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畜牧意见】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育肥猪保险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10-31 08:00:3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开展育肥猪保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意见】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育肥猪保险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畜牧意见】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育肥猪保险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关于开展育肥猪保险全

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12号),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创业致富和农业抗风险能力,完善政府补助和商业保险结合的农业灾害救助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育肥猪保险全覆盖的模式建设,着力构建“政府省心、农民安心”的全面涵盖农村基本风险的保障体系,促进我县“生态滦南”建设工作,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为建设和谐农村做出积极贡献。根据《河北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育肥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监管、财政扶持、企业运作、保险联动”思路,坚持“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原则,加快建立病死动物收集处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积极推进育肥猪保险范围向县域规模养殖场户全覆盖。建立育肥猪保险、防疫标识、收集处理、保险赔付挂联制度,从源头解决病死猪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三、基本原则

育肥猪保险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之一,育肥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扶持、企业运作、保险联动”的原则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进行,通过政府部门、保险公司以及无害化处理中心的通力协作、紧密配合,达到大小生猪保险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的目的。按照相关政策,保险费由农户自交、县财政补贴、省财政补贴以及中央财政补贴四部分组成;育肥猪的无害化处理及承保理赔工作按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发放比例及为育肥猪投保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倴政会〔201528号)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11日至215日由县农牧局通过县、镇两级兽医网络,对全县育肥猪饲养数量进行普查和育肥猪保险宣传工作。同时,发放告知书对投保事项进行告知。

(二)统计收费阶段。2017216日至2月底由县农牧局下属各兽医站负责养殖户清单登统和保费收取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养殖户姓名、饲养地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银行帐号、投保数量等,登记结束时,养殖户应签字确认。

(三)收费出单阶段201731日至315日由各兽医站将养殖户投保清单及所收保险费一并交承保保险公司,按照承保要求签发保险单。同时,全县实行统一保单生效日期为2017316日。

五、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育肥猪保险全覆盖是推进我县保险事业全面进步,促进滦南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实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不可缺少的环节。各镇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育肥猪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育肥猪保险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农业、财政、保险等单位参与的育肥猪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督促、指导全县的育肥猪保险工作。各镇也要建立相应的机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育肥猪保险工作。

(二)层层发动,营造氛围。育肥猪保险工作是一项实事工程,更是一项全民工程。要切实抓好宣传营造保险氛围,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各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通过广播、电视、会议、报刊、互联网络等形式,积极宣传保险工作的意义,对保险工作进度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道,及时总结,形成全县上下共同支持、关心、参与育肥猪保险体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协调联动是保险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县育肥猪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面监督,建立相应的工作例会制度和督查检查制度,定期通报保险情况,研究解决保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及保险理赔的监督管理工作。农牧局负责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和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对养殖场户死亡率超过正常范围的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上报数量较大的或存有疑问的收集点,会同财政、保险等相关部门开展督查和有针对性的定期、不定期抽查;财政局负责做好育肥猪保险费的筹措、监管和拨付工作;政府办负责育肥猪保险工作的协调工作。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确保育肥猪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为确保育肥猪保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把保险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县育肥猪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各镇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确保育肥猪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推荐访问: 滦南县 育肥 畜牧 【畜牧意见】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育肥猪保险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

版权所有:精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精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精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022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