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教育意见】汕头市教育系统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09 09:00:32  来源:网友投稿

汕头市教育系统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市办知〔2015〕29号)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汕头市教育系统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汕头市教育系统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汕头市教育系统迎接2015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市办知〔201529号)精神,结合实际,为认真做好教育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根据《汕头市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迎检任务分工,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学校工作的各项要求,优化学校卫生环境,确保全市教育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取得实效,顺利通过省和全国爱卫办的复审。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必须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一)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要把卫生与健康列为每学期开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学校要有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中小学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体育与健康》等教学要求和内容,每学期安排6-7课时,落实师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做到有课程表、有教案、有教学评价资料,学生有笔记或作业等。

3.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学校通过班会、专题讲座、黑板报、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卫生、预防近视、龋齿、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宣传、教育过程留有记录和资料。

4.学生熟记《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每一级水平五个领域要求掌握的健康知识,同时高年级同学要掌握低年级同学应掌握的知识。学校要整理成学习提纲印发给学生并组织对学生进行测试。要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

5.对教职工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卫生防病知识水平,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职工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卫生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和基本技能掌握率≥70%。

6.学校要严格开展控烟工作。严禁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内吸烟,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无烟头、烟迹,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学校活动。开展禁毒控烟教育。

(二)学校食堂卫生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饮业和集体同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加强食堂硬件设施建设和日常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确保学校食堂卫生安全。

1.学校要成立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教育学生不到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周边饮食摊点就餐。

2.有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任务落实。有食品卫生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

3.食品加工符合规定标准。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等制度。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强化食堂采购、加工、贮藏、留样、消毒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规范人员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有健康证明,有定期进行有关食堂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记录、资料等。

5.学校食堂设备和卫生条件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6.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三)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的安全防护和消毒设施必须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要定期对蓄水设备进行消毒、检测,并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监测资料齐全。要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按《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并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切实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台。

1.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传染病、学生常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疫情报告员等;做到制度健全,有计划、有总结,资料完整。

2.学校要认真按相关规定落实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通风、消毒、疫情报告等制度。当前要重点抓好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有晨检表、因病缺课登记表、随访记录、学校专项消毒记录,资料完整。

3.加强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宣传,在师生中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资料完整。

4.落实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并有记录。

5.落实体检制度,建立体检档案。

(五)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认真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卫生保洁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卫生达标责任,切实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提高学校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水平。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建立“卫生班级流动红旗竞赛”、“卫生寝室”等评比制度。

2.抓好本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搞好校园绿化美化,落实“门外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大扫除活动,每周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卫生清洁行动,重点好教室、食堂、宿舍和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寒暑假及重大节日前后,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做到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室内窗明几净。

3.学校厕所设置和卫生条件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六)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1.防治人员、经费落实,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活动。各学校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食堂、宿舍、厕所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完善纱窗、挡鼠板、毒饵岛、蝇拍等病媒生物防治设施,确保无卫生死角、无蚊蝇、无鼠迹。6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卫生消杀灭活动。

3.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各单位范围内四害密度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

(七)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卫生档案资料整理和管理。对照复审工作相关指标和标准,认真做好2011年以来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保持卫生城市工作资料档案的连续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树立信心、落实责任、加强协调、营造氛围、创新机制;接照市委、市政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领导、强化责任,市教育局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冬,副组长:谢崇;成员:黄义晟、陈志勇、辛志远、刘俊锋、姚广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对迎接复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使教育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顺利通过省、全国爱卫办的复审。

(二)加强督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照标准,细化任务目标,搞好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狠抓措施落实。各单位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达标,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爱卫会对我市学校各项卫生工作的复审。将迎接复审工作情况列为对学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落实责任追究制,对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影响全市顺利通过复审的单位,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创卫整改达标工作中实施责任追究的规定》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迎检工作氛围。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校园要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张贴创卫成果及爱卫工作宣传海报、标语,营造浓烈的创卫宣传氛围。学校要充分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手抄报、校园网、印发宣传单、健康教育课、家长会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营造“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与宣传媒体紧密配合,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载体宣传教育系统创卫工作动态。

(四)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汕府〔200879号)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五)各单位要按统一部署。制订各区教育系统、各学校的迎检实施方案,并于417日前报市教育局。

(六)建立周报制度。根据汕头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周报制度的通知》要求,从416日起,每周四下午四点前填写《汕头市教育系统巩固发展创卫成果工作周报表》(见附表1),盖章后报送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人:刘俊锋,联系电话(传真):88860217,电子邮箱:stjy83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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