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2016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效益,改良土壤,提升土壤中的有机质,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杜绝秸秆焚烧等不良现象,减少秋冬季森林火灾隐患。按照区政府安排,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铜川市耀州区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铜川市耀州区2016 年度农作物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效益,改良土壤,提升土壤中的有机质,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杜绝秸秆焚烧等不良现象,减少秋冬季森林火灾隐患。按照区政府安排,结合我区2015年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实施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示范作业10000亩。其中:瑶曲镇、庙湾镇、照金镇、石柱镇(安里、演池片区)、小丘镇(白瓜片区)各2000亩,区农业局可根据各镇完成情况对作业计划进行调整。各镇在安排项目实施村时,要以防火林带所在村为重点,确保秸秆还田的整体效应,遏制森林火灾。
2、扶持完善耀州区兴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大中型饲草加工机具2台,年度加工玉米秸秆1000吨,在“合作社+贫困户”的秸秆饲草加工和肉牛养殖产业运作模式上创出新路子。
3、区农机推广站分别在瑶曲镇、照金镇建立2个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对比试验点,通过新机具引进,开展试验、示范,为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辐射推广提供科学翔实的依据。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1、补助对象:项目区实施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完成机械购置以及秸秆加工等作业任务的兴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对比试验的区农机推广站。
2、补助标准:项目总资金70万元,由区财政拨付,其中,项目区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每亩补助50元,共计50万元;兴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完成各项任务后补助10万元;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对比试验田每个试验点补助5万元,共计10万元。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职责
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从2016年10月25日开始,到2016年12月底结束(区农机推广站承担的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对比试验点2017年10月底前结束)。具体工作划分为3个阶段。
1、宣传阶段(2016年10月25日—10月31 日)
主要职责:各项目实施镇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意识和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区农业局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印发宣传资料和技术实施方案,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努力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2、实施阶段(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10 日)
主要职责:各镇政府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以村为单位,落实玉米秸秆粉碎还田面积,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开展玉米秸秆粉碎还田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与参加秸秆粉碎还田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签订作业合同或协议,落实作业任务和工作措施。照金镇要在开展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作业工作的同时,做好兴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督查指导工作。各镇要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完成任务。区农业局要组织农机、农技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同时,要做好对比试验点的试验示范工作。
3、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1日—2016年12月31 日)
主要职责:成立由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验收工作组,对实施区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全面完成,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长赵晓峰任组长,区农业局局长左琛、区财政局局长刘光辉为副组长,各项目实施镇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局副局长赵军社担任,具体负责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有关决策工作。各项目实施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实施。
2、强化部门协作。各镇政府和区级相关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技术规范要求和工作程序,强势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3、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实行“村级统计、镇级核查、区级确认”制度。一是村级统计。各镇实施的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面积要以村为单位,统计到户,填写《玉米秸秆还田作业验收单》(见附表),汇总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镇政府。二是镇级核查。各镇政府要对各村实施上报的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面积进行全面核查。在确认作业面积准确无误后,由镇政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区农业局审核。三是区级确认。区政府组织区农业、财政对各镇实施的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以村为单位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完成后对各镇上报的面积,按照抽查的结果和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的面积是最终兑付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的面积。兴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后的验收工作,由区农业局、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地现场逐项进行验收。
4、加大督查检查。区农业局将不定期地随时对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镇政府要在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的同时,重点要抓好以秸秆“焚烧”为主的防火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秸秆焚烧事件的发生。
5、做好资金兑付。区农业局、区财政局依据审核确认的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作业面积和饲草加工以及对比试验点完成情况,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实施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以及区农机推广站。区农业局要做好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各类资料整理归档和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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