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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规划】哈尔滨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文完整)

时间:2023-09-05 17:18:03  来源:网友投稿

哈尔滨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快金融业发展对哈尔滨市实现新战略、新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依据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建议及《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规划】哈尔滨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银行规划】哈尔滨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文完整)


哈尔滨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快金融业发展对哈尔滨市实现新战略、新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依据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建议及《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从哈尔滨市实际出发,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哈尔滨金融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是哈尔滨金融业发展较快的时期,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机构不断壮大,金融产品不断创新,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一)“十一五”期间哈尔滨金融业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金融业发展速度较快,对经济拉动作用较强,实现了金融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1、金融业组织体系日臻完善

目前,哈尔滨市已初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担保等机构共同发展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以银行信贷市场为主,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协调发展的金融市场格局。

银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末,哈尔滨市共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29家,比“十五”期间增加了1倍。其中国有商业银行4家,政策性银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11家,其中包括龙江银行和哈尔滨银行2家地方法人银行,外资银行6家(其中2家正在筹建),农村信用社2家,村镇银行3家。哈尔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营业网点1530个,从业人员3.32万人,资产规模8353亿元。

证券业稳步发展。哈尔滨市共有证券公司1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3家,证券公司分公司3家,证券营业部56家,投资者开户数110万户。

保险业实力增强。哈尔滨市共有保险公司27家,保险代理公司37家,保险经纪公司11家,保险公估公司4家。“十一五”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72.12亿元。2010年末,哈尔滨保险深度为6.2%,比全国高2.6个百分点;保险密度1152.68元,比全国高403元。

其他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哈尔滨市共有融资性担保公司12家,注册资本合计28亿元。累计实现担保总额235亿元。小额贷款公司65家,注册资本16.5亿元,累计贷款总额22.5亿元。此外还有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典当等金融机构。哈尔滨市被评为全国最具发展潜力金融生态城市。

2、金融资产总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2010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62.5亿元,比“十五”期末的60.7亿元增加1.6倍,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4.4%,比“十五”期末的3.3%增加1.1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增加值8.7%,比“十五”期末的6.9%增加1.8个百分点。

银行业运行质量得到改善。“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明显改善,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2010年实现净利润98.3亿元,比“十五”期末增加93.35亿元。银行业充分利用股改、央行票据置换等政策,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加快不良贷款的剥离和处置,总体资产质量明显提高。2010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63 亿元,比“十五”期末减少149亿元,不良率3.8%,较“十五”期末下降13个百分点。

证券保险等其他行业发展稳健。截至2010年末,证券交易额8830亿元,期货代理交易额15422亿元;证券经营机构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期货经营机构实现手续费净收入0.45亿元。保险业总资产226.5亿元,保险业原保险费收入114.3亿元,人均保费1150元。外汇市场累计实现结汇收入78亿元,售汇支出51亿元。

3、金融支撑经济发展的作用逐步增强

银行信贷逐年增长,有力支撑地方经济发展。银行信贷规模不断提高,尤其向重点建设项目倾斜,较好地满足了哈尔滨新战略实施对资金的旺盛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大幅度提高,2010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015.0亿元,比“十五”期末增加3304.4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4273.5亿元,比“十五”期末增加2260.4亿元,存贷比为71。中长期贷款余额2801.3亿元,比“十五”期末增加1847.8亿元,年均增长38.8%。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开辟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截至2010年末,共有上市公司 54家,其中境内26家,境外28家,累计实现融资总额330亿元。2010年,我市九洲电气和誉衡药业成为我省在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的首家企业。积极推进“两非、两高”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为哈飞模具公司融资1200万元。在债券发行方面,发行企业债券2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23亿元,通过银行机构累计实现再融资近百亿元。在融资平台建设方面,通过整合形成七大融资平台,平台资产规模达到 920.35 亿元,累计实现融资565.2 亿元。

4、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快速发展

哈尔滨银行发展迅速。截至2010年末,该行资产总额1265亿元,存款余额1147亿元,贷款余额465亿元,不良率0.80%,实现利润10.92亿元;在省内外新设10家分行,其中省外5家,分别是大连、沈阳、天津、重庆、成都分行,设立8家村镇银行,拥有分行和村镇银行数量在全国城商行中位列第3位。哈尔滨银行小额信贷业务特色鲜明,小额贷款占贷款余额 60 %,被评为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度,在银行家杂志公布的资产规模在800亿元以上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位居第九名。取得了卢布对人民币做市商资格。

龙江银行成功重组。龙江银行重组成立,注册资金30.8亿元,总行设在哈尔滨,在省内下设12家分行。截至2010年末,资产总额830亿元,存款余额 660亿元,贷款余额200亿元,不良率1.08%,实现利润 5亿元。

江海证券实力不断增强。江海证券公司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注册资本金由3.2 亿元增至13.6亿元,并发展成为我省唯一的地方性综合类券商。

中融信托公司资产规模显著增加。中融信托公司信托产品达到12种,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900亿元,比“十五”末期增长85倍。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累计办理股权质押融资200多次,实现贷款33.68亿元。

5、金融创新步伐加快

哈尔滨市银行业大力实施“请进来,走出去”、“优化重组”和“辐射农村”战略,“十一五”期间新入驻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投放贷款5271亿元,缴纳税款36亿元,解决就业8112人,较好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开业公司数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居第一位,累计发放贷款近3000笔,贷款金额20亿元以上,有力地支持了我市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整合地方金融资源,组建了金融控股集团。引进境外创业投资机构,合资成立了哈尔滨以色列创投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积极推进哈尔滨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尝试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出资,与哈尔滨银行合作建立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四方合作平台,为415户企业担保,累计担保金额21.7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1、金融业发展规模偏小

2010年末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62.5亿元,占第三产业的比重8.7 %,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4 %,远低于经济发达城市平均水平。非银行金融机构等较少。金融机构布局相对分散,金融商务区尚未形成,不利于金融集聚效应的发挥。

2、信贷供需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

“十一五”期间,哈尔滨贷款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对经济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从总量上看,与济南、武汉、西安等副省级城市相比贷款余额平均相差几百亿元。从信贷结构上看,信贷资金主要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对“三农”、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增长较慢。

3.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力度不够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全市间接融资占企业外源性融资的比重超过90%,直接融资不足10%。哈尔滨有26家境内上市公司、28家境外上市公司,2010年末,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占全国上市公司总市值的0.4%。同时,已上市公司总体质量不高、规模偏小、再融资和盈利能力较弱。

4、金融产品创新不足

商业银行业务范围仍以传统信贷业务为主,中间业务收入仅占总收入的6%。证券业务以经纪业务为主,投行业务开展不足。项目融资过分依赖土地转让或抵押,收费权信托、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商业票据(ABCP)、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利用不足。

5、金融生态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信用体系有待完善,全社会信用意识仍待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未得到全社会广泛的应用,以此为依托的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仍待建立。信用中介机构的公允度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支持金融生态环境的法治环境仍然薄弱,对新的金融领域缺少规范。现有的金融软硬件设施不能满足高端金融产业的发展需求。优秀的金融专业人才相对匮乏,吸引高端金融人才的政策环境有待改善。

二、“十二五”时期哈尔滨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随着哈尔滨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全市区域发展格局的战略调整,促进生产要素的大范围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金融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发展机遇

1、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

国家战略导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中外金融机构在东北地区设立分支和办事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进行金融改革创新,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为哈尔滨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撑。

政策层面支持。《中国东北地区同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的签署,将有利于加强对俄经贸合作、参与俄远东开发,可以促进中俄金融业互惠发展;我省被列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为银行拓展业务领域、规避贸易结算风险、更好地服务哈尔滨外向型经济创造了良好条件。

2、我市新战略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十二五”时期,“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新战略的实施效果开始体现,哈尔滨将迎来黄金发展期,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 GDP年均增速在12%以上,经济的快速发展会带来服务业的提档升级,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业也将迎来自己的快速发展期;新战略的实施需要很多优质大项目作为支撑,金融业也将在为这些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快速发展。

哈尔滨被确定为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需要金融业的配合支持,这为金融业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哈尔滨是国务院批准的东北三省省会中唯一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充分利用这个条件,把数据中心产业作为黑龙江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可采用智能能源等方法,建立超级云数据中心,包括金融行业数据中心和灾难备份中心,行业客户服务呼叫中心。尽快出台产业、土地、劳动力、能源资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利用丰富的资源、低成本的生产要素和庞大的市场优势,主动承接和吸纳具有关联效应的大型企业入驻哈尔滨,促成“以工带农”,实现“产融结合”,增强“集群效应”,打造“融资洼地”,实现经济金融的和谐共生,良性互动。

3、金融市场发展创造了外部条件

哈尔滨市地处东北亚经济圈及中国东北北部中心区位,形成了金融发展的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虽然国内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为稳健,但是总体上流动性充裕的局面不会改变,可以通过积极引导为我市金融发展服务。与港交所、美国OTCBB市场、天津股权交易市场建立的良好联系,拓展了今后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空间;国内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设立、“券商代办股权交易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的试点扩容,为我市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提供了多种渠道和途径。

(二)面临的挑战

1、激烈竞争的外部环境

当前,各大中城市对金融资源的争夺日益激烈。大连、沈阳关于东北亚区域金融中心的竞争,将对哈尔滨市金融业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各地金融机构纷纷对外扩张和竞相上市,给我市地方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带来挑战和压力。

2、全面对外开放的挑战

“十二五”期间,金融管理标准国际化是大势所趋,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不断进入和人民币业务的全面开放,给哈尔滨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方式带来新的挑战。只有按照国际化标准切实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在市场化、国际化、制度化等方面有所提升,才能应对激烈的国内外竞争。

三、“十二五”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健全金融体系、服务地方经济为目标,以开辟对俄金融服务通道为突破口,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深入实施对俄金融开放带动、股权融资创新驱动、农村金融产业拉动三大战略,健全金融体系、优化金融结构、完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显著增强金融业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充分的金融支撑。

(二)战略定位

在“十二五”期末,把哈尔滨市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机构集聚、市场发达、服务高效,立足黑龙江、辐射东北亚、以对俄金融服务为特色的开放型区域金融中心。

(三)基本原则

1、金融与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协调互动的原则

以服务于地方经济为宗旨,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做大做强金融产业;通过实体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扩大对金融产业的需求,为金融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2、金融体系结构优化的原则

金融体系内部各类型金融机构、各层次金融市场、各形态金融产品协调发展,分别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

3、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适度结合的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地方金融业,在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发挥政府的信息优势和组织优势,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便利条件和外部动力。

4、防范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原则

地方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相互配合,按照管理权限有效进行金融监管,同时引导和帮助金融机构强化风险意识,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业安全稳健发展。

(四)主要目标

1、产业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哈尔滨金融业增加值达57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30%以上,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8%以上,占第三产业的比重为15%左右。

2、融资规模。到“十二五”期末,5年累计融资总额达到人民币4000—450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新增贷款3000—3500亿元;境内外股票上市15—20家,IPO融资、再融资以及非上市企业股权融资120-150亿元;债券融资100亿元左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200亿元;各种创投基金和产业基金融资100-120亿元;信托融资150-200亿元;融资租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其他融资渠道融资80-100亿元人民币。

3、金融机构。“十二五”期末,建成门类齐全、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其中:

--新增银行业金融机构20-25家。

--新增基金管理公司1家、证券经营机构10-20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2家,期货经营机构10-15家。

--新增保险公司5家、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等20家。

--新增创投公司、金融租赁、财务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30家以上。

4、金融市场。至“十二五”期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12000-13000亿元,年均增长15%-16%,本外币贷款余额9000亿-10000亿元,年均增长18%-20%。实现保险费年收入400亿元左右,比“十一五”期末年均增长30 %左右。证券类客户资产1600亿元左右。实现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金额500亿元,年均增长25%左右。“十二五”期间新增上市公司15-20家,平均每年新增3-4家。

四、“十二五”期间主要任务

继续实施“走出去、请进来、长起来”战略。充分利用现行监管政策,引导和推进地方法人机构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实施“请进来”战略,大力引进中小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实施“长起来”战略,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县域和金融服务相对薄弱的地区增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引进和发展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消费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不断完善金融组织

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和原有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健全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1、加大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

围绕提升金融业整体水平,打造金融城市的目标,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做大金融规模总量。重点引进法人机构和区域管辖机构,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加大外资金融机构引进,吸引和支持其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营销总部等。重点引进花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国际知名金融机构。对已在我市设有代表处的金融机构,加强与其总部的联系沟通,争取监管部门的支持,使其尽早升格为营业性机构。积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总部的支持,将已具有发展规模和潜力的金融分支机构发展为区域管理中心,增强金融辐射力。

2、发展多种非银机构

积极发展金融租赁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公司、金融经纪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3、培育发展新型金融机构

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投向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区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力争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在数量和质量上取得突破,在信贷支持方面逐步发挥重要补充作用。

(二)积极扶持地方金融机构做优做强

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深化改革和内部治理,增强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

1、做大做强哈尔滨银行

围绕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小额信贷银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充实资本实力,到“十二五”期末,总资产达到5500亿元;加快扩张步伐,力争省内地市以上机构覆盖率达到80%,省外分行力争达到15家,村镇银行在全国达到40家,逐步将哈行打造成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中等规模的全国性先进股份制银行,并实现上市融资。

2、拓展江海证券业务领域

加快推进增资扩股进程,努力推进其收购并控股一家期货公司,发起设立并控股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成为集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资产管理三大核心业务,投资银行、研究咨询两大品牌的实力较强的综合类券商,力争2015年前实现A股上市。

3、增强中融信托持续盈利能力

通过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产的配置,实现多业务领域、多业务模式、多业务种类和多种产品结构,形成新的盈利模式,增强创利能力;继续保持优质银信合作业务,加快推进证券业务,大力发展房地产信托业务及私募业务,力争“十二五”期间累计净利润达到20亿元,资产管理规模达到2000亿元。

4、培育地方金融机构

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面投资,积极探索筹建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独特功能,提升哈尔滨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培育地方期货公司引导、推动现有期货公司合并重组,在全市培育1至2家规模大、竞争力强的期货公司。

5、建立创投引导基金

充分利用好国家建立创业投资祖母基金的有利机遇,加快组建我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政策扶持和加大引导基金的投放比例,吸引国内外更多的投资机构来我市兴办创投企业,加大对我市优质创投企业参股经营的比重。

(三)努力扩大融资规模

采取多种方式,拓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1、继续扩大间接融资

优化信贷结构。围绕我市新发展战略,重点支持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化工四大优势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银企合作、项目对接,力争签订额度较大的授信协议。

完善信贷产品。利用银团贷款、搭桥贷款、票据贴现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对资金的需求。激励银行机构与信用评级、知识产权评估、技术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合作,加大信贷投入。

健全激励机制。扩大我市银行机构总量,对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扩大贷款规模、提高存贷比例,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类金融机构给予支持。

2、重点发展直接融资

多渠道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按照“境内与境外、主板与创业板并举”的方针,大力培植上市后备资源。积极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在主板上市融资。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通过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具有竞争优势的绿色农产品、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中小企业的上市辅导及孵化储备。积极发挥“券商代办股权交易转让系统”为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作用。加强企业境外上市的培训和指导,重点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

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将上市公司发展与培育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大集团、大公司结合起来,支持主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资产置换、整体上市等方式加大资产重组力度,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再融资。

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利用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四是筹划建立哈尔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促进更多非上市企业挂牌融资。

(四)积极推进金融创新

“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强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等“四大金融创新”。

1、理念创新

强化效益理念、市场理念、客户理念、风险理念和人才理念,推进金融理念创新。

2、制度创新

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建立各金融监管部门合理有效分工与合作的监管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建立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对中小企业设立独立的审批和信贷准入标准。扩大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村基层机构的信贷授权。积极开展贷款流程再造,促进贷款业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审批效率。继续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支持“三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产品创新

创新信用模式,推动动产、知识产权、股权、林权、保函、出口退税池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探索开展依托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中介等适合企业需求特点的信贷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广泛开展银保、银证合作,创新汇率避险工具,大力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保理业务、金融理财等新型业务。大力发展银行卡产业,促进消费增长。鼓励和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拓展保险业务、创新保险品种,大力发展项目保险,积极推进农业保险,稳步发展商业健康养老保险,加快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积极发展责任保险和旅游保险。全力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进程。加快政府国有资产的货币化、资本化、证券化进程。

4、服务创新

积极探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方式,鼓励商业银行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改善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对向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归集哈尔滨各项产业资金,注入政府政策性担保公司,扩大其担保规模,在银行机构进行资金放大使用,支持更多的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在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网络金融服务手段的创新,快捷便利地满足公众日常金融需求。

(五)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建设对俄金融服务通道,力争成为全国对俄投资贸易的“集散地”和“中转站”。

1、做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在对俄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基础上,积极拓展其他周边国家,在双方国家联系建立更多的代理清算银行。支持、引导和协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对外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采取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等多种结算方式,帮助进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2、做优我市及我省卢布现钞交易中心

依托哈尔滨银行这一全国唯一的卢布现钞交易市场,在我省重要对俄口岸设立分中心,为口岸地区卢布现钞交易提供平台和服务,力争使哈尔滨成为国内卢布现钞的集散中心。

3、鼓励本地金融机构“走出去”

鼓励本地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国际业务,与东北亚区域内知名大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支持本地金融机构到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鼓励边境地区双边银行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完善边境贸易银行结算和货币兑换服务功能。

4、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抓住有利战略机遇期,积极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继续拓宽对外投资渠道。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政策支持。继续推动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发展,推进人民币直接投资、境外放款。

此外,积极推进哈尔滨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不断扩大范围,拓展业务内容。

(六)加快金融产业集聚区建设

“十二五”期间,以金融开放为契机,以对俄金融合作试验区建设为依托,着力推进松北金融产业集聚区建设。金融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左右,南临松花江,北临三环路,风景优美,交通便利。主要集聚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业中的投资基金、融资担保、电子金融和中间业务,以及专业服务业、行业服务业和配套服务业,有效发挥金融集聚效应。同时,金融产业集聚区还将通过引进各类数据管理、灾备维护、资金清算、法律咨询等相关金融配套机构,提供全方位保障服务。重点建设金融大厦、后台服务基地园区等,建成一批标志性项目,智能化办公条件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完善配套设施和各类服务设施,为入驻金融企业的经营和商务活动提供适宜的环境和场所。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逐步形成适应金融发展需要的各项软硬件功能,为集聚各类金融机构,拓展我市金融发展空间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金融机构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支持。通过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和在哈金融机构土地置换、搬迁改造等形式,力争今后五年20户以上金融机构落户金融产业集聚区。预计2015年,金融产业集聚区实现增加值100亿元左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金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分析哈尔滨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制定哈尔滨金融业发展战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平台、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形成推动哈尔滨金融业科学发展的合力。

(二)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从政策、资金、监管和服务入手,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1、完善相关发展政策

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使其更加具有政策引导作用,推动金融产业加快发展。

2、设立金融产业发展基金

研究设立“哈尔滨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吸引更多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基金、资产管理等各类内外资金融机构尤其是法人公司落户哈尔滨;通过引导资金,吸引社会投资,放大使用功能。

3、完善金融业发展中介机构

大力发展为金融业提供服务的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代理等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建立和发展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其它中介组织,鼓励和支持信用评级等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积极研究开发金融高端中介服务业务,大力发展金融资讯、现代投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中介机构,推动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和消费信贷担保机构的发展。积极鼓励和吸引集团企业财务公司落户我市。

4、强化金融监管和服务工作

坚持金融监管与金融服务相结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有效强化监管手段,严格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健全监管机构依法监管、金融企业内部控制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控体系。完善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哈尔滨市银企俱乐部和有关金融专业协会,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通过宣传教育、制度管理规范等,形成全民诚信的社会环境。

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组织领导机构建设,使之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体系协调一致。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筹规划、逐步完善”的原则,提高信用信息资源管理利用的综合效能,将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社保、质检等职能部门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整合为一个高效的跨部门的统一信息平台,建立企业信息系统、城镇个人信息系统及农村农户贷款征信系统,形成全社会共享的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信用评级机制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征集、评估和使用的网络化。逐步形成以政府信用为保障、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2、完善综合管理措施

加强全国统一版本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推广,广泛发挥征信信息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加强金融机构与司法、国土、工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依法加大对不讲诚信、破坏信用的企业和个人的惩治力度。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增强金融诉讼案件的公正性,提高执行效率,维护金融机构、投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源头预警预防体系,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四)大力推进金融信息化建设

加强金融网络建设,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信息联系。积极推行纳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银行代收代付制,积极推广银行卡的应用和网上银行业务。加强金融信息网络、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信息法规环境与信息人才建设,构筑各金融机构金融信息的互联系统网络,进行金融经营、管理、服务模式的创新,实现金融电子化、网络化和国际化。

(五)实施金融人才战略

加快金融人才引进、开发和培养,为金融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1、优化哈尔滨金融人才发展环境

完善引进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研究吸引金融人才并促进其在哈尔滨发展的政策措施,着重加大对金融高端人才、急需人才的吸引聚集力度。重点吸引信贷风险控制、金融衍生产品、金融IT技术及私人银行领域的专业人才与高管人员。

2、健全完善金融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体制

制定加强哈尔滨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改进政府服务,为金融人才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培训、生活条件。积极为有突出贡献的金融从业者提供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便利,降低其综合生活成本。更好发挥金融界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

3、加大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充分利用培训资源,组织金融从业人员到高等院校以及金融管理单位进行在职培训。组织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到国内外金融发达地区学习培训,提高哈尔滨涉外金融人才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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