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15篇

时间:2022-07-09 19:30: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15篇

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1

今天下午,全体教师在一年二班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清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最突出,也是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所以我们要时刻提醒,警惕安全消防隐患与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消防安全中要警长鸣,做到居安思维,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灾害无情,火更无情,当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时,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我们能利用保护自己的方式来为自己采取一些自救措施,那是非常必然的,利用一些物体和地形采取有效的办法,让被动变为主动,给自己生存和逃脱一些生机,要采取果断的、有效的、必然的、灵活多变的办法去为生存找到出口。在平时里要多掌握一些消防基本常识、基本消防要点,及时采取消防果断措施,利用灭火器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保持良好的心态。“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当你面对、或者突然发生火灾,要保持镇静,冷静,认真客观的对待面前所发生一切。首先,要看外环境灾情大小,怎样采取有效办法,是否需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9。其次,如果自己可以逃生的话,要用被子或者其他绝缘空气的物体来逃生。如果自己在室内不能逃生的话,要采取趴在地上,用湿毛巾放到嘴鼻之间来呼吸的方法,过滤那烟雾和干燥环境,等待救援,必要时,不间断呼叫救援,千万要保持冷静态度,不能慌乱。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会不断加强自我消防意识,不断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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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2

水火无情,无数的生命被火灾夺去,但火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能源,生活中处处需要火。

若对火不加以适当使用,就可能会引发火灾,造成可怕的后果。但其实人们也可以战胜的,这就需要我们在火灾中学会自救。那么,当火灾发生时,我们应怎么做呢?

万一生活中发生火灾,首先要保持冷静,理智地分析思考,在紧急中寻求生的希望。其次,掌握一些必要的救生方法也是十分有用的。在火势还没有蔓延开时,可使用灭火器来自救。使用灭火器方法应正确,应注意“一摇、二拔、三喷”。或用湿抹布捂住口鼻,沿地面墙角匍匐前行,同时关闭门窗,防止火势增大。若公共场所发生火灾,在逃生时,一定要遵守秩序,不可慌张,切记不可坐电梯或从高楼跳下,若身上着火,则就地打滚即可;当火势较大时,则首先保持冷静,然后拨打119来求救。在拨打火警电话时必须讲清火灾地点以及火势大小,以便救援人员及时赶到出事地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救援。

火虽无情,但我们如能采取正确的逃生自救的方法,相信火灾中我们应该能够把损失降到最低的。

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3

12月9日中午,保健医文清老师给我们进行了《幼儿园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这次讲座,使我们的老师们对安全知识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开展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幼儿教师要了解幼儿意外伤害发生的要素是哪些,才能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充分了解幼儿意外产生的一些相关知识,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仍能提供给他们最大的游戏和学习空间,而不是以安全为借口而限制孩子。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幼儿园安全问题,用专业的关爱和不懈的安全教育,来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稚嫩的身体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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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4

通过这次对消防法规和消防实用知识的学习,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把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消防安全治理应做到安全,预防为主,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位所导致的。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是多年前提出的,至今仍是消防安全治理的主旨所在。而做好预防工作的要害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校园中,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不作口头文章,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由于有些工作涉及到易燃易爆化学品等高危险物质,校园内部对火灾隐患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治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

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

是要抓重点。涉及到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的部门除了定期的培训之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研究整改。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不仅可以及时扑灭前期火灾,更重要的是通过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将消防意识和技能深入到重点部门的各方各面。

第二是要抓薄弱。相对消防安全隐患少的地区往往是轻易被忽略的地区,但相对安全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不同,后者只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前者却可能出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第三是要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火灾的防范要从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轻易引人注重,如老化的绝缘材料、放错了位置的废纸篓等。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这些轻易被忽略的细节很轻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

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5

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听了海南省机关幼儿园何医生的讲座,我深感幼儿园工作的细微性、重要性。通过这次讲座,帮助我再一次的巩固常见意外伤害处理方法:挤压伤、割伤、刺伤、抓伤、砸伤、骨折、窒息、气管异物堵塞、跌落摔伤、鼻出血等症状的紧急处理方法。使幼儿在发生意外伤害时,及时正确处理,降低伤害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幼儿的安全。同时也给我敲警钟,提醒自己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孩子的安全。

作为一个幼儿园教师,我再一次审视了自己的工作性质,从事幼教工作多年,幼儿的安全事故看到和听到的不少,幼儿园每次开会,不厌其烦的强调也是幼儿安全问题,而在幼儿

园发生最多的就是幼儿人身伤害事故诸如:走失、摔伤、烫伤、抓伤、打伤、咬伤等等。

如出现这些事故时,作为教师的我们首先必须要展现出一种专业的关爱,即能用有如父母一般的心思来爱孩子,因为爱而产生责任感,因为责任感而小心谨慎地注意和关心任何和孩子安全相关的事物,用心周到地处理孩子的问题。这样的幼儿教师,出于一种专业的关爱,对幼儿的操心和牵挂是主动的,由于发自内心的主动,所以处处能防范于未然,孩子的安全于是更有保障。

其次,作为幼儿教师要了解的是幼儿意外伤害发生的一些要素是哪些,才能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幼儿教师,应该是充分地了解幼儿意外产生的一些相关知识,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仍能提供给他们最大的游戏学习空间,而不是以安全为借口而限制孩子。我们应该给孩子最丰富的学习环境,努力提供各种玩具材料以满足幼儿的探索需求,但我们也应以一颗专业的关爱之心,不断观察孩子的能力和发展,以判断其是否能够进行安全的游戏。

最后,要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教师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不要忽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因为对幼儿再多的保护措施,如果幼儿不能自我警惕也难以避免发生意外。不要因为幼儿小而不进行安全教育,在幼儿园中进行安全教育是一种渗透式的教育,如在游戏中建立一些安全规则,在操作中学会正确使用各种工具的方法等,教师适时的指导能使幼儿慢慢地建立安全的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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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6

消防——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记得曾经问个别人一个问题,什么是消防?得到的回答是“消防就是灭火”,其实不然。江泽民同志曾为消防工作题词“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深刻指出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化学原料,大多数具有易燃、易爆特性。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在平时的消防工作中更加认真仔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几点感想:

1、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工作中发现我们现有的消防安全培训过于简单,培训过程中只能简单的讲讲消防知识和一些灭火器的使用原理,让员工去现场操作灭火器材,遇上下雨天,连现场操作都不能实现。过后,员工可能都忘记了。在现有培训的基础上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不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定期举行消防演练、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标语和火灾事故案例,来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

2、加强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好用。

检查中发现,有时候消防检查牌上面的日期指明已经检查过了,当打开消防箱却发现灭火器已经过期、没有压力、连接管老化、保险销被拔掉;消防通道被堵、消防箱内水带、枪头丢失、监火过后灭火器材随意丢在现场,等等……每当看到这一幕,我都很害怕,如果发生意外,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我们多一点责任心,多抽出一点时间用来检查,我相信这些都不会出现。忙?疏忽了?这些都不应该成为理由。

3、完善应急机制,强化消防基础。

公司于去年成立了应急救援队,由于人员流失等原因,应急救援队没能有效发挥其职能。只有让队员加强日常消防检查,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参加体、技能训练;熟悉了解公司内的消防水源、通道及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及操作情况;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装备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才能提高公司抵御突发事故灾害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等事故危害。

4、全员参与消除火灾隐患,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一个隐患不可怕,可怕的是成百上千的隐患;一个人再怎么用心去查找消除隐患也没有大家都来查找消除隐患有效。如果我们发现隐患都不去向领导汇报、不去消除隐患,哪么小隐患可能酿成大灾,反之我们发现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去消除隐患,我们的工作环境中危险性也会随之降低。

每当我们看到一些火灾、爆炸画面时,现场的裂火、滚滚浓烟和或听到失去亲人时哪撕心裂肺般的痛哭时。你是否会为平时工作中的疏忽、大意而落下的隐患而自责呢?当你看到哪一幕幕惨烈的场景,人们的惊慌失措、小孩的哭喊,到处是一片狼籍。你会为你身处环境的安全而庆幸呢?让我们大家都参与到消防工作中,去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7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二、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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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8

近日,有幸参加了培训班,学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知识,收获颇多。

我们每个人都有劳动的权力,每天我们都在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来为社会、为企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正是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而设立的。《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他们与我们的关系非常密切,学习和掌握这些法律知识非常有必要。

通过老师的讲解和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我了解了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些基本权力,如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权力与义务相辅相成的,在享受权力的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外,我比较关注的一点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提倡劳动者参与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这说明,国家鼓励职工通过参与群众性竞赛、创新活动,提升劳动效率,改善劳动结果,也为劳动者提供了创造价值、展示才华的机会。

我们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该说,能够非常规范的执行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职工的休息休假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等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劳动合同签订也比较规范,能够按时、规范地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与达到工作年限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管理技术人员、维修工等的加班问题,以及日常加班的待遇问题等。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更应该在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健全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安全卫生保障条件,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保障和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创新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推动“转调创提”活动深入开展,实现吨钢挖潜300元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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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9

新到美丰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二天(7月2日)公司就组织我们新来的八名员工参加了为时24学时的入职安全培训。本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尿素、复合肥等,其原料有氨、硫酸等,生产环境存在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腐蚀这些安全隐患,所以我认为这次安全培训对我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

这次培训的地点是在科技楼二楼的会议室,培训人是安全环保部的周老师,周老师语言幽默、知识丰富,对公司的安全状况可谓了如指掌,首先他给我们介绍了公司的安全文化理念即“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尊重生命,共创平安”以及公司往年发生的一些安全事故案例,让我们明白安全问题就在我们身边。然后介绍了复合肥生产的基本流程,主要说明其间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再然后解读了生产操作的一些禁止条令和安全守则。最后就是消防措施的讲解:火灾爆炸事故是如何发生的,遇到了该怎么处理等等。

通过这次安全培训,我认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化肥公司的安全更是重要。同时我还学到了很多的安全知识,比如进入生产区一定要穿防腐工作服,戴防毒面具等等。生产离不开安全,安全在任何生产单位都是第一位的,安全问题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关于怎样做到安全,我觉得首先一定要有安全意识,时刻不忘安全才能有效及时地发现安全隐患。另外就是预防为主,明确岗位所有操作可能存在的隐患,做好防范措施,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我们要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及有关安全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自己做起,然后推及他人,争做美丰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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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10

在这次消防安全知识的主题班会中我对中学生怎样防止火灾发生,发生火灾后如何自救都有了深刻的认识。

我们中小学生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能乱拉、乱拉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销。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阳台上、楼道内不能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使用电灯时,灯泡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发生火灾后要学会自救:在火势越来越大,不能立即扑灭,有人被围困的危险情况下,应尽快设法脱险。如果门窗、通道、楼梯已被烟火封住,确实没有可能向外冲时,可向头部、身上浇些冷水或用湿毛巾、湿被单将头部包好,用湿棉被、湿毯子将身体裹好,再冲出险区。如果浓烟太大,呛得透不过气来,可用口罩或毛巾捂住口鼻,身体尽量贴近地面行进或者爬行,穿过险区。当楼梯已被烧断,通道已被堵死,应保持镇静,设法从别的安全地方转移。可按当时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几种方法脱离险区。

一是可以从别的楼梯或室外消防梯走出险区。有些高层楼房设有消防梯,人们应熟悉通向消防梯的通道,着火后可迅速由消防梯的安全门下楼。二是住在比较低的楼层可以利用结实的绳索(如果找不到绳索,可将被褥里儿、床单或结实的窗帘布等物撕成条,拧好成绳),拴在牢固的窗框或床架上,然后沿绳缓缓爬下。三是如果被火困于二楼,可以先向楼外扔一些被褥作垫子,然后攀着窗口或阳台往下跳。这样可以缩短距离,更好地保证人身安全。如果被困于三楼以上,那就千万不要急于往下跳,因距离大,容易造成伤亡。四是可以转移到其他比较安全的房间、窗边或阳台上,耐心等待消防人员。

生命最重要,安全第一。学会保护自己。

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11

为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__医科大学第一临床第二党总支组织实施了学生消防逃生演练和安全教育讲座,让全体学生在模拟火灾现场中掌握组织疏散学生的基本常识,让学生掌握火灾中逃生的方法及自救互救的技能。

演练当天学生们正在宿舍休息,突然间,“火警信号”响起,辅导员按照消防预案的安排立即到位,组织学生迅速站队。负责各个楼道口的老师立即到位,协助疏散学生逃生,按照消防疏散路线向学校操场疏散,大家用湿毛巾捂住鼻子涌向楼梯。事先安排的各楼道口有关教师里应外合疏散撤离的学生。整个过程有条不絮,前后仅用2分多钟,学生已安全疏散到操场。没有出现一个学生留在现场,也没有出现因为拥挤而造成的意外事故发生。

随后__医科大学保卫处处长__在体育馆给第一临床第二党总支全体师生进行了题为《第一临床学院二总支安全教育暨逃生自救与消防演练》的演讲。赵老师的演讲绘声绘色,详细具体,分别从预防火灾、治安防治、交通安全三方面给同学们讲解安全自救知识,并加以近几年国内的真实案例警醒同学们。为了加强安全防火教育,赵老师还亲自演示用灭火器救火的正确操作。赵老师激情洋溢的演讲刚结束,就传来了同学们雷鸣般的掌声。

全体师生退场后,在校篮球场,赵老师又组织了灭火演练,我第一临床学院第二党总支各专业同学积极参与,通过实践真正掌握了正确的灭火操作。在一阵阵腾起的灭火粉尘中,这次安全教育暨逃生自救与消防演练圆满结束。

本次逃生演练从学生人身和利益出发,以模拟火灾现场的形式帮助学生学会逃生自救,对启发学生了解消防知识起到指导作用。赵老师的动情演讲让同学们从中受益匪浅,学会了一些基本的防火自救技能,提高了消防意识,切实做到了防患于未然。

最珍贵的是生命、是幸福、是安全。

人的生命至高无上,然而安全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因此在欢乐时,我们要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多一份安全思想,少一份事故危机。

从第一临床学院二总支对我们进行逃生疏散演习到安全教育演讲中,让我们感受到学校对安全的重视,以及演讲中讲到的事例,让我们感受到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意外和不幸,因此我们每个同学都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安全责任重大,因此我们都要严于律己,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保障安全。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我们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还要遵守校纪校规,增强政治明锐性、提高防范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技能。

生命如同鲜花一样娇艳绽放着生命,美丽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生的花季只有一次,青春的火焰也只绽放一次,怎能不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呢?因此我们要以安全为首,敲响安全的警钟,奏响生命的乐章,让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绚丽。

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12

当前,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密切,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轻视消防作用,是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应遵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把消防安全当作头等事来抓。

一、是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查处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

二、认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任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由于有些工作涉及到易燃化学品等高危险物质,公司内部对火灾隐患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

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治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四、是制度措施要到位。

要根据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分厂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抓落实,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

五、是消防器材配备要到位。

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器材及时更换,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提供硬件保障。

最后,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

第一是要“抓重点”。

涉及到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的部门除了定期的培训之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研究整改。

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不仅可以及时扑灭前期火灾,更重要的是通过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将消防意识和技能深入到重点部门的各方各面。

第二是要“抓薄弱”。

相对消防安全隐患少的地区往往是最轻易被忽略的地区,但相对安全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不同,后者只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前者却可能出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第三是要“抓细节”。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火灾的防范要从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

细节不轻易引人注重,如老化的绝缘材料、放错了位置的废纸篓等。

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这些轻易被忽略的细节很轻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

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对消防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应该及时纠正,当真正火灾到来时,我们一定要记住以下的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少”这是人们在同火灾做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一条宝贵的经验。

2、“边报警,边扑救”在报警的同时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灭火”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应首先切断可燃物的来源,然后争取灭火一次成功。

4、“先救人,后救物”在发生火灾时,如果人员受到火灾的威胁,人和物相比,人是主要的,我们应贯彻执行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先救人后疏散物资。

5、“听指挥,莫惊慌”发生火灾时不能随便动用周围的物质进行灭火,因为慌乱中可能会把可燃物质当作灭火的水来使用,反面会造成火势迅速扩大;发生火灾时一定要保持镇静,采取迅速正确的措施扑灭初起火。

这就要求大家平时加强防火灭火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制定周密的灭火计划,才能做到一旦发生火灾时不会惊慌失措。

安全是企业的永恒课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消除隐患以防为主,才能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长期稳定。

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13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工作操作制度。每年的安规考试都在告诉我们,我们的工作有标准、具体、安全的操作流程,只要熟悉并遵守这些规则和流程,我们就能保障我们的工作安全,在发生的事故中,有很多并没有严格遵守我们这些规程,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2、把安全从口头贯彻到实际行动当中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熟悉安全操作流程。而不仅仅是当作一个口号,要狠抓落实,一思不苟,齐心协力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电力行业是个高危险行业,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是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平时在工作之余,我们应该多花点时间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熟悉安全生产操作流程,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只有这样才能把安全事故降至最低直至为零。

3、在工作中从严要求自己,细处入手。将“严、细、实”三个字做为一切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刻理解这三个字的万钧份量。“严”就是严格标准,一丝不苟,从严查处事故责任者;“细”就是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从细微处做起,从点滴做起,以控制异常,减少障碍,防止事故;“实”就是实事求是,夯实基础,从最基本的方面做起,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确保工作质量和标准。通过贯彻执行这“三字方针”,我们的工作质量才能得到保证。

4、四是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和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共同构筑安全大堤。安全活动重在预防,我们通过开展宣传安全活动,把安全的重要性从理论上切实贯彻到员工的员工的思想上,使员工真正从内心感受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我们每一个人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的安全,牵系着母亲的心,牵系着儿女的心,更是维系着幸福家庭的纽带!真心期望,每一位电力职工,在工作的时候,千万要小心,为了你及他人的幸福,请保护好自己,杜绝一切悲剧发生,千万不要违章作业,真正的做到:“居安思危,警钟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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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14

4月中下旬,我有幸参加了___消防培训中心举办的,建(构)筑消防员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学习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职业技能知识,对消防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也掌握了消防日常安全工作、消防工器具的使用,为今后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打下了基础。在学习过程中,通过老师对大量消防案例生动的讲解和分析。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一场场本不应该失控的火灾所夺走,震撼人心,使我感触良多。

一、时刻提高警惕,误判多跑万次不冤,少跑一次完蛋。

消防安全是头等大事,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比如20__年10月11日,_石景山区喜隆多商场大火。这场大火完全是可以扑灭的,当一楼麦当劳餐厅起火时,警报就已触发。但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麻痹大意,多次将报警消音后继续玩游戏,结果整栋大楼失火,两名消防员救火时牺牲。和很多普通人一样,我之前觉得这个值班员沉迷游戏丧志,废人一个。但我参加了消防培训后,掌握了一定的消防知识,我对他的行为,有了更深的、更准确的理解。一幢人来人往又有餐厅的商场,每天因餐厅炉灶、炊烟、游人的烟头等引发的火警误报,数量必然不少。跑去报警地点察看处理,三次五次,十次百次都是误报,商场消防值班员潜意识里就有了麻痹大意的思想,接到报警,习惯性的以为是误报。于是按下消音,“愉快”的玩游戏。但是这一次,“狼真的来了。”于是这位玩忽职守的消防值班员,在今后的几年里,再也不能“愉快的玩耍了”——坐牢去了。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等到事故真的、发生了,损失已经造成,人员已经伤亡,再回过头来悔不当初,太迟了!所以必须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的思想弦。“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至今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旨所在。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常言道,水火无情。是以不论从事何种职业,对于水火灾情的防范和处置、疏散和逃生技巧等等,都应该要有一定的掌握。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甚至一些单位、公司,对于自己和本单位员工,在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上,认识不到位。又以_石景山区喜隆多商场大火为例,火灾初起在麦当劳的一角,火势也不大,且旁边就有灭火器。但麦当劳餐厅的店长、员工既不懂使用灭火器,也没有意识去疏散客人,竟然直接弃店而逃,逃离火场后也没有打119报告火警。而商场消防值班员根本没有经过消防培训,面对消防控制室的一堆设备,完全不懂操作。麦当劳的工作人员,火起时必须有责任疏散场所内的客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但他们完全没有参加任何消防培训,没有掌握任何消防知识,可见麦当劳和商场的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极其淡薄。

由此可见,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管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设施有充分的了解。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由此想到我身处的电力行业,电力和消防都属高危特种行业。是以我公司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举行电力安全培训,扎实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同样,公司历来也重视消防安全,本部和各个基层定期举行消防灭火演练,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熟练员工消防器材的使用,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2021年新安全法培训心得篇15

今天,我们跟随田书记学习了新的劳动合同法,对这个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下面从两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后,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单位类型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鉴于这些新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体法。比如,我局聘用的门卫何师傅,打字员小李等这些编制外的劳动者,就要与他们签定合同,这个合同就是他们维权的依据。

二、劳动合同新增了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是否进行了约定,对于维护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时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学习掌握了劳动法给予我们的这些保障,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会有作用的。现在我们的工作好象还用不着这些,因为有单位领导在为我们操心.但如果有一天,当我们去哪再就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用这些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当然,我们学习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主要的是提高自己的素质,为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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