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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2015年度综合治税税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10-28 19:18:01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度综合治税税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优化纳税环境,促进税收和经济协调增长,根据市政府工作布署,区政府决定,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行业等十项综合治税税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2015年度综合治税税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税务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2015年度综合治税税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2015年度综合治税税收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优化纳税环境,促进税收和经济协调增长,根据市政府工作布署,区政府决定,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行业等十项综合治税税收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税收政策为依据,加强税收监管,全面掌握全区房地产行业、存量房交易等专项治理领域税收情况,认真查找涉税突出问题和税收管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自觉性,健全依法治税、综合治税、以查促收和以查促管工作机制,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二、开展十项综合治税税收专项行动

(一)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清查。由区地税局牵头,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配合,从土地取得、设计施工、房产销售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入手,对全区2010-2014年五年间所有房地产项目开展一次全税种纳税情况专项清查活动,加强行业税收征管,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二)开展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近年来,我区存量房交易价格上涨,计税基准价格普遍偏低。要参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安等五区存量房基准价格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传〔20152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产交易环节税收管理,切实降低存量房交易“阴阳合同”税收风险。此项工作由区物价局牵头,地税、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配合。

(三)开展商业用房产出租税收专项清查。经调查,商业用房产税收征管多集中在房产销售环节和承租后的经营环节,对出租环节关注较少,且投资人中自然人所占比重较大,税源隐蔽,存在明显漏税问题。要对辖区内所有写字楼、商住楼(公寓)、商业街道、临街商铺、各商业专业市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出租用于商业经营的房产,通过涉税信息比对、实地核查、联合治理,加强出租商业用房产(含自营)税源管理,查补各项税费,建立健全税源管理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区地税局牵头,住建、公安、国土、工商、国税、街道办等部门和有关乡镇政府(村委会)配合。清查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强化政策宣传及解释,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加快推进。

(四)深入开展交通运输业货运车辆税收专项治理。此项工作由区国税局牵头,交通等有关部门配合。要在去年治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税收征管行业框架模式,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业货物营运车辆税收征管,堵塞收入漏洞。

(五)开展零售药店税收专项清理。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体和专业市场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120号)要求,参照去年清理工作的经验,结合医保部门提供的2014年医保卡刷卡信息和纳税信息,以零售大户为着力点,深入开展零售药店税收专项清理活动,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税收管理。此项工作由区国税局负责,食药监、社保等部门配合。

(六)全面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工作。区地税局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学习兄弟区县经验,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应对措施。要依托国土等部门涉地信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作用,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先主后次”的工作原则,以应税宗地为抓手,加强土地相关税收控管,逐步建立“以地控税”长效工作机制。

(七)开展物流业税收专项清查。要深入学习元氏县开展煤炭物流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做法,本着“优化服务、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去年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宣传讲解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逐步规范全区物流业税收管理秩序。此项工作由区发改局牵头,国税、财政、交通、工商、国土、住建等部门配合。

(八)大力开展“以电控税”。学习晋州、高邑、深泽等县(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科学选定实施“以电控税”行业范围,选择几个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进行试点,综合利用供电等部门信息,建立并运用行业(产品)纳税评估模型,以电力消耗数量为主要指标评价和估算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着力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此项工作由区国税局牵头,供电、公安等部门配合。

(九)开展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源头控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实行直接支付方式。区财政局要加强内部沟通衔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5月份开始,对所有或部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在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拨付资金时实行“先税后拨款”,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十)继续开展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的通知》(石栾政办函〔201516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政策要求,继续开展好清理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综合治税税收专项行动内容范围广、涉及部门多,任务繁重。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十项综合治税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部门2015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制定具体方案,加强调度督导,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专项行动。

(二)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齐心协力抓收入的工作合力。综合治税办要切实发挥牵总作用,加强与税务及相关乡镇、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联席会,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税务部门要发挥税收征管主体作用,对各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将涉税信息比对分析与税收检查、税款征缴等工作统筹考虑,紧密衔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协税护税责任,及时提供相关涉税信息,并全力支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综合治税专项行动,加强税收征管,依法打击偷税逃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三)强化督导检查。综合治税办要加大对各乡镇、相关部门综合治税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综合治税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密切跟踪十项综合治税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各项行动工作进度,力争尽早实现突破,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严格考核奖惩。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制定详细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各乡镇、相关部门信息报送等综合治税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建立综合治税成效与部门预算相挂钩的办法,对于综合治税工作措施得力、增收明显的,按增收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经费补助;对不认真履行综合治税职责,造成税款严重流失的,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适当减少相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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