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没有赋予执法部门限制违法责任人人身自由的权力,也没规定城管执法队员配备自卫器具,城管执法工作又不像公检执法时来得威严,暴力抗法事件在城管执法工作中屡屡发生,城管队员受伤事件屡见报端,遇到这种事还得公安部门出面调节,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的多,严重打击城管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如何解决以上问题,我认为:首先,建立城管执法保障机制.为解决城管执法对自然人难执行和暴力抗法这一“难题”.可以建立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或者建立有公安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以保证执法成效。其次,提高城管队员的思想业务水平。加强队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培养他们从事城管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使他们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努力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城管队员执法时要做到依法执法、铁面无私,树立执法的威信。同时要做到人性化执法和文明执法,树立执法育民、执法为民的新形象。再次,对涌入的大批外来人员要加强管理。政府为失失业人员、下岗职工以及其他一些低收入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为满足市民消费需要,可以开设一些便民服务网点,廉价出租给这部份低收入人

  3/15

  群,进行规范化管理。最后,加大城管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的宣传,让市民充分认识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动员市民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过程中去.(陈玉平阿涛)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来源于网,欢迎阅读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近年来,暴力抗法在城管执法中时常发生,高新区今年上半年就发生了多起,防碍了城管执法队伍的正常工作.

  所谓暴力抗法,是指不法分子以暴力形式抗拒执法、抗拒监督、抗拒管理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暴力抗法事件的不断发生,不仅亵渎了法律法规的尊严,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严重干扰了地域经济发展,扰乱了行业管理,而且威胁着城管执法者的人身安全,辱损了执法队伍的外在形象,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权威的依赖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暴力抗法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势必阻碍政府管理城市作用的发挥,给社会稳定带来忧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路障.一、暴力抗法的主体、表现形式和手段笔者通过5年的一线实践,总结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的主体,主要以流动摊贩、

  ---------------------------------------------------------------范文最新推荐------------------------------------------------------

  无业商贩和多次违章的“钉子户”为主,这些人员多为下岗工人、外来人员、城镇农民、两劳人员等经济收入不稳定的弱势群体,他们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时,情绪容易激动,不服从管理,往往作出一些不理智举动,经常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造成暴力抗法.抗法的表现形式有:1、围攻城管执法人员;2、哄抢暂扣罚没物品;3、暴力砸毁城管执法装备设施;4、暴力殴打执法人员;5、其他严重抗拒执法。抗法者的惯用手段有:1、武力对抗,持械行凶;2、煽动群众,造势围攻;3、跟踪到家,威胁报复;4、事先预谋,突然袭击;5、发泼耍赖,百般阻挠;6、自残威胁,抗拒执法。二、暴力抗法产生的主要原因我市城管实行的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千头万绪,遇到暴力抗法现象的机率较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城管法制建设缓慢,绝大多数暴力抗法者素质又低,法制观念淡薄。这是暴力抗法频繁发生的根本原因。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虽已实行多年,但尚未在立法上根本完善解决,助长了不少违章相对人的闹事意识。城管执法对象大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也相对淡薄,即使有些认识也是“口服心不服”,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其违章行为给市容环境卫生带来的负面影响,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暴力抗法者,精神素质与物质财富失衡,有的甚至倚仗其经济实力与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对抗。2、城管执法手段软弱.虽然城管直接代表政府管理城市,但由于我国现行的城管法律、法规不完善,未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必要的强制手

  5/15

  段,一旦遇到暴力抗法者,执法人员就束手无策。对那些抗拒处罚、且行为严重触犯国家法律者,城管执法人员苦于没有制裁权力,当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时,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困境,甚至连自身安全都难以保证。3、经济发展水平不均,社会利益格局失衡。随着城市化的加快,贫困地区人员大量涌入城市,有的甚至举家迁徒谋生,加之城市本身经济结构转型,国企改革力度加大,造成职工下岗,失业增多,迫于生计而加入街头摆摊大军,并以此为生.取缔就等于砸了他们的饭碗,断了他们的生路,因而,他们以各种方式百般阻挠、抵制城管执法,谩骂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在“我要吃饭,我要生存”的呼求声中,又往往赢得部分不明事理市民的同情和怜悯,对违法违章者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4、公安机关打击力度不够大,速度不够快。按照《刑法》规定,暴力抗法处罚很重。但是,由于暴力抗法产生于瞬间,这易给事后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于是在某些曲解的文明执法的招牌下,许多暴力抗法事件或遥遥无期无定论或以证据不足不立案或以一般的社会治安案件对待或以轻罚代管处理了事。长期以往,此种现象易给社会一种不良的提示,“对付城管人员打了也白打”,这就更助长了暴力抗法者的嚣张气焰,使城管执法工作更加困难.5、执法队伍文明执法程度缺失.有的暴力抗法案件诱因在于执法队伍本身.比如,法规知识、专业知识缺乏,执法中法律依据使用不准、“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好,执法程序的错误,法律文书不完善等.队员的不文明行为,如非礼貌纠违,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不讲究方法,不注意策略,个人行为偏差。还有个别干部、队员自身要求

  ---------------------------------------------------------------范文最新推荐------------------------------------------------------

  不严,有“吃、拿、卡、要”和“又吃又拿还要罚"等导致暴力抗法的。6、缺乏良好的执法环境。目前,城管执法环境并不理想。在舆论宣传方面,有的新闻媒体从正面宣传城市管理的不多,且不引人注目.而反面曝光的报道非常醒目还配大题目、大照片.久而久之影响了执法队伍的外在形象,错误地给了抗法者一种错误的思维讯号,认为“城管、市容都是坏人,可以抗拒"。另外,多数执法案件的处罚数额较小,一般不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得不到司法保障。这样就削弱了法律支撑的威慑力,使暴力抗法者钻了司法保障的空档。三、解决暴力抗法的有效途径暴力抗法行为,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股逆流,如果让一次暴力抗法得逞,就会导致一个群体的法律价值观念发生偏离,使人们丧失依法治国的信念,为恶殊深。如何遏制暴力抗法的不断发生和蔓延,笔者认为,除了加强法制宣传、规范执法程序等外,还要加大惩治力度.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城管法制意识。针对城管执法工作广泛性、群众性的特点,通过各种宣传载体,使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广大市民和从业经营人员充分认识到城管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城管法制意识,消除“法不责众”的心理,真正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执法队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自觉做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媒体更要宣传暴力抗法者的惩治结果和城管好人好事,使群众意识到“城管真正是执法为民的”,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体性抗法事件。2、运用执法技巧,如迂回战、速决战等等。每

  7/15

  次整治前要做好宣传教育、摸好底,知己知彼,以便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于当事人以暴力相威胁时,在劝说无效若采取强行措施可能激化矛盾的情况下,应随机应变,避其锋芒,及时采取取证手段,搜集证据,暂缓执法,之后通过法律程序迂回执法;对于处置一些“钉子户"、“难缠户”以暴力抗法或者扣留执法装备、哄抢暂扣物品等情形的,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将当事人和暂扣物品及执法装备分离,果断将肇事者带离现场,防止事态扩大。3、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法规。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要尽快将政府令上升为法律。从源头上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从管理体制上杜绝产生暴力抗法的隐患。4、强化素质教育,提升文明执法质量。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强化服务理念,克服特权思想,消除霸气行为,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关注弱势群体,注重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群众合法经营的权益.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运用文明语言,讲究礼貌行为,热情服务、公正执法,感化违法人员,缓解各种矛盾。坚持执法程序,做到政务公开,兑现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用诚心的执法态度提升文明执法质量,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5、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政府要提升宏观协调能力,综合治理社会不安定因素,促使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使之“关口前移”,发挥好在城市管理中的应有作用。政府还要引导市场,挖掘社会资源,设法为从业人员创造规范性的经营条件,降低管理成本,开辟室内市场,安置下、待岗人员的就业机会,从硬件建设上满足需求,以减少

  ---------------------------------------------------------------范文最新推荐------------------------------------------------------

  暴力抗法事件发生.6、严惩暴力抗法者.鉴于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频率高、负面影响大的问题,借鉴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应在城市管理机构中由公安局派驻真正意义上的常设机构,去支持和配合城管执法,打击各类暴力抗法行为,维护城管执法的严肃性。另外,对暴力抗法者应当严格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简单的采取私力救济以达到排除妨害的结果。

  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从一宗由婚姻登记档案遗失引发的离婚诉讼案谈起[案件经过]内江市东兴区柳桥乡村民黄光秀、刘兴于1991年4月自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一女,20xx年1月30日双方自愿登记离婚.20xx年6月黄以离婚证遗失为由,通过该乡社事办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人员刘某将本人离婚登记档案(包括离婚证存根、申请表及离婚协议书)借出后遗失(至今未追回),并于20xx年4月18日以与刘兴未离婚为由向东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与刘兴离婚。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原告离婚诉讼请求。黄不服一审判决,以“原审认定事实不清,与刘兴是合法夫妻没有离婚"为由上诉至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二审依法改判。20xx年12月1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

  9/15

  院作出终审判决:上诉人黄光秀与被上诉人刘兴20xx年1月30日已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已经消亡,离婚诉讼请求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驳回上诉人黄光秀的起诉。东兴区婚姻登记处根据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为当事人黄光秀、刘兴办理了离婚证补领手续。此案经《内江日报》、《内江电视台—新闻视点》等媒体披露后,东兴区档案局、监察局就婚姻登记档案遗失一事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东兴区柳桥乡社事办工作人员刘某对婚姻登记档案遗失负主要责任,东兴区监察局根据《四川省监察厅关于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作出决定,给予刘某行政记过处分。

  [背景信息]20xx年1月23日,国家民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并从公布之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公民的婚姻登记信息将受到有效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切实维护。

  20xx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20xx年4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要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入手,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标志着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的正式提出,从而成为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全党工作的重点。

  ---------------------------------------------------------------范文最新推荐------------------------------------------------------

  一、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是档案工作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切入点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要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历史记录,是证明当人婚姻状况的真实凭证。婚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重要关系成分,是家庭存在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和细胞,家庭和睦自然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因此,作为记录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档案,不仅记录着婚姻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与个人生活诸环节密切相关,而且由于婚姻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密切联系使其在公民办理财产分割、继承、申报登记等诸多事务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凭证作用。由此可见,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从微观角度事关“人民群众的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直接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而成为档案工作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切入点。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的现状调查《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颁布后,笔者通过对三县两区的调查,发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普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保管分散、损毁遗失严重、利用不规范。

  11/15

  多机关分散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形成机关是各级婚姻登记机关。20xx年10月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四川省的实施办法规定市辖区(县级)的街道办事处不独立设立婚姻登记机关,由区民政局设立婚姻登记处统一办理婚姻登记。因此,在笔者调查的内江市就有两种情况:市辖两区<市中区、东兴区〉由区民政局设立婚姻登记处,统一办理婚姻登记;市辖三县则是由县民政局设立婚姻登记处办理辖区内全部离婚登记、撤销婚姻登记和部分结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登记处办理本辖区内的结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而内江市在1992年曾进行以“撤区并乡建扩镇"为内容的行政区划调整,一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婚姻登记档案同文书档案一起向县(区)档案馆进行了移交,一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的

  婚姻登记档案仍由合并后的乡镇社事办管理;县(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所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也是一部分移交给了同级档案馆,一部分保存在本机关,而移交的年限又无统一规定,存在随意性,从而形成婚姻登记档案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档案馆多处分散保管的现状.仅以市中区为例,市中区档案馆保存有该区部

  ---------------------------------------------------------------范文最新推荐------------------------------------------------------

  分乡(镇)、街道办事处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2341卷,时间跨度从1952年至20xx年。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保存有20xx年10月以后形成的全部婚姻登记档案,区辖部分乡(镇)、办事处同时保存有部分20xx年10月以前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其它县区也同样是档案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乡(镇)街道社事办分别保管有不同年代的婚姻登记档案.

  档案遗失损毁严重:据调查,婚姻登记档案普遍遗失、损毁严重。仅以东兴区为例,该区档案馆馆藏1950—1976年的75个人民公社的档案中,有婚姻登记档案的有62个人民公社,有13个人民公社婚姻登记档案全部遗失,占人民公社总数的近20。档案虫蛀、鼠咬、水浸现象十分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是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甚至不归档,整理不规范甚至不整理,无专人、固定地点保管造成的,同时也存在人为损毁遗失现象,如本文开篇所载的柳桥乡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案,就十分典型。

  档案利用不规范:据调查,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提供利用过程中,多数未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不严格按程序办理,对利用者身份审查不严,保密措施不健全,利用情况未作登记,利用效果未作统计分析,造成在利用过程中对登记内容失泄密,甚至档案原件遗失,既损害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权益,又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三、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的几项措施(一)广泛宣传切实贯彻《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严格依法

  13/15

  办事。《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婚姻登记档案管理

  的法规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抓住这一契机,广泛宣传并切实贯彻执行,推动婚姻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让广大市民了解《办法》,让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人员掌握《办法》,强化他们的科学管理意识和依法利用意识;及时组织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办法》,逐条领会要求,掌握技术规范,重点是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和查档服务的具体规定,确保婚姻登记档案收集完整、整理规范、安全保管、合理利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要根据《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加强业务指导,严格履行监管职能,监督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履行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职责;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题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婚姻登记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利用情况,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特别是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必须严格按照《办法》第十五条的七项规定执行,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安全,有效保护登记信息,切实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集中保管婚姻登记档案针对目前婚姻登记档案多处分散保管的现状,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笔者认为,当前应当首先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和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在制定实施细则

  ---------------------------------------------------------------范文最新推荐------------------------------------------------------

  时要以集中管理为指导思想,对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范围、时间做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特别要强调的是移交时既要核对每件登记档案的内容是否齐全,又要对照证书号、档案目录逐件核对,确保档案完整;二是各级档案馆要抓紧做好散存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的接收工作,防止婚姻登记档案继续损毁遗失。

  (三)严格依照《办法》规定,开展婚姻登记档案的查档服务工作《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婚姻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规章制度,明确办事程序;对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司法部门、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其他单位组织和个利用婚姻登记档案,分别作出实体性和程序性要求,并规定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登记内容,不得损害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复印时应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其他婚姻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在开展查档服务时都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得违反。总之,各级档案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必须遵照《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婚姻登记信息,切实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立足档案工作实际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15/15

  

  

篇十五: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基层城管执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对周围的违法行为更加关注,尤其是无证经营等行为、违法占地等等,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国家必须要不断加强治理意识,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能力,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基于此,本文对城管执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总结,明确具体的优化方案,以期通过研究为日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展开贡献积极力量。

  关键词:基层城管;执法现状;问题

  前言:在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城管部门作为法律的代言人,其一举一动广受社会关注,不合理的行为会损害法律权威。故而工作人员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执法中的不合理行为,针对性的进行治理,为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一、现存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观念落后

  现阶段,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作为实现良好的管控目标所行使的执法手段,其辅助性极强,并且能够帮助现代社会持续稳定的发展,是极具代表性的管理手段之一,但这种管理方式很难使得群众心服口服。因为其本身权力较小,经常成为部分能力水平低,素质较低的公务人员所就职的岗位,致使其工作态度不认真,执法方式过于野蛮粗暴,虽然说可以对现有的部分小商小贩问题进行管理,但很难突破传统体系的桎梏,大部分人都不真正认可城管部门,执法效果极其不理想,甚至部分情况下还会激化冲突。

  (二)管理方式不当

  在当前我国社会不断转型的当下,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存在一定理论相悖的内容,长此以往,若没有针对性的进的进行社会管理方式变革,就会使得城管部

  门真正的效果无法使使边缘化行为频繁出现,致使公共事务管理成为一项难题,公民的主体权利受到影响,这会对社会发展造成制约。

  (三)人员素质过低

  现阶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越来越受重视,现阶段,国家提倡以人为本,行政指导作为辅助社会进步的重要渠道,二者相结合,所呈现出的岗位变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地位,城管便是其中之一,其执法内容虽说不会涉及到国家大事,但关乎社会基层的稳定,如果城管部门能力不足,会使得执法效果过低,影响社会安定,使得国家内忧外患。但事实上,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详细来说,部分执法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面对大是大非问题时很难快速明辨是非,使得很多不法分子通过行贿手段逃过法律的制裁,很多苦心经营,但家庭贫困的商贩受到打压,甚至被殴打,这种以权谋私的行为,会严重制约行业发展,并且影响城管部门内部风气,致使边缘化行为频繁出现。更有甚者,部分城管队员是靠裙带关系进入部门工作的,其本身连基础的法律法规都不懂,只按照自身的感觉和经验来进行矛盾处理,当群众提出异议时,也不会进行详细的解释,反而选用强硬的手段进行现场控制。正常情况下,我国要求城管部门在执法时必须向群众说明需求,并普及法律知识,确保复重后方可进行后续执法工作,但实际上,城管部门从部队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只是用蛮横的态度强制执法,甚至出现过激行为,缺少基本的道德素养,影响社会安定。

  (二)执法程序不规范

  城管部门是以法律法规为核心,坚持自身原则,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工作的团队,但实际工作过程中,有很多执法人员认为,自己代表政府就是高高在上的人上人,在执法过程中,通常选用强硬的态度,不像群众解释,只是执行惩罚,满足虚荣心。详细来说,曾有群众举报部分执法人员不按照特定的法律程序,反而通过主观臆断执行处罚,剥夺当事人解释的权利,如果进一步对执法人员的处罚措施进行质疑,便会受到暴力打压,言语辱骂等等,这严重损害城管部门的形象,致使现阶段大部分群众提及城管都是将其看待为黑社会一般的组织,大部分群众对他的评价都是蛮横,不讲理。基于此,管理部门必须要严查城管部门素质问题,

  改变该组织在群众中的恶劣形象,这样才能确保基层社会稳定,商业活动安全,商品质量完好。

  (三)制度不完善

  相关单位必须要制定完善的执法规程,并下发到每一位成员手中,要求其认真学习并定期考核,确保执法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上述情况在现阶段的城管部门中普及较少,仍然有大部分城管执法人员不按照流程执行相关工作,没收设备后,甚至徇私枉法选择私自贩卖,没有提交审批手续,便执行查处权利,上述行为使得城管部门失去职能作用力,群众对其的看法也每况日下。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支持城管部门没有危机意识,及时相关群众想要举报追究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无法可依,只要其没有做出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便只能不了了之。但上述情况会使得群众失去信任,虽说城管执法权利不大,但是也是我国法律的执行者,如果其主体工作人员在执行管制过程中不敢面对当事人的质疑,没有灵活的运用法律法规,没有更好的履行自身义务,便一味地想要获得别人的尊重,行使自身权利和法律职能,只会使得行业受到影响,权威性大大下降[1]。

  1.优化策略

  工作人员必须要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明确城管执法过程中的短板和挑战针对性的制定解决方案,深化队伍工作能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1.加强人员招收门槛

  除专业能力和法律知识基础以外,还要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足够的责任心,因此在进行人员招收时,必须要提高门槛,设置专业的测试题目,由笔试,面试和过程分组成,确保招收的每一位城管执法人员都是有责任心且能力突出的。

  (二)完善考核体系

  因为城管执法部门本身便是具有一定公益性的组织,其内部管理难度较大,并且待遇要高于其他行业,所以很多工作人员会选择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希望保住自己的职位,致使执法能力没有得到优化,执法效果也停滞不前,所以相关单位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性的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除专业水平以外,还要对建立基层意见反馈渠道,确保每位管理者都是能够服众的。提升整体工作能力水平提升。

  结束语:综上所述,基层城管部门作为法律法规约束力的执行者,更应该注重自身工作能力的提升,规范工作流程,避免边缘化行为,为社会安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薛国荣.浅谈基层城管执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就业与保障,2020(12):2.

  

  

篇十六: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自我国局部城市相继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分权以来,这些城市的面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城市管理工作也是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中开展起来,走的并不平坦。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开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开展与升级,城市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以及国家某些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管罚不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十分繁重城管一顶“大盖帽〞却集中了多项行政处分权,涉及市容、市政、规划、绿化的全部处分权,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局部处分权,管的“多〞、管的“杂〞,就像一个城市的大管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执法局负责实施后,其它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对自己本来应该履行管理职责的职能范围,不再进行日常管理,致使执法局也承当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工作。这样,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执法局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果。例如,关于市容方面的店外店管理,通过几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我个人认为是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行政许可的原那么就是“谁许可、谁管理〞,

  .

  不能重许可,而轻管理。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市容部门发的,所以那些店主无顾忌可言。如果说有工商部门参与,你不符合规定店外经营、占到经营就撤消你的执照,那么行政相对人是不是要考虑自己的本钱了,进而管理的本钱和效率也提高了。

  〔二〕少数执法人员粗暴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现象不容无视。目前,确实存在少数执法人员素质确实不高,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不能真正做到很好地约束自己。处分行政相对人时凭主观,随意性比拟大,不能很好地把握法律的自由裁量度,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使行政执法偏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冷静和理性,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粗暴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不仅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执法人员自身和政府形象,都无疑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三〕暴力抗法现象不容无视。有些行政相对人也存在不服从执法人员的执法管理,从自己的私利出发,有时仗着人多势众,干扰执法人员工作,侮辱谩骂执法人员,甚至实施暴力抗法,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严重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干扰政府对城市的管理。有摊主小贩的抗法、也有工程老板的抗法。

  .

  〔四〕执法的强制手段不够。执法工作中强制手段不够,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一大难题,严重阻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成效。由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缺乏强制手段,一些行政相对人极不配合执法工作,导致有些执法工作不能顺利的进行下去,浪费大量的行政本钱。例如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道,驾驶员在场我们劝离,驾驶员不在现场,现场也没有措施可行,只能通过辖区交警大队配合。夜间偷倒渣土,我们的强制手段捉襟见肘,面对一辆渣土车既不能扣证、也不能用锁车器、也拖不动车子,驾驶员车门一锁就走了,我们只能派人整夜看守,管理陷入被动,增加无形的行政本钱。以及在发送法律文书的时候有些个人或单位拒不签收,也难找到第三人当场见证,这就使得我们的案卷有瑕疵。〔五〕证据资料的取得有时遇到困难。在相对人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的时候,现场证据我们可以现场准确的取得,但有时现场证据无法准确把握就需要到有关单位取得相关资料,而我们有时候就遇到闭门羹,无法取得相关资料,这就使我们在处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下去。比方在确定一已建成建筑物是否是违法建设需要提供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的时候。〔六〕执法人员的平安保障措施不够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顺应城市开展的需要而产生和

  .

  存在的,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的开展、保障最广阔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由于某些人的法律意识不够强及其它种种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言语威胁,甚至于人身攻击等现象。而目前,全国只有少局部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是按公务员编制管理,大多数地方执法人员都是非公务员的行政事业编制,相关部门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处分不严格,也不具体。同时,由于担忧遭到行政相对人的报复,致使局部执法人员表现消极被动,不能够安心地投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执法工作的成效。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现在从管理制度、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自身等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职权不对称,职责没理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很多城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以来,执法局的职能范围确实是增大了不少。但是,只是职能的增加,而强制手段不够,就会形成“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的局面。出现问题的关键原因,就是职权不对称,导致执法人员辛苦不堪,而管理效果不一定很好。另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国家一直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标准城管工作的职责范围,城管工作只是

  .

  根据各地政府的规定“分管〞相关职能部门的局部职能,这样便会产生至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罚难以划清界线,执法局获得了行政执法权,也揽上了日常管理的责;二是让广阔市民群众觉得执法人员执法无依据,不服从管理与处分。

  〔二〕执法人员缺乏平安保障根源在管理体制。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普遍存在救

  济途径不畅和平安保障缺失的现象。其根本原因,还是存在于管理体制方面。一方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实行二级政府管理,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部委,从而也就无法得到重视。另一方面,各地政府部门都是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经济相对欠兴旺的中西部城市,条件相对较差,财政经费缺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满足执法队伍的上述需求。

  〔三〕执法队伍缺乏有效的监管。当前,全国范围内来看,有局部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实行公务员管理,当地政府部门在队伍的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在大多数城市,尤其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还没有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城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分权后,随着行政执法权力的扩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存在内部缺乏自我约束

  

篇十七: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自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以来,这些城市的面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城市管理工作也是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中发展起来,走的并不平坦.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与升级,城市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以及国家某些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管罚不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十分繁重城管一顶“大盖帽"却集中了多项行政处罚权,涉及市容、市政、规划、绿化的全部处罚权,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处罚权,管的“多”、管的“杂",就像一个城市的大管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执法局负责实施后,其它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对自己本来应该履行管理职责的职能范围,不再进行日常管理,致使执法局也承担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工作。这样,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执法局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果.例如,关于市容方面的店外店管理,通过几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我个人认为是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行政许可的原则就是“谁许可、谁管理”,不能重许可,而轻管

  理。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市容部门发的,所以那些店主无顾忌可言。如果说有工商部门参与,你不符合规定店外经营、占到经营就吊销你的执照,那么行政相对人是不是要考虑自己的成本了,进而管理的成本和效率也提高了。

  (二)少数执法人员粗暴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目前,确实存在少数执法人员素质确实不高,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不能真正做到很好地约束自己。处罚行政相对人时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不能很好地把握法律的自由裁量度,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使行政执法偏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冷静和理性,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粗暴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不仅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执法人员自身和政府形象,都无疑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三)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有些行政相对人也存在不服从执法人员的执法管理,从自己的私利出发,有时仗着人多势众,干扰执法人员工作,侮辱谩骂执法人员,甚至实施暴力抗法,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严重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干扰政府对城市的管理.有摊主小贩的抗法、也有工程老板的抗法.(四)执法的强制手段不够。执法工作中强制手段不够,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行政执

  法工作的一大难题,严重阻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成效。由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缺乏强制手段,一些行政相对人极不配合执法工作,导致有些执法工作不能顺利的进行下去,浪费大量的行政成本.例如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道,驾驶员在场我们劝离,驾驶员不在现场,现场也没有措施可行,只能通过辖区交警大队配合。夜间偷倒渣土,我们的强制手段捉襟见肘,面对一辆渣土车既不能扣证、也不能用锁车器、也拖不动车子,驾驶员车门一锁就走了,我们只能派人整夜看守,管理陷入被动,增加无形的行政成本。以及在发送法律文书的时候有些个人或单位拒不签收,也难找到第三人当场见证,这就使得我们的案卷有瑕疵.

  (五)证据资料的取得有时遇到困难。在相对人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的时候,现场证据我们可以现场准确的取得,但有时现场证据无法准确把握就需要到有关单位取得相关资料,而我们有时候就遇到闭门羹,无法取得相关资料,这就使我们在处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下去。比如在确定一已建成建筑物是否是违法建设需要提供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的时候.(六)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顺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最广大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由于某些人的法律意识不

  够强及其它种种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言语威胁,甚至于人身攻击等现象.而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是按公务员编制管理,大多数地方执法人员都是非公务员的行政事业编制,相关部门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严格,也不具体。同时,由于担心遭到行政相对人的报复,致使部分执法人员表现消极被动,不能够安心地投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执法工作的成效.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现在从管理制度、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自身等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职权不对称,职责没理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很多城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执法局的职能范围的确是增大了不少。但是,只是职能的增加,而强制手段不够,就会形成“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的局面。出现问题的关键原因,就是职权不对称,导致执法人员辛苦不堪,而管理效果不一定很好.另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国家一直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城管工作的职责范围,城管工作只是根据各地政府的规定“分管”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职能,这样便会产生至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罚难以划清界线,执法局获

  得了行政执法权,也揽上了日常管理的责;二是让广大市民群众觉得执法人员执法无依据,不服从管理与处罚.

  (二)执法人员缺乏安全保障根源在管理体制。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普遍存在救

  济途径不畅和安全保障缺失的现象。其根本原因,还是存在于管理体制方面。一方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实行二级政府管理,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部委,从而也就无法得到重视。另一方面,各地政府部门都是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经济相对欠发达的中西部城市,条件相对较差,财政经费不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满足执法队伍的上述需求.

  (三)执法队伍缺乏有效的监管。当前,全国范围内来看,有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实行公务员管理,当地政府部门在队伍的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在大多数城市,尤其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还没有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城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后,随着行政执法权力的扩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存在内部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致使不少城管行政执法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事后监督,忽视事前监督的现象,由于监管不力,

  出现一些问题.(四)行政相对人存在的问题。众所周知,城市管理最终还是对人的管理。随着时代的发

  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流动人口增多,但是素质却良莠不齐,三教九流,鱼龙混杂。这确实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小的难度。尤其是城市中随处可见的游商,属于典型的低收入群体,这些人文化水平不高,劳动能力有限。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基本上无效,他们不仅不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而且跟执法人员玩“游击战”。长此以往,执法人员对其执法方式就会变得简单化,直接加以取缔,这样势必会遇到他们的抵触,有些人甚至会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演变成暴力抗法。

  (五)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心理上的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量大,管理对象复杂,加上随着城市人口构成日趋复杂化,执法的难度也越来越大.长期处于这种工作量大,执法环境不佳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心理问题确实不容忽视。1.消极矛盾心理。社会上流行这样的一句话:执法局管穷人,工商局管富人,公安局管犯人。执法相对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得到广大市民的同情,当其从事无证摆卖等违法行为时,如果执法人员对其加以处罚,一般市民都会认为,他们不偷不抢,自食其力,不该受罚,反而责备执法人员。这样,执法人员反而被置于广大群众的对立面.正因为这个原因,有些执法人员内心相当矛

  盾,加上出于对弱势的同情,在执法工作中也就消极被动,能不管,尽量不管。2.自卑心理.由于社会上普遍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相对负面的认识,加上执法局工作辛苦,实行的是二级政府管理,使执法局在一种偏见的视野中存在,使部分执法人员产生自卑心理。3、恐惧心理。由于执法局工作的特殊性,往往会影响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他们并不是每个都心甘情愿地接受,有人谩骂、恐吓甚至暴力抗法。有些执法人员担心下班后有人跟踪、甚至不敢经过某街区或路段,这对执法人员的身心都造成相当大的伤害。这些心理问题的存在,确实影响到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沿着正常的轨道开展。

  (六)矛盾处理不当。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行为时有发生,行政相对人固然要负部分责任,另外,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没有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执法人员所进行的是社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应该是协调和化解人民的内部矛盾,而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意识的将人民的内部矛盾上升至了不可调和的程度.这样一来,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的暴力冲突就在所难免。三、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对策

  针对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现提出以下解决对策:(一)加强宣传教育,培养法制观念。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难的现状,首要办法就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广大市民群众和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一方面,广大市民群众通过法制观念的培养,可以提高自己的分辨力和自我约束力,抵制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法制意识的增强,有助于执法人员加强自律,最大限度地避免粗暴野蛮执法现象的发生。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补充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才能摒弃人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和严格管理,是执法队伍保持活力和健康

  发展的必由之路。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关键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建立健全相关保障制度。在提高执法队员素质方面,要做到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必须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竞争机制,同时逐步淘汰现有队伍中不合格的人员,优化执法队伍。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在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依法行政,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命令的观念,对广大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工作起到示范、导向作用。同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和财产保障制度,在没有按公

  务员建制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城市,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依照公务员制度处理,加大对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工作,积极主动地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效能.2.加强执法人员的心理建设。执法人员的心理建设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执法人员长期处在高压高负荷的工作环境,要经常性对其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首先,要树立执法人员的优越感,让他们觉得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非常光荣.其次,要让广大执法人员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只要是为了国家的繁荣与稳定、为了城市的发展,为广大市民服务,不同的工作岗位,只是社会分工不同,没有好坏之分。再次,要培养执法人员的正义感,要树正气。执法人员是为最广大的群众的利益服务,不应该屈服于少数不法分子的谩骂与恐吓,甚至是人身攻击.

  (三)坚持以人为本,文明理性执法.城管行政执法管理的对象是人,服务对象也是人,归根结蒂是以人为中心在开展执法工作,就应该以人为本。只要做到以人为本,在执法过程中,才能把握好尺度,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针对无照经营的游商,执法局不妨在教育他们的同时,在适当的地方设立解禁区、专卖区,规范其经营,这样既可缓解矛盾,又可减轻管理上的压力;如城市车辆乱停放,其原因无非两面方面,一是车位太少数,二是

  停车费太贵。如果在市区多划停车位的同时,再将停车费降低,车辆的停放秩序必然会好得多.同时,要坚持文明理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并切实做到维护其权利,给予其适当的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服从管理.另外,还要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做到严格、规范、秉公、文明执法。

  (四)加快城管立法,理清权责。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管罚不分的局面,唯一的途径就是进行城管立法。从队伍建制、职能范围、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保障能及与相关职能部门划清职能界限,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责权相应,执法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廉洁、高效,真正做到执法有据,有法可依,同时,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执法人员在广大市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更加有利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五)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成效。要改变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强制手不够,不能更好的推进执法工作的问题,就当前的现状来看,单凭执法局的力量,很难实现。要合理运用当前的行政资源,解决当前的难题.

  

  

篇十八: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浅谈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与措施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对城市管理需求越来越大.做为城市的管理者在执法过程中压力不断的增大.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逐渐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素有青藏高原“硒都”之称海东市平安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城市的管理越来越突出,随着老百姓生活的不断提高的,非法经营着,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等影响了市容市貌,做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

  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

  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

  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

  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

  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

  饭等则坚取缔.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

  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

  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推荐访问: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城管 浅谈 存在问题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精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精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精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022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