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民政方案】江山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10-16 11:27:02  来源:网友投稿

江山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江山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江山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江山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江山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整治不规范

地名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江山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地名普查组发〔20161号)、衢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衢州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地名普查组发〔20161号)及国务院、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暨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视频会议等文件、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地名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地名工作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实际,切实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开展地名文化建设,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着力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地名在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百姓生活、维护国家主权、弘扬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以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及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办法,《地名 标志》GB17733-2008等文件和法规为依据,以助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强市、旅游富民”两轮驱动战略为出发点,充分调查、挖掘、整理地名文化资源,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集合政府、社会力量进行地名文化研究,通过公布《江山市地名文化遗产目录》、出版发行《江山市地名志》《江山市地名故事》等地名文化图书等形式,保护我市的地名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地名文化,讲好江山故事。做好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办法的宣传,强化地名管理执行力度,清理整治地名使用中存在的“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以下简称“大、洋、怪、重”)以及随意更名等不规范现象,通过地名地址库建设、地名标志设置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发布和使用,提升地名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营造规范有序的地名环境,使地名更好体现和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工作原则

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实施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结合普查、依法实施。把地名文化保护和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作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要内容,与地名普查工作一并部署推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循有关法规制度,依法保护地名文化、解决不规范地名问题。

2.立足保护、传承发展。遵循地名命名和演化规律,坚决防止乱改地名,避免大量地名文化遗产快速消失。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通过地名文化的发掘、研究,坚定文化自信,坚持文化自觉,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地名文化。

3.严格标准、稳妥推进。科学确定需要保护的地名和不规范地名的界定标准,正确处理清理整治和保持地名稳定之间的关系。在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前提下,按照“管好增量、整治存量”要求,严防新增不规范地名,逐步整治已有不规范地名,分类、分级、分层实施,依法、稳慎、有序推进,避免形成地名更名之风。

4.为民便民、节约资源。按照为民服务、厉行节约的理念,对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特色的地名要做好保护、传承和发展,对老百姓已经习惯、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不要更改,对已有不规范地名标志要结合实际进行更正修补或逐步更换,不搞“一刀切”,做到既方便群众又节约公共资源。

5.因地制宜、协调一致。坚持实事求是,重点整改有损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重背离公序良俗的不规范地名。加强行政指导和宣传教育,尊重当地群众意见,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名文化保护

1.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资料,积极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年内完成《江山市公务用图》《江山市标准地名录》编纂发行工作,争取在2017年完成《江山市地名志》编纂发行工作。

2.成立江山市地名文化研究会和江山市地名专家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聚集我市历史、地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成立江山市地名文化研究会,开展地名文化研究。在此基础上,选择一批致力于地名事业的专家学者,成立江山市地名专家库。

3.公布《江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目录》,深入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按照《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民发〔2012117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完善地名文化遗产评价、鉴定、确认标准,制定保护规划,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做好《江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目录》调查摸底工作,及时上报市政府批准通过并予以公布。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仍在使用的地名,除因行政区划调整等特殊原因确需更名的外,要禁止更名;已不使用的地名,要采取就近移用、优先启用等措施加强保护和利用。

4.开展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和保护工作。目前,初步确认我市拥有千年古县1个、千年古镇1个、千年古村落16个,在坚持“科学认定、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原则下,分批开展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和保护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参选一个。今年着重做好石门镇清漾村千年古村落的参选工作。

5.开展地名文化研究,坚持优秀地名文化传承。充分挖掘我市人文历史资源,开展地名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等方面的研究,出版发行《江山市地名故事》《江山市地名溯源》等研究成果。同时,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新地名命名中,更好地体现地域特色,延续地名文脉。

6.建立我市全国地名普查资料电子档案数据库。将第一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约11万张资料扫描成照片格式,建立地名普查资料电子档案数据库,方便地名信息的查阅,促进地名文化研究。

7.开展姓氏宗谱保护工作。地名作为我市的历史见证、文化标志和风俗符号,大部分地名与人的生产生活活动密切相关的,宗谱是记录地名演变的载体之一。目前,我市各姓氏宗谱约有1000余部,正因保管等原因消亡,将各姓氏宗谱扫描成电子档予以保存,是件非常必要、有意义的事情。在此基础上,开展姓氏渊源、姓氏迁徙、文化传播等方面研究。

(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

1.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对于居民区、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桥梁等名称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要依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标准化处理。对不符合地名命名原则、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地名,要及时依照地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更名;对有地无名的,要及时进行命名;对一地多名的,要确定一个标准地名;对多地重名的,要通过更名或添加区域限制词等手段解决重名问题。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命名、更名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补办命名更名审批手续。要加强对地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在公共场合使用不规范地名的行为,重点清理整治地名标志、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新闻、广告、广播等公共媒体,地图、工具书等公开出版物,公文、证件、车船机票等各类文书票证中使用非标准地名、使用不规范汉字书写地名、使用外文拼写地名等违反法规标准的现象,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发布和使用,营造规范有序的地名环境。

2.开展乡村二维码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以《地名标志》GB17733-2008为标准,设置乡-行政村-自然村等地名标志,同时,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充分利用地名普查成果,做好各行政村的语音村牌标志设置工作,利用二维码等科技手段,通过手机摇一摇扫一扫可以收听地名的语音介绍,从地名的角度向游客介绍各村的人文历史、风俗风情。

3.建立江山市地名地址数据库。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我市实际情况,依托大数据应用,建立江山市地名地址数据库,加强地名地址管理,完善地名地址内容,健全地名地址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前提,充分发挥标准地名地址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三)多形式推广标准化地名

积极支持引导地名文化产品和产业发展,通过图书、电视、互联网等多种载体,不断丰富地名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搭建地名文化活动平台,广泛开展地名文化展览、征文、知识竞赛、视频征集等文化活动。

三、实施步骤

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系统谋划,整体部署,突出重点,确保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顺利完成。此项工作从20168月开始,到20175月结束,分5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201689月)。召开我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会议,制定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学习地名管理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意义及有关要求。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调查摸底(2016910月)。结合本次地名普查,准确掌握我市地名文化资源以及不规范地名、不规范地名标志底数详情,分类梳理地名文化遗产和不规范地名、不规范地名标志情况,提出初步清单,为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提供全面详实的资料。普查摸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地名文化资源;各类不规范地名;各类非国家标准地名标志和不按标准地名设置的标志;丢失、破损的地名标志和应设置而未设置的地名标志。

(三)清理整改(20161120172月)。针对普查摸底结果,对存在不规范地名、不规范地名标志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改。由市地名普查办组织相关专家对普查摸底提出的清单进行审核论证和风险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举行社会听证。属于地名文化遗产的,按程序予以确认后纳入《江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地名文化遗产向上级部门推荐;对确实需要命名更名的不规范地名,根据管理权限由相应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命名更名,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地名标志,根据管理职能,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整改。

(四)健全制度(20173月)。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地名法制建设,积极开展地名文化研究,细化地名工作程序,规范各项地名管理措施,健全地名命名、更名、注销和使用的依法行政机制,防止随意命名更名,从源头上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切实保护好地名文化。特别是管好增量,探索出台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媒体公示等相关程序,确保新生地名的文化内涵。

(五)总结验收(201745月)。认真总结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成果经验,将总结情况于2017415日前报衢州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省、衢州市对我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按照“谁命名(审批)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管辖的地名文化保护和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业务性强、涉及内容广、工作要求高、时间紧迫。要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现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和普查进度要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与地名普查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统筹安排,确保此项工作高质量有步骤地顺利进行。

(三)注重长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把阶段性活动和长期性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制度建设和地名文化培育力度,积极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

(四)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地名法规、标准和政策,大力宣传和弘扬地名文化,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不断增强社会各界自觉使用标准地名和保护地名文化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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