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农业意见】北票市清理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指导意见

时间:2023-11-05 15:54:02  来源:网友投稿

北票市清理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指导意见为切实规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承包管理,依法保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关于壮大村级集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北票市清理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北票市清理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指导意见



北票市清理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指导意见


为切实规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承包管理,依法保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关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鼓励政策》(北委办发〔2015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首要,以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为根本,以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为目的,全面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力推动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合理开发、利用原则;

(四)一事一议原则。

三、清理时限

201612月至20173月。

四、清理范围

(一)清理抢种、未交费占有、承包不完善的集体机动地。

(二)清理私自开荒地、垫地。

(三)清理未发包的林地、荒山、荒地、荒坡、荒滩、荒沟。

(四)清理规范合同期满的各类农业承包合同。

(五)清理规范各类园田地。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收回抢种、未交费占有的机动地以及一孩化补地(满14年)、承包者全户死亡或全户外迁到地市级以上的承包地。对已签订承包合同的机动地要完善承包合同,合同期不得超过三年。

(二)对在个人承包合同范围内开垦的荒地要限期恢复原貌,限期内未恢复的要依法处罚,对于在集体荒山、河滩私自开垦的荒地要依法收回。

(三)对依法开垦、复恳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所有权收归集体,重新完善承包合同。

(四)全面清理1983年以来所有的村集体承包合同,合同期满的,村集体收回土地或重新发包。

(五)林权制度改革后,村集体未发包的林地、荒山、荒沟、荒坡要依法发包,合理开发利用。

(六)完善园田地合同,恢复土地用途,对合同期满或合同期不满且不能恢复土地用途的土地由集体收回。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北票市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统筹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清理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按规定时限摸清底数,明晰产权,逐村清理,逐户完善,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集体收益有增加。

(二)做好土地确权。认真开展土地确权工作,确保确权登记数据真实有效,集体土地与个人承包地界限清晰,杜绝所有权混淆不清现象,严禁将集体机动地、开荒地、园田地确权到个人名下。

(三)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对于收回和清理出的集体资产要依法发包,要同生态建设、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合理经营和开发。要强化土地承包收入管理,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杜绝各种不合理土地承包现象。

(四)严格集体资产管理。对清理、完善的各类合同,由资产所属村委会负责登记,建立台账,并报乡(镇)政府备案。各乡镇要抓紧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管理集体资产和各类流转、发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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