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人社方案】防城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11-03 11:09:02  来源:网友投稿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和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帮助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推动就业更加充分目标的实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防城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防城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和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帮助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推动就业更加充分目标的实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158号)的要求,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防城区分局决定自201738日至320日,在全区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整顿违规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职业介绍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依法严惩“黑工厂”、“黑中介”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监管体系,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清理整顿对象及内容、分工

清理整顿对象为人力资源市场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工作内容包括:

(一)严厉打击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要严厉打击;对欺骗、贩卖、强迫劳动者劳动的黑色利益链犯罪团伙,要重点打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二)依法取缔“黑中介”。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依法打击以暴力手段胁迫劳动者接受其职业介绍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三)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对申请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经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加强监管,规范其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对在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求职、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擅自从事培训业务和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等违法活动等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法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对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五)依法打击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违法行为。加大对用人单位招工用工过程的监管,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违法行为和其他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的拘禁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责2017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我区应把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相关部门要尽早安排,提前谋划,精心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确保不发生因为非法职业中介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着力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和谐稳定,为促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局联合成立了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相应设立专项行动协调指导机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要将专项行动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调度和督促检查。

(三)突出工作重点,联合执法。结合本地实际,注重部门联运,强化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要落实劳动违法案件的属地监管责任,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组成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组,统一行动,分工协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要大力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中集散地、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区域,严厉打击“黑中介”和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注重舆论引导,加大宣传。要抓住春节后农民工集中返城就业等就业援助活动的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通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单位,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提高广大求职者的防范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38日至310日)。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协调指导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专项行动各相关工作的组织和部署。要组织开展前期政策宣传和舆论准备工作,确定重点检查的区域、场所,完成清理整顿对象梳理排查等基础工作。

(二)检查阶段(2017313日至316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三)总结阶段(2017317日至320日)2017320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材料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附件2)报防城港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局际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人:庞富兴

联系(传真)电话:0770-327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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