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对全市打击治理电信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制度】伊春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供大家参考。
伊春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
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打击治理电信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手机恶意程序、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伊春市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国境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打击整治和源头防范;分析违法犯罪形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局打击治理工作;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蒋建国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广元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 毅 市委网信办主任
李德欣 市委对台办主任
应 敏 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潘 彪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乐文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刚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福 市法院副院长
于恩久 嘉荫海关关长
王洪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宋广秋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亚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跃杰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陈贵彬 市司法局副局长
彭 波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 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
柳钢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长
韩东伟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孟宪君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霍光源 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 珂 伊春银监分局纪委书记
刘世强 建设银行伊春分行副行长
郭彦龙 工商银行伊春分行副行长
龚 凯 中国银行伊春分行副行长
邱 城 农业银行伊春分行副行长
王宇新 龙江银行伊春分行副行长
张 丹 邮储银行伊春分行副行长
祖孝军 伊春农商银行副行长
吴松涛 哈尔滨银行伊春分行副行长
池海清 移动伊春分公司副总经理
韩文清 联通伊春分公司副总经理
徐 锐 电信伊春分公司副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高昊天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人员担任,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市政府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五、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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