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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方案】东兴市国土局闲置土地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方案(完整)

时间:2023-11-03 14:27:01  来源:网友投稿

2017年闲置土地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方案为加快盘活闲置土地,促进城市建设,提升我市市容市貌,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35号令)规定和《东兴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办发〔2016〕4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东兴市国土局闲置土地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东兴市国土局闲置土地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方案(完整)


2017年闲置土地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方案


为加快盘活闲置土地,促进城市建设,提升我市市容市貌,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35号令)规定和《东兴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办发〔20164号)及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兴市国土海洋局闲置土地及宗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廖锦宁  党组书记、局  

副组长:楚燕琴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小平  副局长

 员:宁子聪  局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股负责人

   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任、局测绘与地籍管理股主要负责人、不动产登记股主要负责人

符建华  局规划科技股主要负责人

黄应红  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要负责人

王莲梅  局会计

   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闲置土地及宗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大队,由吕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余人员从局各部门抽调。

二、整治范围

东兴市城市建成区(东至沿河大道;南至北仑河;西至长湖路;北至高速公路辅道)。

三、整治目标

1、督促城区范围内至今仍未建设的国有建设用地业主对宗地环境卫生进行清理、绿化、建设围墙以及粘贴创城公益广告,使我市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提升;

2、对城区范围内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单位项目用地和个人住宅用地)进行依法认定处置,使存量闲置土地得到有效处置,新增闲置土地得到有效控制。

四、整治时间和内容

12017823日—96日为限期清理整治阶段,通过电视、微信和沿街张贴方式发布通告,督促闲置土地业主在15日内对宗地环境卫生进行清理、绿化、建设围墙以及粘贴文明标语或公益广告。

22017823日—1122日为限期动工建设阶段,通过电视、微信和沿街张贴方式发布通告,督促闲置土地业主在3个月内办理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动工建设。

320171123日—1231日为认定处置阶段,对涉嫌闲置土地宗地进行调查核实,依法认定并形成处置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整治方式

1、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对宗地环境卫生进行清理、绿化、建设围墙以及粘贴创城公益广告的个人住宅用地(安置地块除外),原则上允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对宗地环境卫生进行清理、绿化、建设围墙以及粘贴创城公益广告的个人住宅用地(安置地块除外),由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责任区单位代替执行清理整治,所需费用由业主承担,宗地业主在办理宗地抵押、转让手续时需足额缴纳,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3、对于城区内的闲置项目用地进行调查和认定,拟订操作性强的处置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4、涉及因存在征地拆迁手续未完善造成宗地不能按期动工建设的的则函告市征地办协调解决,涉及水渠、管线未迁移造成宗地不能按期动工建设的则函告水利、供电、市政和移动通信单位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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