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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办法】地税系统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仅供参考)

时间:2023-09-25 16:18:01  来源:网友投稿

地税系统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为了做好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根据省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市局“围绕一个中心,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一个重点,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办法】地税系统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税务办法】地税系统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仅供参考)



地税系统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做好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根据省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市局“围绕一个中心,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一个重点,实现三大成效,推进‘六化目标’再上新台阶”的工作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对象)。

市局XX局、XX中心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共性目标的考核(政务事务、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后勤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同其他局,个性目标的考核(税收业务等)按《XX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书>的通知》X地税发[2014]XX号文件制定的标准执行。

二、考核程序、方法及分值评定

考核工作按照日常督查落实(90分)、半年抽查督促(10分)、年终综合考核(100分)、数据汇总和结果评定等程序进行。综合得分满分为200分。

(一)日常督查落实(90分)。以税收业务工作为主。由市局考核办协调市局各业务科室、市局XX局,督查考核对象税收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对纳税人满意度进行测评。以一个季度为周期考核通报一次,采取扣分的方法,年终以90分减去各季度累计扣分,余值为日常督查落实得分。

1.市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市局XX局依据《2014年度目标责任日常考核指标》进行。315前公布一、二季度考核指标, 610日 、910前分别公布三、四季度考核指标。

2.征管科或第三方机构抽取不同类型纳税人10户,采取电话、信函、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纳税人满意度测评。纳税人满意度达到85%及以上的不扣分;80%84%0.2分,75%79%0.4分,70%74%0.6分,70%以下扣1分。

3.季度终了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市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市局XX局,填写《XX市地方税务系统年度目标责任日常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交市局考核办汇总,于季度终了15日内通报全系统。

(二)半年抽查督促(10分)。由市局考核办组织实施,依据年度工作要点,于78月份,对考核对象按时间进度完成税费收入任务、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局领导要求督查的工作项目,采取明查暗访、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抽查考核。

(三)年终综合考核(100分)。以综合工作为主。包括:年度重点工作考核(70分)、民主测评(10分)、市局领导综合评价(7分)、市局机关综合评价(7分)、政风行风评议(3分)、市局考核办评价(3分)等六个部分。以一个年度为周期考核一次,实行年终一次考评。

1.年度重点工作考核(70分)。依据《重点目标任务年终考核指标》、考核对象年度工作要点(报告)进行。重点目标任务年终考核指标包括:年度税费任务指标(30分,其中完成年度税费任务基础分为25分,超额完成税费任务最高加5分)、班子和队伍建设(15分)、党风廉政建设(15分)和其他需要考核的工作指标(10分)。10月底前公布《重点目标任务年终考核指标》。

2.民主测评(10分)。召开工作报告大会时,组织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

3市局领导综合评价(7分)。市局领导根据工作调研、明查暗访等日常掌握的情况,对考核对象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4.市局机关综合评价(7分)。召开市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会议时,组织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

5.政风行风评议(3分)。依据当地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列前3名(含免评)的得3分,其余名次不得分。

6.市局考核办评价(3分)。市局考核办根据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掌握的情况,对考核对象年度工作进行评价。

7.年终综合考核由市局考核办负责,组成考核组,于125前,按照考核预告、工作报告、民意调查、实地查验、综合分析等程序进行。

1)考核预告。年终考核前,市局考核办下发通知进行预告,明确考核的具体时间、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等。

2)工作报告。召开工作报告大会,听取考核对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效述廉报告。参会人员:县(分)局机关全体干部、县(分)局直属机构及所(分局、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人。

3)民意调查。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测评;走访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4)实地查验。查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资料,深入部分基层所(分局、办税服务厅),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

5)综合分析。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考核组统计分析相关测评情况,对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分析,逐项核实打分,形成考核报告。

(四)加减分项目

1.加分项目。超额完成税费任务;完成上级赋予重点工作任务;工作创新;工作经验推广;获得各级面向全社会进行的表彰。

2.减分项目。削减任务和未完成任务;某方面工作受到上级或同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某项工作发生重大问题,并在一定范围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五)数据汇总

市局考核办汇总日常督查落实、半年抽查、年终综合考核结果。

(六)结果评定

市局考核办将考核汇总结果报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市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等次评定初步意见,提交市局党组审定。

三、考核等次评定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依据综合得分,分别按市区片、平原片、山区片排序确定。其中,优秀等次单位市区片评3个单位,平原片、山区片各评2个单位。

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综合得分排在各类别最后一名,且综合得分低于160分,或在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社会稳定、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审计工作等某一个方面被“一票否决”(见附件1)的,由市局考核领导小组提议,经市局党组研究确定为较差等次。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奖励通报制度。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参照省上标准,分别按照机关在编人员人均XXXX元、XXXX元、XXXX元享受奖励。对较差等次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且不能享受奖励。

同时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一般和较差等次的单位,领导班子要向市局写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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