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农业方案】包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10-17 18:36:02  来源:网友投稿

包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包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包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包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包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


有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包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做好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6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414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1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宗旨,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将农民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权属证书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规范。严格按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法定内容和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按实际测量面积确权登记颁证;妥善化解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后遗症;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严禁将确权登记实际测量后多出原承包地的面积收归集体。

(三)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确权登记颁证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四)因地制宜。因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原因,造成农户承包地四至面积无法界定,经批准后,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

三、登记范围

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为大圩镇15个村。

四、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底。参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清查整理各村二轮土地延包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资料,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件资料,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合同、台帐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摸清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土地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和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

(二)勘察测绘。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依据,聘请专业公司测量,绘制农户承包地位置图,做到位置明确详细、群众认可。对群众有异议的,要组织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实地测量,确认农户实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经营权证记载情况,彻底查清与实测结果的差别,制作村组承包地块调查表。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

(三)登记确认。在清查农户承包地块、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由大圩镇人民政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现有的承包地实际测量面积、权属登记情况在当地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并经承包人签字确认后,报大圩镇农办、区农林水务局审核,经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予以确认。区农林水务局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权属变更。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及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对承包地因被依法征用、占用、退耕还林等导致面积发生变化的,因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应实事求是地变更或注销登记。农户自愿提出变更、注销登记书面申请的,区农林水务局核实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注销。

(五)权证发放。按照“申请、审核、登记、颁证”的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经公示无异议并经承包人签字确认后,由大圩镇农办填写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集中颁证。权证发放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大圩镇具体负责,村民委员会具体办理。经办人和农户代表在权证发放登记表中签字盖章后,录入相关数据,建立信息化档案。在发放新承包经营权证的同时,收回原承包经营权证,统一交原颁证机关加盖“作废”章后封存。

(六)档案管理。在区档案局的支持指导下,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由村民委员会、大圩镇农办、区农林水务局进行分级管理、分类归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区档案局。

五、技术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标准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执行。

六、操作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基本步骤包括: 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培训人员→调查摸底→农户申请→制作调查工作底图→现场调查指界→问题修补→制作宗地图及相关资料→农户确认→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建立登记簿→颁发证书→建立数据库→资料归档→成果验收。

(一)成立组织

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农林水务局、财政局、档案局、国土包河分局、信访局、妇联、法制办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大圩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村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和村民小组农民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和“议事会”,做好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动员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舆论氛围;下发文件,加强业务指导;召开区、镇、村动员会议,组织宣传发动;印发宣传手册或致农民的一封信,把政策交给群众,奠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工作基础。

(三)培训人员

由区、镇分级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队伍,培训内容重点是政策知识和操作实务。

(四)调查摸底

以村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做好完善工作;对二轮承包遗留问题,要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同时,要根据情形,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开展确权登记奠定基础。

(五)农户申请

由行政村组织发放全区统一格式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申请书,由承包户(户主)进行填写。要保证同一户承包申请的唯一性,申请表所填写家庭户籍信息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申请表由大圩镇、各村工作小组根据二轮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进行审核,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并形成小组汇总表,按规定的时间报大圩镇农办备案。

(六)制作调查工作底图

我区采用全省统一的测量调查方法,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航空摄影资料为基础,由专业技术队伍采集农村土地承包地块图斑,把经解译纠偏后的航空影像图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底图,形成村民小组地块图,提供给大圩镇、村和村民小组,供农户现场指界。

(七)现场调查指界

由大圩镇、各村工作小组、“村民议事会”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申请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所指认地块的承包户姓名要与承包户填写的申请书姓名一致。现场指界后,由工作人员标注上图,并由承包户或其委托人、村组负责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

(八)问题修补

在现场指界的过程中,发现现状与解译的调查工作底图不符;或大圩镇、村工作小组对各村民小组地块图及指认结果进行审核,发现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的,要依托专业队伍如实进行外业修补测,运用GPS、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修测完善,最终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村民小组地块图。

(九)制作宗地图

由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专业队伍根据修测完善后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制作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成果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档案。

(十)农户确认

由大圩镇、各村工作小组、“村民议事会”人员组织农户,对承包地宗地图进行最终确认,并在相应的图或表上签字盖章。

(十一)结果公示

将大圩镇、各村工作小组、“村民议事会”人员及农户确认的成果,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电子版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宗地图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要保留影像资料。

(十二)结果审核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上报大圩镇农办审核。

(十三)建立登记簿

由大圩镇农办对村民小组报送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以组为单位造册,并报区农林水务局复核、区人民政府审批。区农林水务局和大圩镇农办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核查小组,对登记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分级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簿,登记簿中要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

(十四)登记发证

由省农委监制、区人民政府印制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行政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统一颁发。

(十五)建立数据库

由专业队伍根据政府招标采购确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软件,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以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十六)资料归档

区、大圩镇、村三级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建立档案的主要内容有:1.农村土地摸底调查表;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3.发包方调查表;4.承包方调查表;5.承包地块调查表;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簿;10.宗地图;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工作底图;1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公示图;14.承包经营权证书格式文本。

(十七)成果验收

总结完善确权登记相关成果,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积极做好市级检查验收和省级抽检准备工作。

七、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8月下旬,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启动,到201510月中旬,完成组织成立、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方案制定、基础表格印制等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510月下旬至20166月底,完成调查摸底、农户申请、现场调查指界、地籍测绘、问题修补、制作宗地图、农户确认、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建立登记簿、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三)颁证阶段20167月至8月,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结果公示和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

(四)归档阶段20169月至10月,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整理、建档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五)验收阶段201611月至12月,完成区级自查和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为扎实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林水务局)负责方案起草、政策指导、调度督导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等工作;区档案局负责指导文件资料归档工作;国土包河分局负责提供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指导处理涉及有关权属的矛盾纠纷;区信访局负责群众信访的接访、处理等工作;区妇联负责维护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合法权益;区法制办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指导。

(二)严把政策界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依法规范操作,防止因工作不细致、不深入,造成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确权登记颁证是对二轮土地承包的进一步完善,对调查中遇到的问题,以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尊重历史为原则,妥善处理。绝不能借机打乱重分或调整农户承包土地;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文规定的,要依据法律的基本精神,学习借鉴省内外的试点经验,结合实际,统一政策口径,积极化解矛盾。

(三)维护农民利益。确权登记实测面积不与按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户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处理矛盾纠纷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四)加强督导调度。经常性组织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工作开展期间,大圩镇要按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各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五)严格保密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特别是基础地理信息资料属保密范畴,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保管,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六)落实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推荐访问: 确权 经营权 承包 【农业方案】包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

版权所有:精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精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精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022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