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府办方案】崇礼县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新修订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13 12:18:01  来源:网友投稿

崇礼县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新修订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的意见》(冀发〔2013〕2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崇礼县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新修订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崇礼县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新修订实施方案


崇礼县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

化环境监管体系新修订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的意见》(冀发〔20132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201323号)及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2013164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的改善,特修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打好“四大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省、市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以县、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健全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县10乡镇221个行政村(居委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二、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根据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管理和三级网格的总体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我县县、乡、村三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制定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参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张家口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部门职责分工,督促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能。

(一)划分原则

1.一级网格:在县行政区域内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

2.二级网格: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

3.三级网格:在村(居)委会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

(二)网格内容

1.网格要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县与乡、乡与村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横向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按照省级、市级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的要求,建立我县县、乡、村级数据库,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村要设立台账。

4.分类推进。县建城区街道办事处与乡镇实行分类推进。在县建城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中,以楼、院为单位建立科学、详细、完整的单元网格。同时,充分借助社会管理系统平台,运用视频监控等现代化手段,先行推进精细化、数字化管理。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负责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

2.二级网格: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设立环保机构,名称统一为“环境保护所”,下设24名专职人员,由乡镇政府和县环保局双重领导,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3.三级网格: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村设立台账。

(四)网格运行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查处:一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5.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一、二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网格监督

1.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利用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纪检监察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环保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推进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落实。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

(二)完善制度

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等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提升能力

各乡镇要建立专职环保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投入,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确保达到三级标准。要强化“智慧环保”建设,逐步建立“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善、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同时,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四)严格问责

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县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环境治理攻坚考核,对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冀纪字〔201331号)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访问: 崇礼县 网格 实施方案 【府办方案】崇礼县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新修订实施方案

版权所有:精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精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精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022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