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环保方案】桓仁满族自治县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2023-10-18 19:54:02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为加强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桓仁满族自治县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桓仁满族自治县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



2016 年秸秆焚烧污染

防控工作方案


为加强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2016年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61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近年来,我县田间秸秆遗留和残存较多,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并导致火灾事故频频发生,给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造成一定损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为推动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本辖区实际,在有效利用上下功夫,在项目推动上做文章,在科技支撑上见实效,把秸秆有效利用与养殖增收、新农村建设、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切实抓好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履行好职责,打好组合拳,推进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县环保、林业、农发等相关部门要强化配合,切实做好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制,与辖区内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乡镇负责人及全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包地块,层层落实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责任制。要实行村组网格化管理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奖惩到位,确保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田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县农发局要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和过腹还田工作,加快农作物低茬收割、快速腐熟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等技术示范推广,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县动监局要拓展秸秆饲料化利用途径,特别是大力推广秸秆“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支持和引导畜牧养殖及饲草料加工经营主体收储秸秆,促进种养有机结合,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综合利用。要把秸秆有效转化利用工作快速落到实处,达到农民与企业双赢的目标,推进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常态化。

三、完善措施,加强监管

要严格落实县、乡、村、组四级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村组责任。在秋收时节重要时间段,县环保局、县林业局要抽调专人组成监督检查组,不定期到各乡镇、农场巡查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全天候驻守、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巡查检查。一旦发现秸秆焚烧苗头和隐患,要迅速通知相关村组,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对发现秸秆焚烧行为的,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对劝阻不听、恶意焚烧造成严重危害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领导,强化考核

为了顺利开展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本单位承担的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环保部门发布的秸秆焚烧遥感监测日报,对被通报的火点,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及时向县环保局、县林业局报送核查及处置结果。

201681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本辖区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县环保局蓝天办,并按期报送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动态信息。2016112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内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县环保局。联系电话:48866615(环境监察局)、48866616(蓝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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