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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方案】肇源县建立行政权力管理平台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10-28 16:09:02  来源:网友投稿

肇源县建设行政权力管理平台工作方案各有关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5〕9号)的要求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会议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编办方案】肇源县建立行政权力管理平台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编办方案】肇源县建立行政权力管理平台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肇源县建设行政权力

管理平台工作方案


各有关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59号)的要求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对象范围

(一)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及有关派出机构。

(二)依法和实际承担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以及相关中介机构。

列入权力清单的权力事项,是指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年检、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税费减免及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上述权力含审核转报。政府内部管理权力(包括部门自身管理、政府部门之间和层级之间的管理)、宏观管理权力(如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等)不列入权力清单。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现有权力。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行政职权进行彻底梳理,摸清底数,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

(二)开展权力清理。在全面梳理权力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权力研究提出取消、暂停实施和保留等意见。

1.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予以取消;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权力,依法提请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后予以取消。上级政府已明确取消的权力事项,下级政府对应取消。

2.暂停实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我县实际,没有管理对象,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一时又难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或取消的行政权力,经该行政权力设定机关同意后可以暂时停止实施。需要恢复实施的,须经设定机关同意后方可行使。

3.保留。法定依据充分有效,且符合我县实际,能够在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市场秩序、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现实作用的行政权力,予以保留。保留事项中实际行使主体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使主体不一致的行政权力,依法将行使主体调整为法定主体。

(三)依法进行审核确认。各部门要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论证。要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审核标准,确保审核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各部门要经过法定程序确认保留的行政权力,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制定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流程图应以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定程序为依据,细化具体工作环节及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流程图应当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具体描绘出每项职权的运行情况。制定流程图的同时,要着力优化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五)公开权力清单。对于取消、暂停实施及包括调整行使主体的行政权力,要按照法定程序审核报批后对社会公开。对于保留的行政权力,以清单列举形式将每项权力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监督方式等全面向社会公开。清单公布以后,要严格行使权力清单范围内的各项权力。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各部门不得随意设定或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做到清单之外无行政权力(除保密事项外)。

(六)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要切实维护权力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权力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因法律法规规章修改需要调整职权事项、机构改革后部门撤并需要调整职权行使主体、管理任务变化需要调整职权运行流程的情况,应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内容并向社会公布。需修订部门“三定”规定的要及时修改完善。

(七)积极推进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在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建立政府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行政主体的责任。各部门要把本部门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逐一厘清,准确直观地列明追责事项和追责情形,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八)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和完善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重点围绕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办事公开、办事承诺、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一系列的工作制度,不断强化对行政职权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时间步骤

(一)部门梳理阶段(201571日至712日)。各部门根据统一的梳理口径、标准自行组织,全面梳理。梳理过程要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各部门要对权力事项的依据、法定行使主体等信息认真审核,主要领导要严格把关,权力事项要通过召开部门会议,集体讨论方式确定清理意见。

(二)审核清理阶段(2015712日至722日)。肇源县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工作组会同有关单位对各部门报送的权力清单进行审核,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分歧意见的报分管副县长确定审核意见,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的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三)审定及公开阶段(2015722日)。审核确认意见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对各部门保留的行政权力,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开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将责任落到实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精心组织,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切实承担起建设本部门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工作如期保质完成。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填报的要求填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填报任务的,县政府要对各部门领导进行问责,对存在漏项等问题后果自负。各部门要以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填报,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坚决清理,并与国家部、委和省厅、局的行政权力事项相对应,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以省政府、市政府公布保留的目录为准,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职权类别等务必与公布的目录一致。



肇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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