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创建陕西省防震减灾示范区实施方案为全面提高我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根据陕西省地震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方案】宝塔区创建陕西省防震减灾示范区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宝塔区创建陕西省防震减灾
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根据陕西省地震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防震减灾示范县(区、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工作理念,遵循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以规划为引领,以科技为支撑,以法制为保障,形成统一指挥、各方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全区抗御地震灾害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
总体目标:建立较为完善的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全面提升我区对地震的综合防御能力,使防震减灾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进一步夯实防震减灾基础,通过创建活动达到社会公众地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防震减灾基础能力明显提升,地震安全环境显著改善。力争在2016年底完成防震减灾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1.防震减灾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运转正常,经费得到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年度防震减灾工作。 (区政府办、财政局、科技局、防震办)
2. 建立较为完善的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行政管理规定;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和重点项目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有所递增;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我区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体系。 (区防震办、经发局、财政局、考核办)
3.信息节点工作正常,有效发挥作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群测群防工作机制完善,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宏观异常、灾情速报等及时准确,建设地震宏观观测点,地震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区防震办,各乡镇、办事处)
4.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全部达到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地震小区划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按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减隔震技术在新建工程中得到推广应用。 (区防震办、经发局、规划局、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
5.农村公共设施、统建住宅、三层以上村民住宅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有关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农民新建住房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农村危房90%以上得到改造。(区防震办、住建局、规划局、经发局)
6.结合辖区实际,地震小区划、地震活断层探测等研究成果得到推广应用。(区防震办)
7.区内具备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的设施、设备等,定期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宣传栏、培训班、专题讲座、村级文化宣传站等载体宣传防震减灾知识,防震减灾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区委宣传部、广电办、防震办,各乡镇、办事处)
8.区域内至少30%的中、小学校为区级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非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学生应掌握地震科普及自救互救、应急避险基本知识。区域内的中、小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区教育局、防震办、科协)
9.创建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个,省或市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1个,区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2个。(区防震办、民政局、科协)
10.具有较完善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地震应急指挥体系,预案修订备案制度健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和办事处及人员集聚重点场所应有地震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和办事处)
11.因地制宜地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队、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地震现场工作队伍,配有一定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现场工作装备。(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和办事处)
12.应建有满足30%城镇人口应急避险需求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避难场所应符合因地制宜、平灾结合、就近安全、快速畅通的原则。避难场所及通道应设立明显的指示标志,社会公众了解避难场所的准确位置和最快到达路线。(区防震办、应急办)
三、创建阶段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4月)
1.成立延安市宝塔区创建陕西省防震减灾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对照《陕西省防震减灾示范县(区、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查找薄弱环节,全面梳理近年来我区防震减灾工作情况。
3.编制《宝塔区创建陕西省防震减灾示范区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任务落实阶段(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
1.印发并实施《宝塔区创建陕西省防震减灾示范区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地震局。
2.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三)第三阶段:自查、申报阶段(2016年6月至2016年10月)
1.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分解表自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陕西省防震减灾示范县(区、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各相关单位报告本单位的创建情况,办公室汇总并向创建领导小组汇报我区的创建活动总体情况。
3.向市地震局申报防震减灾示范区。
(四)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
1.请市地震局及相关专家到我区指导创建工作,并提出意见。
2.根据市地震局及专家的意见,积极整改,迎接省地震局的检查验收,完成创建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将任务分解到基层单位或内部科室,落实到人,明确工作进度、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二)科学计划,合理安排。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创建《实施方案》制定自己的实施方案,对照创建《实施方案》的各项考核项目和内容,依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科学计划,合理安排,如期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确保相关考核指标均达到示范区的创建标准。
(三)加强督办,确保达标。各乡镇、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全面理解示范区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责任和检查要求,逐项对照,逐个检查,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创建过程变成查找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提升防震减灾工作水平的过程。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办,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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