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水利方案】博白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11-05 12:00:31  来源:网友投稿

2016~2018年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工作方案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函〔2016〕69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博白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博白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2016~2018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工作方案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函〔2016〕69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期完成年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粮食安全、饮水安全、防洪安全为核心,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线,加强领导、创新机制、攻坚克难,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我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验收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列入《博白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机构

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严汝顺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钟凌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基彩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东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员:邱永明  县防汛办主任、局办公室主任

   计财股副股长

周国华  水政股股长

   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副站长

宋家认  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站长

杨琼波  县农田水利工作管理站站长

黎益良  县小水电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全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进行工作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局长严汝顺兼任,副主任由副局长钟凌峰、周基彩、蓝春兼任。日常工作由宋家认具体负责,办公室人员李立新、黄云芳、庞祥、刘创、朱官锦,负责及时收集统计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展情况。各项目法人单位工管站、农水站、小水电管理站等单位落实专人,负责项目验收资料报局质监站,并按时间要求上报市水利局业务科站。

四、职责分工

纪检组:负责督促检查项目验收进度,及时纠正并查处在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中有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办公室:协助局质监站统筹全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计财股: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指导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财务相关工作。

县质监站:负责牵头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汇总全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度。

负责水利竣工验收项目的质量评定核备(定)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及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检有关工作。

县工管站:负责组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制定验收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参建各方整理、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并及时审查(核)验收资料,掌握竣工验收进度,及时编报工作信息。负责组织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制定验收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参建各方整理、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并及时审查(核)验收资料,掌握竣工验收进度,及时编报工作信息。

县农水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制定验收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参建各方整理、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并及时审查(核)验收资料,掌握竣工验收进度,及时编报工作信息。负责组织有关项目按照验收工作计划完成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小流域综合治理竣工验收工作,制定验收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参建各方整理、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并及时审查(核)验收资料,掌握竣工验收进度,及时编报工作信息。

县小水电管理站:负责组织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制定验收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参建各方整理、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并及时审查(核)验收资料,掌握竣工验收进度,及时编报工作信息。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按规定蓄水运行情况,配合防汛项目各项目法人做好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2016年目标任务

1. 2016年9月1日~9月30日:完成配套指导文件印发及业务培训工作,完成本年度20%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2. 2016年10月1日~10月31日:完成本年度30%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本年度50%项目竣工验收。

3. 2016年11月1日~12月31日: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50%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本年度100%项目竣工验收。

(二)2017年目标任务

1. 2017年1月1日~3月31日: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20%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本年度20%项目竣工验收。

2. 2017年4月1日~6月30日: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30%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本年度50%项目竣工验收。

3. 2017年7月1日~9月30日: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30%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本年度80%项目竣工验收。

4. 2017年10月1日~12月31日: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20%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本年度100%项目竣工验收。

(三)2018年目标任务

1. 2018年1月1日~3月31日: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20%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本年度20%项目竣工验收。

2. 2018年4月1日~6月30日: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30%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本年度50%项目竣工验收。

3. 2018年7月1日~9月30日: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30%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本年度80%项目竣工验收。

4. 2018年10月1日~12月31日:累计完成本年度100%项目竣工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项目法人要进一步增强对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年各项目责任人员的职责,有效推进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各项目法人要认真研究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年目标任务,落实有效推进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验收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步骤各期应完成验收项目比例要求,分期列出明确的竣工验收计划,分别报送至市水利局相关业务科站和局质监站。(附件1-1),2016年竣工验收计划请于9月20日前送报,2017、2018年竣工验收计划按季度报送。

(三)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督查指导

建立定期督查、汇报工作制度,我局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每季度对各有关股站的项目验收,开展督查指导1次,并于每季度末组织召开1次工作汇报会,及时掌握全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推进情况;各项目法人要按照制定的验收工作计划中各项主要工作完成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检查和考核参建各方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并建立每月定期召开1次协调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验收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

(四)做好信息报送,及时分析总结

落实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月报统计和月度工作推进简报制度。项目法人于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推进情况(附件1-2)报局质监站及市局相关业务科站。由质监站定期对各单位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及时指出推进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要求。

(五)严格目标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强化对各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竣工验收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施工、监理、检测等市场主体原因造成工程验收进度落后于计划的,在整改完成前限制其承揽新的博白县水利工程建设业务。对在水利工程验收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造成国家资金损失浪费行为,不配合甚至无故阻扰验收工作行为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严厉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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