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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规划】伊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9-05 17:09:02  来源:网友投稿

伊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启动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规划】伊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发改规划】伊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选推荐】


伊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启动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伊春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推动全市生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现实基础

一、“十一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实现了经济和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02.4亿元,年均增长12.7%。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5921元,年均增长13.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8亿元,年均增长34.7%。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13.6亿元,年均增长39.1%,是“十五”期间的4.4倍。

(二)生态功能开始恢复。促进了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的加快恢复,扭转了森林资源“消大于长”的逆向演替,历史性地实现了森林蓄积年净增500万立方米的良性循环。资源综合利用明显提高,节能减排扎实推进。

(三)经济转型步伐加快。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冶金建材、绿色能源、森林生态旅游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2010年五大接续替代产业增加值达到86.3亿元,年均增长2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2.6%。

(四)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有企业改革迈出新步伐。非公有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招商引资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引进国内资金132.6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30223万美元,年均增长32.4%。

(五)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林都机场顺利通航,哈伊高速即将建成,兴安湖水库下闸蓄水,“三供两治”工程全面铺开,城市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四城联创”成效显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国家技术评估。

(六)人民生活得到改善。2010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0317元,年均增长8.1%;农民人均纯收入7280元,年均增长13.9%。2008年以来,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503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18275套。

(七)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187项,技术成果转化率达到了72.9%。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就医条件得到改善,群众体育广泛深入,竞技体育水平大幅提高。

(八)争取到了一批事关林区长远发展的重大政策。我市的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得到国家实质性支持;被国务院列为首批资源枯竭城市;被国家确定为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省“八大经济区”建设规划和国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的出台,使我市生态功能区建设上升到省和国家的层面。

二、“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市正处于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期。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我市经济社会总体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坚持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加快了由生态良好的“单优势”向生态优良、产业发达的“双优势”转变步伐,内在发展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我市将进入政策效果的显现期、生态建设成果的持续巩固期、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加力提速期和人民生活的明显改善期。

第二章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加快发展为核心,以实施国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更加注重产业项目建设,加速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解决林区资源性、体制性、结构性、社会性矛盾,努力实现“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兴市富民”的目标,促进林区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突出生态保护,加强和完善生态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严管林”方针,着力巩固和扩大生态保护成果,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速经济转型步伐。依托资源优势与地域特色,采取超常规措施,放大产业发展亮点,延长产业链条,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加速向生态优良、产业发达的“双优势”转变。

——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和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林业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步伐。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

——进一步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坚持对内与对外开放并举;“南联”与“北开”并举;“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人才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并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推进科教振兴,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配置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善民生。千方百计解决好民生问题,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协调进步。

三、主要目标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到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10亿元,年均增长15%,比2010年翻一番,力争实现更快发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2180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90亿元,年均增长35%以上。

——经济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利税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群体,实现接续替代产业的置换。到2015年,林业总产值实现180亿元,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0%。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22∶48.8∶29.2。

——生态建设成效进一步巩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林木年生长量由845万立方米增加到950万立方米。森林总蓄积量由2.5亿立方米增加到2.8亿立方米,森林覆被率稳定在83.4%,森林碳储量达到4.1亿吨。资源消耗有效降低,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15%。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林业职工收入偏低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182元,年均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830元,年均增长12%。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国民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住房、交通、文化和环境等条件有较大改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下,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实际利用外资大幅度提升,进出口总额、国际交流合作明显提高。

四、区域发展定位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和我市区域经济、资源和社会的发展优势,努力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产业示范区、国际森林生态旅游度假区、国家碳权交易试点区。

第三章生态保护

全面启动《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巩固扩大生态保护成果,建立良性发展的森林生态体系。

一、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全面恢复提升森林生态功能

(一)积极停止森林主伐,加快林场所布局调整。从2011年起全面停止森林主伐。将现有的218个林场所调整为121个。五年内封山育林面积51.8万公顷。

(二)积极培育后备森林资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十二五”期间,全市每年安排更新造林24万亩,森林抚育300万亩。

(三)积极推进苗木产业化建设。以市场为载体、大型苗圃为龙头,把我市建设成为北方地区规模最大、培育树种最多的综合生产基地。

(四)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重点加强丰林、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汤旺河、呼兰河、伊春河3大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做好友好、乌伊岭、红星、五营、新青、嘉荫等40万公顷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

(五)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做好防火、防垦、防伐工作,严格“三总量”控制。坚决杜绝超计划、超限额采伐和盗伐林木行为。严厉打击涉林违法活动。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加强山特林特资源管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搞好森林病虫鼠害测报和防治工作。

二、加强生态环境治理

(一)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重点治理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区域,重点建设嘉荫1.3万公顷界江堤防防护林和防洪、防护项目,汤旺河、呼兰河源头水土保持项目和覆盖全市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项目。

(二)做好矿山区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建设。加强矿山开采的监督管理,坚持开发与治理同步,实现合理开发资源和有效保护环境相统一。加快建设西林铅锌矿、乌马河区废弃矿山、兴安湖水库周边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三)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企业和行业节能减排管理。下达节能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强化节能减排监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新上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三、发展低碳经济

建立低碳经济发展体系,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倡导低碳环保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建立以高新技术为依托的新能源、绿色农业、低碳服务业、低碳旅游业等为主导的低碳产业支撑体系。到2015年,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5%以上;森林碳储量达到4.1亿吨。

第四章产业发展

加快技术改造步伐,优化发展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稳步发展基础产业,建立多元化综合发展的产业格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林区经济转型。

一、发展清洁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构筑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的现代工业体系。到2015年,工业增加值达到185亿元,年均增长21%。

(一)发展冶金建材和矿产开发业

巩固提升冶金建材和矿产开发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以西林、南岔为中心,建设冶金建材产业集聚区。“十二五”期末达到年产钢材1000万吨,水泥500万吨规模。矿产资源重点开发鹿鸣钼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同时,加快金属冶炼和加工步伐,积极开发建设钼、锌、铅、铜、金、银等有色金属冶炼项目。推进钼铁、钼钢、各种合金、特钢等项目建设。到2015年,冶金建材及矿产开发业增加值达到79亿元,年均增长29%。

(二)发展绿色能源业

加快发展风电、水电、太阳能利用和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工业,把我市建设成中国“绿色能源之乡”和“中国林业风电之乡”。风电产业开发按照建设大风场,融入大电网的思路,重点建设东部、南部、中部、北部4个主风场,到2015年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水电产业重点加大汤旺河干流梯级水电开发力度。到2015年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太阳能利用重点建设兴安新能源太阳能发电工程。同时,加快风电和太阳能设备制造业项目建设。到2015年,绿色能源业增加值达到30亿元,年均增长64%。

(三)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业

结合调减木材产量、停止主伐的实际,全面整合现有企业。推动林板一体化发展,建立原料林基地30万公顷。依托光明集团、龙乡板业、侨艺集团等龙头企业,重点发展人造板、家具、小木制品3大系列产品。到2015年,木材精深加工业增加值达到28亿元,年均增长7%。

(四)发展纺织、酿酒等产业

大力提升纺织业生产规模,重点建设友好翔和纺织技改项目。“十二五”期间,纺纱生产能力达到20万锭,产值达到11亿元。加快果酒、饮料等制造业发展。到2015年,果酒和饮料加工业产值达到40亿元。

(五)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大力推进森林工业、森林食品、北药和康体养生、清洁能源等产业的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六)加快工业园区建设

充分发挥园区产业集聚、技术集聚、资金集聚、物流集聚效应,争取更多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的外来企业落户园区,形成以高科技工业产业发展为主体,以北药加工、山野果开发、森林食品培育及加工、太阳能电池系列产品研发与加工、商贸服务等产业为辅的产业集群,把园区建成深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于一体的新型生态工业示范基地。

二、发展特色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以农民和务农职工增收为目标,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着力点,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上创造新成绩。到2015年,农业增加值达到90亿元,年均增长8.5%。

(一)集约化发展特色种养及加工业

以森林食品、北药为核心,大力发展特色种养及加工业,到2015年,增加值达到70亿元,年均增长19%。

1、发展林下种植业。大力发展蓝莓种植,完成15万亩种植任务。到2015年,形成10万吨以上的蓝莓生产、加工能力。搞好食用菌精深加工,加速食用菌产业化进程。同时,巩固发展山野菜、山野果、保健品、矿泉水等重点产品。

2、发展绿色食品业。全面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棚室和地膜覆盖等保护地生产。依托“小兴安岭大森林”品牌优势,建设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优势产业带,推进铁力绿色水稻、嘉荫绿色大豆和中心城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规模优势的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扩大小兴安岭绿色食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3、发展生态畜牧业。坚持稳步发展常规养殖,加快发展特色养殖的原则,积极调整养殖结构,扩大养殖总量,打造特色品牌。突出特色养殖,为森林食品工业提供原料保障。突出规模化、集约化饲养,形成良种繁育、商品生产、精深加工和特色鲜明的区域优势。突出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标准化饲养水平。

4、发展北药业。继续推进GAP北药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扩大规模、规范标准,提高档次和水平,积极扩大药食兼用品种种植面积,大力发展林下参、五味子、串地龙、刺五加等药食兼用品种。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巩固提高GMP认证成果,进一步扩大“林都北药”品牌的影响力,提高“康妇消炎栓”、“芩暴红系列”、“北豆根胶囊”等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加强农业和森工多种经营基础建设,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

一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全市更新大中型农机具千台(套)以上,田间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二是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着重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继续完善基本农田、棚室、保护地的道路、电力、喷灌等配套设施。三是加强农田质量建设。深入实施“沃土工程”,落实耕地肥力监测补偿政策,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四是强化科技服务,强化农业和森工多种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五是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健全森林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等监管制度,提高产品质量监管水平。六是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引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在农村现代流通中发挥主导作用。

(三)推进农村改革,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深入落实惠农强农政策,逐步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便民高效的办事机制,完善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和村级组织运行保障机制,力争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标准。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三、大力发展低碳服务业,加快以森林生态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步伐

突出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巩固提升商贸、物流、信息、房地产、中介服务等传统服务业,形成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格局。到2015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年均增长14%。

(一)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

以国际森林生态旅游度假区为发展目标,以“中国森林之都——伊春”为整体形象,以“森林避暑养生度假”为主打产品,按照“提升夏季、突破冬季、拓展春秋”的思路,积极开发会议商务游、休闲度假游、康体养生游、界江边境游、森林自然水域游、湿地游和冰雪游等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到2015年,全市年接待旅游人数达到600万人次,年均增长7.4%;实现旅游直接收入80亿元,年均增长26%。实现旅游产业增加值40亿元,年均增长26%。

(二)发展商贸流通和现代物流业

合理布局商贸网点,整合现有商业资源。重点建设林木产品交易市场、森林食品批发市场,培育完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汽配市场、建材市场等骨干批发市场。同时,扩建粮油、水产、肉类、旅游纪念品等批发市场。整合物流资源,培育发展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物流中心和物流企业群,形成快捷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三)发展金融保险业和房地产业

推动金融创新,改善金融环境,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增强金融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和支撑作用。加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四)发展信息、商务和社区服务业

推进物联网、电子政务、社区信息服务工程建设,完善信息网络,普及信息技术。拓展和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业。发展科技中介、项目策划、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业。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等经济鉴证类服务业。鼓励兴办多种所有制的社区服务业,推进社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养老、托幼等社区服务业产业化发展。

第五章城市建设

以建设现代化森林城市和国际旅游名城为目标,遵循“城在山中、城在林中、城在水边、城在景中”的建设理念,深入开展“四城联创”活动,大力推进特色鲜明、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城市建设。到2015年,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集中供热率达到70%。

一、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步伐

实施市中心城区带动战略,加快推进市中心区“四区连片”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构建功能明晰、组合有序、产业互补的中心城区。

二、加快中小城镇改造

按照“各具特色、功能突出、内涵丰富、相互支撑”的原则,打造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内外交通顺畅、环境整洁优美、地域特色突出的小城镇集群。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

铁路建设。加快建设汤嘉铁路,推进伊铁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改造现有国铁汤林线,提高干线铁路运输能力。公路建设。加快构建“一纵四横三环二射”的主骨架公路网络,继续推进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建设。加大通村、林场所公路建设力度,提高农村公路网络密度和衔接国省干线公路能力。

(二)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黑龙江干流堤防工程,完成汤旺河、呼兰河防洪工程,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继续实施河道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善防山洪体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三)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实施“三供两治”工程。完善城区供热、中心城供水、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设施。重点建设华能热电联产、中心城热源管网改造和各区局的“三供两治”工程。切实加快电网改造。

第六章经济体制改革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推进国有林区综合改革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形成更具活力,更富效力,更加开放的机制,奠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体制基础。

一、深入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管理承包林地内的采伐经营活动,引导、扶持承包户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搞活林地经营。逐步完善配套改革,探索解决活立木交易市场启动、融资和林木参保等关键性问题,推进林改向纵深发展。近期争取国家批准由原来试点的8万公顷增加到20万公顷,逐步扩大面积,最终达到80万公顷。同时,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监督和运行体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突出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建设,支持企业间进行资产重组。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和产业规模。继续做好政策性破产企业后续工作和落实好国有改制企业接续政策。对森工企业继续争取按个案处理,核销金融机构债务,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加快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林业局主辅分离步伐,推进剥离森工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

三、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

大力实施非公有制经济成长工程,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切实缓解融资难题,改善对企业的金融服务,拓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健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激励与保障机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到2015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达到340亿元,年均增长16%,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达到83%。

四、深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

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健全公共财政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建立均等服务财政框架。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夯实财源基础,支持产业发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不断扩大财政收入规模。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发债试点,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五、深化投资、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突出政府投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民间投资服务体系,为民间投资的发展做好服务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到法制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重点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和生产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改革。大力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完善保障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

第七章对外对内开放

实施“南联北开”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加快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模式,开创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新局面。到2015年,我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60800万美元,年均增长15%。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软环境,加大安商、扶商力度。建立强有力的招商引资队伍,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兑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大财团、大企业来我市投资发展,最大限度地引进外来资金、外来理念、外来技术和外来人才。

二、扩大贸易进出口

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商品展销活动,大力推进我市商品出口,努力发展海外市场,大力开发边境贸易。努力扩大外贸领域。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由以家具为主向北药、绿色食品、木制工艺品等多方面发展,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增加出口效益。

三、加强对俄经贸合作

加强嘉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增大货物吞吐能力和提高过货速度,提升口岸功能。加大对俄森林资源合作开发力度,积极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建立森林采伐和木材精深加工基地。扩大对俄农业开发合作规模。推进对俄旅游业务的开展。抓好对俄矿产资源开发,继续高度关注和参与对俄吉姆坎铁矿的开发合作。

第八章科技和教育

一、推进科技进步

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到2015年,组织实施市以上重大科技项目100项,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市以上科技成果75项。加强科学普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二、加快发展教育事业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统筹各级各类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实现教育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教师队伍优化、办学水平提升,基础教育跨入全省先进行列,职业教育得到长足发展的教育发展目标,创办人民满意的林区教育。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加速扩张人才总量。今后5年,人才年增长速度达到3%以上,由目前每年就业毕业生和吸引人才1200人增加到2000人以上,人才密度超过5.5%,人才总量达到6.9万人。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配置机制,健全人才保障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

第九章构建林区和谐社会

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林区和谐社会。

一、改善人民生活

(一)开展全民创业活动,促进充分就业,增加居民收入

把全民创业作为转变就业方式,致富林区百姓的重要举措。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保持城乡就业稳定增长。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搞好再就业培训工作。增加城乡居民劳动报酬,完善有利于提高劳动报酬的职工工资制度。逐步提高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和最低工资标准,使劳动报酬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加快推进退伍士兵安置工作改革,完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到2015年,力争实现新增就业19万人。

(二)完善提升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推进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确保广大劳动者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和推进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到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2万人,参保率达8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年累计增加3500人,参保率达到53.7%;医疗保险职工参保覆盖率达到98%,居民参保覆盖率达到95%;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力争达到80%;生育保险覆盖率力争达到70%。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掌握救助对象的动态变化,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建立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医疗、教育、住房、法律、应急救助等制度相配套的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快完善福利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精神病院、孤儿院、老年康复中心等社会福利设施。扶持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四)扩大城乡居民消费

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困难问题,释放低收入群体消费愿望。加强价格监督监测管理方面工作,保持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千方百计确保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消费需求。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

(五)改善人民居住条件

优化住房供给结构,扩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供给,重点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完善住宅配套设施,强化物业管理,增加人均居住面积,逐步提高居民住房质量。

二、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加快卫生事业发展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能力。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加强社区和中心林场的卫生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三)发展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事业

加快公共文化和信息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繁荣经营性文化产业,增强文化软实力。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倡导科学健身和全民健身,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承办好第十三届省运会。

(四)推进“平安伊春”建设

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站,完善社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健康有序的社区工作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市标准化社区建设达到100%。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强化对粮食、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和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防御和救助体系,增强应急指挥、协调联动和快速救援能力。加大救灾物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保护水平。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加强重大安全事故防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加快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升城乡火灾防控水平。建立公共安全的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危机化解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加快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行交警、巡警联合巡逻制度。深化社区警务建设,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的工作机制。依法坚决打击各种严重经济犯罪、刑事犯罪和非法宗教、邪教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五)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各项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

(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信念。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围绕“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建设,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第十章搞好规划实施

为了保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必须明确规划的实施责任,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强化项目支撑,加强监测评估。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中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战略、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市规划主管部门要跟踪分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本规划确定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点指标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

二、加强对上政策争取和重点项目建设

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国家和省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一是用好用足国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确定的政策。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林业综合改革优惠政策,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三是争取纳入国家碳权交易试点。四是积极争取林业资产证券化。围绕实现规划目标,集中力量加大投资力度,加强重点项目建设。高起点谋划产业项目,积极做好大项目建设工作。

三、健全规划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年度计划、专项和行业规划及县(市)、区规划对总体规划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做好年度计划,把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计划年度中,保持实施的连续性;做好专项和行业规划,专项和行业规划必须以全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并与总体规划相衔接;做好县(市)、区规划,县(市)、区规划要以全市总体规划为指导,紧紧围绕市总体规划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突出区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四、加强对规划的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提高全市上下、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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