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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总结】县2015年卫生工作要点(全文)

时间:2023-11-13 18:09:02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卫生工作要点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县卫生工作的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总结】县2015年卫生工作要点(全文),供大家参考。

【卫生总结】县2015年卫生工作要点(全文)


2015年卫生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县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重大部署,围绕“发挥优势、高点起步、开放创新、绿色崛起”战略布局,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为民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完成“十二五”和深化医改目标,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事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价格机制、采购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落实“631”补偿政策,合理弥补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在合理核定、动态调整人员编制总量的基础上,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符合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梯队。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

强化行业监管,制定医疗机构设置指导原则,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职能,优化结构布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
控制医药费用支出,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进一步推动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公开点评等措施,在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以处方点评为主要内容的诊疗合理性评价工作。加强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强化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绩效管理、支出管理和风险管理,建立控费目标责任制,实行医疗费用定期通报制度及超常约谈制度,严格控制农合次均费用,将控费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

(二)加强全民医保体系建设

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110元,参合率稳定在97%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完善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探索完善异地就医核查和结算机制。巩固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和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保证基金安全高效利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合理控制次均费用。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支付方式改革举措,扩大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范围。按照新农合精细化管理的标准,继续细化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与住院统筹的管理,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工作。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扎实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保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率保持100%,药品及时配送到位率达到90%以上,30日内回款率达到80%以上。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实现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二级医院达到30%,确保基本药物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机制,有序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稳步实施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全力做好非评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互联互通、价格监测及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质优价廉、供应及时。着力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基本药物政策宣传培训体系,完善县乡村逐级培训机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及配送企业的有效监管,保证基本药物和耗材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四)启动实施基层卫生服务提升工程

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财政保障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积极性;继续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多渠道补偿政策,争取政府出台村医养老政策,建立养老退出机制;继续推进集体产权村卫生所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科医生团队服务、签约服务。

(五)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0元,新增经费补助重点向村医倾斜,确保村医补助不少于48%。继续实施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管理部门、基层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重点督导各项措施的落实,使此项目确实起到服务百姓的作用。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付方式试点改革,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果。

(六)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县中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县中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和卫生监督所办公楼建设项目,力争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强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积极引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合理配置适宜的医疗设备。

(七)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制定开展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理性就医,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通过组建紧密医联体、对口支援、多点执业等形式,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八)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

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放宽举办主体、服务领域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求,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制度,抓好医师注册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卫生技术人员人事编制管理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落实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

(九)加快健康信息化建设

稳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立完善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远程医疗、分时段预约诊疗等信息惠民项目,以信息化手段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探索实施“一卡通”。

(十)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

推进县医院、县中医院与京津名院的合作洽谈工作,实现县级医院与北京知名医院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目标,不断深化医疗合作内涵,努力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

(十一)加强卫生应急工作

推进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机构,大力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县级医院全部建立卫生应急办。建立由卫生行政、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等多部门协作的卫生应急联防互动机制。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河北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变化,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现有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援预案进行完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要完善各类卫生应急技术方案,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救援技术方案,对超过三年的预案及时修订,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推进鼠疫、埃博拉出血热、H7N9人禽流感防范应对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处置重大卫生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加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做好风险评估的组织管理和评估结果的利用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强化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核实、疑似事件调查处置;强化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完善信息通报与交换工作机制,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苗头事件报告工作,以便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强化对各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培训、演练,实现卫生应急队伍的常态化和规范化管理。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及队伍装备要达到“河北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标准”。

(十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

加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提高整体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保持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敏感性。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保持疫情低流行态势,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推进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做好艾滋病、结核病“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通过省级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加强布病、出血热、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遏制局部传染病疫情高发势头。规范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规范预防接种服务,保证城乡适龄儿童获得及时免疫服务,以乡镇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和补偿。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慢性病风险因素监测,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全面做好肿瘤登记、死因监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和口腔疾病防治等项目,做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做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工作和生活饮用水监测。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管理工作。继续抓好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甲山等5所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建设达标验收,验收达标的11个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建设达到优良水平。

(十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着力做好农村厕所改建、环境卫生治理、除害防病灭病、健康教育促进、无烟卫生创建等重点工作,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的基础上,完成8个乡镇18个村的卫生先进创建工作。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对乡镇卫生院及非乡镇卫生院取暖燃煤锅炉31台进行改造治理,更新或者在原基础上安装除尘设施,力争达到环保监测评价要求。

(十四)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落实《承德县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施意见》和《承德县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全产前筛查网络,扩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重点推进新生儿35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公益项目,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做好妇幼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母婴保健监管,发挥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能作用,开展产科安全质量专项督导检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法律证件管理。提高爱婴医院复核评估创建成果,继续开展促进自然分娩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孕产妇儿童急救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和儿童救治、转诊机制,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推进京津冀妇幼健康协调发展,积极与北京肿瘤医院建立医疗合作关系,开通远程会诊,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设“两癌”筛查项目基地,优先享受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健康讲座、人才培训等服务。

三、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十五)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县医院大力抓好神经外科、微创外科、眼科、消化内科、CT诊断科、麻醉科六个新一轮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症医学科重点发展学科工作,中医院巩固好胸痹科、中医妇科两个市级重点专科和康复科省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全县开展为期一年的“强化基础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一是从抓好基础医疗质量做起,贯彻落实《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基础护理操作》等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和标准,提高基础医疗服务质量水平,减少各种医疗隐患发生的几率;二是重点抓实核心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质量管理和监控措施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制度落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每一位患者在就诊、急救、检查、陪护、入院、治疗、操作、记录、出院等环节享受较好的医疗服务;三是把“三严”的作风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按照“三基”训练与专科训练相结合,一般训练与重点培养相结合,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业务学习、操作训练、派出进修、专科培养、自学函授等途径,对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培训,从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确保全县医疗质量的持续提升。同时继续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巩固三家中心卫生院、上谷中心卫生院、石灰窑乡卫生院建设成果,2015年抓好三沟中心卫生院、六沟中心卫生院、磴上乡卫生院创建工作。

(十六)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启动为期三年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落实和创新医疗服务便民惠民措施,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继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持续开展大型义诊周活动。

(十七)加强医疗质量监管

继续做好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开展二级综合医院周期性评审。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活动,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完善合理用药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临床路径应用工作,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及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探索电子注册管理模式,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及医师、护士注册管理。 

(十八)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医警快速对接机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探索建立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十九)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中医院综合改革,创建标准化县级中医医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由中医院牵头,探索县乡村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及省级重点中医专科验收工作。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创建3个乡镇卫生院国医堂、80个中医药特色示范村卫生室为抓手,整体提升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积极参与市级名中医和市级重点中医专科评选工作,做好高层次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开展“中医大讲堂”活动,创建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加强县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和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

五、加强卫生法治建设

(二十)加强法制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做好规范性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启动行政裁量权基准修订工作,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坚持依法行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做好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和监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十一)强化卫生监督

健全卫生监督体系,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综合监督信息化水平,加强手持终端和执法记录仪推广使用。完善卫生监督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稽查,开展案例评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人员的法治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组织开展对《献血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加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

六、强化卫生保障能力

(二十二)科学规划,做好卫生事业发展顶层设计

完成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2015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医疗卫生产业规划编报工作。

(二十三)强化保障,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医改和卫生投入政策,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做好公共卫生专项及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测算、申请和落实工作。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二十四)加强人才、技术、学科建

以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需求为导向,以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为重点,继续开展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农村订单定向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卫生人员大专学历教育、卫生适宜技术进社区培训、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等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工作,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技能相结合,建立逐级进修学习制度,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临床进修和短期培训;着力加强卫生科技创新,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慢性病管理与医疗服务等方面的科技研究,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放在卫生科技工作的首位,深入开展医学科技攻关,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技术保障;加强重点学科规范管理,优化医疗机构内部资源配置,规范学科布局、辅射区域,形成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做到医、教、研结合,向高、精,尖发展。

(二十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医改等卫生重点工作为主题,多形式、多角度展示卫生改革发展成效,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强化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传递行业正能量。做好重点工作、重大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七、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

(二十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狠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的落实,建立反对“四风”长效机制。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改进文风会风学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二十七)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及各支部、总支的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行风建设“九不准”,强化医疗卫生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患者回访中心标准化建设,实行患者满意度评价复核考评制度,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坚决打击遏制药品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严厉查办新农合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完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工作机制。

(二十八)加强卫生信访安全工作

完善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断加强卫生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医疗卫生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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