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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方案】桦南县乡镇卫生院2015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10-28 09:18:01  来源:网友投稿

桦南县乡镇卫生院2015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为顺利实施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全面做好招聘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方案】桦南县乡镇卫生院2015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医院方案】桦南县乡镇卫生院2015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桦南县乡镇卫生院2015年公开招

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顺利实施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全面做好招聘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桦南镇中心卫生院   检验1

土龙山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1人  

闫家镇中心卫生院   检验1

孟家岗镇中心卫生院  妇产1人;影像1

驼腰子镇中心卫生院  妇产1人;药学1

大八浪乡卫生院    药学1人;临床1

梨树乡卫生院     检验1人;中医1

明义乡卫生院     影像1人;中医1

石头河子镇卫生院   临床1

金沙乡卫生院     临床1

闫家镇公心集卫生院  中医1人;临床1

大八浪乡二道沟卫生院 中医1

石头河子镇卫生院2014年未完成计划,年度补招药学1

以上共招聘医学毕业生19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省内、外统招医学院校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06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折合比例为总成绩的64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20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特殊情况除外),同一岗位中由于笔试成绩并列造成不能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时,扩大参加面试人选,即并列人员纳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入选人员形象仪表、语言表达、应急反应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等。面试试题总分为100分。面试办法参照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程序执行。面试现场公布分数,面试考官5-7人,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值做为考生最后面试得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加分办法:执业医师总成绩加10分,执业助理医师总成绩加5分,中级职称总成绩加15分。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考生优先聘用。

4、体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在录取名额内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享受优惠政策人员优先录用,如无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则项目生优先,如无项目生,或出现同为享受优惠政策、项目生等情况,进行加试考试。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5、公示:确定拟聘人员后由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41日—520日。

(二)报名地点:桦南县卫生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4546230956677573213199125377,联系人:吴建洲。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hljwst.gov.cn)和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校园网,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两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按照填报第一志愿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以第二志愿岗位考核排序择优录取。填报服从组织分配人员,在本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经征求本人同意后,可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剂。

4、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6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5、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相符。

六、聘后待遇和要求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受聘后,必须自受聘之日起在本县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按月拨付。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聘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局负责拨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聘用人员参加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未达到国家划定合格线的,但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黑龙江省乡镇医生专用证书》,可以在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3年聘期内,仍未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者可继续续聘,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聘用人员可以保留户籍或由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其户口落至本县,我县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3年服务期满并考取国家执业医师,经当地卫生、人社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称职以上,经县编办审核合格后,在所属县卫生事业单位有空编的前提下,可考虑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可以免试录取。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由县纪检委、监察局、公证处全程监督,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职责分工

县卫生局会同人社局负责组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关于鼓励和引导人才面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流动的意见》(黑人社发〔201148号)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聘用人员工资兑现、津贴补助、职称评聘、保险等政策待遇;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考试;县卫生局负责组织体检;县财政局负责拨付聘用人员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人员工资;县编办负责在卫生事业单位有空编的前提下,对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并考取执业医师,考核合格后,可考虑落实编制;县公安局负责办理聘用人员落户。

九、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桦南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梁庆民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长:麻世先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马 琳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财政局、编办、人社局、监察局、公证处、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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