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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方案】蠡县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11-11 15:54:02  来源:网友投稿

蠡县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略)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维护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切实提高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二)适用范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蠡县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公安方案】蠡县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精选文档)


蠡县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维护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切实提高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维护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总体目标,以防止聚众打砸抢、严重堵塞交通、围堵冲击国家党政机关为重点。

(三)工作原则

坚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妥善处理的原则,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处置策略,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多种矛盾汇合,确保全县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县局成立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总指挥部,由县公安局局长任总指挥,县公安局政委、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其他局领导任成员,总指挥部负责全面组织指挥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处置,协调各参与处置单位的关系,发布紧急处置命令,调动应急分队。总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和六个行动组

(一)现场指挥部

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任现场指挥,其他局领导任现场副指挥。主要职责是根据总指挥部的指令负责突发治安事件的现场指挥,并根据需要向总指挥部建议调动情报信息、调查取证、法制宣传、交通管制、通信保障小组和应急分队进入现场工作和紧急处置。

(二)办公室

设在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主任。人员由县局指挥中心组成。主要负责协助总指挥部调度指挥,协调关系,准确及时地掌握信息,上报下达。

(三)情报信息组

人员由国保大队、内保科抽调,国保大队大队长任组长,经文保科科长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与辖区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了解突发事件的整个过程,严密掌握活动动向,及时发现组织者、首要骨干分子和闹事人员。

(四)现场取证组

人员由刑警大队、技术中队抽调,刑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技术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运用公秘结合的手段,进行查证、录音、拍照、摄像,特别是对组织者、首要骨干分子和闹事人员要获取证据,为及时处置和事后依法处理提供证据。

(五)法制宣传组

人员由法制科、治安大队、控申科抽调,法制科科长任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信访科科长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分化瓦解闹事者,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克制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六)交通管理组

人员由交警大队抽调,交警大队教导员任组长,交警大队副队长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设卡阻拦,维护闹事路段的交通安全,疏导围观群众,确保交通畅通。

(七)通讯保障组

人员由警务保障室抽调,警务保障室主任任组长,警务保障室副主任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保证总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应急分队和各分局联络渠道的畅通。

(八)后勤供给组

人员由警务保障室抽调,警务保障室主任任组长。主要任务是保证车辆的使用,各种应急器材供应及时,做好其他后勤工作。

三、应急力量

县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工作组共由350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总指挥部指令,进行突发治安事件的现场处置,处置的具体措施和方式按指挥部的指令执行。

(一)公安分队150人,由各科、室、所、队抽调,以上单位车辆和通讯工具自行解决。

(二)武警分队20人,由县武警中队抽调,武警中队长任队长,车辆和通信工具由武警中队组织落实。

(三)根据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应急力量不足时,要按总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增加警力。因此,各应急分队组成单位必须保持一定的备勤力量。

应急分队的调动次序是:公安、武警。

(四)交警大队准备2辆大客车在交警大队待命,直接由总指挥部调配使用。

四、处置原则

总体要求是坚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积极工作,冷静处理,一般不要当场抓人,防止激化矛盾。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积极预防的原则

要有超前意识,切实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线索、苗头和趋向,并立即向党委、政府和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积极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单位内部。

(二)教育疏导的原则

对于非破坏性的群体性事件要耐心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态;对于已造成破坏后果的群众性事件,也要坚持教育疏导,争取多数,孤立打击少数的原则,把教育疏导贯穿处置工作的始终。

(三)慎用警力、警械、武器和强制措施的原则

要在认真区分情况、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的基础上,以维护稳定为根本目的,决定是否使用、使用多少和如何使用警力。要严格控制使用武器。一线民警和参与处置的人员一律不准携带枪支。使用强制措施要依照法律,把握时机,注意方法。既要防止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该用不用而使事态扩大或演化成局部动乱,更要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群众不满导致矛盾激化。应急分队的调动权在总指挥部。

(四)依法处置的原则

要提高法律水平,讲究处置策略,用好用足法律。要尊重和保护群众以合法形式表达意愿的权利。对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可根据其性质、范围、缓急程度、危害结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区别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

五、应急处置

(一)对非破坏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要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对有群众代表、不影响治安和交通秩序的集体上访,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尚未激化的群体性事件等,不得以公安机关的名义采取措施,但可以派一定警力掌握情况,维护秩序,配合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化解矛盾,做好平息事态的工作。

(二)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处置

对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总指挥部组织各工作组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阻工作,尽最大可能在单位、学校内部或发生地劝阻其放弃非法活动,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阶段。劝阻无效、执意上街时,由现场指挥部出面或指定专人与组织者正面接触,向其宣布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负责解散参与人员。对于不听劝阻,继续进行非法活动的,总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调集应急分队足够的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对有严重犯罪行为,证据确凿的组织者或核心人物,可以采取带离现场的办法。同时,要实行部分区域的交通管制,形成隔离带,防止与围观群众混杂。

(三)对聚众哄闹、冲击党政领导机关等群体突发事件的处置

获取聚众哄闹、冲击党政机关的情报后,总指挥部要派各工作组进行劝阻,尽量在出发地解决,避免构成直接威胁。劝阻无效,要在被哄闹冲击机关门前设置临时警戒线,并在警戒线上布置足够的应急力量,阻止闹事人员进入机关内部。同时,其他各工作组要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工作。如果闹事人群冲入机关内部,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要继续调集应急分队采取有效措施使他们退到警戒线以外;严重扰乱办公秩序的,可以强行驱散。对有打、砸、抢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取得证据后要相机抓获。

(四)对聚众堵塞交通事件的处置

首先要由交通管理组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调集应急分队疏散围观群众,与闹事人群形成隔离带,避免围观群众参与,防止事态扩大。其次在闹事人群堵塞交通的路段、火车站或铁路沿线设置警戒线,布置警力进行阻拦,各工作组进行教育疏导。在反复教育疏导无效时,按照总指挥部的指示,应急分队迅速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进行强行带离和驱散。对于组织煽动闹事者,以及在闹事中殴打执勤人员和群众、趁机搞打、砸、抢、侮辱妇女等犯罪活动的,要设法将其带离现场,进行审查。

(五)对集体罢工、罢课、罢教、罢市等事件的处置

主要由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疏导劝阻,公安机关注视动态。对可能影响交通、治安秩序,确有必要处置的,总指挥部指定人员与为首者对话,提出劝告或警告,尽力促其恢复秩序。当劝阻无效,事态恶化时,可以通过适当渠道和形式,将一些首要分子带离人群,进行分化瓦解。

(六)对局部性骚乱事件的处置

要及时派出足够处置力量坚决制止,要通过现场管制,设置劝阻线等手段,将骚乱人群与群众隔离开,然后针对情况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出现打、砸、抢及侮辱妇女等情况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选择适当时机和方式,抓获制造骚乱的首要分子和犯罪嫌疑人。

(七)对大规模械斗事件的处置

要及时组织足够力量赶往现场,使用穿插分割的办法,强行将械斗双方隔离,在冲突双方脱离接触后,要及时收缴双方手中械具,获取证据,调查械斗事件的组织者和犯罪行为,对组织策划者和打、砸、抢的少数骨干分子要依法予以惩治。

(八)对破坏性爆炸事件处置

对及时发现未爆炸的爆炸装置,公安应急分队要迅速赶赴现场,疏散人群,视情建立警戒带,实行交通管制和局部戒严,并组织专业排爆人员,及时排除爆炸装置。对已发生爆炸的,公安应急分队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疏散人群,抢救伤员,及时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对破坏陕京输气管道的,要按照县局制定的处置预案进行妥善处置,确保安全。

六、纪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群体性事件关系社会稳定,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必须增强政治敏感性,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处置工作必须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重大情况,当好参谋,拟采取的重大措施和重大行动,必须报经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批准。

(二)严格纪律,恪尽职守

必须提高警惕,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如贻误战机,有失职守,哪个环节出的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处置市区内的突发事件,公安、武警在接到指令后要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

(三)讲究策略,依法处置

在处置工作中,要正确执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法和斗争策略,做到积极果断,不贻误战机,又慎重稳妥,决不能因为工作不当或失误而酿成事端。

(四)加强值班,及时反馈

要保证备勤力量在岗在位,领导要亲自带班,坚守岗位,保证遇有群体性突发事件,能够拉得出,打得胜。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绝不能出现重大情况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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