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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方案】北票市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11-05 16:18:01  来源:网友投稿

北票市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协调发展,按照《省畜牧局关于开展辽宁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北票市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畜牧方案】北票市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完整版】



北票市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协调发展,按照《省畜牧局关于开展辽宁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辽牧发〔201622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畜牧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目标,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以整市推进生猪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为抓手,建立绿色发展机制,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生猪生产方式转变为重点,突出抓好生猪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稳定生猪产品市场供给,实现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和生猪生产发展“双赢”。

机制创新,产业驱动。加快培育新主体、新业态、新产业,创新生猪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机制。鼓励发展环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机制,形成多路径、多形式、多层次推进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的新格局。

循环发展,资源节约。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式生猪养殖业,合理布局生猪规模养殖场,鼓励粪肥还田利用,推进种养循环发展。按照全程控制要求,改进节水节料和废弃物处理工艺,减少生猪废弃物产生量。

政策引导,科技支撑。积极采取财政、金融、税收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猪废弃物综合利用。围绕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技术攻关和新技术转化,加快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机制。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各乡镇与畜牧、发改、财政、环保等多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对生猪养殖密集区域,市、乡两级制定综合治理方案,积极探索采取养治分离的PPP模式,建立专业化生产、公司化运营的生猪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机制;建立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机制,形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做到病死生猪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

(二)落实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责任。夯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职责,落实生猪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督促生猪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单位和个人及时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及时组织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

(三)推行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方式。推进适度规模养殖成为畜牧业生产的主体,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鼓励养殖场(户)采用高架床等养殖模式,引进先进的养殖、环控设备,加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设施装备水平,提高绿色畜牧业(生猪)发展水平。推行种养结合的生态生猪养殖业,打通种养协调发展通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强化市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运营,推进病死猪全部集中处理。

(四)制定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畜牧业发展和环境承载能力双重因素,科学编制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畜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生猪养殖产业,科学确定生猪养殖的品种、规模和总量,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到畜牧业发展规划与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相衔接。同时将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废弃物处理设施用地和废弃物利用设施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畜牧业绿色发展用地问题。

(五)完善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政策。围绕调整布局、清洁生产、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有机肥还田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对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的政策支持。鼓励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对生产和使用有机肥、沼气,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给予财税、价格、用电等方面支持。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机制。将生猪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监管执法、疫病防控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开展生猪废弃物综合利用试验示范,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六)强化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技术支撑。以促进生猪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场辐射引领作用,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提升生猪规模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结合各乡镇资源环境特点,针对不同规模、不同养殖方式,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和试验示范,强化源头减量、污水处理、无害化还田利用等薄弱环节,形成生猪废弃物综合利用主导技术模式,采用化制、发酵等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促进病死生猪资源化利用。

通过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实现全市生猪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比例达到70%以上,生猪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四、实施步骤

此次创建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2016825-201695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确定职责分工,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和技术培训,提高公众对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201696-2017531日)。围绕考核内容,细化创建活动的规划、方案、政策扶持机制、工作联动机制、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示范创建活动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规模养殖场粪污等废弃物治理设施建设,落实生猪养殖场粪便、污水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手段,解决病死动物交接、收集、运输等问题,实现无缝对接;深入开展生猪生态养殖场(小区)建设,建设和改造标准养殖设施,建立养殖档案;引进应用新的技术装备,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提高粪污循环利用能力。

(三)检查验收(201761-2017630日)。完成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示范县活动各项资料整理、自检总结,并申报省市、评审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北票市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各乡镇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本辖区创建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示范县有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各乡镇与畜牧、发改、财政、环保等多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好此次示范县创建工作。其中,畜牧部门负责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绿色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及生猪养殖密集区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做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和验收总结工作。发改、环保、国土、规划、林业、水务、凌河、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对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及循环利用、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项目在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向上争取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并做好禁养区的划定,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小区)、户搬迁关闭及污染治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及循环利用、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项目政策补助、扶持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农经部门负责做好种植业基地与规模养殖场的对接,积极推进种养循环、粪污处理及还田利用。金融部门负责对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及循环利用、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保险部门负责与畜牧部门密切合作,做到应保尽保,实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无缝对接。各乡镇区负责做好辖区内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及循环利用、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项目建设,粪污处理、还田利用等技术推广,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小区)、户搬迁关闭及污染治理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培训班、讲座、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创建畜牧业(生猪)绿色发展示范县的重要意义和现代化畜牧养殖、粪污处理及循环利用、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科学技术,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环保意识,引导养殖户绿色、规范养殖,营造政府引导、业主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日常检查督办、阶段性考核验收、年终总结考核等方式对创建活动进行严格考核,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确保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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