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公安方案】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10-29 15:54:02  来源:网友投稿

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我区金融经济安全稳定发展,针对非法吸收存款、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扰乱金融、经济秩序的现象,按照省、市打击和处置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公安方案】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我区金融经济安全稳定发展,针对非法吸收存款、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扰乱金融、经济秩序的现象,按照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大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责任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彻底排查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加大案件侦办查处力度,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清理非法广告信息,阻断非法集资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构建联防联动常态机制,促进处非工作高效运行,维护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有序推进、控制风险;分类处置、确保稳定;规范管理、保持活力。

三、重点任务

(一)专项整治(2015714日至1231日)

1.全面排查(714日至831日)。区工商局暂停对投资、咨询、理财、财富等高风险企业的行政审批。在此基础上,对全区现有此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有实体店面的,登记企业法人代表、分布情况、从业人员、往来账目等重要信息,做到一户一档无遗漏。与工商登记不符无法查找的,整理分类,登记造册,摸清摸透全区涉及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区工商局牵头,杏树岗镇、各社区工作站配合)

2.性质界定(91日至915日)。由金融、工商、公安、检察、税务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按照国家、省关于非法集资行为性质认定有关政策,对登记造册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性质界定,彻底摸清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底数、违法违规业务内容。(区金融办牵头,各部门配合)

3.依法查处(919日至1231日)。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企业和个人,第一时间采取行动,立案查办,严肃处理。对违规经营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4.后续监管。依托社区工作站、辖区警务室等人员力量,对查处后的高风险企业实行分片区监管。利用辖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工商执法大队等执法力量,密切关注高风险企业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把握处置此类风险的主动权。(杏树岗镇、各社区工作站牵头,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区工商局配合)

(二)广告清理(2015714日至930日)

5.清理区属媒体非法集资广告,按照“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重点内容”,对区属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刊登、播放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彻底排查,严格禁止投放误导公众的违法违规金融广告。(区委宣传部牵头,杏树岗镇、各社区工作站及相关部门配合)

6.清理户外非法集资牌匾广告,按照“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重点内容”,对区内各主要商业区店铺门面的牌匾、海报、LED屏宣传内容进行规范,重点清理带有“理财、贷款、保本保息、高收益”等字样的非法广告。(区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7.加大非法集资广告处罚力度,对违规刊登、播放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广告发布者,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区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宣传教育

8.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乡镇、进社区,面向广大居民,经常性开展专题讲座,用切身案例以案说法,用典型人物以身说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杏树岗镇、各社区工作站负责)

四、组织领导

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赵清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红岗公安分局局长兰晶同志、八百垧公安分局局长陈彦学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区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局局长曹权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农业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城管局、区科技局(金融办)、杏树岗镇、各社区工作站。

五、工作要求

(一)对《方案》各项任务,要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区金融办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组织召开阶段推进会议,及时跟踪考核,定期汇总报告。牵头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要求,贯彻实施有关分工任务。配合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行动,协调推进落实。

(二)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保证按时高效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联络、推进该项工作,定期向金融办汇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协调机制,区法制办要牵头研究意见办法,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区金融办联系人:张荣萍,联系电话:6782099,电子邮箱:honggangqu101@163.com)

推荐访问: 处置 工作方案 专项 【公安方案】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版权所有:精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精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精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022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