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消防方案】新城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10-10 12:09:01  来源:网友投稿

新城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推动社区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新城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新城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新城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推动社区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引导社区建设“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的微型消防站,全面规范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障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形成多点布设、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全区火灾防控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在全区所有社区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制度、有检查、有演练、有奖惩的微型消防站,以灭早、灭小和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社区网络化管理平台、治安联防、保安巡逻队伍及志愿消防队伍,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及社区群众消防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防火巡查、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和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20164月底前,全区84个社区(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要全部建成。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落到实处,成立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苏继文担任,副组长由区考核办主任柳建民、区财政局局长谭琳娜、公安新城分局副局长井青峰担任,成员为各街道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新城分局消防大队,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统计通报和总结考核。办公室主任由公安新城分局副局长井青峰兼任,副主任由公安新城分局消防大队大队长董强担任。

四、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宣讲培训阶段(310日至315日)。通过集中宣讲、召开会议等形式,将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的具体内容传达到全区84个社区(居民小区),明确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建设进度。

(二)典型培树阶段(316日至331日)。开展建设试点工作,树立典型样板,及时总结经验,以“点”上的成功做法带动全面建设。期间,每个街道办事处典型培树不少于2个社区(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在此基础上,全区将择期召开现场会进行经验推广。

(三)全面实施阶段(41日至430日)。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试点经验做法,在全区84个社区(居民小区)全面开展微型站建设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加强微型站装备建设、人员建设,完善消防宣传教育、灭火救援和抢险救援体系,并将其纳入到区域联防建设体系。

(四)验收阶段(51日至530)。按照“建成一个验收一个”的要求,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组织实地验收,填写《社区微型消防站备案表》(附件9)存档备查,并报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提供《社区微型消防站备案表》扫描件、微型站门头照、装备人员照片、组织制度等照相或录像佐证)。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办公室将根据各街道办推进情况,派出验收小组开展随机抽查验收,并将完成情况反馈至区考核办,纳入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评之中。

五、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宣传贯彻,提高思想认识。各街道办要牵头组织社区(居民小区),通过集中宣讲、召开会议等形式,将《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的具体内容传达到每个社区(居民小区),讲清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明确建设进度;各街道要切实加强指导,将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抓实抓好,努力形成顺畅的建设工作机制。(责任人:各街道办主任)      

(二)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建培并举。各街道办要牵头组织各社区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建设方案,保障人员落实,细化量化建设任务、内容和步骤,各社区主任作为社区创建工作负责人,包干推进;要引导、鼓励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建设微型消防站,可以依托物业、居委会办公用房、保安值班室、社区警务室等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每个街道办必须建设1个一类微型消防站(附件6);(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办主任;具体责任人:各社区主任)。新城消防大队、站前消防大队要督促、指导各社区按照标准要求(附件6-8)合理确定站房位置,选取具有消防基本素质的人员作为队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要结合实际开展建设试点工作,树立典型样板、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动工作开展;组织各社区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工作要求、推进措施,成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责任人”;组织社区志愿消防队员、派出所民警、社区警务室民警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建设标准、指导方法,成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明白人”;要加大指导力度,结合“每日一查”、每周半天宣传,上门指导社区对照标准开展建设工作,强化建设过程中的指导帮扶,确保100%建成。(责任单位:新城消防大队、站前消防大队;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办主任;具体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三)加强日常管理,完善运行制度。各街道办要坚持“建、管、用”并重,督促社区微型消防站(按照附件1-5)制度要求,落实日常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学习训练、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明确站长、队员等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档案台账;要组织开展实地演练,落实常态化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火灾扑救工作;要督促其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新城消防大队、站前消防大队要组织指导社区微型消防站开展业务学习和训练,通过联勤联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做到“会接警出动、会操作器材、会实施扑救、会开展检查、会组织宣传”;要结合全区实际,将分散的社区微型消防站纳入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实施统一调度指挥、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切实发挥其扑救和控制初起火灾的作用。(责任单位:新城消防大队、站前消防大队;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办主任;具体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此次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积极投入,强化组织领导,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各街道办、社区要积极配合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安排,密切配合。要按照时限要求,明确建设进度,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整体联动,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共同抓好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三)加强管理,强化作风。各街道办、消防大队要加强对社区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作风,服从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完善微型消防站软硬件建设,确保社区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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