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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方案】南关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时间:2023-10-31 15:54:02  来源:网友投稿

长春市南关区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南关区突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南关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南关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长春市南关区2016年地

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南关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按照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南关区地处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地质灾害种类一般为崩塌、滑坡及地面沉降。近年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非常重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地质环境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但仍有些地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随着汛期的到来而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幸福乡红嘴子村和富裕街道办事处富裕村。

1.幸福机砖厂原采矿区南侧为吉林省保路公司,由于该厂曾在距公司北侧院墙5米处取土制砖,形成了10余米高的不稳定陡坡,易发生崩塌灾害,危及该公司院墙;

2.原红嘴子砖厂采矿区北侧靠近高速公路,因回填土堆放过高而形成不稳定陡坡,易发生滑坡灾害,危及相邻的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绿化带;

3.红嘴子村东刘家沟屯北侧,德海养殖公司将养殖用房建在高速公路取土场的陡坡上,易发生崩塌灾害,危及房屋和人员安全;

4.红嘴子村腰红嘴子屯红石砬山有历史采砂形成的陡坡,易发生崩塌;

5.富裕村有历史采砂遗留下的深坑而形成的不稳定陡坡,易发生崩塌灾害,危及相邻的村民住房及农田。

三、重点防范期

以汛期6月下旬至8月下旬为重点防范期。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现地质灾害从单一部门防治向多部门协同,分工负责、共同防治的方向发展。建立区、街乡、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网络,全区以区分管副区长、乡(办事处)分管副乡长(副主任)及村委会主任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各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对地质环境的保护,规范各类工程活动,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防止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关。汛期是地质灾害多发期,各负责部门要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和汛期值班等制度

(三)建立灾害监测体系,明确预防责任人。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在上述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监测点,由所在村设立监测组,以村长、队长和土地管理员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发现险情灾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使群测群防工作具体得到落实,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放至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单位、村民手中。

五、组织领导

成立南关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陈云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武良义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晓妍    区国土分局局长

 员:段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凤威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李      区民政局副局长

        胡克文    区安监局副局长

        温立成    区农业局副局长

        杨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张跃明    幸福乡政府副乡长

        张      富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调动、整合救灾力量和资源;执行上级下达的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分局副局长张凤威兼任。

省国土资源厅汛期值班电话:8855019988550110

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88779520

区国土分局汛期值班电话:8526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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