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16篇

时间:2022-11-26 11:40:04  来源:网友投稿

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16篇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要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的能力提高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执法程序规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16篇,供大家参考。

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16篇

篇一: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要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的能力提高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价加强市场监管的能力协调好价格调整过程中各方利益的关在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坚持公平公正的价格秩序的进程中深刻思考价格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地求经济运行规律之真务全面做好价格工作之实

  民生形势物价调研报告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市场对国内市场的作用与影响已日趋明显,资源性商品的价格已经在国际、国内市场之间产生了极为密切的关系,食品价格的上涨既有生产要素成本推动的特征,同样具有受供求变化及国际价格传导的作用。

  一、主要表现在:1、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导致土地、资金、劳动力生产要素的转移,而国际市场对我国具有低成本优势的需求日益强劲,加剧了土地、资金、劳动力生产要素收益率的提高,必然释放价格上涨的冲动,价格传导效应逐渐显现。2、因经济增长的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比重上升,改变了城市居民的收入结构,社会流动性过剩的财富效应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为消费价格的上升。3、我国资源性价格的提升,特别是农产品价格的提升,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有利于提升实际汇率和对冲汇率引起的币值上升,有利于减少贸易顺差。结合目前的价格形势来看,价格走势将如何发展。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食品价格上涨的趋势会不会持续下去;二是食品价格上涨的效应会不会进一步扩散。年是实施“”规划的关键年,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执行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围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这一主线,切实加强与改进价格监管,着力促进资源节约、促进环境保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加强对价格形势的监测与分析不断强化市场价格监测的功能,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作出预警、第一时间采取对策。要密切关注国家新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及其累积效应,以及美国次贷危机等国际外部新环境对我国经济和价格运行的影响;密切关注国际原油、粮食等大宗商品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变化;密切关注我区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和连锁反映;密切关注周边省(市)市场供求和价格运行对我区市场的影响;密切关注涉及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价格监测预报工作,保障群众生活不受影响。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加强倾向性、趋势性和关联度的分析,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并及时提出有关的意见与建议。撰写“价格走势分析”和《领导专报》,办好“徐汇价格简报”,为区委、区府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重点防范个别商品带动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三、更加关注解决民生价格问题在人民群众对价格上涨心理预期较高的情况下,要更加关注缓解民生价格矛盾。一要加强对医疗、教育、物业等收费监管,积极贯彻执行国家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负担的政策措施。继续清理学生代办费的收费项目,实行“一费制”。二要加强对菜市场清费、治乱、减负后的运行情况的监管,切实将减负后的财政支出有效地传导于菜价,让老百姓得利。三要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收费项目的监管,要对群众反映多的停车收费、中介服务、商品房销售、学生午餐、养老机构和殡葬收费等的市场监管。四要坚决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价格欺诈,对群众深痛恶绝的价格欺诈、哄抬物价或价格垄断的坑、蒙、拐、骗的商业陋习和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依法打击,并全面开展涉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收费检查。五要积极调研社会低收入家庭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及时研究因物价上涨而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方式,对低收入群体进行补偿的办法,也为全市建立社会保障和救助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提供依据。四、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围绕经济社会的发展,重点对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引导企业价格自律,大力推进价格诚信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1、完善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建立起医疗卫生收费计算机复核、校对监督系统,严格控制、压缩药品加价率,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降低偏高药价,落实医院特色制剂的定期审核制度,开展医疗机构的价格自律和价格诚信活动,促进我区医疗价格的健康发展。2、继续推行义务制教育学校实施“学生明白交费卡”的办法,并将此项活动向学前教育、民办教育机构延伸,坚持“一生一卡”,代办类收费项目应充分征得学生家长意见。民办教育的收费审核应实行审计前置,明晰生均成本,防止互相攀比标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清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入学的不合理收费。学生午餐一般不超过6元,凡超6元标准的学校均应将午餐成本核算送审。3、结合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办法,对居民住宅物业收费全面推行“物业服务分等定级收费管理办法”,并在住宅小区试行“收费—使用—结余”的公示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廉租房价格和租金的认定工作。加大力度推进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的落实。4、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将价格政策公示和价格投诉设进主要商场、大型超市和社区,积极宣传现行的价格政策和国家“价格法”。建立〈价格之窗〉网站,开通多种价格信息渠道,便于群众点击查阅各种各类收费项

  目和标准以及网上办事或网上投诉,让群众知情。5、组织开展成品油、天然气、铁路运输、长途客运等垄断性价格行业的专项检查,规范垄断性行业的价格秩序。

  同时开展旅游、餐饮、建材、卖场、影视娱乐等经营性场所的价格检查,对巧立名目的搭售搭卖的虚假“优惠促销”进行干预。整顿涉企收费秩序,大力推进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拟在漕河泾开发区设立可用于查询的涉企收费触摸屏,严禁各种有尝培训活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6、化大气力开展企业(商业)物价员培训活动,积极引导企业的价格自律,将多种检查结果、培训记录和经营、收费活动中的诚信行为记录在案,倡导诚信、培育诚信,戒免违规行为,大力推进社会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7、继续推进“三位一体”(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企业职工价格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价格监督员)的由公众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社会监管的能力。

  8、严格遵守我局制定的“一·三·五”行政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程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是党和人民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基本要求,坚持强调执法的程序化、制度化,追求程序和结果的公平、正义,将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细化为程序正当的法理精神,确保价格执法做到处罚一个,规范一片,得利于人民群众的社会效益。

  价格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我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大局,要满足于人民群众对物质和文化日益增长的需要。要不断研究价格在新形势下的新形式、新表现,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学会透过纷繁复杂的价格现象,发现背后的经济利益。要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的能力,提高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价、加强市场监管的能力,协调好价格调整过程中各方利益的关系。

  在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坚持公平公正的价格秩序的进程中,深刻思考价格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地求经济运行规律之真,务全面做好价格工作之实;求依法行政之真,务群众利益无小事之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价格管理—价格秩序—价格调研”为循环推动,积极探究价格问题的本质与对策,为民生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为我区“”规划的顺利完成而努力。

  畜牧企业产业化调研汇报

  我区属城郊型农业区,因其区位和交通条件优越,并有一定的自然资源,为建立长三角地区的生产基地和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较好基础。尤其是畜牧业,受耕地等自然资源的直接制约较少,宜于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发展空间和生产潜力巨大。目前全区肉、蛋、奶总产分别为220XX吨、4200吨、6500吨。虽然总量不大,但人均生产量处于全市中上水平。在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随着规模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区内一批畜牧龙头企业也纷纷兴起,拥有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位居全市前列。就这些企业对我区畜牧产业化的推进作用,政协科技专委于10月中下旬组织了一次专题调研。重点走访了志诚牧业、泽民禽业、奶业、天一牧业等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并开展了座谈。调研结果表明,我区畜牧产业化蓄势待发,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仍需做出艰苦努力。

  一、龙头企业的基本情况志诚牧业责任有限公司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饲料生产起家。现在开发区建有贮藏能力1200吨的冷库一座,家禽宰杀加工生产线一条,可日宰杀活鸡8万只或活鸭3万只,饲料厂年生产能力18万吨。公司建有鸡、鸭生产基地,集生产、加工、贮运、销售于一体,年销售收入1.8亿元。泽民禽业责任有限公司20XX年在镇建立种鸭生产基地和孵化车间,存栏种鸭3万多只,年生产樱桃谷sm3品系鸭苗800-900万只,年销售收入3000多万元,正在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奶业责任有限公司经20XX年改制后发展成一家股份制公司,是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在沙河、大王建有标准化牛舍,存栏奶牛800头,带动全区农户养奶牛1500多头,年生产和加工鲜奶6500吨。天一牧业责任有限公司经20XX年改制后成为一家股份制公司,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省AA级种猪生产企业,20XX年又利用国家项目资金建成了全省唯一一家种猪生产性能鉴定中心。现存栏母猪550头,固定资产近千万元。年生产纯种种猪3000头,商品猪6000头。此外,我区境内规模较大的畜牧生产加工企业还有巨大饲料公司、远丰牧业公司、怀诚禽业公司、民族畜牧养殖场等。二、龙头企业发挥的作用显现一是有力促进了优良品种推广和新技术应用。目前区内奶牛生产不论是企业还是养殖户都通过人工授精选用荷斯坦奶牛,优良品种率达到100%。泽民禽业的鸭苗除向周邻地区销售外,区内每年推广150万只以上。樱桃谷sm3新品系的应用,不仅提高了肉鸭的瘦肉率和品质,还把料肉比从2.5:1左右降到2.2:1以下,42天出栏肉鸭活重可达到2.6公斤。通过纯种猪的推广,全区三元杂交猪的比例由前几年的30%提高到目前的45%。由于各企业都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网络,通过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形式,基地和养殖户在饲料选配、疫病防控、畜禽管理等各个环节新技术应用率普遍提高。一些以前政府部门无力办到的事情如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以及动物防疫等,企业通过社会化服务得以实现。二是明显增强了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20XX年上半年国内畜禽养殖业全面大幅度下滑,规模较大的养殖企业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由于实力较为雄厚,坚持到下半年先后开始盈利,有的当年挽回损失,有的还取得了较好收益。而一些中小养殖户因抗御市场风险能力脆弱损失惨重,甚至宰杀种禽、种畜,从此一蹶不起。与各大龙头企业签定订单的农户由于有最低保护价格,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保护。据初步统计,与志诚牧业签订协议的养殖户有600多户,与奶业签订收购合同的养殖户有132户。又如今年九、十月间,肉鸭、麻鸭价格下跌,麻鸭每斤仅售3元出头,志诚牧业伺机收购、加工、贮藏后,价格迅速涨至3.6¬—3.7元/斤,龙头企业对市场价格的平抑能力初步显现。三是减轻了防疫压力,提高了产品质量标准。随着龙头企业的壮大和规模养殖比例的提高,一家一户的分散养殖相应减少。目前全区奶牛、山羊、蛋鸡规模养殖比例近100%,鸭达60%、猪为30%。养殖大户更为重视疫病防治,质量保证体系和设施、设备比较健全,疫病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奶业现已全部实行机械化自动挤奶,建立了严格的质检措施,拥有鲜奶、酸奶和奶粉4个绿色食品品牌。泽民禽业、天一牧业从种苗源头即开始实施防疫程序,有效控制了疫病发生。志诚牧业按出口标准建设加工生产线,正在办理出口质检手续。由于生产、防疫等管理制度完备,在去年和今年多种畜禽疾病发生给养殖户造成重大损失时,规模大的畜牧企业畜禽疾病很少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也有一定保障。四是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畜牧业的发展首先带动了饲料业的发展,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据调查测算,我区现有的饲料加工和各大企业自配自产饲料每年10万多吨,是全区粮食产量的50%左右。同时,玉米秸秆、酒糟、糠皮、山芋下脚料等资源都得以充分利用。畜禽粪便也作为一种资源被越来越多的利用。池塘养殖的用以养鱼、圈舍养殖的用以种菜,奶牛场的牛粪被种蘑菇、养鱼的争相采购。天一牧业、远丰牧业、奶业正在准备建设的大型沼气项目除满足企业自用外,还可向周边居民送气,方便群众。其次是带动了运输、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财政的贡献也在逐年增加。如奶业责任有限公司每年税收就有100余万元。再者促进了劳动就业。志诚牧业、各饲料厂、养殖企业常年用工500人左右,为农村劳力就地转移提供了出路。

  三、问题与建议调研中我们也了解到,大部分龙头企业组建或改制时间不长,发展中还面临不少困难。有的经营机制还不够完善,短期内难以成长为带动一方产业发展的大型企业。如奶业公司因规模不够大,在市场上面临卫岗、蒙牛等大型乳品企业的严峻挑战;土地无产权证,银行贷款无法办理。泽民禽业投资5000多万元的养殖基地和祖母代种鸭场因在本地找不到合适的用地,只好到江苏泗洪等地建设。准备建设的饲料厂、宰杀和羽绒厂用地仍没有着落。龙头企业虽与养殖户签订有购销合同,但多为松散型组织,利益相关度不高,合同履约率低,双方利益都难以保证。面对我区畜牧业发展现状,今后应从产业发展、疫病控制、农产品安全、面源污染治理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规划好适宜养殖区域,鼓励规模化养殖,减少零散养殖,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为此,提出如下建议:一是,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在全区范围内分猪、牛、羊、禽等,结合村庄、道路、水源等情况划定重点、适宜和禁止养殖区,做到科学布局,分类指导。各镇(办)畜牧业发展,要根据实际,扬长避短,有重点、有规划、有序地发展。二是,鼓励各地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和规模化养殖。除享受上级有关扶持政策外,区、镇也应在用地、资金等政策方面给予优惠条件。积极支持规模化养殖,提高饲养水平。除积极鼓励规模较大的企业申报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区级也应考虑设立龙头企业,给予政策扶持,扩大扶持面,鼓励企业发展壮大。三是,要象重视工业招商一样重视农业招商。要转变畜牧招商税收低或无税收、增加防疫任务等偏见,从产业发展、富民惠农高度重视农业招商,尤其是畜牧业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四是,龙头企业与养殖户之间探索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机制。目前企业与养殖户之间不管是以协会还是合作社形式签订的订单,或是双方地位不对等,或是不存在二次分配,约束力不强,合作机制应逐步改进。可以在政府部门引导下,参照新近实施的《农民专业组织合作社法》,通过入股、利益再分配的形式,企业与养殖户(或养殖户建立的合作社),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合作关系,以调动双方积极性,形成利益共同体。

  基层单位班子成员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关于基层单位班子成员述职的要求,对照标准,先将个人20XX年在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作风建设和学习成长四个方面的具体情况述职如下:

  一、总体基本情况

  目前,个人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后勤总务,围绕着今年年初的工作计划,在单位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配合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安排,同时,个人的成长也较快,无论从思想素质上,还是业务能力上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二、具体情况

  (一)工作业绩方面

  本人主要工作内容是后勤总务,后勤总务工作比较杂,工作也较为繁琐,面对日常繁杂的工作任务,个人始终能够认真做好各项本职工作,(1)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规章制度,采购前,实事求是审核采购计划,本着“勤俭节约”的基本原则,对待采购计划所列物品一一盘点,凡是暂时不需的采购物品,一律删减,最大限度合理安排资金,在采购过程中,始终坚持“货比三家”的询价制度,努力实现物美价廉的目标;(2)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还负责项目部的日常报销,对待每笔报销款项,都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财经报销制度履行相关手续,做到账账相符,坚决杜绝各类多报、假报现象的发生,全年无任何违法财经报销现象的发生。(3)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在项目部领导的正确带领下,结合项目部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夯实各类基础性的工作,如: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做到了及时盘点,及时清点,真正实现了账物相符,实现了每项固定资产科目清晰明了,一目了然。(4)积极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服务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遇到各种困难和难题时,本人能够积极发挥个人的主观能性,发挥自我的特长,服务好各项本职工作。如:今年项目部的电脑、复印机多次出现各种问题,当问题出现后,个人利用自我的计算机知识主动维修,不仅节约了厂家维修的费用,更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工作能力方面

  在工作中,个人能够不断的吸取其他同事工作的优点和品质,不断切实提升自我的工作能力,凡是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均能够在第一时间能给予解决和处理,同时,当其他同事遇到各种困难时,也能够积极主动的去帮助他人。对待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时,自我能够从全局的角度去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协调问题,同时,凡是后勤总务方面的各类文书、新闻宣传报道,本人能够严格把关,文字处理的能力得到了提升。此外,由于后勤总务工作经常需要与各方面进行联系,在联系协调过程中,个人不断的培养自我的语言表达能力,尤其是思维逻辑能力,能与业务单位等和谐相处,共同服务好项目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作风建设方面

  今年,根据单位组织和自学的形式,我系统的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各种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切实提升了自我的大局意识、提高自我的政治素养和职业素养,尤其是在工作中,做到了廉洁自律,积极奉献,较好的发挥了一名(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模范表率作用。

  (四)学习成长方面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作为公司的一份子,必须要不断的提升自我的素养,积累更多的知识储备,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创新,这样才能更好与公司共同成长,更好的实现个人成长,在这方面,个人不断下苦功,花时间,一方面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积极给自己充电;另一方面,工作之余,要求自己不断思考,思考工作,努力拓展视野,更好的提高自我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不足之处

  今年,个人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

  (一)学习的深度不足。对于学习的力度今年虽然有所提高,但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

  (二)主动性需要不断加强。在工作中,有时候主动性不强,这方面需要不断加强。

  (三)创新能力有待提高。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好各项本职工作任务,但对工作的创新力,还不够,这也是存在不足的地方。

  20XX年,我将紧密围绕在公司周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职,做好各项本职工作,针对存在不足,不断完善,力求有更大的进步,也将会为公司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更多的力量。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考察报告(县)

  县委把是否解决了问题、破解了难题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尺度。一是找准查实存在的问题。县委领导班子通过自己查、会议提、领导点、外出比等方式,查找出“沿海意识”、“近京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不强;在建设京西生态屏障上探索不够、承接首都产业拓展效果不明显、产业外向度不高、产业化链条短;一些党员干部精神不够振作,作风不够扎实、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二是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县委班子成员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敞开思想,坦诚相见,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三是边整边改解决问题。对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一些问题,及时组织力量,抓好整改落实。如县地税局为提高服务质量,实行了税收服务零距离、办税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法规政策规定之外零收费的制度。

  依靠相信群众增强社会满意度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怀来县始终坚持“请群众参与、听群众意见、让群众评价、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及时看到县委推进科学发展的决心和举措。一是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在学习调研阶段,通过开展“问计四方”、“我为怀来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分组召开老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党员干部代表等不同层面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多渠道、全方位地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0651条。二是问计于民,集民智、谋举措。立足“深入基层,听取民意,问得真计、求得真经”的原则,围绕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着重就如何破解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三大难题,提出了扶持建设的对策建议,并对调研中发现的脱贫致富的典型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接受群众评议。围绕“对科学发展观认识得深不深、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的范围广不广、问题查找得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推进科学发展的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措施实不实”,分别召开“六个层面”的座谈会,接受群众的评议。四是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将县四大班子《整改落实方案》发至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向人民群众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应对新形势显现实践特色县委把落实中央和省委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系列举措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课题,进行研究和实践,力克时艰。一是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努力提高应对能力。县里成立了经济运行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以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监测点,对葡萄酒、玻璃等本县的主导产业进行跟踪监测,随时了解这场危机对本县经济的影响,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保障。二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增长。规划和实施了康祁公路改造升级等6个重点项目,加快了盛唐葡萄酒庄等20个新建项目的建设步伐。三是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政策政务环境。县委坚持把着力构建推进怀来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作为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来抓,研究下发了《关于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针对突出问题和新的思路,进行反复研究,精心制定和完善5个方面26个与体制机制有关的文件。三、取得的成效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突出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在全社会形成了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京畿科学发展强县的生动局面,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立了科学发展的新理念。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在党员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强化了“四个理念”,即民本理念、区域理念、产业理念、生态理念,形成了科学发展的“五点共识”,即必须把解放思想和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必须把谋划思路和谋细举措结合起来;必须把转变观念和转变发展方式结合起来;必须把创新体制机制和创优发展环境结合起来;必须把提高认识和提高能力结合起来。形成了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县委立足实际,审时度势,在深化县情认识、多方集中民智的基础上,形成了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党的建设为保证,围绕建设京畿科学发展强县,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培强“五区”,壮大“五业”,实施六项社会工程,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县。完善了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县委重新研究制定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科学决策机制2项,出台了《工业经济提质增效的意见》等促进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11项,制定了《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等统筹城乡发展的机制3项;为确保科学发展的成果由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研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社会建设机制7项;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出台了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的工作机制3项。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县委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确保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壮大葡萄酒、肉鸡屠宰等优势富民产业。以提升生活质量为根本,立足建设京畿宜居园林城市,全面启动了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城镇村庄绿化三大生态绿化工程,扎实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四个中心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部分关停企

  业3738名职工安置问题等,加强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了领导作风。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提出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

  求,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进行思想作风整顿,并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压缩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了想发展、谋发展、服务发展的浓厚氛围,优化了发展环境。

  *县在活动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开门搞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保证群众参与学习实践活动。县委建立了领导干部下访、蹲点调研等制度,共建立联系点136个。各级领导干部通过深入联系点,体察群众的冷暖疾苦,了解群众所思所想,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以爱民、为民的实际行动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县委特邀了63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县委常委班子学习实践活动,查找问题听取他们意见,分析检查组织他们评议,整改落实接受他们监督。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座谈会交流、走访基层问计、“民生热线”征言、设立窗口纳谏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各部门各单位共组织800多名党员群众参加了本级党委(党组)扩大会,组织2500多名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分析检查报告的评议。为使县委常委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更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先后3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4次聘请13位专家学者“把脉会诊”,11位县委常委深入基层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9易其稿,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突出实践特色着力解决问题*县始终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检验活动效果、突出实践特色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针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下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加快实施了“低收入群众增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建设和谐社会的行动计划。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8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518人,占年计划的114%;新建4983平方米的职教中心教学楼和4311平方米的第六小学教学楼,改扩建校舍1.14万平方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成参保14120人,参保率达97%,失业参保率达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到85%;购置接送农村小学生专用车27台,救助困难学生357名;投资378万元,改造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8处,解决了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着眼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以创建省级“卫生城、文明城、园林城”为载体,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切实加快了城市建设和管理。活动开展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城区道路工程、公园二期建设、燃气工程和农村“村村通”工程,启动了农村综合文化站建设,建成了一批巷路、广场、绿化亮化美化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市政工程,拉开了城市框架,提高了城市品位。特别是针对行路难、环境差的问题,县政府投资9815万元,对5条街路共8.7公里进行了改造,铺设配套地下排水管线8.7公里,安装路灯780盏,硬化人行街路9.8万平方米;投资135万元栽植景观树4233株,绿化街路6416米。针对群众反映住房难的问题,全县组织开展了“农村泥草房安居改造工程暨爱心捐助”活动,共捐款204万元,改造农村泥草房5900户,建廉租房108套5000平方米,改善了群众的居住条件;针对群众反映酒精厂排放废水与城区居民排放废水同走一条管线问题,投资350万元铺设地下排水管线7000米,有效解决了排水有异味的问题。目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386个热点难点问题已有347个得到了有效解决,占总数的89.8%。这些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显著变化。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县把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发展的眼光、创新的办法,努力构建既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又切合*实际的体制机制。按照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的要求,他们对现有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进行认真清理,坚持好的、完善不足的,共清理各种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策、意见、规定132项,其中废除了86项,完善了46项。与此同时,注重在“立新规”上下功夫:围绕找准和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制定了“大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方案、*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等意见,初步建立了科学的经济增长机制;围绕提高城市品位和城市管理水平,制定了创建省级“卫生城、文明城、园林城、安全城”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完善了城市建设框架;围绕提升民生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县委书记接访制度等意见,基本建立了社会和谐发展的新机制;围绕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执行能力、驾驭能力、应对能力,制定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意见等,在各级领导班子建立了科学决策机制、科学领导机制。在此基础上,他们以导向正确、整体协调、统筹兼顾为要求,力求制度体系建设的系统配套。先后建立了县委常委和县直部门建章立制负责制,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建立了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干部实绩考核、解决民生问题综合评价、城乡一体化建设、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行政效能建设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七大机制,县直部门分别对应这七大机制,建立了57个配套规划、制度和措施。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调研报告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得到了全国各级广大干部的一致拥护,从中央到地方的改进作风,勤俭节约意识不断加强。县财政系统在调研和贯彻落实过程中,也发现了些问题,并就如何破解存在的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调查基本情况(一)主要做法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坚持一切从简,精简各类会议、文件。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大大压缩会议时间,机关发文也精简文件数量,严格控制文件篇幅,文件、简报等尽量通过网上办公平台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二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机关所有干部职工下班外出办公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机关水、电等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规定落实。为把中央对审计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我局财监部门加大对“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机关办公日常开支等各项公务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总结节俭经费的做法和经验,及时遏制铺张浪费、超标准范围使用经费问题。促进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促进高效用好财政资金。四是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守规、尽职、尽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在财政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和环境。五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等活动,从改进调研工作、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外事活动、改进宣传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办法措施。实行干部职工改进作风个人承诺,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二)主要成效中央“八项规定”发布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贯彻及时主动,对部门会议费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和支出合理、有效、增长情况进行特别关注,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参加婚宴、探访亲友等非公务活动。对在县城参加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对到乡镇和上级部门参加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人数在3人以下,原则不派公车,实行实报实销;从修车企业与保险公司入手,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制度,严禁乱报修、乱开支等现象。去年,我局公车消费14.9万元,比20XX年下降14%。二是简化了公务接待。利用中心组学习会议,全局职工大会,学习《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限额执行,严禁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接待,坚决反对奢靡之风和铺展浪费。去年,我局公务接待消费18.2万元,比20XX年下降3%。三是规范外出办公等公务活动。严格控制外出培训考察学习活动,对到中央、省、市参加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实行审批制度,并对外出人员所使用经费严格按规定核销,杜绝违反规定报销有安排食住的住宿费、会议费支出等。没有出现公务出国和外出公务考察学习的情况。四是控制了会议活动经费。落实上级会议预算和审批相关制度,严格控制会议召开场次,落实会议签到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不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等。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措施,自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以来,我局干部职工未出现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举报或通报的情况。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建议我县财政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条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不到位。部分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还不高,没有认识到改进工作作风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也没有真正看到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并从政治局常委带头执行的深刻政治背景和时代背景,以为只是作秀走过场,个别干部职工已经形成了习惯思维方式,在落实中抱着侥幸心理,等待观望,使“八项规定”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二是文山会海的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涉及全县资金使用、安排和检查的会议明显减少,但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又明显增多,各种领导小组多、各种指挥部、项目部多,需要研究讨论的问题多,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涉及项目多的甚至谈到开会就头疼。由于没有实效的公文改革措施,所以,公文冗长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哪些该发哪些不该发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所以,公文减少的效果不是十分明显。三是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突出问题的力度仍然不够。虽然从上之下已经形成了一套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制度,但是财政干部职工因为自身业务繁重等原因,真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特别是真正沉下心来深入基层切切

  实实为群众解决几件突出问题的问题仍然存在。很多情况下到乡镇、到农村都是和当地政府联系,或者是简单到农户慰问等,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成效不明显。

  四是执行上级相关政策方面不够严格。虽然当前,中央、省、市和县上关于“八项规定”的制度措施很多,比如《廉政准则》、《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但在基层一级,具体操作还存在实际困难,如:公务接待中,陪同人员、就餐标准也还在存在超标等现象。

  五是监督检查务实程度不够。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各类检查很多,但大多数局限于表面,还没有真正达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目的。同时,缺乏一个完善的监督处罚机制。

  (二)对策建议一是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当前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思想素质不高,党性修养不强造成的,必须进一步强化和改进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思想上再纯洁、政治上再坚定、工作上再务实、生活上再朴素,使作风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的思想上真正扎根。同时,以当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治“四风”问题为重点,以密切联系群众的宗旨观念为着力点,深入入开展实践活动,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中心工作完成、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地方党委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着手制定出台相关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结合“八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建立细化的、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并尽快出台落实“八项规定”较为科学的考评机制,内容要具体明确,措施要切实可行,要严格对照标准执行,从严要求不变通,不例外,不走样。三是狠抓执行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惩处制度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相关落实的措施保证,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也要制定相应保证落实到位的制度措施;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对涉及作风方面的所有问题开展及时的督察,并形成信息互通机制,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严查严惩态势,共同营造干部职工真正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心全意为群众的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篇二: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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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价格认证在价格监管中的职能定位

  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

  按照价格认证机构改革的总体设想,价格认证中心是具有价格行政裁定职能、从事公共服务的国家设立的机构。价格认证作为对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的公证性认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当与价格检查、价格监测、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一样,成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履行价格监管职能中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本文从透析价格认证工作的主要问题出发,拟对价格认证在政府价格监管职能中的定位依据、基本内容及其配套措施等改革路径进行探讨。

  一、当前价格认证工作定位偏差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认证工作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引导、处理和解决价格矛盾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特殊形式,需要充分体现“立足职能,彰显公正,定纷止争,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然而,在价格监管实际工作中,价格认证的目标定位还不甚清晰,角色定位还不够准确,业务定位还不成气候。具体来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社会服务轻监管定位。当前,价格认证机构主要接受国家机关和市场主体的委托,对当事人之间因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事项进行确认、确定和裁定时,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社会服务功能放大和“溢出效应”的释放。但是,价格认证工作对如何适应价格主管部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围绕价格监管职能选准定位、拓展路径,缺乏系统的思考和对策。二是重辅业争抢轻主业打造。不少价格认证机构把单纯创收、提高福利收入放在首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跑马圈地,饥不择食。尤其是与社会中介机构相重叠的竞争性业务,大多是零敲碎打,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相反,那些有助于强化价格主管部门监管职能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认证项目,价格认证工作却明显缺位、不到位。三是重业务拓展轻规范运作。有些价格认证机构名义上“退出市场,专司涉案”,实际上仍然在从事中介评估业务,大办经济实体,既吃着国家的“黄粮”,又端着市场的“饭碗”。致使不少该做的业务不去做、没做好,不该做、不能做的业务却盲目去做、违规去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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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拓展与行政规范相冲突时,价格认证机构很难规避行政复议或司法诉讼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四是重改革试错轻法规推进。从总体上看,各地价格认证工作还基本停留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初级阶段,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是大多数价格认证机构的主要工作思路。与此同时,价格认证法律法规建设和推进却明显滞后,特别是国家宏观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资源严重短缺,放大了价格认证工作在价格监管职能中的定位成本。

  我们认为,造成价格认证工作失衡错位的主要原因,概括起来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价格认证工作与价格监管工作存在着突出的“两张皮”现象。在实际工作中,价格认证机构往往独善其身,相对封闭,自我循环,主动与委局价格监管职能挂钩不紧,联系不多。价格主管部门在配置价格监管资源时,通常没有把价格认证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弱化了其特有监管职能的发挥。少数地方甚至误把价格认证中心当作分流全局富余人员和创收花钱的一个工具。

  其次,价格认证工作的事权和财权极不对称。从改革大方向看,价格认证中心必须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至成为实行公务员管理序列的行政单位。在这个过渡阶段,大多数价格认证机构除了有少量的刑事案件价格鉴定经费外,基本上没有其他财政拨款来源,只能被迫把解决吃饭问题放在首要位置。由于缺乏财政经费的有效保障,价格认证工作的职能定位难免不受到经济利益预期异化的干扰和误导。

  再次,价格认证工作“游戏规则”的设计缺陷带有明显的市场化和趋利化特征。无论是从委托主体看,还是从受理的具体业务看,目前价格认证工作所依据的《价格认证管理办法》与社会中介评估业务的游戏规则如出一辙,近似复制和翻版。当价格认证中心还是一个为了解决生存危机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时候,这种游戏规则的导向值得同情。相反,当价格认证中心已经或即将成为一个行使价格行政裁定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时候,继续无条件地拘泥于这种“游戏规则”的羁绊,价格认证工作很可能无法从中找到正确履行价格监管职能的目标定位。

  二、价格认证工作职能定位的理论依据和基本内容价格认证工作是协调、处理价格争议、进行价格行为合法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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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水平合理性的确定、确认或裁定活动,属于政府价格监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价格监管方式不同,价格认证监管主要由具有注册价格鉴证师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从技术、经验和定量的角度,对各类主体所委托的特定财物价格进行“一事一议”的认定和证明。重视和强化价格认证工作这种特有的监管职能,是完善政府价格监管职能、提高价格监管水平的必由之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通常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生产经营者比消费需求者拥有更多的商品和服务成本信息资源,能够操纵和主导市场交易价格的形成,损害公平交易规则,降低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为了遏制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缺陷”、“价格失灵”等问题,政府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发挥“看得见的手”的监管职能,通过运用包括价格认证在内的各种监管手段,最大限度地揭示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利润的真实信息,减少供求博弈的不对称地位,增进利益双方的互信和共赢,建立和完善公平正义的市场经济秩序。

  经过近三十年的价格改革实践,我国基本建立了宏观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管理体制,据统计,200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比重为2.7%,政府指导价比重为1.7%,市场调节价比重为95.6%。随着绝大多数商品服务价格形成由政府直接控制为主转向市场自发调节为主以后,市场交易过程出现了许多因价格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价格争议或纠纷问题,迫切需要政府提供大量的“调解”“裁决”等公共产品,对放开的市场价格进行间接调控和规范。价格认证作为超越价格纠纷当事人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认定机构,能够充分依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占有的政策信息资源优势和强大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正确协调、处理和裁决价格矛盾,减少或消除价格争议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进一步完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监管机制。

  为了积极应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价格调控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价格认证工作必须加快职能转变,打造拳头项目,从实现被动认证主动化、市场认证公益化、微观认证宏观化中,选准在价格监管职能中的正确定位。所谓被动认证主动化,是指价格认证工作在启动程序上处于委托受理的被动位置,并不妨碍在设计和丰富委托内容上强化为价格主管部门出谋划策的主动意识、超前意识和创新意识,做到既要在委托程序上坚持依法认证,又能在完善价格监管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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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中凸显主导地位。所谓市场认证公益化,是指价格认证工作的目标定位,应当更多地锁定为一种价格监管、社会责任和“公共产品”,而不是创收目的和经济效益。必须清醒地看到,当价格认证机构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后,价格认证工作实行免费认证、或者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大势所趋,这是确保价格认证工作公益性、公信力和权威性,不同于其他社会中介评估机构的重要分水岭。所谓微观认证宏观化,是指价格认证工作不能简单地满足于社会委托受理业务的一般化、低水平、粗放型的开展,而是要更多地围绕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宏观思路和战略意图,紧紧依托价格监管职能的发展需要,不断拓展价格认证工作的新目标、新路径、新领域,从更高的起点和宏观的视角上,找准新时期价格认证工作的切入点、职能定位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在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的新形势下,价格认证工作在政府价格监管中的职能定位主要应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监审职能。价格认证机构接受国家机关和市场主体委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依法对委托受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的基准期价格进行确认判定的证明活动,是价格认证工作的最基本职能。同政府定价整齐划一的直接监管方式不同,价格认证主要是通过对具体的、不确定的、或放开的市场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进行个别认定和证明,以测试和矫正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可信度,进而达到间接监管和规范市场价格的目的。当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尤其要正确划分价格监管的职能边界,明确和强化价格认证工作对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监管的主导地位,建立健全主要由价格认证机构承担具有较强公益性与核心竞争力项目的认证机制,在“抓大放小”中,不断提高价格认证工作的监管效率和效益,最终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完善监管调控体系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是公示职能。价格认证机构依法对事关国家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公证性认定,并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名义向全社会公布,揭示价格信息的真实程度,有效减少或消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需求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当公示的认证价格与生产经营者的真实价格基本一致时,消费需求很可能会受到刺激和扩大;反之,当公示的认证价格与生产经营者的真实价格严重偏离时,消费需求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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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就会受到抑制和缩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利用价格认证杠杆的公示职能,不仅能有效地警示和引导市场消费,而且能加强对市场价格进行间接监管和规范。为此,针对房价偏高等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时介入并启动价格认证公示职能,提高价格的社会透明度,扩大价格的社会干预面,就可以更好地掌握价格监管的主动权和有效性。

  三是举证职能。价格认证机构针对价格管理相对人提出的价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依照相关的法律和程序,及时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重大价格监管决策的前后期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和价格认证,并向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履行举证责任,切实维护价格监管职能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是完善政府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在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举证倒置规则的前提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作出的价格监管决策要做到零诉讼和零败诉,必须重视发挥价格认证工作的举证职能,实现诉讼关口前移,认证程序先行,举证效力可信。任何一项价格监管决策的启动和落实,最终都要以价格行为的合法性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为基础,而价格认证工作的存在价值就是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管决策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价格监管职能强化的方向和力度,应当更多地取决于价格举证职能的正确定位和发展空间。

  四是裁判职能。价格认证机构在协调处理价格矛盾、解决价格纠纷、裁定价格争议过程中行使的裁判行为,是彰显价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面临市场经济纵深发展和交易价格纠纷大量涌现的新情况,全社会对仲裁资源包括行政裁判资源的需求十分迫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履行的价格监管职能,作为一种公信力和权威性较强的裁判工作,主要从定性的角度,对政府定价行为进行裁定和监管。价格认证裁判职能,主要从定量的角度,对各类主体委托的市场价格行为进行裁决和规范。价格认证工作的裁判职能只有深入融进价格监管的宏观系统内,全面拓展价格认证工作的新领域,才能不断提高政府价格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推进和完善价格认证职能定位的配套措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价格认证工作在政府价格监管系统中的职能定位要做到清晰明确,及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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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发挥预期效应,关键还需妥善处理好相关重要问题,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这些主要内容有:

  (一)牢固树立“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思想。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价格认证工作的业务量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又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了进一步完善新时期的政府价格监管工作,价格认证工作迫切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凡是有利于发挥价格监管职能的领域,价格认证工作就要“有进”“有所为”;反之,凡是不利于发挥价格监管职能的领域,价格认证工作就要“有退”“有所不为”。价格认证工作要始终坚持把履行价格行政裁定职能、服务价格监管工作放在首位,有条件、有选择地参与受理各类主体的委托业务,尽快从社会中介业务领域中退出来,努力把价格认证打造成社会公平正义的化身。

  (二)合理规避价格认证工作程序中的政策法规风险。价格认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较强的工作,惟有依法认证才会有公信力和权威性。当务之急,需要解决委托受理程序中的合法性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目前的价格认证大多实行有偿认证政策,“谁委托、谁付费”。但是,最终给价格认证报告买单的往往不是委托者价格主管部门,而是需要调定价的价格管理相对人。特别是在政府调定价工作中,价格管理相对人被迫变相买单的情况并不罕见。这就需要理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认证机构与价格管理相对人三方在委托受理程序中的法律关系,明确将调定价认证报告作为价格管理相对人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定价的必备材料和前置条件,真正使价格管理相对人与价格认证机构成为委托受理关系的两个合法主体。

  (三)正确协调处理价格认证与成本监审之间的互补关系。毋庸置疑,价格认证和成本监审都是为政府价格监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但是二者还存在着许多不同点。从监管方式上看,价格认证是一种自愿行为,成本监审是一种强制行为;从监管范围上看,价格认证主要是受理政府成本定价目录之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主要是纳入政府成本定价目录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从监管方法上看,价格认证注重动静结合、从价值与供求侧面进行认证,成本监审偏重静态时点、从成本构成侧面进行监审;从监管收费上看,价格认证实行有偿收费,成本监审实行无偿免费。很显然,价格认证与成本监审之间是一种优势互补共赢关系,双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不能相互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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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又不能相互否定,更不能为了单纯追求收费而随意扩大价格认证职能,侵占成本监审工作的法定范围。

  (四)继续加大价格认证机构向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转轨力度。从根本上说,价格认证工作在政府价格监管体系中能否正确定位,有效发挥价格监审、价格公示、价格举证、价格裁判的行政职能,关键是要看价格认证机构所需的财政经费保障能否到位,是否能真正建立起事权与财权相对称的行政性管理机构。价格认证工作如果连最基本的吃饭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就不可能有多少资格和底气来大谈自已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现在,一些价格认证机构四面出击,抓业务,搞创收,与社会中介机构抢市场,争饭吃,其根源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性质,迫使他们把解决生存问题摆在第一位,长此以往,必然会削弱价格认证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因此,加大价格认证机构的转轨力度,大势所趋,是推进价格认证定位价格监管职能的重要前提。

  (五)全面夯实价格认证工作的基础性建设。主要工作有:第一,加快修订出台国家宏观层面的价格认证管理办法,强化价格认证职能在政府价格监管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淡化价格认证职能服务社会的市场化、趋利化色彩。第二,建立健全价格认证工作操作规程,从委托受理、技术路线、认证过程、裁决机制等方面,对价格认证全程进行系统规范和监控。第三,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认证项目,依托政府价格监管职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心筛选,做大做强,尽快把价格认证工作培育成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和完善价格监管职能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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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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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发言

  篇一:农产品市场流通发展研讨会发言材料农产品市场流通发展研讨会发言材料新形势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质量安全问题就倍受社会关注,已成为农业发展新阶段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之一、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运输到贸易,农产品质量安全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因此一定要从根本上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下面,结合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冷链物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以下汇报: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后重新流入市场我市场在检验检测方面投入大量人、财、物力建设了检验检测中心,但因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将不合格农产品强行退市,但是这部分不能在本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就又流向他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策建议:一是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和产地准出关。凡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要有明确来源手续和有效质量检验凭证,未经检测的农产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能入市交易,要及时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凡经监管机构检测的不合格农产品,要予以公示,给予处罚。二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规的立法进程,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三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急性中毒事件和突发事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2、检测经费不足检测是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我市场每天抽样200多个,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免费检验检测。在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很多先进设备的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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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的检测环境、水电用量、化学试剂以及其他仪器等较多,目前我们的检测范围有限。检测经费的不足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品种受限制。为保证市场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必须要加大对检测机构的资金投入,建议政府对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定出强有力的政策,从检测设备的投入、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投入等给予扶持。3、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水平,提高农产品安全标准。近年来由于缺少工业和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应监管,以及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不规范的施用,造成了农田土壤、灌溉水、农区大气在内的农产品产地环境立体交叉污染。建议从健全“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各地、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从源头抓起,从蔬菜生长期开始检测。健全农产品“身份证”制度,实行标识条码销售,使农产品得到可追溯。4、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农产品生产环节多、链条长,生产者和经营者很难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来生产和经营,急需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体系。建议相关部门利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推动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针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两个领域,完善、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对接,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构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人记录。同时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增强消费者健康意识。二要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向菜农灌输如何喷洒农药、如何使用化肥、如何防止病虫害等知识。质量安全监测部门要对消费者负责,见到违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曝光,并联合管理部门予以打击。二、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近年来,由于物流环境的不断改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得到了长足发展,人们对于饮食品质和安全的更高要求带来了冷链物流的巨大市场需求。1、由于鲜活农产品消费日益集中,生产和消费区域的集中化,导致了长距离、大范围、多品种产品的流通,比重也进一步提高。建议相关部门加快传统渠道流通创新步伐,以资本运作为核心,加速全国范围资源整合,加快功能性平台的建设(包括信息、供应链管理、金融等多功能的平台)。在具有区位、定价、信息、物流等优势的批发市场,逐渐形成资源配置中心。2、批发市场不仅仅是局限于大宗产品的集散,同时也向生产环节进行延伸,和很多生产基地进行协作。建议相关部门鼓励企业建设分拣、加工、配送、零售网点等配套设施,向下游环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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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传统流通渠道创新发展的同时,加快新兴流通方式。鼓励农产品市场等传统行业加快电子商务建设,接触快递、物流公司加快农产品运输速度,降低流通成本。4、农产品仓储和物流成本高,回收期长,好多企业和种植户无力投资或不愿意投资,建议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扶持,从仓储、运输方面给予扶持,近一步鼓励企业和经销商加大保鲜库建设,保证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篇二:新时期价格监测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新时期价格监测工作的实践与思考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越来越明显。政府要了解市场、把握市场、掌握经济运行态势,必然要通过各种监测手段来把握趋势,价格监测显然是各级政府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吉安市××区物价局在开展价格监测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认识,克服困难,充分挖掘潜力,出色完成了各项价格监测工作,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保障全区物价宏观调控目标,稳定价格总水平,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价格监测先进单位”。一、开展价格监测工作的主要做法。××区地处吉安市中心城区,总面积416平方公里,32.3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占70%,管辖6个乡镇(街道)、89个行政村、个社区。面对新形势下的价格服务工作要求。按照全省价格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和总体部署,××区物价局强化价格监测工作基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体系和预警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进农村工作,搭建起价格公共信息共享的服务平台,促进了全区价格监测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具体体现在:一是夯实价格监测工作基础。区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价格监测工作,多方面协调监测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努力为监测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一方面改善了监测办公条件和充实了监测队伍,为价格监测工作搭建了工作平台。另一方面从健全制度入手,先后制定了《××区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区价格监测工作制度》、《××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价格监测工作逐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为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局要求,积极做好监测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完整的监测点录入档案,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监测工作制度,对照工作流程图对采价、核价、汇总、上报、归档等各个环节,明确岗位职责,责任到人。建立监测台帐并进行规范,提高各监测点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度,及时向省、市报送《吉安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日报表》、价格动态情况反映、价格形势分析和调查报告。三是全面推进价格公共服务进农村活动。今年来,××区物价局以价格监测工作为主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这一主题,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减负,正确引导农民生产、消费为目标。通过农村价格服务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实现增产增收。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平台,积极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和发布农资及农产品价格信息,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价格服务,使价格信息工作进一步贴近社会,更好地体现物价部门的服务职能,让广大人民充分认识和了解价格监测工作。四是重点加强农资等涉农商品价格监测。及时通过媒体、网络反映市场价格动态,并在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强化价格监管,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制假售假、囤积居奇等不

  

篇四: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关于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是物价部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是新时期物价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和任务。近年来,我市对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非常重视,先后开展了“市场价格监管年”和“进一步深化市场价格监管年”等活动,使市场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我市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一、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市物价局市场监管办现有6名人员,隶属市物价执法大队由一名副大队长负责这项工作。二、市场监管主要工作及难点我们主要开展了:明码标价、反价格欺诈、反价格暴利等项工作。目前,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是检查难、取证难、处理难。难点是取证难。三、市场监管情况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这两年来,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五一”《价格法》纪念日和12月4日法制宣传日,

  

  我们在市区主要街道设点接受过往群众咨询和投诉,发放价格法律文书2800份;每逢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开展,我们都及时发放价格提醒函,几年来共发放价格提醒函45次;为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提高商家诚信经营理念,开展了价格诚信活动,共评选价格诚信单位11家。

  2、开展市场巡查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每逢重要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等,我们都开展了市场巡查工作,并成立专班开展日常市场监管,两年来,共查处价

  格违法案件16起,立案16起,查处违法金额35万元,清退消费者30余万元,没收金额4.5万元。

  3、开展明码标价活动。为进一步营造市场经营诚信理念,我们开展了明码标价活动,将市区的每条街道划分到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明码标价率达到了100%以上。

  四、价格举报投诉情况20__年3月至20__年8月份共受理消费者价格投诉28件,立案查处10件,当场清退处理18件,清退消费者7.6万元,处罚8万元。五、工作亮点市场监管面临的主要是个体经营户,流动性较大,隐蔽性较强,例:我市在查处出租车乱涨价问题上,宣传教育与处罚

  

  相结合,工作人员跟车说法,在人员密集的车站、商场设立宣传点,然后采取询问顾客、当场清退、请电视台录像、录音,并通过新闻媒体对乱收费者进行曝光并罚款,有效的抑制了出租车乱涨价行为。

  六、市场监管建议1、应安排市场监管人员编制、交通工具、录音录像等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2、在检查难、取证难、处理难的情况下,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新形式下的市场监管新情况二0一0年八月十三日扩展阅读:关于保持物价稳定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关于保持物价稳定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冷水滩区物价局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为保持物价稳定,加强市场监管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作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确保了惠民政策的落实。下面,现就我局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关工作汇报如下:1、加强组织领导。稳定市场物价涉及千家万户,我局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

  

  程”和“安民工程”来抓。为此,成立了以局长许迪智同志为组长,分管检查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检查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价格稳定日常工作。

  2、加强宣传工作。一是配合市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提醒会和发放告诫书等形式告诫各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政策;三是编印价格法规宣传手册(单),把价格政策交给百姓,增强维权意识;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件,营造高压态势,发挥舆论震慑作用。

  3、加强市场监测。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制,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加强了对主要农产品、农资、猪肉、食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监测分析和走势预测,并及时写出了相应的分析材料。加强与涉农骨干企业、农资经销户和农产品销售大户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市场和价格变动情况,做到常规情况定期报,动态情况及时报,突发情况紧急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了

  收入群体补贴等相关配套措施,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慎重出台,将价格调整对市场和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列入听证目录和成本监审目录的,依法听证和开展定价成本监审。5、强化价格监管。

  一是开展市场价格检(巡)查。我局成立了市场价格检(巡)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城区内的大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车站等价格进行检(巡)查,巡查的品种主要涉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蔬菜、液化气、客运票价等。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垄断价格、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变相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坚决打击,较好地规范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今年3月17日上午,我区出现食盐抢购现象,个别商家乘机进行囤货,并哄抬食盐销售价格,谋取暴利。针对该突发事件,我局紧急行动:(1)及时召开了党组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了区委、区政府紧急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全局意识,增强责任

  感和紧迫感。(2)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许迪智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所、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分成四个小组,由副局长带队深入超市、商场,宣传解释,正确引导消费者,制止盲目抢购现象。(3)加强协调,局长许迪智陪同常务区长齐爱社深入市

  

  盐业公司,进行衔接,确保食盐供应。(4)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巡查,严肃查处乱涨价行为,较好地稳定了市场食盐价格,对全区经营企业、经营业主发放《提醒告诫

  执行价格政策通知书》200余份,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二是进一步强化医药价格监管。我区是20__年全省

  四是强化农资价格监管。农资价格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我们监督检查的重点之一,我局检查组对区内销售主要农作物种子的2家批发企业和农村零售点进行了抽查,看是否突破政府指导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对区内化肥销售价格及时跟踪监测,确保我区农资市场价格稳定。

  五是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一是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规定,加大对纳入申报和提价备案的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管力度,详细记录原始价格,密切关注价格的变化,对未在规定时间履行价格申报和提价备案的行为,及时介入,认真调查取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二是根据《价格法》和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从严处理哄抬物价、趁机涨价、囤积居奇、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案件。三是根据禁止价格欺诈和商品实行明码标价等规定,严查虚构原价、诱导消费等价格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省市的安排,结合年检年审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基本药物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涉农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我局分4个检查组,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执法专项检

  查,特别是加强了基层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监管。在涉农收费检查方面,我们重点开展了农村建房、殡葬、教育、国土等部门的收费专项检查,落实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全年查处违法金额72.93万元,没收违法金额20.89万元,退还消费者52.04万元。通过专项检查,规范了涉农收费和全区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价格秩序,减轻了群众负担。

  7、落实举报,力求价格诚信。价格举报是物价部门与群众联系最为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我们了解民情的“警示器”。我局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举报渠道畅通,对落实价格举报,我们用真心、显真情、动真神,按照“热情接待、认真核实、及时答复、严格保密”的工作原则严肃处理,对来电、来访、来信及时办结,对群众的咨询、投诉无论大小,做到有问必答、有果必复,让群众满意,力求价格诚信。

  8、及时汇报,加强协作。制定价格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价格问题,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加强与工商、质监、商务、交通、新闻媒体

  

  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形成部门合力,强化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0__年12月30日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关于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关于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篇五: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当前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定价成本监审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过程中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成本监审是提高政府定价科学性的重要制度;是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广大消费者价格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近几年工作实践,成本监审在约束垄断行业成本上升,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但是,成本监审工作由于起步晚、时间短、制度建设、工作规范、理论研究等方面都处于探索阶段,各行业成本监审办法还不健全,成本监审的工作方法没有固定的模式,因此对应该如何开展成本监审工作进行探索与思考是很有必要的。一、目前成本监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成本监审法律基础还不健全。定价成本核算办法是开展成本监审的技术基础,由于监审工作起步晚,尚未形成完整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核算原则、核算办法、核算口径等诸多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衡量尺度,近年来,国家不断的出台成本监审方面的政策,国家发改委的第42号令虽然规定了成本监审的一般原则和标准,但大多数行业成本监审具体办法还未制订出来。在实施监审中对于企业发生的差旅费、广告费等成本费用项目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一个审核标准。比如各行业平均工资的确定、人员的定员问题、将直接影响到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基金的提取;再比如,对于经营者决策失误造成无效的投资,以及人为因素造成成本规模扩大等问题,也成了成本监审的难点。

  2、成本和价格监测工作机构不健全,监审制度不够健全。当前成本调查人员在履行成本监审职能时仍存在相关法律、制度的真空地带。具体而言:一是成本监审的法律效力亟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对经营者不提供或提供虚假成本资料的行为,无法进行具体处罚,一些垄断企业通过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施加压力,也给成本监审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二是成本监审的考评、奖惩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对在成本监审过程中算“关系成本”、审“人情成本”的罚之无力.对廉洁廉政、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的奖之有限,既妨碍了监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又影响了监审数据的真实准确;三是成本监审的档案管理和备案制度尚须进一步完善。由于缺乏严格的档案管理和备案制度,既不利于上级领导和机构的检查考评,也不利于成本调查机构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成本监审的质量和效率难以全面提升。3、成本提取存在是否合理化的问题。当前,价格成本监审的对象是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及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主要是对公众提供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共产品,多数是垄断性和外部经济效应,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在竞争市场中,企业没有定价能力,提高利润的主要手段就是降低成本。而垄断企业因为带有浓厚的政府行为,企业为了搞活经营而花费的广告费、高额贷款利息费等费用,如果全部计入成本就增加了消费群体的负担,势必造成老百姓来为这些开支“买单”。再如一些企业为了生产和发展,不惜血本采取高额贷款、民间融资、内部集资分红等形式,其利息率远远高出正常的

  利息率。这就是涉及到了一个成本是否合理的问题。4、成本监审人员素质不够全面,监审经验不够丰富,不能满足成本工作的需要。一是法律知识较为缺乏,对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和行业成本监审办法的掌握不全面;二是专业知识较为匮乏.对经济管理、成本会计、核算方法不能融会贯通;三是直接经验少,往往是依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去审核,工作较为被动;四是间接经验少,各地成本网络平台功能参差不齐,工作动态不能互通有无,监审资料不能资源共享;五是缺乏统一的审核尺度。主要是各地生产要素配置、价格补偿机制、经济承受能力等各不相同,审核结论具有明显地域性。二、完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的建议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各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各行业成本监审办法应统筹考虑地区差异、行业差异、规模差异等各种因素。统一行业成本监审核算口径,明确各行业定价成本构成,合理确定各项成本项目的上限和下限标准,使各行业成本监审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尽快建立并完善成本监审的基本理论体系。2、健全成本和价格监测机构,充实工作力量。近几年来,成本和价格监测机构建设已经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快恢复和建立健全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机构,保证成本和价格监测工作顺利进行。3、加强成本监审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成本监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成本监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是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的成本监审队伍,价格成本

  监审人员一定要出于公心。其次是重视业务培训,建立定期的培训机制与不定期的经验交流讨论制度,面对日新月异的变化能够从容应对,不断提高价格成本监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第三要根据本地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以国家发改委编写的《定价成本监审培训教材》、《定价成本监审案例汇编》等资料为基本教材,努力提高成本和价格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4、加强基础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使成本监审工作程序合法。首先要健全档案库。在成本监审过程中,我们要逐步建立健全成本监审档案制度,完善监审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和借阅制度,为监审结论提供支持性证据;为今后的监审工作提供参考资料;为成本监审积累宝贵经验。其次要完善数据库。我们要在成本监审过程中,从了解企业个别成本做起,随着成本监审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积累经验,完善监审数据库。成本监审数据库应包括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人员劳动生产率、材料损耗率、设备漏损率、资产收益及企业盈利情况等数据指标。第三要建立专家库。对垄断行业进行成本监审是社会公众关注的一个敏感性问题。在对重点行业和重大项目进行成本监审时,为保证监审结论的公正和准确,可从专家库抽调专家和具有代表性的社会公众人物参加。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以增强成本监审结论的权威性,提高监审工作的透明度。5、健全机制,提高工作标准。(1)完善应审必审制度是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的前提。在做好静态监审(即定价前监审)的同时要做好动态监审(即定期监审)更要做好跟踪监审(即市场异动商品监审)(2)完善成

  本监审协作制度。一是与内部业务科室协作.以便明确职责,理顺内部关系;二是与被监审单位协作。以便开展工作,摸清真实成本;三是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以便掌握行业政策,了解行业动态;四是与外地成调队协作。以便加强交流,整合监审资源;五是与新闻媒体协作,以便适时公布行业成本,提高价格监管的透明度。(3)完善激励制度。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完善科学的奖惩制度,最大限度的调动监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成本监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是对工作中责任心强、廉洁廉政、业务精湛的成本调查人员要予以奖励;二是对业绩突出、群众信任的监审机构要大力表彰;三是对积极配合成本监审,及时准确上报真实成本的被监审单位要大力宣扬,并将考评结果纳入“诚信企业”评选的硬性指标。6、积极推进定期成本监审工作。定期成本监审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固定间隔时限对商品和服务成本实施的成本监审。定期成本监审是成本监审的一个重要形式,是对定调价监审的有力补充,是建立健全经营者成本约束机制、防止经营者成本过快上涨和突发性上涨的重要措施;也是积累定价成本资料、适时调整价格的重要基础工作。在做好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的同时,妥善安排定期成本监审项目,使定期监审成为经常性的工作,使价格管理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兼顾企业、群众和社会的承受能力,主动适时、适度地调整价格,使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更加科学合理。7、加强对成本监审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于委托下级成本调查机构开展的成本监审项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委托、谁负责”

  的原则,加强监审全过程的督查和指导;对被委托人提交的成本监审报告,委托人应采取预审等方式对其进行抽查,有助于全面提升基层成本监审工作质量和树立成本监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确保监审质量。8、加强调研,提高成本监审工作方法。成本监审是价格主管部门新的价格服务的平台,需要逐步完善。不断探索成本监审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尽快建立并完善成本监审的基本理论体系。研究探索以成本监审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新思路。针对稀缺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特点,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在现有成本构成的基础上,增列资源成本、环境成本、治理成本等外部成本,完善社会完全成本框架。通过价格成本政策扶持优势产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结合,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关于对涉及群众民生价格热点问题的调研明水县物价局张秀丽价格收费问题与我们的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经常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水电气、医药、教育、物业等价格收费。医疗药品收费历来是乱收费的重灾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问题。国家虽然在价格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但是还存在这一些问题。物价部门还应下大力气着力解决。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首先,经调查了解和物价部门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及药品代理机构不同程度的存在这擅自抬高药价的问题。其次,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收费,常规检验收费的收费标准不一样,有高有低。再次,是由于药品价格政策促成某些药品生产企业虚抬药价造成的。我国的药品价格政策经过了几次变化,由过去的完全政府管制到基本放开,再到现在逐步加强监管这么一个过程。目前药品价格主要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具体讲就是政府管理价格的药品分为两类,一类就是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大约有2400多种,主要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由政府规定最高限价,生产经营企业在不突破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实际购销价格。这就造成同类药品不同的生产厂家,出厂价格不同,有的价格虽然相同,但是经过药品营销商的运作,有出现差价现象。另一类是少数垄断性的、特殊性的药品,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计划免疫药品等,这些是直接实行政府定价。二、解决的措施和办法(一)、要解决药价虚高,国家就要不断加大对药品监管的力度,对列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的药品适当再次进行降价,也就是政府主动去降价,比如说抗生素临床用量比较大,价格偏高的再次降价。之所以多在次调整药品价格,一个原因是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品种逐年增多,药品价格管理经过几次调整,由过去的200多种药品由政府管理,到2000年扩大为1500种,2005年根据医保目录的调整将范围扩大到2400种。另一个原因就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管理水平提高等

  因素,药品的生产和流通成本出现了不断降低的趋势,也需要根据成本的变化相应地调整价格。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纳入政府管理的药品多数都经过了放开的这么一个过程,在不健全的市场机制下形成了虚高价格,纳入政府管理范围之后,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保证市场正常供给,要通过成本调查和评审,采取逐步降低价格的政策。政府在提高政府定价科学性上需进一步完善,改进药品的定价办法,规范定价程序,政府定价要经过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审议决策等严格的程序。二、物价部门应进一步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加大检查、出发力度。落实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整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收费的收费标准,规范常规检验收费行为。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不起病的实际问题。为使“价格民心工程”更加靠近人民大众,切实起到稳定群众基本生活的作用,解决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各级物价部门应积极采取保障措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实施“价格民心工程”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物价工作职能,稳定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解决群众关注的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2、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把“价格民心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责任到岗、人员到位,分工负责,力求实效。对“价格民心工程”的实施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做到定期

  考核,定期通报。3、加强管理,提高效率。进一步规范价格听证、价格成本监审、价格违法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价格行政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价格民心工程”落实到位。4、加强宣传,齐抓共管。充分发挥价格监督员的作用,对“价格民心工程”涉及到的商品价格和收费实行重点监控,对价格监督员举报的案件及时处理。充分发挥其新闻监督作用,宣传执行价格政策好的典型,对性质恶劣的违价案件及时曝光。近年来的价格总水平与价格监测明水县物价局郭伟红一、近年来的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从宏观面看,近年来的价格总水平与国民经济的增长始终保持了协调,稳定发展的态势。2004年----200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分别为7.5%8.3%9.5%9.5%,2008年前三季度为9.4%,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0.7%--0.81.2%3.9%2%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与物价平稳运行相协调的“高增长、低通胀”态势,为建国以来所少有。二、价格调控能力明显提高近些年来价格调控成功实现了对价格总水平适时适度的双向性调控。与前些年以全力治理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单向性价格调控相比,“近些年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目标,即防止通货膨胀,又防止通货紧缩,如在价格总水平上涨过快时实施控制地方政府调价的

  “两条控制线”等政策措施,在价格总水平回落时指导地方造时出台调节器价项目,在调控价格时既考虑到调价促进相关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又兼顾其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价格波动应急预警能力明显提高。近些年来物价系统成功应对了非典疫情,部分行业投资过热以及由此带来的煤电油运全面紧张,粮油价格异常波动,国际油价大幅上涨等复杂情况的考验。三、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取得成足进展价格监测制度与设施建设不断强化。2003年以国家发展改革委1号令的形式通过了新的《价格监测规定》并机继出台了《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等一系列规章;铺设了连通中央各地的计算机纵向网,开通了全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应急监测系统。价格监测工作广度有所扩展。调整了《全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分类别实施全面粮油、成品油、药品、房地产、汽车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价格监测队伍一步壮大。从2002年开始,从中央到地方机继建立了健全的价格监测机构,明确了价格监测机构的工作职责,配备了相应的价格监测工作人员。价格形势分析水平再上新台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重大价格问题的研究,形成了定期分析经济和价格形势的制度,提高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如何进一步完善涉农

  价费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水县物价局收费股王明利从全面建设新农村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三农”问题,而“三农”的实质是农民增收减负问题,只有解决“三农”问题才能把新农村建设好。价格工作与“三农”问题休戚相关,粮油价格、农资价格、水电价格、交通电信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教育收费、土地建房收费、婚姻登记、殡葬收费等等都是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也一直是政府价和工作的难点问题。因此,加强价格政策引导,适当扩大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的范围,建立重要农产品的战略储备制度,将会促进农民农业收入的稳步增长。一、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教育虽然实行了义务教育,减轻农民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村仍有不少学校打着“家长自愿”晃子擅自收取补课费、校服费、资料费、试卷费、教课外辅导材料费。有的学校征计教辅材料时,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另外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农民对彩版教材,作业本费等问题反映较多。经走访我县三个村小学的调查,有一村小学有7名老师最小是48岁,大的60岁,没有一名老师会外语。学生都到县里的学校读书,增加了农民负担,还有高中教育的择校费,我县只有一所高中择校费年均3000元,农民反映强烈。(二)医疗费负担过重,农民往往因病返贫。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医疗药品价格的监管,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连续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但是药价虚高、医疗费贵、农村医疗市场价格混乱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据调查,目前多数农村没有合作医疗,基本上是个体行医,收费不规范。有的地区一瓶眼药水县城卖0.20元,乡镇药房卖0.5元,而边远乡村卖到1元。有的医院收费混乱,一户村民反映,他因阑尾炎住院治疗,就花掉2000多元,用去全家一年近一半的收入。如遇有重大疾病就需要上万元,甚至几万元,更难以承受。农民重大疾病没钱治疗,只能“小病挺,大病挨,不行才往医院抬”。农民看不起病的主要原因农民收入低、药价贵、收费高。因病返贫已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二、加强涉农收费的监管,促进新农村建设。(一)加强对国家和省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检查,确保国家的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越权出台涉农收费涉农收费项目,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的检查;加强农村用水用电、道路修建、计划生育、建房、教育、农民经商务工等方面的检查,对性质恶劣的乱收费、乱涨价问题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网络的作用,及时处理和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收费价格等方面的投诉,重点治理的是农业供水、供电、农机管理、种子、化肥、农资价格等服务收费及搭车收费。向农民收取水费、电费要坚持“受益缴费、计量收费”的原则,不得按人头、田亩摊派,严禁在向农民收取水费、电费过程中加价和搭车收费。对排灌体系独立运行且由农民

  自建自用自管的水利工程不得向农民收取水费。规范农机监理费的收取,对农机不检验的,一律不得收取农机检验费。农机驾驶员初训和复训费,要坚持培训收费不培训不收费的原则。其他服务收费也必须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收取,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对农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自用房,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收取工本费处,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禁止对农民超占宅基地的一切收费。(二)强化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执法人员的行为,执法人员在收费之前必须向农民出示政策依据,亮证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依法收费。(三)继续实施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要将收费公示制度落实到每个乡(镇),每个村、屯;使每个农户都能详细了解和掌握收费价格情况,增加收费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收费部门要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举报电话:12358,并随着收费政策的调整及时更换公示内容。(四)严肃查处涉农收费案件。对涉农的乱收费必须加大检查力度。纪检、监察、财政、物价、农业等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涉农乱收费和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暗访,并将暗访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向农民乱收费的案件,除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处,还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并追究其有关领导责任,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增强服务意识。(一)物价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担负着重要职责,有着十分艰巨的任务。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必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运用价格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燕尾服,规范农村价格秩序,维护农民利益,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使农村整体面貌出现较大改观,逐步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其次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的原则。既要积极解决农村生产发展方面价格和收费问题,促进农村生产健康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又要关注农民生活方面价格矛盾,维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既要着力解决好当前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价格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建立保持农村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逐步推进,并作为“十一五”期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物价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抓好落实。第三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变“管理型”为“服务型”。在价格职能上,将管理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以推行涉农价费公示为契机,加大涉农价费的整顿力度,不断净化收费环境,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变“管价格”为“管行为”。把过去以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为主,逐步转变到营造和维护一个公平、公正、合理、有秩序的农村市场竞争环境上来;以着力推行乡镇明码标价为契机,大力整治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不断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提高农村价格工作的监管水平。

  变“被动式”为“主动式”。充分利用各级价格监督网络,把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送到千万户,提高价格政策的透明度,让第个农民都明白价格政策。认真对待每一个止访,每一个价格举报案件,虚心听取,耐心答复,着力化解价格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作出贡献。(二)加强县级物价队伍建设,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当前县级物价机构的状况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极不适应,要充分发挥县级物价机构建设新农村中作用,强化县级价格管理职能,充分调动县级物价机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积极性,加强对县级物价部门指导,积极为县级物价部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稳定县级物价机构和物价队伍,不断提高县级物价干部综合素质,认真组织好县级物价干部的培训,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真正增强县级物价部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能力。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价格对策措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是如何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和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长效机制。作为价格职能部门应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城乡统筹的要求,制定一些适合新农村建设的价费政策措施,以发挥价费政策在促进、引导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我市全面建设小康奋斗目标的早日实现。(一)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体系,保持农民农业收入的稳定增长。1、深化粮食价格和流通体制改革。要按照粮价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在坚持随行就市收购粮食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

  渠道作用,继续实施最低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不断完善和改进订单收购政策,提高订单履约率,给农民吃“定心丸”;继续完善种粮、良种、购置大型农机具等补贴政策,建议国有粮食部门借鉴部分地区补偿早售粮农民损失的涨价差价的做法,真正让粮食涨价转变为农民实实在在的收益,保障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的种粮、售粮积极性;继续实施预付定金粮食收购政策,解决农民资金上的燃眉之急。这些优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有利于防止中间利益流失,“谁价格高、谁服务好,粮食就卖给谁”,让农民得到更多的益处;有利于国有粮食企业由吃“政策饭”变为吃“市场饭”,打破粮食购销市场的政策壁垒,打造一个鼓励竞争的环境,实现粮食购销市场的有效运转。2、建立和完善主要农产品储备制度。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业的原则,将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从单纯的粮食保护逐步扩大到经济作物等大宗农特产品,并通过建立主要农产品的储备制度,调剂市场余缺,稳定市场价格。3、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等制度。一是政府在制定垄断性产品价格时,可以考虑征收新农村基础建设基金;二是政府通过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对种子、蔬菜、养猪禽等实行直接价格补贴,支持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猪、养鸡、粮食基地建设,增加粮食、棉花、生产资料等物资的储备,从而达到稳定农村市场价格之目的。4、加强农产品成本、收益调研。一要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制度,发挥成本调查为政府、农民和社会服务的功能。要以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为主体,通过对主要农调品种投入、产出、成本及收益的核算,

  效益的对比,寻求经营效益、社会效益和比较效益的最大化;二是继续开展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农资购买意向、农户存粮情况的专项调查,通过对农户个体行为的调研,以点带面、知微见著,把握农业生产、生产成本、价格变化的大趋势,及早采取相应价格政策措施,维护好种粮农民的整体利益。(二)加强农资市场价格政策引导,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1、加强农资价格监管。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农资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加农民收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历史任务的基本要求之一。因此,要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必须强化农资价格的监管:一要保障农资供应,稳定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等价格,制定好抑制农资价格过度上涨的预案,抓紧研究和完善化肥价格补贴方式,补贴农民因农资涨价而减少的收益;二是实行主要农资产品在生产环节的提价申报制度,在销售环节实行进价加经营差率控制的办法,尤其要明确批发到农村销售网点的控制差率;三要对主要农资企业开展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控制成本虚涨和利润率过高;四要依法严厉查处各种涉农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建立健全重要农资储备制度。化肥、农膜、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对农业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农业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化肥具有明显的长年生产、季节销售的特点。因此,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必须建立“淡储旺销”的供需调节机制,直接掌握适度规模的化肥储备,随时对化肥市场进行吞吐调节,增强政府价格控制力。

  只有这样,才能降低淡旺季价格波动的幅度。3、落实农资生产优惠价格政策。要落实好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对化肥等重要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在煤、电、运方面的价费优惠政策,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实现“以工补农”的目的。4、加强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进一步完善化肥、种子、柴油、农膜、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农资市场动态,分析农资供求变化和价格涨跌原因,积极为政府农资价格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和对策建议。(三)运用收费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要逐步提高水利工程水价,同时通过减免水资源费、改善农村水利设施降低农业用水成本。一要建立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体系,科学确定水利工程供水的定价方法,逐步解决水利工程供水中存在的以水养人的不合理状况;二要使水利工程投资主体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其价格时应向农业倾斜,既要注重节约水资源,又要合理安排农业用水价格,在不增加农民用水费用负担的前提下,改革水价表成机制,力求使农民生产成本不因水价的提高而难以承受,促进农业供水设施的改善,满足农业生产用水需求。2、运用市场价格机制,为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创造条件。一是参照城市筹集建设基金做法,在农村建制镇开征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小城镇建设筹集建设基金;二是针对农村居住分散的现状,通

  过对在规划区外农民新建住宅征收土地使用费,在规划区内免征费用的方式和减免涉农建房价费政策,清理和整顿有关农民进城、进镇务工的税费政策,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下山居住、进城进镇居住;三是把建设小城镇与实施土地规模经营相结合,以小城镇的建设带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探索集体土地国家征用市场化动作机制,把征用补偿收入真正归还农民,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四是落实好村镇规划费用开支渠道。针对新农村建设中实行强制村镇规划的实际,建议政府在制定新农村建设中规划收费特殊优惠政策的同时,采取转移财政的方法,落实部分规划经费,解决村镇规划费用负担过重问题。(四)完善价格、收费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1、完善农村通信、电视收费政策。一是完善农村有线电视收费政策,建立不同的价格形成机制,对公益服务性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管制的价格机制,对产业经营性的业务收费实行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特别是对农民用户政府应依据补偿合理成本、兼顾各方承受能力的原则,从严控制收费标准,有条件可实行优惠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收费标准,同时,可以考虑逐步取消或降低农村的有线电视初装费,切实提高有线电视服务质量,丰富农民生活;二是加强电信资费的监管,针对固定电话月租费结构、标准不合理的现状,认真贯彻国家2000年制定的城乡通话费同价政策,落实农村固定电话每月10元或15元的月租费标准,并实行城乡统一收费政策的价格运行机制;三是积极探索适应建设新农村的要求,采取进一步降低农村电话

  资费的有效措施。并针对通信行为价格欺诈行为频发的实际,研究制定通信收费行为规则,坚决制止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2、切实解决农民看病贵问题。一是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促进农村医疗体制改革,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根据建立农村供销超市的成功经验,可考虑组建医药集团,实行城乡价格联动,提高医疗质量,降低营运成本,使农民能够看得起病;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药品降价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国家关于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管的各项制度;三是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配套的医药价格管理制度,改进现行医疗用药招投标的作价办法,实行城乡联动,切实降低农村医疗机构配售药品价格水平;四是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降低药品价格的基础上,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3、切实减轻农民子女上学负担。一是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建立高样教育成本监审制度,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切实规范校内服务价格;二是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收费政策,清理不合理的收费,研究采取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学的减免措施,减轻农民子女进城上学的负担;三是对进城定居的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与城市居民相同收费政策。(五)加大涉农价费管理,优化农村价费环境。1、降低涉农及农产品购销调存各环节的价费标准和减少收费项目,大力减轻农民负担。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距决定了必须制定近期重农倾斜价费政策,一方面,要对农产品产销影响较

  大的集贸市场管理收费,农机服务收费,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等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力求降低收费标准和减少收费项目。同时,切实做好涉农收费的年度审验和加大对涉农价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另一方面,要通过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对运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或桥梁一律实行通行费减免,促进农产品的合理流动。2、清理和整顿有关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歧视性收费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进城务工。对农民进城务工、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收费进行清理,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尽量挤去收费中的水分,标准过高或不该收的这税那费,该降低的降低,应取消的取消,为农民进城务工、增加收入创造良好条件。3、完善和落实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增强价格和收费透明度。继续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针对近年来农村“三乱”屡禁不止的实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真正将涉农价格和收费标准、政策公之于众,发挥其“治乱、减负、助农”的应有作用,根治农村“三乱”违规行为。4、继续健全农村市场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督。加强农村超市、便民店、放心店、餐饮店以及农资商店等的明码标价管理,努力扩大农村市场明码标价普及率和覆盖面,发挥农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作用,净化农村价费市场。(六)提高价格服务水平,促进和引导农民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1、提高政府部门价格服务水平。在市场价格机制条件下,价格信号是引导农民进行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的“指挥棒”,是农产品市场流通的“牵引绳”,而农产品价格的高低关乎农民增收的实际问题,因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为服务农民、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职能机关,应发挥其积极的组织作用,提高价格信息服务水平,努力创造条件提供有效价格信息。2、扩大农产品价格信息形成网络。要在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种植、养殖户和购销大户中,确定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点,形成价格职能部门采价与采集点报价相结合的采价体系,提高农产品价格信息的地域性、时效性和准确性。3、健全农产品价格信息沟通网络。提高价格信息服务质量与水平,通过开发价格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主要农产品价格信息,形成上连国际、国内,下接乡镇、农户的信息沟通渠道,引导农民积极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工具较为畅通的实际,开展网上为农民免费培训活动,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4、注重价格信息质量。搞好价格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分析并准确掌握农产品价格走势,做到产前搞好价格信息预测、产中搞好价格信息服务、产后搞好市场信息反馈,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整合农业生产资源,调整好产业结构和经营策略,克服生产盲目性,使农民真正感到信息的价值。同时为政府科学合理制定农产品扶持和保护等价格倾斜政策提供可靠依据。价格鉴证工作人员素质浅析

  明水县物价局胡爱民价格鉴证工作是价格管理工作的延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价格鉴证工作程序多,工作枯燥,需要耐心、细心、责任心,更需要坚守,价格鉴证工作的发展,给价格鉴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应对挑战,如何做好价格鉴证工作,主要从事价格鉴证的人,而从事价格鉴证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又是做好价格鉴证工作的关键,笔者就价格鉴证工作人员素质问题做如下浅析。一、价格鉴证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价格鉴证工作包括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评估,我们从事的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是司法、执法程序这一重要国家职能在价格领域的延伸,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结论是量刑执法、办案的依据,具有很强的客观性、严肃性、政策性、公益性和时限性。1、价格鉴证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价格鉴证人员责任重大,从事价格鉴证的工作人员,不能简单的认为价格鉴证工作就是采采价,算算数,要充分认识到在数字的后面蕴藏着大的学问,价格鉴证的一个数,可能影响一个人的命运,没有高度的责任感是做不好价格鉴证工作的。2、价格鉴证人员要有强烈的使命感。价格鉴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水平要求高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制定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的实现,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

  用,价格鉴证工作事无巨细,鉴证的品种多,杂,价格鉴证人员要站在法律的高度,对每一个数据负责,对每一个结论负责,价格鉴证人员只有强烈的使命感才能做好此项工作。二、价格鉴证人员应当具备四种能力客观、公正、科学、及时地对财物进行价格鉴定,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想把价格鉴证工作做细、做实,仅仅靠几个数字是远远不够的,是做不好价格鉴证工作的,从事价格鉴证的工作人员至少具备经下四种能力。1、一定的知识储备能力。由于我们工作对象即进行价格鉴定的涉案物品是各类有型财产和无形资产,这要求我们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丰富的阅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能正确对待我们的工作对象,准确科学地分析判断相关因素,采取适当的鉴定评估措施,才能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掌握一定的基本知识,对做的鉴证工作是必须的,价格鉴证人员平时要有意加强这方面知识积累、积极做好价格鉴工作的知识储备,鉴证人员要职业化,努力提高鉴证人员业务素质,把鉴证人员由一般物价人员逐步转向价格鉴证专业人员,要结合实际,加强新知识的学习,夯实业务工作基础,鼓励大家考取价格鉴证师及其它资质,全面提高鉴证人员的整体素质。2、一定的语言沟通能力。价格鉴证工作人员大部分时间需要接触当事人及大量的市场调查工作,这是价格鉴证工作的主要来源,具备一定的语言沟通能力是做好价格鉴证工作的基础,价格鉴证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需要价格鉴证人员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

  的结果直接影响数据的采集,一定的语言沟通能力是做好价格鉴证必备的基本功。3、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价格鉴证除了市场调查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价格鉴证结论书,价格鉴证结论书的质量好坏不仅仅是个人能力的体现,更是一个部门整体实力的具体表现,价格鉴定人员现场堪验力求准确,市场调查力求宽范,出具结论力求规范,严格执行政策,执行操作规程和行业标准,报告书要达到真实客观有效的质量要求,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是做好价格鉴证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4、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价格鉴证的性质决定了这是以知识为主的行业,科学的鉴证手段是事业发展的关键,价格鉴证人员从调查数据中,通过计算,对商品价格做一个较为切合实际的分析、得出的结论,这对案件的定性是十分重要的,准确的结论来源于价格鉴证人员清晰、慎密的逻辑思维和对市场价格的了解及对价格政策、法律、法规的准确把握,因此价格鉴证人员要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价格鉴证手段,利用先进的科学的技术工具,提高鉴证工作的技术含量和工作质量,逐步形成综合化、现代化、网络化的价格鉴证模式,保证价格鉴证工作的持续发展。三、价格鉴证人员要有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的精神价格鉴证工作人员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营造团结拼搏,齐心协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自律的工作氛围。

  1、价格鉴证人员要有乐于奉献的精神。价格鉴证工作程序多,出现场,跑市场,工作辛苦,但同时需要严谨,细致,踏实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价格数据的获取,价格鉴证结论的形成,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的把握是价格鉴证工作人员,体力、脑力、及至心血的付出,价格鉴证岗位平凡,但责任重大,岗位清苦,但乐在其中,岗位枯燥,但乐在奉献,“有为才有位”,这个位需要价格鉴证人员通过自己不懈地努力去获取,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去获取,通过自己的乐于奉献精神去获取。2、价格鉴证人员要有廉洁自律的精神。价格鉴证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执业形象和执政道德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正确行使权力,提高觉悟,坚定信念,增强免疫力,增强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浅谈如何做好新时期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明水县物价局曾剑峰价格监督检查是物价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它的主要职责是当裁判、司服务。近年来,我们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国家价格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出现了一些与实

  际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和问题,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以利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价格监督检查整体工作水平。一、当前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三难”问题依然突出。1、检查难。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价格违法行为呈现出形式的多样化、行为的复杂化和手段的隐蔽化,被查单位的反检查意识也越来越强,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检查的难度。例如:对教育收费检查,过去只需翻开账目,各种收费情况都赫然记录在帐,但现在违价行为隐蔽,不合理的收费就不开票,不入账,使检查人员无据可查等等,这些花样翻新的反检查手段给检查工作增加了难度。2、处罚难。价格问题既牵涉企业和个人利益,也同样涉及部门、地区间的利益,在价格行政处罚中,必然损害一些人、一些部门或地区的利益。同时由于目前价格执法的行政管理模式是实行块块管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违法行为处罚上,不同程度地受到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干预,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层面的压力和阻力。再加上一些部门专项工作经费未落实等原因,客观上造成了价格监督检查处罚难。3、收缴难。在处罚执行过程中,被查单位往往以资金困难、欠帐、还贷等理由为借口拖延上缴罚没款,或以违纪收费款已被公用支出等为由拒绝上缴罚没款。而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价格检查机

  构无划拨、扣押等强制手段,由于多种原因又不可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使得收缴工作有很大难度。(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三个不适应”逐步显现1、检查方式和手段的不适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大量采用了高科技知识进行管理,比如自动化、信息化技术的推广等。而目前,在我们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工作中,仍然采用人工检查的执法方式,检查的手段依赖于人的自然智力,大量的执法人员面对新情况,只习惯于翻账本、查原始资料,而对先进的自动化管理则研究少,在工作中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工作较为被动。2、检查队伍和素质的不适应。价格监督检查队伍中缺少物价、法律、电脑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不能较好地满足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且检查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而价格执法主体是物价局,故其人员、编制与行政执法的工作性质极不相称,严重影响价格执法的效力。3、检查经费和装备的不适应。价格监督检查近年来所拨公用经费普遍不足,且办案专项经费不能落实,影响办案质量。同时,价格监督检查办案装备比较简单、落后,如检查工作所需的车辆配备、摄像、照相、录音等设备也难以配备到位,一定程度的影响了检查工作效率的提高(三)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三个不到位”依然存在一是理念不到位,以监管代替服务。由于传统的检查工作理念是

  重监管,执法单位和被检查单位是管与被管、查与被查关系,因而缺乏一种变管理为服务、变权力为责任的理念,习惯于提要求,疏于为其服务。二是方法不到位,以处罚代替监管。由于现有财政体制和经费不足等原因,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仍不能彻底转变工作方法,往往比较注重处罚多少,而忽视对价格管理相对人价格行为的引导,甚至有放水养鱼的思想,导致违价行为的累纠累犯,不能完全达到纠偏引正、维护正常的价费秩序之目的。三是力度不到位,以形式代替内容。由于诸多原因,在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中,宣传力度、监督力度、检查力度、处罚力度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比较注重形式,忽视实际效果。二、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建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挑战,任务越来越重,情况越来越复杂,难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惟有创新,才是推进价格监督检查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1、更新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本质所在。要适应新形势下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强化服务理念,坚持检查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关口前移,在事前防范上多做工作。通过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规意识;通过价格政策提醒和告诫,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的自觉性;通过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通过加强社会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促进市场有序竞争;通过加强对经营行为的引导,促进价格行为的规范。2、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效率。一是创新检查方法,认真调查取证。加强调查研究,提前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价格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的特点,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不仅要会正面查帐目,看凭证,还要善于逆向检查,善于从调查或检查与其有业务联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中发现问题,掌握证据,对财务不健全的经营者的违价行为以及无凭证手续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还要通过明查暗访、调查摸底等方式,广泛搜集包括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在内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全面开展检查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创新检查方式,整合检查资源。实行纵向联合检查制度,打破地方保护。在检查中注意采取下查一级、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检查方式,注重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实行横向联合办案制度,打破部门保护。在价格检查工作中注意加强与监察、纠风、财政、审计、工商、法院等执法部门协调,相互支持,联合办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三是争取媒体支持。对于检查的大要案件、热点案件、重点案件要及时跟踪报道,该曝光的曝光,让民众了解真相,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形象。一是要建立一支业务精的执法队伍。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执法人员不仅要学习价格专业知识,还

  要学习法律、财会、计算机等相关知识,要采取多层次、多途径和不同形式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法规政策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是要树立一个作风硬的物价队伍形象。要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教育,激发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养成办事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效率,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三是要完善一套检查队伍管理机制。一是用人上的竞争机制。因才施用,优化组合;二是分配上的激励机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实行量化考核;三是纪律上的约束机制,实行严格管理制度,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篇六: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新时期市场价格监管思路与工作重点

  刘敏【摘要】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时期,要全面归纳和总结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转移市场价格监管的工作重心,由价格水平监管向价格行为监管转变,要充分发挥市场价格监管的职能,开拓市场价格监管的思路,较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应对市场价格行为中的突发情况,更好地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期刊名称】《市场研究》【年(卷),期】2017(000)012【总页数】2页(P4-5)【关键词】市场价格;监管;思路;工作重点【作者】刘敏【作者单位】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物价局【正文语种】中文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成为焦点议题,在新时期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出现新形势、新要求的背景下,要厘清市场价格监管的思路,转移市场价格监管的工作重点,探索市场价格监管理念、方法、机制等方面的实践创新,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市场价格体系,深化破旧立新、与时俱进的市场价格监管改革模式,从而更好地推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与进步。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市场价格监管由市场价格水平监管向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转移,政府价格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规范、引导和查处,充分考虑市场

  价格运行的环境变化,关注和分析市场价格监管的新形势及新要求。1.通货膨胀的社会矛盾对市场价格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总体部署和规划之中,对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了市场价格监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及作用,提出市场价格监管要“观全局、尽职责”,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通货膨胀的控制要求对涨价行为提出了监管要求。随着我国通货膨胀压力的增大,市场价格运行逐步趋于上行态势,就国际局势而言,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发达经济体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行了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刺激国内经济复苏,这就增大了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压力,加之我国经济发展的对外依存度较高,使我国通货膨胀的压力加大。就国内经济环境而言,土地、资源、劳动力成本价格的不断上升趋势也促进了价格上涨,并且资源和环境价格之间的矛盾暂时无法全部消解,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及环保收费等方面的改革力度,要采用疏导的方式解决矛盾。为此,通货膨胀控制对市场价格涨价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有效防止和规避价格违法行为导致价格的波动现象。(2)缓解社会矛盾对民生价格行为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缓解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矛盾,要加大对民生价格行为的有效监管,避免因民生价格波动而激化社会矛盾,价格监管部门要履行职责、严肃执法,防止价格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要站在社会稳定及政治稳定的高度,加强对民生价格行为的监管。2.日益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对市场价格监管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要正视当前日益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从以下方面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1)针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发态势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我国市场经济主体之中,包括有个体经营者、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中资企业、中外合资

  及外方独资企业、跨国公司等,这就使价格违法行为呈现出较宽的范畴和领域,并涉及诸多商品服务内容,如:粮食、猪肉、绿豆、中药材、日化产品、能源、药品、旅游、运输、通信、金融等。在这些领域之中普遍存在不正当的价格欺诈行为及串通涨价的价格垄断行为,存在市场服务价格不诚信问题,如:商家误导消费者的打折返券等促销手段、虚假标价、虚假折价、模糊赠售等,还存在餐饮、旅游业、房地产业中的暴利现象和问题,为此,要加大市场价格监管范畴,实现市场价格监管的常态化。(2)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管要求。经营者利用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市场炒作,导致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极大地扰乱了市场价格稳定,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还有大量的国际游资流入我国,涉及股市、黄金、茶叶、玉石、收藏品、农产品等市场领域,出现炒作市场价格的现象和问题,使市场价格监管面临新的挑战和冲击,要提升价格监管部门的应急监管能力,关注国内外市场价格的变化动态,快速有效地平抑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更好地维护市场价格良好秩序。3.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对市场价格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在市场竞争环境日趋复杂的状态下,市场交易方式不断推陈出新,一些别有用心的经营者利用价格正当与否的模糊界限,钻法律的空子,尝试打擦边球,以牟取不正当利益,具体表现为超成本疯涨、跟风涨价、带头涨价等,并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作为其违法行为的工具,采用协议、会议纪要、口头约定、联盟经营等方式实施串通涨价,还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对价格信息的交换,以心照不宣的方式合谋涨价。有的经营者以“套餐优惠”、发返销奖励等方式蒙骗消费者,还蒙骗消费者签署自愿消费协议;利用电子交易市场、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等新的交易方式非法牟利。如此种种,都增大了市场价格监管的难度,这要求价格监管部门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具有调查取证的能力和依法处理的能力,能够运用明察暗访、外围调查、关联对象

  调查等措施和手段,增强对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4.社会维权意识的提升对市场价格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在我国依法治国方略之下,社会民众的民主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媒体对于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及价格垄断、暴利行为也增加了关注度,对市场价格监管部门提出了新要求,迫切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及价格垄断的查处力度。在新兴媒体不断普及的趋势下,市场价格监管执法还要置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这也对市场价格监管产生了较大的约束,使之经得起法律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和检验,从而更好地增强社会民众对市场、物价稳定的信心。5.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对市场价格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在我国的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中,都对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行了关注,要求市场价格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工作,避免和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以更好地维护市场价格的秩序。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国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要转变思路,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要遵循以人为本、科学监管、依法行政、不断创新的原则和理念,强化和改进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更好地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1.转变市场价格监管意识新时期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其重心要由市场水平监管向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转变,首先应从以下方面入手:(1)树立全局意识。在市场价格监管意识之中,要树立和强化全局意识,不能将眼光局限于物价监管的层面,还要充分认识到市场价格监管的现实地位和战略意义,要从促进市场竞争、营造公平正义的角度来看待市场价格监管,营造良好有序的价格环境,使之统一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之中,准确定位,重点监管。(2)强化科学监管意识。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市场价格监管的绩效考核标准,使

  市场价格监管部门的执法行为与市场经济规律相吻合,与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的合法权益相一致,在不影响经营者正常经营的条件下,较好地实现对市场价格的监管。(3)强化依法监管意识。在市场价格监管过程中,要以法律为准绳和依据,在价格监管的执法行为中突出法制观念,以较好地保障市场价格监管的有效性。(4)强化服务意识。在市场价格监管过程中,要强化监管对于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服务意识,较好地在市场价格监管中维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正当权益。(5)强化创新意识。在市场价格监管中,要增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创新意识,要探索创新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方法,从范畴、定性、力度等方面探索市场价格监管的创新举措。2.促进市场价格监管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在市场价格监管过程中,要以立法作为执法的先导和前提,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反不正当价格行为法律制度。要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一般概念,如:价格串通行为、哄抬价格行为、价格欺诈行为、价格歧视行为、价格暴利行为、价格垄断行为等,以《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政处罚规定》为法律依据和准绳,创建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价格竞争环境。还要规范不正当价格行为的量化标准,全面考虑历史数据、全社会平均利润率、CPI的涨幅等因素,进行试点试行,继而进行全国推广。(2)要完善反价格垄断行为的法律规范,以《反价格垄断规定》为准绳,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并正确划分不正当价格行为与价格垄断行为之间的界限,进行有效的市场价格行为监管。3.实现市场价格监管的统筹协调在市场价格监管的过程中,要加强工商、质监、公安、物价、海关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对于职能交叉的现象要进行联合执法,并注重市场价格调控工作的统筹协调,

  做好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的协调与沟通。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夯实市场价格监管的社会基础,可以逐步在乡镇、街道设立价格监督服务站,在村、社区设立价格监督服务点,并加强对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价格投诉网络。另外,要充分发挥价格协会及行业组织的作用,培育经营者的自觉守法意识。4.加强市场价格诚信建设要大力倡导和推行明码标价,细化明码标价要求,并建立和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开展全社会范畴内的价格诚信创建活动,如:“价格诚信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更好地鼓励守信者、惩戒失信者。并积极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实现对价格公共服务的宣讲和推广,全面增强经营者的价格法律观念,提升市场价格监管效果。

  【相关文献】

  [1]辽宁省物价局.创新监管机制畅通民意诉求开创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新局面[J].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14(01).[2]绥化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绥化市价格协会课题组.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的对策建议——基于对绥化市农村市场价格监管的调查[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3(11).[3]姜文萍,梁良.莱阳市加强“五一”节市场价格监管[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3(05).[4]冯志红,孙洪波.对放开商品市场价格监管措施的思考——以齐齐哈尔市为例[J].商业经济,2013(17).[5]刘芸生.统一思想努力实践推动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全面开展[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2(02).

  

  

篇七: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领导在价格鉴定监测推动会发言

  同志们:今日,召开全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会议,首先,我代表省发

  改委向全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意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向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被命名为全省第三批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的单位表示吵闹的庆贺!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物价局长会议精神和全国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会议以及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沟通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阅历,表彰先进,命名全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部署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21年全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回顾2021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挑战,省委、省政府依据“三保一弘扬”的总体要求,实行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生气,变经济波动期为进展机遇期,努力保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进展。价格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乐观应对金融危机,加大对市场价格监管的力度,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在这些工作中,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在为政府供应大量决策依据,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调解价格冲突、处理价格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一)以应对金融危机和确保价格稳定为目标,加强价格监测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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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析,全面加强预警应急力量建设一是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日报、周报、

  旬报、月报、季报、双月报等13项价格监测日常专报制度,累计共处理价格监测数据5万多笔,上报数据6万多条。坚持做好全省居民生活必需品应急价格监测日报工作,涉及15类商品64个品种。对重大价格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开展跟踪监测,准时反映价格走势和市场行情。去年上半年新增客运、货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运价等价格监测,下半年又新增电煤、钢材、水泥、有色金属、铁矿石、钨精矿、稀贵金属、稀土等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周报、部分重要工业指标的监测旬报(共涉及14类商品38个品种)以及生猪玉米价格监测周报。去年完成《价格监测(省部分重要生产资料及相关指标价格监测每周专报)》31期,《价格监测》(日报)261期,生猪玉米价格周报34期,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供应了重要的决策依据。担当国家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的、宜春等四个设区市,担当国家粮食、棉花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的、区、县等7个县(市、区)均圆满完成了国家赐予的价格监测任务,上报率平均保持在90%以上,其中受到国家表彰。

  二是加强价格应急预警力量建设。针对宏观经济中的重点工作、市场运行过程中的价格特别波动状况和社会进展过程中的公共突发大事可能引起的价格状况,加强实时应急价格监测调查点的选点、试点及启动工作。全省新增应急监测调查点和农村价格信息直报点826个。市去年新增监测点25个,现有掩盖全市城乡的监测点394个、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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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33个,为落实应急价格监测调查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工作预案,落实预警报告、应急值班、跟踪监测等各项工作制度,真正做到价格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常备不懈,紧急状况下反应快速,确保价格特别波动发觉早、状况把握早、猜测上报早、应对处置早。加强市场预期变化的分析,尤其是市场消灭集中购买、抢购现象时,马上报告。乐观做好应对金融危机的价格监测工作,省价格监管局准时下发通知,总体要求“见事早、反映快、应对力、抓活状况”。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全省价格监测机构高度重视、细心组织、协同运作,上下联动,增加监测品种、增设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市场巡查、对市场消灭的特别波动状况,在第一时段作出反映、上报状况,提出建议和对策。去年上半年市仔猪价格一路下跌以及部分县消灭食用盐抢购大事,市物价局在第一时间发觉问题和上报状况,在第一时间实行措施稳定市场,在第一时间引导舆论、释疑解惑、安定人心。市政府为此特地下发通知落实监管措施,并对他们的高度负责和灵敏反映赐予了充分确定。全省宽敞价格监测工作人员每逢节假日都不能正常休息,加班加点,深化市场,搜集信息、汇总状况、上报数据,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维护市场和价格稳定作出了乐观贡献。

  三是落实价格监测专报。依据紧盯市场、关注民生、服务经济社会进展、跟踪问效等专报要求,专报工作留意了“五个突出”:第一,突出了政府关注和群众关怀的热点问题的监测专报;其次,突出了特殊时期的监测专报;第三,突出了市场潜在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监测专报;第四,突出了影响社会和经济进展的重要商品的监测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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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突出了政府调定价项目出台后执行状况的跟踪监测专报。去年,全省价格监测专报工作成果斐然,被国家和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接受的信息2689篇。市、市、市物价局上报的价格监测专报被本级党委、政府和新闻媒体接受均在60篇以上。省价格监管局上报的价格监测专报,多数被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网站接受,有近30家新闻媒体准时转载了专报内容,信息报送连续三年保持全国前三名,多次受到国家发改委的好评。

  四是做好市场调查与分析。针对金融危机给经济进展带来的严峻形势,省价格监管局准时下发了《关于加强经济形势分析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粮油、肉禽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水、电、煤、钢材、水泥、铁矿石、稀土、电解铜等工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监测及趋势分析,为政府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供应数据支持。全省各级价格监测机构坚持每日派人到市场一线采价,把握第一手真实状况。不间断支配专人到工矿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猪屠宰厂、超市巡查,具体了解粮油、牛奶、肉禽蛋等副食品货源需求、库存、价格变化状况,准时写出状况调查报本级政府决策参考。去年在全省价格监测系统统一组织了生猪生产、粮食生产、农资价格、牛奶、食用油、化肥市场、农村消费、夏秋粮收购、钢材市场、钢材品种、铜材市场、粮油、肉蛋预期、有色金属等14项专题调查与分析,形成的调查报告,有状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为政府领导供应了重要市场价格状况,为政府加强宏调调控决策供应参考。由省价格监管局牵头调查所写的《关于钢材、电解铜价格下跌

  

篇八: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如何看待当前我国的物价形势

  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6.5%,涨幅比上月的6.4%提高了0.1个百分点。物价的逐月走高,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诸多议论。比较集中的有两点:一点是物价上涨是否见顶?中国是否进入了高通胀时代?再一点,上涨最厉害的猪肉价格是不是导致物价总水平上升的“元凶”?猪肉价格上涨的背后究竟反映了哪些问题?这都需要深入进行剖析——(一)一□中央及时提出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的方针中央及时提出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的方针□专家们普遍认为,我国物价指数有望在六七月份见顶后掉头向下,预计下半年的这个专家们普遍认为,我国物价指数有望在六七月份见顶后掉头向下,专家们普遍认为月份见顶后掉头向下数字大约为4%左右左右最近一个时期,通货膨胀的阴影笼罩全球,许多国家都面临物价上涨的压力与挑战。在我国,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断攀升,物价问题一时间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报告,去年三季度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5%,四季度为4.7%。今年一季度的数字为5.0%,4月份为5.3%,5月份为5.5%,6月份达到6.4%,7月份则为6.5%。“从去年底到今年7月,一斤猪肉涨了8块钱,一斤鸡蛋涨了1块多。”北京市一位退休教师感觉到“菜篮子”的负担越来越重。物价连续上涨不仅影响了群众生活,加大了居民储蓄存款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的差距,而且影响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针对这种情况,中央及时提出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的方针,同时出台了稳定农副产品供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建立市场价格调控制度、对部分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专家们普遍认为,这些措施十分及时,力度也很大,随着政策效应的逐渐显现,加之翘尾因素影响减弱,我国物价指数有望在六七月份见顶后掉头向下,预计下半年的这个数字大约为4%左右。这样说是有充分根据的。

  首先,多年实践和统计分析表明,只要我国农业不出大的问题,就不会出现过高的通货膨胀率。今年我国夏粮已连续第8年获得丰收,秋粮生产也是稳定的。粮食连年增产、库存充实,不仅为稳定物价总水平提供了坚实基础,还会降低人们的通货膨胀预期。其次,目前全国70%以上的工业品和80%的消费品处于供过于求状态,尤其是经济增速的适当放缓,有利于减轻价格上涨的需求压力。再次,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特别是连续收缩流动性的积极作用正在显现。同时,6月份国际市场的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落,使得输入性通胀压力亦有所减轻。通货膨胀一般分三类:物价上涨6%以内属于轻度的通胀,物价上涨7%—10%属于中度的通胀,物价上涨超过10%则为高通胀或者是恶性的通货膨胀。现在看来,我们的物价指数逐渐走低的态势颇为明显,进入高通胀时代是绝无可能的。进一步看,单纯就物价解决物价问题并不难,难就难在既要把物价涨幅降下来,又不使经济增速出现大的波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下半年四大措施控制物价7月份中国CPI同比上升6.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应对这一轮物价上涨过程中,中央政府打了一套“组合拳”,综合施策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猪坚强”“油他去”轮番推高CPI下半年物价走势解析在官方数据公布之前,市场对关系着下半年乃至全年经济走势的7月份CPI高度关注。受7月25日至31日商务部重点监测的食用农产品价格出现回落的利好消息鼓舞,大家以为7月CPI能出现拐点,然而拐点未现却持续升高,原因何在?8月9日,市民在宁夏银川一家超市内选购蔬菜。当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7月份

  我国CPI同比上涨6.5%,环比上涨0.5%。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4.8%,猪肉价格同比上涨56.7%。(二)二新华社记者彭昭之摄

  □此次我国物价上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国际输入性通胀的影响,二是国内货币供此次我国物价上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国际输入性通胀的影响,此次我国物价上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应较多的影响,应较多的影响,三是食品价格上涨的拉动□既要把物价涨幅降下来,又不使经济增速出现大的波动,是宏观调控面临的难题与挑既要把物价涨幅降下来,又不使经济增速出现大的波动,既要把物价涨幅降下来战物价问题看似复杂,但也有其简单的一面。分析此次我国物价上涨的原因,除了劳动力成本和环境资源成本上升的一定影响,还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国际输入性通胀的影响,二是国内货币供应较多的影响,三是食品价格上涨的拉动。现在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量越来越大,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动很快就会传导到国内。今年以来,世界经济总体继续温和复苏,主要发达经济体发展态势趋好,新兴经济体增长较快,拉动了原油等国际大宗商品的需求,直接带动了国内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上调。这一影响最先传导至能源化工类产品,国内汽油、柴油以及各种乙烯类化工品价格跟涨,导致化肥、农药价格以及农产品运输成本上升。同时,国际粮食市场供求面偏紧,导致国内粮油价格也始终保持上涨态势。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国际石油价格、粮食价格、资源价格上升对我国消费价格的影响在30%至40%之间。这表明,国际输入型通胀压力虽然比较大,但并不是我国此次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只要货币发行多了,就必定导致钞票贬值、物价上涨,所以不少人把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视为同义语。从国内货币供给情况看,前几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们实行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货币投放较多。4万亿元投资刺激计划的带动下,在各地大步跟进,2009年和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达到22.46万亿元和27.81万亿元。大量的贷款和投资直接推动我国经济率先回升向好,但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也强化了粗放扩张,特别是形成了一定的通货膨胀压力。今年以来,货币政策转为稳健,货币供应量、信贷投入量以及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速明显回落,流动性过剩问题初步缓解,可是货币因素对物价造成的上涨压力短期内尚难以消除。再看食品价格。这是今年以来价格上涨最为明显的,上半年食品价格上涨11.8%,是消费价格指数增速的一倍多,对消费价格指数的贡献占到7成。由于此次物价上涨是输入性通胀、货币投放较多和食品价格上涨三者推动的,因此比往年的治理难度要大得多。一般来讲,控制物价首先要控制货币发行与投放,但是仅仅依靠减

  少货币投放缓解不了输入性通胀的压力,也缓解不了食品价格上涨的压力。另一方面,减少货币投放常常会造成资金紧张,进而或多或少地影响投资增长和经济增长,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发展。从去年4季度到今年上半年,货币政策保持了高频操作,在信贷总量控制措施下,企业流动资金趋紧,市场资金价格大幅提高,不少中小企业都遇到了“融资难”的问题。而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状况又直接影响到就业状况,许多职工群众虽然害怕通胀,但更加害怕失业。因此,既要把物价涨幅降下来,又不使经济增速出现大的波动,才是宏观调控面临的难题与挑战。(三)三□猪肉价格涨幅过大是导致物价总水平上升的元凶猪肉价格涨幅过大是导致物价总水平上升的“元凶猪肉价格涨幅过大是导致物价总水平上升的元凶”□剔除猪肉价格上涨的因素,物价总水平并不算高,许多商品的价格都一直保持在平稳剔除猪肉价格上涨的因素,物价总水平并不算高,剔除猪肉价格上涨的因素状态,状态,甚至有些还在下降比较分析推动此次物价上涨的三大原因,主要原因在于食品价格特别是猪肉价格涨幅过大。统计表明,6月份全国猪肉价格同比涨幅高达57.1%。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分析,去年我国生猪价格还比上年下降了1.7%,但今年以来却出现了迅速回升、加速上扬的势头。由于猪肉在食品消费中所占比重较高,所以其价格上涨推动食品价格指数上升4.8个百分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1.5个百分点。另据国家统计局分析,在新涨价因素中,主要还是由于猪肉价格的上涨造成了一些影响。如6月份猪肉价格比5月份环比上涨了11.4%,由此带来对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指数的影响为0.36个百分点。从这两个统计分析看,猪肉价格涨幅过大确实是导致物价总水平上升的“元凶”。猪肉在我国居民膳食结构中地位特殊,所占比重较大,城市居民每年平均购买猪肉量达20公斤左右,所以猪肉价格上涨不仅使广大群众感受明显,对生活水平影响也大。实际上,如果剔除猪肉价格上涨的因素,我国物价总水平并不算高,况且许多商品的价格都一直保持在平稳状态,甚至有些还在下降。如上半年烟酒价格仅上涨2.3%,衣着上涨

  1.0%,交通和通信上涨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上涨0.6%,家电等耐用消费品出厂价格则下降0.7%。猪肉价格之所以大幅上涨,既不能归咎于货币投放的问题,也不是国际输入性通胀所致,而是“猪周期”的综合反映。“猪周期”在我国已反复出现过多次,每次都是3年,猪肉价格为“涨一年,平一年,跌一年”的循环,生猪生产随之大起大落。目前,我们正处于“涨的一年”。为了探究“猪周期”,山西省一位副省长未和市县打招呼,直接深入基层,吃在村里,住在农户,获得了大量真实的情况。其一,多年来养猪都是“赚一年,平一年,赔一年”,3年一个周期。前段时间,不少人把养猪成本增加列为本轮猪肉涨价的主要原因,这与实际情况不符。按今年养殖成本估算,生猪每斤价格5.5元大体处于盈亏平衡点。近期,虽然饲料、人工等价格上涨,特别是玉米价格提高了不少,但只要将这些因素分摊,生猪每斤成本也就是上涨几角钱,这与半年来生猪价格上涨5元左右比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其二,生猪生产的周期性波动不仅使消费者受到一定伤害,而且使生产者受到了更大的损失。2009年猪价大跌,使得生猪养殖业亏损严重,伤了元气,一些养殖户赔怕了,纷纷退出生猪生产,还有一些养猪场也关闭了。结果是直接减少了去年的母猪留存和今年的生猪供应,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猪肉价格势必迅速上涨。其三,多数养猪企业分析,下半年生猪价格仍会在每公斤16元上下的价位运行,大幅下跌的可能性不大。这些情况非常重要。一般来讲,我国农产品价格出现循环周期变动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农产品生产周期长,不可能像工业品那样根据市场供求和价格信号及时调整生产结构和生产数量;二是我国大多数农产品还是由分散的农户进行生产,小生产面对大市场难免被动;三是大多数农民在生产经营中难以搜集和把握市场供求的准确信息,只能凭借直观感觉决定生产,种植和养殖都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往往是某种农产品市场价格高便一哄而上,市场价格低又一哄而下,使生产调整总是滞后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由此导致肉、蛋、禽、水产品等都反复出现过明显的周期性波动。只不过此次生猪生产的周期性之强、波动幅度之大、影响范围之广,超出了许多人的预料。为了稳定物价,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猪周期”,并着力采取强有力的“反周期”措施。

  

  

篇九: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副主任在全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主任在全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召开全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会议,首先,我代表省发改委向全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向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被命名为全省第三批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今天,召开全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会议,首先,我代表省发改委向全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向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被命名为全省第三批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物价局长会议精神和全国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会议以及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命名全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部署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X年全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回顾201X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挑战,省委、省政府按照三保一弘扬的总体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生机,变经济波动期为发展机遇期,努力保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价格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大对市场价格监管的力度,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在这些工作中,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在为政府提供大量决策依据,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一)以应对金融危机和确保价格稳定为目标,加强价格监测与分析,全面加强预警应急能力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日报、周报、

  旬报、月报、季报、双月报等13项价格监测日常专报制度,累计共处理价格监测数据5万多笔,上报数据6万多条。坚持做好全省居民生活必需品应急价格监测日报工作,涉及15类商品64个品种。对重大价格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开展跟踪监测,及时反映价格走势和市场行情。去年上半年新增客运、货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运价等价格监测,下半年又新增电煤、钢材、水泥、有色金属、铁矿石、钨精矿、稀贵金属、稀土等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周报、部分重要工业指标的监测旬报(共涉及14类商品38个品种)以及生猪玉米价格监测周报。去年完成《价格监测(省部分重要生产资料及相关指标价格监测每周专报)》31期,《价格监测》(日报)261期,生猪玉米价格周报34期,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承担国家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的、宜春等四个设区市,承担国家粮食、棉花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的、区、县等7个县(市、区)均圆满完成了国家赋予的价格监测任务,上报率平均保持在90%以上,其中受到国家表彰。

  二是加强价格应急预警能力建设。针对宏观经济中的重点工作、市场运行过程中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公共突发事件可能引起的价格情况,加强实时应急价格监测调查点的选点、试点及启动工作。全省新增应急监测调查点和农村价格信息直报点826个。市去年新增监测点25个,现有覆盖全市城乡的监测点394个、直报点33个,为落实应急价格监测调查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工作预案,落实预警报告、应急值班、跟踪监测等各项工作制度,真正做到价格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常备不懈,紧急情况下反应迅速,确保价格异常波动发现早、情况掌握早、预测上报早、应对处置早。加强市场预期变化的分析,尤其是市场出现集中购买、抢购现象时,立即报告。积极做好应对金融危机的价格监测工作,省价格监管局及时下发通知,总体要求见事早、反映快、应对力、抓活情况。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全省价格监测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同运作,上下联动,增加监测品种、增设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市场巡查、对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情况,在第一时段作出反映、上报情况,提出建议和对策。去年上半年市仔猪价格一路下跌以及部分县出现食

  用盐抢购事件,市物价局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和上报情况,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第一时间引导舆论、释疑解惑、安定人心。市政府为此专门下发通知落实监管措施,并对他们的高度负责和灵敏反映给予了充分肯定。全省广大价格监测工作人员每逢节假日都不能正常休息,加班加点,深入市场,搜集信息、汇总情况、上报数据,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维护市场和价格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落实价格监测专报。按照紧盯市场、关注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跟踪问效等专报要求,专报工作注重了五个突出:

  第一,突出了政府关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监测专报;第二,突出了特殊时期的监测专报;第三,突出了市场潜在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监测专报;第四,突出了影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商品的监测专报;第五,突出了政府调定价项目出台后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专报。去年,全省价格监测专报工作成绩斐然,被国家和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采用的信息2689篇。市、市、市物价局上报的价格监测专报被本级党委、政府和新闻媒体采用均在60篇以上。省价格监管局上报的价格监测专报,多数被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网站采用,有近30家新闻媒体及时转载了专报内容,信息报送连续三年保持全国前三名,多次受到国家发改委的好评。

  四是做好市场调查与分析。针对金融危机给经济发展带来的严峻形势,省价格监管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经济形势分析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粮油、肉禽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水、电、煤、钢材、水泥、铁矿石、稀土、电解铜等工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监测及趋势分析,为政府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数据支持。全省各级价格监测机构坚持每日派人到市场一线采价,掌握第一手真实情况。不间断安排专人到工矿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猪屠宰厂、超市巡查,具体了解粮油、牛奶、肉禽蛋等副食品货源需求、库存、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写出情况调查报本级政府决策参考。去年在全省价格监测系统统一组织了生猪生产、粮食生产、农资价格、牛奶、食用油、化肥市场、农村消费、夏秋粮收购、钢材市场、钢材品种、铜材市场、粮油、肉蛋预期、有色金属等14项专题调查与分析,形成的调查报告,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

  为政府领导提供了重要市场价格情况,为政府加强宏调调控决策提供参考。由省价格监管局牵头调查所写的《关于钢材、电解铜价格下跌对新余、鹰潭经济发展影响的调查报告》专报给省委、省政府领导,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在所写报告上作出批示调查报告很好。所提建议请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帮助和推进。调查报告中的部分建议已转化为政府决策。共5页:上一页15

  五是开展公共价格信息服务。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价格公共服务进万家活动,全省统一五是开展公共价格信息服务。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价格公共服务进万家活动,全省统一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体系和价格指标采集体系;创新了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渠道和发布方式。重点在报刊、电视、网站、移动电视传媒上发布重要商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信息。全省累计向全社会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10万多条。各地还根据自身情况,利用手机、板报、海报、广播等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价格信息,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新余、上饶、景德镇、鹰潭以及县、县、乐平市等价格部门均以多种形式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省价格监管局加强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共向国家发改委编辑报送信息3000多条,其中被国家采用186条,信息报送总量和采用量均列全国前三名。编印《市场与价格》12期,为800余家药品生产企业做好药品价格公示前的基础性工作。

  (二)以四个服务为目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价格鉴定、认证工作水准

  一是服务司法,依法开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是国务院赋予价格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省各级价格鉴证机构按照国家发改委《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和《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的要求,始终把为司法机关办案服务作为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做好刑事、

  民事、经济、行政和仲裁领域的价格鉴证工作。去年全省受理刑事案件53456件,标的

  10.3亿元;民事案件826件,标的4.13亿元;行政案件1727件,标的8236.13万元;仲裁案件583件,标的547.37万元。省价格监管局共受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复核裁定案件共计60件,标的总额2.15亿元。新余、萍乡、上饶、等与本级法院联系的最为紧密、工作开展的最为顺畅,市、市价格认证中心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成效更为突出。全省县(市、区)刑案价格鉴定40%每年都在100件以上;10%每年都在50件以上;30%每年都在200件以上;20%每年都在300件以上。行政执法领域的价格鉴证业务与同期相比有所增长,业务渠道逐年拓宽,已成为价格鉴证业务新的增长点。各级价格认证中心所出具的价格鉴证报告,为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提供了重要依据,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各级价格认证机构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公平为准则,以质量为生命,以社会满意为目的做好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工作。履行好行政裁定职责,严格定损管理,坚持挂牌上岗、内部审议、两人签字、过失追究、标准统一的五项制度以及外树形象、内强素质、规范行为、严格纪律、科学定损、质量第一的六项措施,有效提高了定损质量和服务水平,牢固确立价格部门对事故车物定损工作的地位,维护其权威性。据统计,去年全省高速公路车物定损3500起,标的6000多万元;城区及部分省道、国道车物定损7130起,标的7632万元。为交警处理事故提供了依据,赢得了交警和社会的好评。二是服务政府,积极做好合法合理性价格认定。为政府部门行政工作中涉及的财物进行价格认定,是价格认证机构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价格认证机构紧紧围绕政府行政决策的需要,认真做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投标项目、引资项目、拆迁补偿项目、企业改组重组项目、林产林权改制项目、国有资产拍卖项目、税收项目等合法合理性价格认定。政府指导价、政府调定价商品及收费调整的前期论证、评审、测算。去年全省价格认定项目4267件,标的326亿元。省价格监管

  局受政府和企业委托12件,标的总额30亿元。县价格认证中心接受政府委托,去年对全县108个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了价值认定,赢得了政府的高度评价。遂川县政府新盖办公大楼,由于适逢建材价格上涨,承建方要求补偿差价2100万元。为此,遂川县政府委托县价格认定监测局对其进行测算核定,认定补差金额为90万元,为政府节省开支201X多万元,在当地传为佳话。鄱阳县、大余县价格认证中心接受政府委托,多年来做好政府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价核准认定工作,每年为政府核减车辆维修费接近50%。价格认证是价格认证机构的主体工作之一,也是区别于社会中介评估机构的重要标志。去年,全省各级价格认证机构按照职能要求,积极开展对新修公路、旅游景点、上网电价、自来水调价、污水和垃圾处理、煤气调价等价格水平合理合法性认证;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得到政府和企业的好评。

  三是服务社会,认真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各级价格认证机构发挥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的职能作用,急社会之所急,积极做好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火灾灭损物、破产或转制企业财产分割、金融行业处置不良资产及银行抵押货款等方面的价格认证,把构建民众诉求机制转化和落实到利益补偿机制与利益平衡机制上来,化解价格矛盾,避免群体事件,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县、都昌县、宜丰县、吉水县、德兴市、南康市、大余县、东乡县等价格认证机构积极主动为农村建设和农村稳定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做好农村被盗物资价格鉴定,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农村刑事犯罪、恶性械斗、财物被砸被毁、及时为司法机关提供办案依据。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及农村的农作物毁坏、承包合同纠纷、财产纠纷等价格认定问题,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发挥自身的独特作用。

  四是服务系统,积极为价格监管分担任务,当好助手。各级价格认证机构充分发挥系统内机构健全、队伍整齐、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积极做好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相关业务工作。

  一是做好政府定价商品和收费价格的成本认证,进行调定价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协助开展价格听证会;

  二是做好《收费许可证》核发、参与收费年审,承担课题项目,进

  行政策法规研究,协助起草价格管理方面的文件;三是做好双认定行政许可。按照国务院第412号令和国家发改委

  第32、33号令的规定,认真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的认定

  工作。去年已完成甲级1家、乙级3家、丙级2家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63名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三)以提高工作效率为要求,加强基础和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价格法规制度建设。根据《价格法》、《省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条例》、《价格监测规定》等法规要求,结合我省价格监测工作实际,参照外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的内容,草拟了《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在广泛征求了系统内意见的基础上,又征求了省直19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形成了送审稿报省人民政府,目前省政府法制办正在办理之中。省价格监管局还组织修改了《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操作规程》、13个内部管理制度和交通事故车物定损方面的11个管理规定,为规避风险、规范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共5页:上一页15

  二是开展干部能力教育活动。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要求,结合委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年的开展,围绕强化三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的要求,在全省价格监测系统开展干部能力教育活动。各级价格监测机构按照全省的统

  二是开展干部能力教育活动。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要求,结合委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年的开展,围绕强化三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的要求,在全省价格监测系统开展干部能力教育活动。各级价格监测机构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加强了领导,落实了措施,制定了学习教育计划,采取了自学、专题辅导、个人撰写价格监测分析文章,还以通报的形式做好学习情况交流,评选优秀论文等方法进行。新余市物价局采取了五个一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还为县(区)价格监测系统的每个干部及分管领导购置学习资料一套。全省共向国家推荐优秀论文20篇,其中有5篇获得国家优秀论文奖,收效明显。

  三是落实价格鉴证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价格鉴证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去年对221名价格鉴证师和275名价格鉴证员进行了继续教育。40人进行了再注册,12名新考取价格鉴证师办理了初次注册。配合省人事厅做好每年一次的价格鉴证师的相关考务工作。

  四是开展创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活动。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创建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的要求,以组织机构健全、领导班子得力、管理制度完善、人员符合要求、工作业绩突出、工作质量稳定、系统意识浓厚、当地评价良好为目标,全省价格认证机构连续七年开展创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活动。通过多年来创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活动,全省价格认证系统的机构建设稳步推进,办公条件大为改善,队伍建设明显提高,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不断规范。全省巳有54家价格认证机构被命名为全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今年又有13家价格认证机构被命名为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

  二、下一阶段全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的主要任务下一阶段全省价格鉴定、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发展改革和物价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保一弘扬和实现进位赶超的总体要求,围绕管理通胀预期、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积极做好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价格鉴定、监测管理职能,有效拓展业务领域,在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多作贡献多有作为。

  (一)以围绕稳定市场和价格监管为目标,注重五个突出1、突出市场价格监测。按照紧盯市场、关注民生,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跟踪问效等要求,坚持抓好全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日报工作,按时、连续、准确上报价格监测数据及市场价格情况。落实国家和省发改委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上报品种和上报时限。加强对粮油、猪肉副食品、成品油、液化气、钢材、铜材、有色金属、房地产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认真做好上报数据的收集、整理、筛选、审核和分析。对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热点开展专项监测,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2、突出应急监测预警。针对今年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更加复杂的情况,对市场中潜在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应及时跟踪捕捉,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和上报情况,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第一时间引导舆论、释疑解惑,安定人心。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体系,保持全省上下联动、协调运作、快速反应、灵敏高效的应对机制。及时核实媒体反映的价格问题,注意掌握国内外经济政策调整,主要经济数据变化以及资产价格、期货价格变化对通胀预期的影响,重点抓好突发、异常情况的报告,确保突发价格情况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确保市场异常情况发现早、掌握早、上报早、处置早,提高化解各种价格风险的能力。认真落实价格监测巡视制度,强化价格数据之外活情况的搜集,加强与价格预警监测点的联系,抓好流通环节涨价前企业信息搜集工作。落实预警应急值班,保持预警电话24小时畅通,切实做到预警应急监测工作常备不懈,紧急情况下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3、突出监测专报与分析。围绕见事早、反应快、应对力、抓活情况的要求,及时做好市场价格动态反映。既要做好价格总水平的月度、季度、年度常规专报与分析;也要做好关键时期、关键问题的专报与分析工作,突出对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化的主要品种、关键品种的专报与分析工作,加强供求基本面和结构分析,高度关注通胀预期发展、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变化对国内市场的影响,努力对价格形势变化做出及时准确判断。

  4、突出市场调查与研究。加强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价格问题和影响价格形势变化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围绕粮食、生猪、化肥、农业生产和消费、房地产等重点价格,以及经济和价格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发现问题,找准原因,提出建议。除了全省统一组织的调查研究外,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热点、难点、重点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要创新调研形式,将全省统一调查、重点调查和电话调查、表格式调查,以及发现苗头性问题的专项调查等快速调查有机结合,不断提高调查研究、分析预测、政策建议的能力。要加强调查研究材料的梳理整理,在深入分析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调查报告、特别是政策建议的参考价值。

  5、突出监测基础性工作。推动市县地方性监测报告制度建设,完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体系,共同构成价格监测工作制度体系框架。重视价格监测点建设,加强对价格监测点的检查指导,为满足报价工作需要,适时增加或调整监测点,健全价格监测点名录库,健全完善监测点价格台账制度和标志牌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监测点规范化建设。抓好对监测点采报价人员的培训,提高采报价人员的采价能力和报价水平。坚持做好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和监督检查双通报制度,对价格监测数据和信息报送质量实行动态考核。迎接全国价格监测质量大检查活动,促进价格监测质量不断提高。

  (二)以履行好行政裁定职责为要求,落实四个服务1、服务司法,落实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按照《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要求,认真做好司法机关委托的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以及仲裁领域的价格鉴定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质量技术监督、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执法领域的价格鉴定工作。加强定期联系,建立委托鉴证、情况反馈的协调机制,不断解决涉案价格鉴证委托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执行国家下发的《价格鉴定行为规范》和新修改的《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操作规程》,努力做到委托规范、勘验仔细、程序到位、方法无误、表述完整、结论准确、经得起当事人的质询,法律法规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继续做好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工作,加强与交通警察管理部门的协调,保证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的落实。根据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不断延长的实际,及时做好定损配套工作。共5页:上一页15

  2、服务政府,落实合法合理性价格认定。要紧紧围绕政府和企业的决策需要,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价格监管服务的需要做好合法合理性价格认证工作,重点在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政府招投标项

  2、服务政府,落实合法合理性价格认定。要紧紧围绕政府和企业的决策需要,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价格监管服务的需要做好合法合理性价格认证工作,重点在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政府重大

  投资项目、政府招投标项目、政府改制项目、政府林产林权改制项目、民生工程项目上见成效有作为。接受政府或企业的委托,对调定价项目进行成本测算、论证和调定价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为调定价决策提供依据。认真做好价格行政裁定工作,履行好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的职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3、服务社会,落实有争议价格的调解和处理。按照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的职能要求,积极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承包合同纠纷、企业财产纠纷、公物处置、农产品保险理赔、污染造成农作物损失、畜牧产品被盗以及破产和倒闭企业的财产价值认定,破产或转制企业财产分割等方面的价格认证工作,把构建民众诉求机制转化和落实到利益补偿机制与利益平衡机制上来,化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避免群体事件,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4、服务系统,落实价格监管的相关工作。积极为政府部门分担任务,当好助手。协助开展价格听证会,做好《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参与收费年审,药品价格评审,承担课题项目,进行政策法规研究,协助起草价格管理方面的文件,认真做好价格主管部门划转的其他业务工作。继续开展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创建活动,争取在3年内使全省90%以上的价格认证中心达到规范化标准。认真做好系统内的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证和价格鉴证师注册以及价格鉴定人员岗位资质证书的核发管理工作,落实价格鉴证师继续教育,开展优秀价格认证人员评选工作,拟推荐到国家表彰。

  (三)以抓好重点工作为支撑点,做好三个重点1、重点做好价格监测立法。根据《价格法》、《省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1号令《价格监测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参照外省外地经验做法,积极做好价格监测立法的相关基础工作,确保《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最迟于明年上半年出台,使全省价格监测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重点做好建议省人大在全省范围内对《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条例》执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该《条例》从201X年起施行距今巳7年整,总体来看《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行为,加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司法和行政执

  法办案效率和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公正、准确、及时办理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但在执行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仍有社会中介机构涉足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有的执法机构在办理案件时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有的执法机构委托程序不规范,采取抽签等方法选定价格鉴定机构,把专司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机构混同于社会中介机构;有的执法机构在办理社会中介机构资质时把从业范围扩大到涉案物品价格鉴定领域;有的执法机构依法鉴定的意识比较淡薄,对涉案财物的价值鉴不鉴定存有主观随意性。对此,急需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条例》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使上述问题得到纠正,以维护《条例》执行的严肃性,确保依法开展涉案财物价值鉴定,确保司法和行政执法办案的公正、效率和质量。

  3、重点做好公共信息服务。继续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等九部委要求,把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作为服务三农建设的重大价格任务来抓。在指导思想上,着力为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服务;在具体措施上,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价格信息员作用,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服务网;在方法要求上,多采集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的农产品价格信息,运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物价刊物等多种形式编辑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发挥好价格信息对市场预期的引导作用。积极做好信息报送,把公共信息服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价格信息的需求。继续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努力保持价格监测信息被各级党委、政府采用数量逐年增加的良好势头。

  (四)以拓展业务领域为突破口,推进三项工作1、推进应税价格认证工作。做好应税价格认证,对于防止偷税漏税、增加国家税收收入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对应税价格认证的总体要求,全省应税价格认证工作大至分四步推进:

  一是做好前期调研工作,侧重到此项工作做得很有成效的江苏、广

  西考察学习;二是制定《省应税价格认定管理办法》,从制度、措施、程序、方

  法上规范其业务行为;三是在有条件的设区市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四是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全面推开。2、推进双认定行政许可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第32、33号令和省发改委、省工商局《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

  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各地做了大量前期基础性工作,抚州、上饶、双认定工作实现了零突破,收效明显。但至今仍有多数地方处于零状态,需要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双认定行政许可工作力度,重点解决宣传不够、配合不力、动力不足、成效不大等问题。加强与当地工商部门的配合与衔接,凡需到工商部门登记的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资质认定,确保双认定工作稳步上升。

  3、推进价格信用认证工作。价格信用认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指导、引导市场价格形成,规范企业价格行为的根本措施,是一种整体价格行为认证。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全省实际,参照外省外地经验做法,全省价格信用认证工作分三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开展全省价格诚信承诺单位征信工作;第二阶段,开展全省价格信用建设单位辅导工作;第三阶段,开展全省价格信用等级认定工作,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价格管理制度,培训价格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

  三、做好下一阶段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的几点措施第一、认清形势。从国际看,世界经济目前巳经出现企稳回升的积极迹象,国际金融市场趋稳,各方面预期改善,世界主要经济体巳摆脱经济负增长,一些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增速加快,今年世界经济巳见恢复性增长。从国内看,今年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总体好于去年,透过第一季度经济运行表明,我国经济回升好转巳经确立。从省内看,我省经济一季度漂亮开局,但经济回升的基础还需稳固,特别是把价格控制在经济社会可承受范围之内,任务相当艰巨。当前价格运行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任务十分繁重,需要稳步推进的问题;二是房地产市场价格社会关注度强烈,百姓期望控制在合理区间的问题;三是西南几省干旱将影响粮食价格走向的问题;四是药品定价机制改革百姓期望受益更大的问题;五是生猪价格过度下跌,防止出现连锁反映的问题;六是化肥价格持续走低,化肥市场价格将如何走向的问题;七是国际国内复杂的金融环境和地缘政治等影响价格走势不确定因素增加的问题。另外,长期积累的价格矛盾需要疏导,市场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无论对价格监管还是对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来说都是一种挑战。它要求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枕戈待旦的精神来应对这一挑战,进一步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研究分析价格走势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价格监测的重心从常规监测转到应急监测上;从一般监测转到预警监测上,发挥价格监测在稳定市场、维护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共5页:上一页15

  第二、加强领导。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不仅是价格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挑战性和风险性。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尤为重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切第二、加强领导。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不仅是价格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挑战性和风险性。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尤为重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切实把价格鉴定、价格监测机构看成是整个价格系统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部门,作为价格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从长期规划,到近期安排,充分考虑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的发展,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共同抓的领导格局。要坚持物价工作一盘棋的指导思想,真正把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汇报、经常讲

  评、经常检查督促,对其发展方向、发展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并在人力、物力、财力、内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协调部门关系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有些重点、难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与相关部门协调,帮助解决难题,保障工作顺畅。要坚持在政策上要大力扶持。从全省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实际情况看,目前仍有部分职能没有划分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发改委对价格鉴定工作的总体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将价格管理中的事务性工作尽快分离出来,逐步转移到价格认证机构。第

  三、注重学习。价格监测、价格认证既是一种有资质机构的整体行为,也是一种有资质人员的个体行为,具有双重责任性质,不仅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业务水平要求高、工作人员责任重大,特别是政策法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法律责任要求更高;而且新形势下又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因此,要在强化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的同时,要努力提高六种能力:

  一是不断提高把握方向、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二是不断提高反应敏锐、见微知著的能力;三是不断提高科学思维,把握判断趋势的能力;四是不断提高求真务实,善于出谋划策的能力;五是不断提高鉴定、监测专业技术的能力;六是不断提高审时度势,利用鉴定、监测引导市场价格走向和规范价格行为的能力。第四、明确职能。要进一步明确价格鉴定机构是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履行价格行政裁定的工作性质;价格监测是国家价格管理行政职能的组成部分。根据法律法规授予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的职能与其所履行的行政职责决定了由其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到行政机构的发展方向。因此,要继续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价格鉴定机构分五步走的发展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鉴定、价格监测机构建设。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抓住机构改革这一机遇,积极争取编制、人事部门的支持,争取实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一时落实不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可以争取价格鉴定监测机构先挂价格认定监测局的牌子,以便有利于更好地履行价格鉴定监测工作职责。同时,还要继

  续做好刑案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双认定行政许可等三项专项经费的解决工作,以保障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第

  五、完善程序。合法严密、统一规范的鉴定程序,是保证鉴定结论客观公正极为重要的约束规定和措施。各级价格鉴定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内部三级审核制、两人签字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和复核裁定制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档案文书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价格鉴定案件集体审议和领导审批制度,防止鉴定人员办案的随意性。在开展日常价格鉴定业务时,要坚持把好六关:

  一是委托关;二是现场勘验笔录关;三是采价和调查关;四是计算关;五是审核关;六是风险关。只要做到鉴定程序合法严密、鉴定结论客观公正,严格遵守鉴定纪律和职业道德,这种风险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第六、严守纪律。公正、准确、及时、有效是价格鉴定、价格监测的灵魂和生命。这就要求全体价格鉴定监测人员必须严格自律、勤政为民、办事公正,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经得起人情、金钱等各种考验,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受监督,加强个人修养,锤炼高尚人格,珍惜自己的岗位,珍惜自己的名誉。只有严格执行了各项纪律,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和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员就一定能在社会和公众面前树立起应有的良好职业道德形象,无愧于参谋部和裁判员的称号。同志们,价格鉴定、价格监测工作是伴随价格改革产生的,这项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扬成绩,善谋实干,再接再厉,以更加积极的姿态,积极探索,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真抓实干,为全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篇十: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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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价格工作会议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切实履行价格工作职责全区价格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开拓创新,全面履行职能,在强化价格监管、深化价格服务、规范价格秩序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加强调控监管,稳定物价水平。在全省率先建立价格监测志愿者队伍,将价格监测点由规定的2个扩充到25个,累计上报价格监测数据1500余次,及时反映我区价格波动信息,积极为政府决策提供详实依据。着力规范价格行为,先后开展价格专项检查130余次,受理价格投诉举报392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6起。去年下半年以来,针对价格指数持续高位的价格形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价格调控政策,迅速成立了由物价、发改、商务等部门组成的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区工商分局负责做好各超市“惠民菜”的宣传、组织和监管;区民政局立即启动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区商务局做好重要主副食品保障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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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市场不断档、不脱销;区卫生局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监管,保障群众卫生健康;区安监局全面排查、整治超市、农贸市场安全隐患;各街道办事处,强化宣传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发放困难群体生活补贴。宁海路、华侨路街道主动降低自办农贸市场摊位费。我局积极发挥稳价“第一责任人”作用,进一步强化信息上报制度,以《鼓楼价格快报》形式将紧急预警信息、省市紧急通知迅速上报区领导,供领导参考决策;不断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力度,对30个品种主副食品价格实行日测日报;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向商家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切实规范价格行为;突出价格宣传引导作用,深入全区农贸市场和街道、社区设立价格服务工作台,面向群众宣传、讲解价格政策,引导公众理性看待价格形势;探索稳定物价着力举措,在落实公办农贸市场摊位费减半征收、安置农民直销摊位的基础上,引导私营农贸市场和超市主动降低摊位费,并将摊位费降低与菜价降低相挂钩,确保群众得实惠。我区味洲农贸市场、龙江金润发超市等私营市场响应号召、惠价于民,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和好评,省、市、区人大代表亲临视察指导,对我区稳价工作给予肯定,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金陵晚报等媒体相继进行宣传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为保障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缓解困难群体因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我区制定了《春节期间稳价保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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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惠及民生商品供应的通知》,我区味洲工人新村、上海路等7家农贸市场积极参与惠民行动,将青菜、大白菜、鸡蛋列为主推惠民商品,分别在市场价格基础上下调元/500克左右。金润发龙江店、苏果清凉门店对米、面、肉、油等民生商品实行了区政府惠民补贴,对保障群众生活、平抑市场价格起到了良好引导作用。

  (二)创优价费环境,助推经济发展。贯彻落实“治乱减负”目标任务,强化对我区150余家行政和事业性收费单位的审核监管。先后取消收费项目100项,减免金额3000多万元。定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为企业发展创建良好价费环境。以“弘扬诚实守信,倡导明码实价”为主题,在湖南路、三牌楼、宁海路等街区和苏宁环球、龙江新城市等商场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明码实价示范店”和“价格诚信商场”。将诚信创建与“三信三优”评优活动有效结合,先后发展“三信三优”诚信单位580家。

  (三)实施惠民举措,服务民生改善。加强热点价格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三限”政策。全区医疗单位设立收费触摸屏查询系统,推行医疗收费清单制。贯彻商品房“一价清”、“一套一标”等政策,适时调整商品房标价管理方式。开展民生商品信息公示工作,选择在主要农贸市场和社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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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公示主副食品、日用品、药品、家电等价格,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帮助群众“价比三家”。积极参与中环国际火灾、宁工新寓火灾纠纷调处工作,主动为江东软件园土地拆迁、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处置等难点价格问题开展评估服务,有效化解价格矛盾。我局先后办理公安等涉案财产刑事、民事及行政类价格鉴证2241件,标的额达亿元。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履职水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物价干部创新意识和创优能力。自主研发“价格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建立“检查、审理、执行”三权分离的价格执法新机制,促进依法治价水平有效提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倡导社会奉献意识,塑造良好物价队伍形象。我局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行业、XX市文明单位等称号。

  “十一五”期间,价格工作内容丰富、取得一定成绩,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在此,我代表物价局全体干部向关心支持价格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以往工作,我们发现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主要是价格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一些群众对基层物价部门的职能还不够了解;价格监管和服务的手段不够多,特别是对放开商品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的方式方法亟待创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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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把握当前价格形势

  从当前价格走势情况看,今后一段时间,价格环境仍然复杂,价格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从国际环境看,XX年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可能性加大,输入型通胀压力增强。XX年,全球经济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伴随经济复苏,实体经济需求扩张,将会推动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全球流动性过剩、国际市场投机炒作将有可能推高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从而增加输入型通胀压力。二是从国内环境看,推动物价上涨的因素增多,稳定价格面临诸多困难。近年来,资源、土地等要素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用工成本大幅提高,已成为推动价格上涨的长期性因素。市场流动性充裕,对价格上涨的滞后影响将会进一步显现。社会通胀预期较强、游资炒作和投机氛围浓厚,也将推动价格上涨。三是从我市及我区实际情况看,价格上升趋势比较明显,稳定价格的压力更大。相对全国、全省而言,今年我市稳定物价压力仍然较大。今年全国总体价格走势将呈现前高后低态势。由于受天气、春节等因素叠加以及翘尾较大影响,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2月份涨幅分别达到%、%;我市1、2月份涨幅分别高达到%和%。我区作为我市的中心城区,如何发挥“稳定物价”引领作用,仍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探索的难题。

  价格关乎民生、关乎稳定。国家及地方先后出台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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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定物价”政策措施,强调“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由于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各个部门协调配合,“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这充分说明政府在这一轮价格调控中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把市场机制的作用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才能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XX年,在涨价因素增多、通胀预期较强的背景下,稳定物价的任务十分艰巨,但同时也给我们进一步创新思路、提高价格监管水平提供了良好契机。我们将坚定信心,应对挑战,把握机遇,把“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当做一项长期任务,在强化稳价能力、丰富服务内容、完善监管措施上下功夫,全面履行物价职能,努力服务全区发展。

  三、坚定信心,与时俱进,构筑更高价格平台

  XX年我区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价格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十二五”规划目标、青奥会城市建设目标和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坚持“稳价格、保民生、优环境、促发展”价格工作主线,强化服务和创新“两个意识”,突出“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强化价格监管、更加注重管好热点问题,更加注重深化价格服务,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实现“四个突破”,即放开商品价格监管方式实现新突破、价格服务手段实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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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涉企收费治乱减负工作实现新突破、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实现新突破,积极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

  (一)咬紧稳价目标,在加强价格调控上彰显职能。健全价格监测应急机制,补充完善监测志愿者队伍,密切关注主副食品价格波动情况,提高监测分析质量,对可能引起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为上级调控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前几天针对突发性食盐抢购和涨价风潮,我们按照价格应急处置要求,第一时间上报价格异动信息,整合全局力量开展各项应对工作,迅速出动80人次查处食盐价格举报,对8起趁机涨价的经营者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厉惩处,维护了政府定价商品价格的严肃性。有计划地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和日常价格巡查,重点加强对放开市场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认真受理“12345”转办件和“12358”群众投诉件,切实维护稳定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突出为民重点,在加强价格监管方式上有所突破。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参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缓解老旧小区收费少、收费难问题。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的通知》,实施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规范商品房价格行为。关注学前教育问题,认真落实幼儿园收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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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园收费管理机制。密切关注中小学收取择校费问题,维护我区教育资源的均衡。加强集贸市场价格管理,研究探索农副产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规范旅店、餐饮等热点行业价格行为,重点解决虚高标价和标价不规范问题。建立常见医药价格和优惠政策信息公示制度,切实缓解医患价格矛盾。

  (三)顺应转型需求,在加强价格服务上有所作为。重点抓好涉企收费治乱减负工作,围绕总部经济、科技型企业、现代服务业的战略目标,深入江东软件园、模范马路科技园,为入园企业提供价格服务。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创建工作,提升经营者诚信意识,营造良好市场氛围,服务我区经济增长。深化“价比三家”工作,扩大范围、增加品种,切实发挥“民生价格地图”作用。深化价格争议调解服务,在工人新村社区、云南路社区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派出所、街道司法所、社区设立价格争议调解点,及时化解价格矛盾,促进和谐鼓楼建设。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价格服务。

  (四)强化有位意识,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争先创优。开办《鼓楼物价学堂》活动,建设学习型机关。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制定价格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切实规范价格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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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行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提升物价部门行政服务效率。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着力塑造“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物价队伍形象。

  各位领导、同志们,做好今年价格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稳定物价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价格工作寄予前所未有的关注和厚望。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为努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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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3•【字号】云政办发[2008]156号•【施行日期】2008.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8]15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安定和谐,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价格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对社会资源的配置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

  用。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国内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联系更加紧密,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面临着诸多挑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可承受范围内,为实现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一)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分析预测。逐步健全信息通畅、反应灵敏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密切注意国内外市场价格变化,准确把握价格走势,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定期分析价格形势,努力提高价格监测分析的前瞻性和价格调控的预见性。特别要加强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农资和成品油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供应的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分析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运行情况,密切关注各州、市的动态,为及时采取保障物价稳定的各项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二)加强农业生产,提高自给能力,为稳定物价夯实良好的物质基础。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各项补贴政策措施,确保耕地面积和粮油播种面积总体稳定,努力增加粮食产量,建立和完善扶持生猪、奶牛稳定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粮食、生猪、烤烟等重要农产品的成本收益调查分析,密切关注农民种粮及饲养生猪的收益增减情况,及时反映出现的问题。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高产稳产农田和基本农田建设规模,扩大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国家的要求逐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加强对化肥企业煤、电供应的协调,确保化肥正常生产供应,加强价格监管,抑制化肥等农资价格的上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化肥淡季储备补贴办法,适当增加省产尿素储备数量,扩大对边远县尿素的定向供应,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三)建立重要物资储备制度和价格调节基金,积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建立和完善以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成品油为核心的重要物资储备制度。在继续加强粮食储备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食用植物油、猪肉、化肥等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完成储备任务。各州、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尽快建立州、市级猪肉储备,及时研究完善生猪储备政策,扶持和依托具有产、供、销能力的经营龙头企业,在增加养殖、

  保障市场供应的基础上,相应承担政府生猪活体储备职能。逐步建立与价格调控要求相适应的价格调节基金,保持相应规模,形成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州、市可以根据区域性价格调控的需要,建立相应规模的价格调节基金,用于调控区域市场粮食、副食品、资源性产品等价格。当市场价格显著上涨时,可运用调节基金,通过限价、实行差率控制和临时价格补贴等措施,平抑市场价格,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价格监管,防止不合理的价格上涨。把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控力度和出台时机,继续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少数市场影响大的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严格执行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从严控制下游产品涨价范围和幅度,对纳入临时价格干预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成本监审、跟踪检查。切实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突出价格监管重点,继续组织开展涉农收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和监管工作,严禁趁机搭车涨价、变相涨价。

  三、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建立和完善反映资源稀缺和补偿环境治理成本的价格机制,对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要进-步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疏导电价矛盾,保证电力供应;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积极推进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对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费的征收和监管,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省发展改革委要按照“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要求,清理、规范和完善涉及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生态补偿等收费政策,研究提出我省建立水能、矿产等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的实施办法。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去》的规定,打击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以及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在价格上涨较快时,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也要加强监测,规范经营企业价格行为,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督促经营者降低成本,严格控制调价幅度,严禁搭车涨价、变相涨价。在出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依法启动价格干预措施。要进一步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积极倡导经营者按照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自主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引导企业诚实经营,信守承诺。

  五、解决好涉及民生的价格问题(一)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免收具备免收条件的收费项目,降低现行收费标准偏高的收费项目,坚决纠正查处越权审批、擅自设立、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收费行为。(二)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政策。进一步研究价格上涨对低收人群体和低保边缘人群的影响程度,建立和完善根据价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对低收入群体动态补贴的长效机制,加大补贴力度,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受到影响。在出台政策性调价项目时,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价格帮扶措施,缓解价格上涨的影响。(三)着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对涉及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现行价格和收费项目,认真进行清理,重点清理农村用水、用电价格、有线电视收视费、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收费等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切实落实城乡用电同价,推进农村电网改造。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电价的监管,规范地方电网电价管理,以电价整改促进农网改造,进一步巩固农村“两改一同价”成果。(四)建立和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医院药品销售变动情况的监管,继续治理药品价格虚高,不断降低药品价格,坚持药品定价差比价规则,逐步理顺同

  类药品比价关系,防止不合理药品替代。制定适合农村特点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情况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研究规范和制定二类疫苗价格管理办法。贯彻国家有关部门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管理规定。

  (五)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落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杂费,农村中小学免费发放教科书,取消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政策,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教材新的中准价标准以及城市中小学“一费制”最高限额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收费行为,有效控制中小学教材费用水平。按照既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质量,又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我省出版文化产业的原则和目标,继续完善我省中小学教材招标工作。

  六、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配套的地方性价格法规体系。继续加强对现有法规和规章的细化工作,增强操作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推进《云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完善政府价格决策机制,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价格听证制度,成本监审制度,价审委员会、案审委员会制度,规范政府价格决策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政府价格决策法制化、民主化、规范化,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为契机,加强价格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七、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价格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国家价格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舆论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提高群众维权意识,积极参与社会价格监督;及时查办价格举报案件,完善价格举报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社会舆论引导,稳定群众心理预期。坚持正面引导,重点宣传政府发展粮食生产、保障

  粮食、食用油和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采取的措施,稳定群众心理预期。各地、各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严肃纪律,科学、准确、及时发布信息。要加强对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的管理,严禁过分渲染价格上涨情况,避免造成社会恐慌。严厉打击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八、切实加强价格基础工作高度重视价格基础工作,努力创造与价格调控监管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条件,逐步改变我省价格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局面。各州、市要加强基层价格工作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运用先进技术和手段,完善信息传输网络,提高应急应变能力。要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质量,更好地为宏观决策服务。要切实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处罚力度,为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加强价格统计调查能力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调查服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八年九月十三日

  

  

篇十二: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当前物价调控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最新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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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物价调控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当前物价调控面临的机遇1.政府价格调控措施和方法日趋得力有效。近期以来,通过发展生产、安定民生、保障供给、控制货币、加强监管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价格“组合拳”综合效应明显,有效控制了物价总水平,使之始终落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区间之内。通过“组合拳”发力,使物价调控局面有了较大改观:一是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外汇储备充裕;二是粮食连续7年增产,夏粮再获丰收,粮油库存充裕;三是工业消费品产能充足,总体供大于求;四是国内货币供应宽松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五是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秩序明显好转,等等。这些都为稳定物价奠定了坚实基础。这充分证明了政府价格调控措施和方法日趋得力,更加有效。2.经济发展日趋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尽管我国还没完全走出依靠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投资性需求拉动经济的发展模式,尽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但应当看到,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扩内需、转方式、调结构的引领下,我国的产业结构正日趋合理,自主创新能力日渐增强,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3.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制度本身就起着指导约束、规范保护、鞭策激励的内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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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已出台价格法、收费标准管理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十几部相关的法律法规,价格制度建设日趋完善。从近期的一些趋势来分析长远走向,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调控会成为未来制度建设的主流。比如,国土资源部在2010年已经明确表示“将修改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国务院批转《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二、当前物价调控面临的挑战1.货币流动性仍然较强。物价涨幅快,本质问题还是在于货币供应量过于充裕。由于地方投资过热造成的流转中的货币太多,致使流动性过剩,增加了物价调控的难度和力度。从民生角度来理解,物价涨幅太快,无疑是“头号敌人”和“最无情的税收”。另一方面,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国际能源资源产品价格的不断攀升,全球经济复苏前景的难以预测,我国对外经济外向度程度的不断提高,使国外游资有可能大量输入,增加通胀发生的危险程度。2.农产品供应仍然不够充裕。农业是基础性产业,农产品的价格特别是粮食的价格处于整个价格链条的上游环节,起着相当大的影响。在CPI指数构成的各部分比重中,食品仍然是“最大”“最重”的一部分。做好物价调控,始终不能放松对农产品的监测和调控。从目前现状分析,农产品价格上涨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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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度”相当高。农产品涨价的最主要原因在于农产品的供不应求,同时也有劳动力、土地、资源等要素价格上涨的因素在起作用。造成供不应求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粮食生产受自然天气的影响很大,需要防火、防汛,防灾减灾形势严峻;蔬菜、生猪、水产品等生产能力的恢复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等等。

  3.房地产市场管控仍需加强。房产市场的价格是衡量一个经济体是否过热、通胀是否存在的一个重要指标。在CPI指数构成的各个部分权重中,居住类的比重调整提升幅度最大。但是房地产业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它既是消费品又是资本品。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持续攀升,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除资本市场以外大宗资金投资和炒作的场所。这更助长了房价的攀升。房价的攀升带动了资本的进入,资本的进入又推高了房价,这种恶性循环的结果就是工资的涨幅远远低于房价的涨幅和资本的获利。作为资本产品房价的上升,直接带动了作为消费品的房价上涨,同时还挤占了作为消费品房产的供给。可以说,房地产增长过快得不到调整,特别是一些城市的地产泡沫不能挤出的话,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银行信贷增长过快,居民消费价格攀升是不可避免的。

  三、物价调控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1.继续加强各项政策调控力度。首先是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最基本的宏观经济政策之一。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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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降低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以压抑总需求;二是提高利率,以抑制投资需求,并刺激储蓄增加,从而保证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其次是收入政策。要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增加群众收入,加强社会保障。继续推进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再次是对外经济政策。一是实行浮动汇率。由于在浮动汇率制度下,我国货币对外汇汇率的升降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二是与各国在贸易和金融领域采取协调措施,如与各国加强协作,共同采取控制各国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改善国际金融制度等等方法。

  2.加强综合管理力度,始终不能放松对一些重点领域价格的监管和调控。必须密切关注、善于发现并及时研究市场供求关系的重大变化,运用政策引导和经济手段适时适度加以调节。要严格控制新涨项目出台,加大价格检查力度。此外,还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特别是针对一些行业过快增长可能造成的能源和原材料紧张等问题的协调工作力度,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稳定市场供应,确保供需基本平衡。要加强、加大对流通环节进行清理整顿的力度,取消一些超期收费项目、不合理收费项目、过高收费标准,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炒作、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3.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良性增长。首先是要切实加强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供应,稳定粮食价格。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鼓励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确保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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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试论价格认证在价格监管中的职能定位

  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

  按照价格认证机构改革的总体设想,价格认证中心是具有价格行政裁定职能、从事公共服务的国家设立的机构。价格认证作为对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的公证性认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当与价格检查、价格监测、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一样,成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履行价格监管职能中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本文从透析价格认证工作的主要问题出发,拟对价格认证在政府价格监管职能中的定位依据、基本内容及其配套措施等改革路径进行探讨。

  一、当前价格认证工作定位偏差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认证工作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引导、处理和解决价格矛盾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特殊形式,需要充分体现“立足职能,彰显公正,定纷止争,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然而,在价格监管实际工作中,价格认证的目标定位还不甚清晰,角色定位还不够准确,业务定位还不成气候。具体来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社会服务轻监管定位。当前,价格认证机构主要接受国家机关和市场主体的委托,对当事人之间因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事项进行确认、确定和裁定时,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社会服务功能放大和“溢出效应”的释放。但是,价格认证工作对如何适应价格主管部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围绕价格监管职能选准定位、拓展路径,缺乏系统的思考和对策。二是重辅业争抢轻主业打造。不少价格认证机构把单纯创收、提高福利收入放在首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跑马圈地,饥不择食。尤其是与社会中介机构相重叠的竞争性业务,大多是零敲碎打,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相反,那些有助于强化价格主管部门监管职能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认证项目,价格认证工作却明显缺位、不到位。三是重业务拓展轻规范运作。有些价格认证机构名义上“退出市场,专司涉案”,实际上仍然在从事中介评估业务,大办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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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吃着国家的“黄粮”,又端着市场的“饭碗”。致使不少该做的业务不去做、没做好,不该做、不能做的业务却盲目去做、违规去做。当业务拓展与行政规范相冲突时,价格认证机构很难规避行政复议或司法诉讼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四是重改革试错轻法规推进。从总体上看,各地价格认证工作还基本停留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初级阶段,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是大多数价格认证机构的主要工作思路。与此同时,价格认证法律法规建设和推进却明显滞后,特别是国家宏观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资源严重短缺,放大了价格认证工作在价格监管职能中的定位成本。

  我们认为,造成价格认证工作失衡错位的主要原因,概括起来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价格认证工作与价格监管工作存在着突出的“两张皮”现象。在实际工作中,价格认证机构往往独善其身,相对封闭,自我循环,主动与委局价格监管职能挂钩不紧,了解不多。价格主管部门在配置价格监管资源时,通常没有把价格认证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弱化了其特有监管职能的发挥。少数地方甚至误把价格认证中心当作分流全局富余人员和创收花钱的一个工具。

  其次,价格认证工作的事权和财权极不对称。从改革大方向看,价格认证中心必须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至成为实行公务员管理序列的行政单位。在这个过渡阶段,大多数价格认证机构除了有少量的刑事案件价格鉴定经费外,基本上没有其他财政拨款来源,只能被迫把解决吃饭问题放在首要位置。由于缺乏财政经费的有效保障,价格认证工作的职能定位难免不受到经济利益预期异化的干扰和误导。

  再次,价格认证工作“游戏规则”的设计缺陷带有明显的市场化和趋利化特征。无论是从委托主体看,还是从受理的具体业务看,目前价格认证工作所依据的《价格认证管理办法》与社会中介评估业务的游戏规则如出一辙,近似复制和翻版。当价格认证中心还是一个为了解决生存危机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时候,这种游戏规则的导向值得同情。相反,当价格认证中心已经或即将成为一个行使价格行政裁定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时候,继续无条件地拘泥于这种“游戏规则”的羁绊,价格认证工作很可能无法从中找到正确履行价格监管职能的目标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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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价格认证工作职能定位的理论依据和基本内容价格认证工作是协调、处理价格争议、进行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合理性的确定、确认或裁定活动,属于政府价格监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价格监管方式不同,价格认证监管主要由具有注册价格鉴证师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从技术、经验和定量的角度,对各类主体所委托的特定财物价格进行“一事一议”的认定和证明。重视和强化价格认证工作这种特有的监管职能,是完善政府价格监管职能、提高价格监管水平的必由之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通常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生产经营者比消费需求者拥有更多的商品和服务成本信息资源,能够操纵和主导市场交易价格的形成,损害公平交易规则,降低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为了遏制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缺陷”、“价格失灵”等问题,政府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发挥“看得见的手”的监管职能,通过运用包括价格认证在内的各种监管手段,最大限度地揭示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利润的真实信息,减少供求博弈的不对称地位,增进利益双方的互信和共赢,建立和完善公平正义的市场经济秩序。

  经过近三十年的价格改革实践,我国基本建立了宏观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管理体制,据统计,200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比重为2.7%,政府指导价比重为1.7%,市场调节价比重为95.6%。随着绝大多数商品服务价格形成由政府直接控制为主转向市场自发调节为主以后,市场交易过程出现了许多因价格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价格争议或纠纷问题,迫切需要政府提供大量的“调解”“裁决”等公共产品,对放开的市场价格进行间接调控和规范。价格认证作为超越价格纠纷当事人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认定机构,能够充分依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占有的政策信息资源优势和强大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正确协调、处理和裁决价格矛盾,减少或消除价格争议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进一步完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监管机制。

  为了积极应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价格调控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价格认证工作必须加快职能转变,打造拳头项目,从实现被动认证主动化、市场认证公益化、微观认证宏观化中,选准在价格监管职能中的正确定位。所谓被动认证主动化,是指价格认证工作在启动程序上处于委托受理的被动位置,并不妨碍在设计和丰富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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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内容上强化为价格主管部门出谋划策的主动意识、超前意识和创新意识,做到既要在委托程序上坚持依法认证,又能在完善价格监管职责中凸显主导地位。所谓市场认证公益化,是指价格认证工作的目标定位,应当更多地锁定为一种价格监管、社会责任和“公共产品”,而不是创收目的和经济效益。必须清醒地看到,当价格认证机构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后,价格认证工作实行免费认证、或者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大势所趋,这是确保价格认证工作公益性、公信力和权威性,不同于其他社会中介评估机构的重要分水岭。所谓微观认证宏观化,是指价格认证工作不能简单地满足于社会委托受理业务的一般化、低水平、粗放型的开展,而是要更多地围绕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宏观思路和战略意图,紧紧依托价格监管职能的发展需要,不断拓展价格认证工作的新目标、新路径、新领域,从更高的起点和宏观的视角上,找准新时期价格认证工作的切入点、职能定位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在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的新形势下,价格认证工作在政府价格监管中的职能定位主要应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监审职能。价格认证机构接受国家机关和市场主体委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依法对委托受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的基准期价格进行确认判定的证明活动,是价格认证工作的最基本职能。同政府定价整齐划一的直接监管方式不同,价格认证主要是通过对具体的、不确定的、或放开的市场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进行个别认定和证明,以测试和矫正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可信度,进而达到间接监管和规范市场价格的目的。当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尤其要正确划分价格监管的职能边界,明确和强化价格认证工作对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监管的主导地位,建立健全主要由价格认证机构承担具有较强公益性与核心竞争力项目的认证机制,在“抓大放小”中,不断提高价格认证工作的监管效率和效益,最终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完善监管调控体系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是公示职能。价格认证机构依法对事关国家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公证性认定,并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名义向全社会公布,揭示价格信息的真实程度,有效减少或消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需求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当公示的认证价格与生产经营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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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价格基本一致时,消费需求很可能会受到刺激和扩大;反之,当公示的认证价格与生产经营者的真实价格严重偏离时,消费需求很可能就会受到抑制和缩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利用价格认证杠杆的公示职能,不仅能有效地警示和引导市场消费,而且能加强对市场价格进行间接监管和规范。为此,针对房价偏高等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时介入并启动价格认证公示职能,提高价格的社会透明度,扩大价格的社会干预面,就可以更好地掌握价格监管的主动权和有效性。

  三是举证职能。价格认证机构针对价格管理相对人提出的价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依照相关的法律和程序,及时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重大价格监管决策的前后期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和价格认证,并向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履行举证责任,切实维护价格监管职能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是完善政府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在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举证倒置规则的前提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作出的价格监管决策要做到零诉讼和零败诉,必须重视发挥价格认证工作的举证职能,实现诉讼关口前移,认证程序先行,举证效力可信。任何一项价格监管决策的启动和落实,最终都要以价格行为的合法性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为基础,而价格认证工作的存在价值就是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管决策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价格监管职能强化的方向和力度,应当更多地取决于价格举证职能的正确定位和发展空间。

  四是裁判职能。价格认证机构在协调处理价格矛盾、解决价格纠纷、裁定价格争议过程中行使的裁判行为,是彰显价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面临市场经济纵深发展和交易价格纠纷大量涌现的新情况,全社会对仲裁资源包括行政裁判资源的需求十分迫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履行的价格监管职能,作为一种公信力和权威性较强的裁判工作,主要从定性的角度,对政府定价行为进行裁定和监管。价格认证裁判职能,主要从定量的角度,对各类主体委托的市场价格行为进行裁决和规范。价格认证工作的裁判职能只有深入融进价格监管的宏观系统内,全面拓展价格认证工作的新领域,才能不断提高政府价格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推进和完善价格认证职能定位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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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价格认证工作在政府价格监管系统中的职能定位要做到清晰明确,及时到位,发挥预期效应,关键还需妥善处理好相关重要问题,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这些主要内容有:

  (一)牢固树立“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思想。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价格认证工作的业务量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又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了进一步完善新时期的政府价格监管工作,价格认证工作迫切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凡是有利于发挥价格监管职能的领域,价格认证工作就要“有进”“有所为”;反之,凡是不利于发挥价格监管职能的领域,价格认证工作就要“有退”“有所不为”。价格认证工作要始终坚持把履行价格行政裁定职能、服务价格监管工作放在首位,有条件、有选择地参与受理各类主体的委托业务,尽快从社会中介业务领域中退出来,努力把价格认证打造成社会公平正义的化身。

  (二)合理规避价格认证工作程序中的政策法规风险。价格认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较强的工作,惟有依法认证才会有公信力和权威性。当务之急,需要解决委托受理程序中的合法性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目前的价格认证大多实行有偿认证政策,“谁委托、谁付费”。但是,最终给价格认证报告买单的往往不是委托者价格主管部门,而是需要调定价的价格管理相对人。特别是在政府调定价工作中,价格管理相对人被迫变相买单的情况并不罕见。这就需要理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认证机构与价格管理相对人三方在委托受理程序中的法律关系,明确将调定价认证报告作为价格管理相对人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定价的必备材料和前置条件,真正使价格管理相对人与价格认证机构成为委托受理关系的两个合法主体。

  (三)正确协调处理价格认证与成本监审之间的互补关系。毋庸置疑,价格认证和成本监审都是为政府价格监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但是二者还存在着许多不同点。从监管方式上看,价格认证是一种自愿行为,成本监审是一种强制行为;从监管范围上看,价格认证主要是受理政府成本定价目录之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主要是纳入政府成本定价目录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从监管方法上看,价格认证注重动静结合、从价值与供求侧面进行认证,成本监审偏重静态时点、从成本构成侧面进行监审;从监管收费上看,价格认证实行有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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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成本监审实行无偿免费。很显然,价格认证与成本监审之间是一种优势互补共赢关系,双方既相互了解又相互区别,既不能相互替代又不能相互否定,更不能为了单纯追求收费而随意扩大价格认证职能,侵占成本监审工作的法定范围。

  (四)继续加大价格认证机构向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转轨力度。从根本上说,价格认证工作在政府价格监管体系中能否正确定位,有效发挥价格监审、价格公示、价格举证、价格裁判的行政职能,关键是要看价格认证机构所需的财政经费保障能否到位,是否能真正建立起事权与财权相对称的行政性管理机构。价格认证工作如果连最基本的吃饭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就不可能有多少资格和底气来大谈自已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现在,一些价格认证机构四面出击,抓业务,搞创收,与社会中介机构抢市场,争饭吃,其根源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性质,迫使他们把解决生存问题摆在第一位,长此以往,必然会削弱价格认证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因此,加大价格认证机构的转轨力度,大势所趋,是推进价格认证定位价格监管职能的重要前提。

  (五)全面夯实价格认证工作的基础性建设。主要工作有:第一,加快修订出台国家宏观层面的价格认证管理办法,强化价格认证职能在政府价格监管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淡化价格认证职能服务社会的市场化、趋利化色彩。第二,建立健全价格认证工作操作规程,从委托受理、技术路线、认证过程、裁决机制等方面,对价格认证全程进行系统规范和监控。第三,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认证项目,依托政府价格监管职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心筛选,做大做强,尽快把价格认证工作培育成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和完善价格监管职能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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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价格协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价格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03.03.262003.03.26浙价法[2003]116号

  价格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价格协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价格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浙价法[2003]116号2003年3月26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价格协(学)会,省价格协会理事: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是寻找解决问题、应对挑战办法的重要途径,也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创新价格工作的有效措施,是当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根据今年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省价格调查研究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努力深化价格调查研究工作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了我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价格工作面临的体制环境和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价格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和挑战。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价格职能和工作作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价格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价格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努力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价格环境,是摆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面前的一个崭新的课题,而许多传统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因此,唯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工作实践中探索

  新的工作思路,提炼和总结工作方法,才能创造性地开展新时期的价格工作,才能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监管体制。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协(学)会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价格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和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同时要精心组织,积极创造条件,在时间、经费、人员上为价格调查研究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二、服务大局,围绕经济和价格工作重点,开展价格调查研究工作价格调查研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价格工作“围绕重点、抓住焦点、创建亮点、加大力度”的具体要求,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为经和社会发展大局、为价格工作服务当前.各地可重点参考以下几方面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一)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着眼于“主动接轨、加强协作、发挥优势、实现共赢”,加强与周边省份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实现市场相通、体制相融、资源共享、交通共连、人才互通和产业互补,进一步发挥我省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作用的战略举措,在价格工作上如何主动加强与江苏、上海的联系和衔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为这一战略举措服务。(二)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信用浙江”、“数字浙江”、“绿色浙江”,深入调查研究如何建立价格诚信,服务信用浙江建设;如何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我省的信息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垃圾处理产业化和城市污水处理费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推进城市化建设,为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三)面对价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深入研究政府价格职能的定位问题,如何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建立和完善政府定价规则、程序和灵敏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建立科学的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体系,应对市场价格异动。(四)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研究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制度建设。如何进一步完善以市场形成价格为王的价格形成机制,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快市场化进程,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如何从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上有效制止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及各种乱收费行为: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和规范行业价格们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如何建立和完善价格的社会监督网络。(五)围绕“三农”问题,深入探索如何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治理农村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围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研究如何制定相关价格政策和加强价格信息服务,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六)围绕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深入研究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改革和具体价格政策上如何保护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困难群众等社会弱势群体利益,在合理解决社会低收入阶层

  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问题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七)围绕政府价格职能转变,根据新形势对价格工作的要求,深入研究如何加强价格基础工作,拓展

  价格服务领域,如何提高价格主管部门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本领。(八)围绕不断适应新形势要求,深入研究如何加强价格干部队伍和制度建设,提高价格干部队伍的整

  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价格工作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体现执政为民。三、不断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提高价格调查研究工作质量(一)改进调查研究方法,提高调查研究工作水平。一是要突出重点,讲求针对性。各地、各部门要根

  据省重点调研参考课题,结合当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价格工作的重点,确定具体的调研内容,详细制定调研方案,统筹规划价格调查研究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矛盾。二是要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掌握第一手资料,要踏踏实实地调查情况、研究问题,不做表面文章。三是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要敢于打破旧的思维框框,充分尊重群众和基层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调研,力争在重大问题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四是创新方法。省局将探索建立重大课题的招标、评审和奖励制度,对重大课题,试行在全系统范围内招标,组织重大课题攻关,集思广益,提高我省价格调研工作水平。各地也应在这方面作一些探索。

  (二)要注重三个结合,拓宽调查研究工作的思路。一是调研与学习相结合。价格调查研究工作需要有一定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作支撑,因此,要把调查研究工作和加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开阔价格调查研究工作的视野,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调查与研究相结合。调研工作既要有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又要运用经济和价格理论进行深入分析,要注重在调查研究中提炼观点,创新和丰富价格理论。三是调研与决策相结合。要将调查研究作为重大价格决策的前置条件,凡是重大的价格决策的出台,事先均要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分析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要建立价格调查研究工作的交流和转化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一是要加强价格调研成果的交流,通过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内部行政网价格调研成果数据库等载体,促进全省价格调研成果的交流,整体提高价格系统调研水平。二是高度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及时汇总、整理综合调研成果,根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分门别类地推进转化工作,将其融入到价格决策、价格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服务中。三是完善优秀调研成果的激励机制。要将价格调查研究工作列入部门和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建立业务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之一,对优秀价格调研成果,继续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广大价格工作者开展调查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价格调查研究工作的经验,围绕今年价格工作,继续深化价格调查研究工作。省局和省价格协会将在今年四季度继续开展第六届价格优秀调研成果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事项另行通知。

  ——结束——

  

  

篇十五: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当前物价形势的分析与对策

  省物价局

  今年市场物价的特点是起点高、月月升,物价形势趋于严峻。上半年,全省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总指数比去年同期上升10.6%,其中,元月份上升8.7%,月份9.2%,月份11.1%,234月份10.5%,5月份11.5%,6月份12.7%;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上升13.4%(城镇上升13.7%,农村上升13.8%),其中元月份上升10.8%,2月份12.9%,3月份14.6%,4月份12.9%,5月份13.8%,6月份15.2%。这些升幅都是近三年来最高的。

  分类别看,一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副食品和耐用消费品价格涨幅较大。二是与汇率变动有关的黄金饰品、彩电、录像机等商品价格急速上扬。三是由于农业升温,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四是受投资规模扩大影响,生产资料价格直线上涨。

  分城乡看,农村物价涨幅高于城镇。城镇上升10.2%,农村上升11%。进入二季度,农村物价平均上升13.2%,高于城镇13.1%个百分点。

  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居高不下。1—6月份平均上涨30.5%。

  当前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

  一是需求拉动。1992年工业总产值增长18%,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6.9%,今年头6个月物价个涨10.6%。

  二是成本推动。1992年煤炭、石油和相当一部分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能源、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上升了21.5%。加上运输费用增加,企业推动成本上升。

  三是价格改革的滞后影响。去年以来全省先后放开和调整了一大批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对零售物价和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产生了较大影响。

  下半年,中央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后,对抑制物价总水平的过快上涨十分有利。但不利因素依然较多:(1)需求拉动不会明显减弱。去年下半年以来投资需求大及货币投放多的问题,将陆续反映出来,拉动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2)成本推动仍然较强。前期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银行贷款利率两次提高和路桥等各种收费等因素将推动工商企业成本上升,使相当一部分适销商品继续通过提价的方式转嫁到消费品市场;(3)商品零售营业税率的提高也将从总体上推动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4)部分放开的商品自发涨价因素有进一步增强的趋势;(5)下半年国家计划继续出台部分价格改革措施。综合以上因素,我省下半年零售物价仍有在上半年基础上进入较高水平的可能。预计全年零售物价总水平上升幅度大致在11%左右。

  为了保持市场物价的相对稳定,保证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保障各项改革措施顺利进行,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第一,进一步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当前物价形势比较严峻,各级政府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同时,对物价问题应予以高度重视,继续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按照“内紧

  外松”的原则,把物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物价部门的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支持物价部门行使职权,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做好价格调控工作。

  第二,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抑制物价总水平的过快上涨。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继续推进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鉴于当前的物价形势和下半年的走势,要适当调整价格改革力度,受国家调价影响的产品,价格的调整要从严掌握,控制连锁瓜。下半年除中央安全的调价项目外,省里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调价项目。省里委托各地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原则上也不作调整。确实需要调整的,要报省局统筹安排。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各方面承受能力范围之内。

  第三,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对价格的调控手段。为了防止价格大幅度波动,保障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生活和经济建设的需要,要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加强政府对市场物价的宏观调控。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一要对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油、食糖、食盐、猪肉、鲜蛋等商品建立专项储备制度,使这些商品有合理的库存,以保障市场供应;二要在省、市两级逐步建立粮油、主要副食品和少数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节基金;三要继续抓好“菜篮子”工程,努力保持蔬菜价格的相对稳定;四要对价格已经放开的少数比较敏感商品,在价格大幅度上涨、引起群众普遍关注的情况下,要有领导地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包括实行提价申报、备案制度,以适当加以干预。

  第四,继续做好市场物价的监测和预警工作。鉴于目前物价普遍攀升的情况,我们已选择30个固定的监测点,对20个农副产品、13种工业消费品、13种生产资料价格进行监测,搞好定量分析,为研究物价形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并对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引导。遇有突发事件,及时预警,建议政府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价格的大起大落。

  第五,加强物价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农电、农业生产资料最高限价和粮食收购保护价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保护农民利益;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关于《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加强收费年审和检查,制止各种乱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第六,加强物价法规建设,逐步做到依法治价。要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物价法律和法规,规范企业价格行为。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正确用好定价权,做到定价有依据,管价有制度,调价有秩序。当前,要进一步推行商品和收费的明码标价制度,坚决查处价格欺诈、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2003年10月份开始,全国范围内出现了粮食价格上涨的趋势。2004年1-9月份,我国物价总水平累计上涨了4.1%,1997年以来物价上涨的最大幅度。为物价波动对居民生活、企业经营和经济运行等产生了诸多影响,因此物价近年来的走势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重点。然而本轮物价上涨有其自身的特点。价格的波动并非为一般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而是出现了显著的结构性特点。围绕是否会引发进一步的通货膨胀,以及经济形势的未来发展产生了许多争论。因此本文以现阶段我国物价波动的成因、程度评价及影响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对此轮物价波动做出其有一定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诠释。首先,本文通过对我国2004年1-9月份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统计分析,对各类商品价格波动差异进行分析,从中发现食品类、居住类、生产资料类商品价格涨幅较大,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衣着价格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接下来本文从货币供求状况、需求因素、成本因素、结构性因素、经济周期波动和国际因素传递等几方面,探讨了本轮物价波动的主要成因,并通过对样本数据的统计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即:目前货币供应量相对于经济增长是基本合适的;引起物价波动的主要原因有需求因素、成本因素、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同时从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看,2003年起我国正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的上行阶段,经济发展迅速,总需求增加,物价水平也会不同程度的出现上涨趋势;另外由于我国外贸依存度的提高,国内市场价格也同样会受到国际因素传递的影响。综上所述,此次物价上涨是粮食、生产资料、居住类价格上涨引发的,是我国经济步入新一轮增长周期的反映和国际市场价格上扬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次,本文进一步对此轮物价波动在市场经济、资源消耗、货币运行、居民生活和企业经营等方面的影响力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物价持续波动会破坏市场供求平衡,严重时可导致经济萎缩并造成商品流通混乱;第二,物价波动会引起生产过剩,导致资源的浪费,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第三,物价持续上涨对货币运行会产生消极影响,货币的贮藏职能、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都不能得到正常发挥。第四,物价波动直接影响居民生活,引起居民消费倾向的调整,并可能导致失业问题加剧,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第五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表现为在原材料、燃料涨价的压力下,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盈利减少甚至出现亏损,影响了出口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履约能力。最后,本文根据上述研究结果提出具体对策如下:第一,通过做好粮食生产的预测工作以及国家政策向农业的倾斜,调整粮食生产的供求关系,提高农业生产的收益,稳定粮食价格。第二,通过强化对原材料生产企业的社会规制以及改革资源补偿费办法稳定能源和原材料的价格。第三,通过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完善房地产业的风险管理稳定居住价格。第四,通过完善和调整产业政策,正确引导资本投资方向来控制投资规模..……

  

  

篇十六:浅析当前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畜牧信息

  2014年第期张掖市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及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工作步入常态化

  自2010年来,为应对畜牧业发展转型期新形势的挑战,加强对行业管理决策的信息支持和对广大养殖户的信息服务,在农业部“主要畜禽生产百场(厂)千村万户监测计划”启动之后,张掖市加强了畜牧业信息统计监测预警工作,张掖市畜牧管理站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张掖市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及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工作,目前已持续4年,扭转了以往对基层情况不明、底数不清的被动局面,畜牧业生产形势季度分析和信息服务职能得到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化。

  张掖市畜产品价格监测和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预警工作,由最初的县(区)城郊农贸市场定点监测开始,逐步增设养殖效益分析点,落实监测人员、延伸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价格监测和养殖效益分析由原来的7个县城农贸市场(每县1个,甘州区2个)延伸到定点乡镇,确定不同畜种的养殖效益分析点25个,覆盖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和适度规模养殖户;价格采集频次由每月1次,增加到每月3次,分别为每月5日、15日和25日同时进行采集;养殖效益分析由1季度1次增加为1月1次。分析报告每季度上报市畜牧兽医局、省畜牧业产业管理局和省农牧厅畜牧处,同时在张掖市畜牧信息网和张掖市政府门户网发布,先后被甘肃农业信息网、中国农业网、中国畜牧家禽网、新农村商网、农业商务肉和第一产业网等转载。

  报:市畜牧兽医局信息科市畜牧管理站田春花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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