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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管理制度3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2-12-30 10:10:17  来源:网友投稿

员工工伤的管理制度1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工伤管理制度3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员工工伤管理制度3篇(精选文档)

员工工伤的管理制度1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公司对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部门)领导应立即组织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同时帮助工伤者处理医疗事项。

  3、公司(企业管理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根据工伤认定资料,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4、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由公司先垫付。医疗终结后,由企业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

  5、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内,领取工伤津贴,企业停发工资。

  6、工伤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其有关待遇依据杭州市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7、公司财务会计部会同企业管理部负责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纳(认购)工作。负责工伤发生的费用垫付和向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结算的工作。

  8、对于因主观原因致使工伤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主要责任部门和领导以及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①对因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与工伤事故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20%。

  ②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领导,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

  ③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

  ④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班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

  ⑤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作业小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

  注:不设班组和作业小组的车间(部门)由车间(部门)承担班组和作业小组的经济责任。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责任由公司承担。

  9、工伤职工无故拒绝治疗、检查、夸大或隐瞒重要情节影响事故调查或劳动鉴定结论的、或多领工伤保险待遇而损害公司利益或信誉的,公司在其工伤治愈后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0、本实施办法中未予明确的,依从杭州市*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11、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公司企业管理部。

员工工伤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和妥善处理员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发生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第三条:凡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生伤害事故都必须及时向生产品质处报告。发生事故的现场作业人员或最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应及时报告生产品质处。发生轻伤事故的报告最迟不得超出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不得延误。

  第四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应主动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司事故调查组处理,因抢救伤者确需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第五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生产品质处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公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时报告当地安全主管理部门、*部门、人民检查院及工会。

  第三章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发生事故后,公司分管领导必须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拟定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认真填写伤亡事登记表和事故报告。

  第七条:轻伤事故,由所在分厂、处室负责人组织成立以生产、技术、安全、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拟出调查报告,三日内报送生产品质处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生产品质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上级分管部门。

  第九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生产品质处的有关部门协助调查。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专长;

  (二)、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清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对提供伪证的职员有权提出处罚或追查其责任。

  第十三条:调查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机密。

  第四章事故分析原则

  第十四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伤害严重度)

  (一)、轻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二)、重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失能伤害(国标)

  重伤A类:伤者经治疗后确定为可以恢复原岗位工作。

  重伤B类:伤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尚能工作,但需减轻工作量或调换工作岗位。

  重伤C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可以自理。

  重伤D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护理。

  (三)、在折算工作日不能确定伤害严重程度时,应根据医疗鉴定机构鉴定结果确定。

  (四)、死亡事故:指事故中有人死亡的情况

  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第十五条: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及破坏事故。

  (一)、责任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二)、非责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未知领域的技术问题而发生的事故。

  (三)、破坏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造成的事故。

  第十六条: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造成事故的原因过程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员。

  (一)、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二)、领导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间接关系的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责任者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起的作用,确定事故责任大小。

  (一)、完全责任:对事故发生起决定作用的人。(完全由于个人失误所致)

  (二)、主要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三)、次要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次要作用的人。

  (四)、一定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一定作用的人。

  第五章对事故的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一般轻伤事故,根据情节给予主要责任者扣除当月考核分20-60分的处罚。

  第十九条:发生一般重伤事故或2-3人轻伤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处以当发放生活费的处罚。

  第二十条:发生B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第二十一条:发生C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二条:发生D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开除留用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发生各类工伤事故,事故调查组可根据责任者的认识态度,工作表现,报请公司批准酌情减轻或加重一级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发生各类伤害事故的次要责任人和一定责任人员,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的单位,取消当年各类评比表彰资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第六章伤者的抢救与治疗

  第二十七条: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者并与公司指定的医院联系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对现场进行保护。

  第二十八条:对于危重病人确实需要转院或请专家会诊的,由所在医院提出,经生产品质处同意后实施。病人住院期间的滋补营养用药按公司批准的医疗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伤住院,治疗休息时间的证明应按公司员工医疗制度严格管理,违者应追究其责任,在医院治疗开出的休假证明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有效。

  第三十条:员工工伤的抢救治疗、住院、残疾鉴定等费用均凭出院发票和上级医疗鉴定机构有效凭证,财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保险公司报销。

  第三十一条:以上各种费用均由单位安全员(或劳资员)在工伤者痊愈出院后一个月内核报,逾期不予以补办。

  第七章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

  第三十二条: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在正常工作状况下,因隔年度老工伤复发,需治疗休息的,经公司指定医院和生产品质处确认后,治疗休息期间工资等待遇比照工伤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章不包括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未按规定及时上报、调查、处理的伤亡事故,不享受本规定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按照集团公司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合国家法规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适用于桂林海螺公司员工在劳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生产品质处归口管理。

员工工伤的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推动酒店工作,保障职工利益,在本市工伤保险政策未正式出台以前,现制定工伤处理暂行规定。

  1、酒店员工必须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遵守岗位工作纪律,减少和防止劳动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

  2、工伤范围及其认定、评残、待遇等,参照劳动部发布的《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关条例执行,够条件的,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及保险机构提出工伤报告,进行坚定确认,并享受有关工伤待遇。

  3、发生工伤但达不到工伤上报鉴定条件的,即按内部工伤事故处理,具体办法:

  (1)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当在24小时内,将个人申请、部门填写员工工伤报告、医疗诊治材料,一并上报人力资源部,逐级审批。

  (2)工伤较重的,可视情况给予工伤假,休息一周内的按出勤计发工资,超过一周的每天扣2分。

  (3)内部工伤在指定医院就诊的,给予一次性全额报销,属非指定医院的,就诊费用自理。

  4、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违反工作纪律或违犯操作规程

  5、本规定未尽事宜,一律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员工工伤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阅读


员工工伤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1)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3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使员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的伤害等能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在职员工。

  三、工伤的定义

  工伤: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有关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四、工伤的认定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特定路径、特定时间)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6)因本公司直接原因而患职业病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造成伤害的。

  5)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工伤申报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职工本人或直接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公司安环科工伤负责人,安环科工伤负责人应立即通报部门和公司有关领导,在需要办理索赔时应由安环科工伤保险负责人在24小时内向合同保险机构备案,说明事故原因、经过。

  对于重大的工伤事故,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主管部门口头报告。

  2.安环科工伤保险负责人应及时协助发生工伤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规定的手续。

  3.负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必须在工伤发生后的30日内由安环科工伤保险负责人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书面材料。

  4.负工伤员工所在部门直接领导和所在部门部长必须参加工伤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脱。

  六、工伤救治与付款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部门负责人立即上报,并立即送指定医院治疗,公司原则上只提供应急借款。

  2.安环科可根据实际需要到财务部领取工伤应急借款,用于紧急状态下费用支付。

  3.工伤产生后,安环科工伤负责人必须作好登记,注明产生的费用以及保险理赔的费用,工伤保险负责人及时办理相关报销工作。

  八、工伤医疗报销说明

  1.工伤职工一般不允许在私人小诊所就诊,原则上必须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

  属特殊情况且须征得部门经理或安环科工伤负责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在正规诊所临时就诊,事后必须马上转到指定的医院,否则,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应保留相关的票据,门诊治疗的职工在每次门诊时应带上病历本并请医生作好每次的门诊记录;无病历的需要办理病历本。

  住院治疗的职工需在出院后打印用药详单。

  住院治疗的员工报销来回两趟的车费,门诊治疗的员工报销个人每次门诊的.来回车费。

  没有票据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如挂号费等)。

  3.工伤职工在工伤治疗期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报销药品目录》和其他相关标准费用可报销。

  如在治疗期间使用违规或规定以外药品的(如滋补、健身等药品),其产生的费用由工伤员工本人承担。

  工伤人员出院后在每月1~20日将医疗费报销材料交到安环科,汇总后由工伤保险负责人在每月1~20日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工伤人员医疗费。

  4.工伤员工因个人原因产生不必要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如不必要的车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工伤员工不得谎报费用(如多报车费、药费等),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销资格,并视情节处以相应的罚款。

  5.员工在康复后应积极配合工伤负责人收集准备用于保险理赔的相关材料。

  九、工伤待遇

  1.须手术的工伤员工在手术期间视情况给予护理费,其中福安为30元/天,宁德为40元/天,福州、厦门为50元/天,护理工人由安环科工伤负责人联系。

  2.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和疗养期间(疗养期按实际情况和医嘱来定),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标准按照:普通员工900元/月、班组长1200元/月、车间主任1800元/月,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

  3.经权威部门鉴定为伤残的,按相关的规定给相应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其他相关工伤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和《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其他相关标准和文件规定执行。

  5.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十、附则:本规定由安环科制定、执行、修订和负责解释。


员工工伤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2)

——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制度内容3篇

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制度内容1

  一、工程开工前,公司持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文件)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填写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注明施工期限。

  二、对企业中流动频繁的人员,缴费标准按照工程项目总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工程中标后,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应缴的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缴纳。

  三、对企业中相对稳定的人员,以企业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16%缴纳

  四、工伤医疗

  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接受治疗,确因医院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治疗的,必须在3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出院结论(病历)报告、住院门诊收费收据、医疗费明细清单、医疗费用单据和处方等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结报医疗费用。

  五、工伤待遇

  1、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的,自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公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职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

  对不符合定期领取相关工伤待遇或职工本人自愿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与公司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后,参照《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医[2005]6号)的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次性享受待遇。

  5、职工的缴费工资统一按年定额缴费基数执行(今后随社*工资适时调整),其工伤相关待遇按此基数赔偿。

  六、相关要求

  公司在施工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的,需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备案。

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制度内容2

  1、我国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块形管理),不同于德国“同业公会”的管理体制(条形管理)。如果我国采用德国模式,那么,在地(市)级以上统筹层次的范围内,经过费率的调整,费率档次会以倍数增加,将不利于规范管理。如果将德国的模式加以改造,在统筹范围内,采取分层管理方式(在行业之间实行差别费率,在行业内部实行浮动费率),就能发挥促进工伤预防的效能,提高操作性,同时也能体现工伤保险的保障性和差别性。

  2、要建立科学和规范的费率机制。可按行业分类标准,根据近年来发生工伤事故率、因工伤亡人数、工伤程度及支付伤亡待遇的费用情况进行测算后,研究制定全国的“行业风险费率表”。风险等级要随着风险的变化定期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3、从社会保险的发展要求看,目前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必须建立地(市)级以上的统筹层次。各地工伤保险机构可参照“全国行业风险费率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不低于15个档次的差别费率,以充分发挥工伤保险促进工伤预防的效能。

  4、各地工伤保险机构,应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建立浮动系数表。每年根据当地实际发生工伤事故频率(取死亡、重伤、轻伤中的最高值)确定浮动值,对企业费率档次进行调整,即当工伤事故率高于或低于浮动值时,对下一年的费率上调或下调1~2个档次。

  5、为实现“以支定收”的原则,必须改变“粗放管理”的收缴方式。国家要研究制定统一的工伤保险“准备金”制度,即制定结存一年工伤保险费用的资金比例,对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做出限定。在此基础上,实行工伤保险费用的"征缴延后一年的滞后性收取模式,以上一年度的支出来决定本年度的收缴。

  6、国家要制定统一的收缴率计算公式,使收缴费率规范化。各地应据此并结合实际计算出缴费费率,缴费函数应以企业工资总额、行业风险等级、分摊系数、浮动值为变量。

  7、要改变将结余资金返还给企业的作法。理由是:(1)企业用返还的资金改造不安全设备,只能是杯水车薪;而且有的企业可难会把返还资金挪作他用,而不用于设备改造。(2)将部分结余资金返还给企业(如有的地区返还企业当年缴费总额的40%),说明提取的费率不合理,超过了“以支定收”的额度。这不仅会影响工伤保险机构的信誉,而且这种“奖励”的意义在“边际效益递减规律”作用下会愈来愈小。至于资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可将一定比例的结余资金作为“准备金”,这样既可解决“准备金”的筹集问题,又能减少资金结余过多。


员工工伤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3)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3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按《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3.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和第三方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赔偿。

  四、 机构与职责

  4.1 办公室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本单位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本单位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4.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和保险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险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5.2 企业应为每一位在职员工(包括实事用工关系的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办公室应保存好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3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5.4 当事故发生后,及时对受伤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保留认定证书和伤残鉴定证书,进行相应赔偿和妥善的后续处理。

  5.5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5.6 事故后财务应及时到保险单位办理相关赔付事宜,保存其相关记录。

  5.7 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档案盒记录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

  3.职责:

  3.1.本制度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3.2.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3.3. 安全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3.4. 安全办公室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3.5.行政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3.6.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4.管理内容

  4.1.行政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4.2. 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管理条例执行。

  4.3.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委会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4.4.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安全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4.5. 事故后安委会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4.6. 相关记录永久保存。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按《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3.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和第三方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赔偿。

  四、 机构与职责

  4.1 办公室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本单位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本单位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和保险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险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5.2 企业应为每一位在职员工(包括实事用工关系的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办公室应保存好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3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5.4 当事故发生后,及时对受伤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保留认定证书和伤残鉴定证书,进行相应赔偿和妥善的后续处理。

  5.5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5.6 事故后财务应及时到保险单位办理相关赔付事宜,保存其相关记录。

  5.7 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档案盒记录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员工工伤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4)

——关于员工管理制度3篇

关于员工管理制度1

  目的:严格要求员工遵守工作纪律,做好个人卫生,培养良好的生活情操,提高员工的精神面貌,积极维护集团及食堂形象。

  范围:适用于集团属下食堂的员工。

  职责:所有员工必须要严格遵守,各食堂主管应起带头作用,督促员工执行守则。

  内容:

  一、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不违法乱纪;

  2、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3、准时上下班,有事提前请假;

  4、热爱本职工作,认真、积极完成任务;

  5、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二、个人卫生

  1、有健康证才能上班,定期检查身体;

  2、有病或受伤上报主管,不带病上班;

  3、穿戴整齐,不留长发,勤剪指甲,男士不留胡须,女士不戴首饰;

  4、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5、勤洗衣服,保持卫生整洁。

  三、维护集团和食堂形象

  1、热爱集团、热爱集体,维护集团,食堂的利益;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遵守宿舍规定,不带客人留宿;

  4、尊敬上司,团结同事,有矛盾上报组织解决。

  四、培养良好情操

  1、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品行端正,售卖公*,不偷吃、偷拿、偷占食堂物品;

  3、拾金不昧,保持高尚情操;

  4、诚信服务,礼貌待客,不说服务忌语;

  5、遵守服务规范,维护集体利益,不打听,不泄露商业机密。

  五、卫生工作

  1、严格分用生熟厨具,未经消毒的餐具、厨具不得盛装熟食物;

  2、要保持工作场所、设备和餐具的卫生;

  3、做好卫生包干区工作及防鼠、防蚊、防蟑工作;

  4、按分工负责检查加工售出的食物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或不合格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出售。

  以上各款若有违反者,每次每项罚款5元,可多项累计。

关于员工管理制度2

  一、管理员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新楼宇的验收、接管、移交等其它工作。

  3、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的机电设备、设施,消防安全,治安秩序、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4、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存放,认真填写各种登记记录。

  5、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的各岗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按公司制订的奖惩方案实施奖惩。

  6、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的收费情况,在规定的期限时间内及时上交公司财务。

  7、负责接待业主的来访,投诉,负责处理业主反应的各项工作,如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向业主解释其原因,取得业主谅解,做好回访工作。

  8、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和物管人员的报警,并及时启动事故处理程序,降低损失。

  9、定期组织开展小区文化娱乐活动。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保安班长岗位职责

  1、熟悉了解小区*面布置;熟悉了解保安巡逻路线、执勤点;熟悉了解各种消防设施的分布、各种消防器材的配置、性能和使用要求。

  2、在当班期间,对小区治安、消防、车辆、物资、人员出入管理负总责。

  3、负责排班,对保安执勤、巡逻、守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严格考勤。

  4、对保安的奖惩有决定权(与公司领导商定),对不称职的保安的辞退、除名有建议权。

  5、负责全班的政治教育学习、业务培训,经常与保安谈心,搞好全班的团结。

  6、与*机关保持密切联系,熟悉治安报警和火灾报警的有关程序;熟悉本小区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和扑救火灾的行动方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保安员岗位职责

  1、熟悉保安业务,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严格交接班制度,并做好纪录,不准下一班未接岗就离岗,以及一人替多人值班,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在当班期间,着装整齐、举止端正、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禁止看书报、打瞌睡。

  5、禁止饮酒后上岗,以及其他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

  6、进出大门的可疑物品须询问清楚或登记后方可放行,遇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7、对单元、楼梯间、院坝内有乱搭、乱建和堆放杂物的情况要制止;及时调解业主间的矛盾纠纷,不得拖延或置之不理。

  8、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

  9、熟悉小区*面布置及消防设施的分布、各种消防器材的配置、性能,做到熟练使用,发生火灾情况能迅速扑救。

  10、指挥、疏导进入小区车辆停放以及行驶速度、路线,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及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小区。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停车场管理员岗位职责

  停车场管理员属保安编制,在保安班长领导下工作并对其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停车场管理制度。

  2、指挥车辆停放、驶离;对停放车辆认真检查其门窗是否关严,外面是否异常,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或报告班长。

  3、车辆停放、若已租(购)车位的、应安排其定位停放;其他车辆,应合理安排其停车位置,注意留出车道。

  4、车辆驶离时,应检查其有关证件、防止车辆被盗。

  5、车辆停放和驶离时,应注意观察对周边车辆有无擦挂情况。

  6、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性能、位置,做到会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在报警的同时按行动预案积极扑救。

  7、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停车场。

  8、禁止在停车场内抽烟,动火。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保洁员岗位职责

  1、按服务标准认真完成所辖区域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清运工作。

  2、对有特殊要求的地方应采取特殊方式处理。

  3、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要随时观察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及时收集汇报业主反馈的各种信息。

  5、定期进行灭虫除害。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维修人员在维修部部长领导下工作并对其负责,业务技术方面接受维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其主要职责:

  1、熟悉了解小区*面布置图以及供电、供水、供气、公用水电设备设施,排水系统和控制节点。

  2、24小时轮流值班,接受维修任务后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理。

  3、严格领用维修材料,严禁公物私用。

  4、在维修过程中,严禁收受业主现金或礼物。

  5、维修工实行派工单作业制度,并实行业主签字,同时负责维修质量回访。

  6、严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收费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核算,报表、对账工作,报客户部经理审核,做到月清月结,准确无误。

  2、建立管理区域业主档案,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掌握并报告客户部经理。

  3、熟悉辖区内单元户数、面积,水、电、气表情况,掌握管理费、水、电、气费等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4、做好抄水、电、气、表和费用的收缴工作,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随便降低、减、免收费标准。

  5、配合水、电、气等部门进行检查工作。发现有偷水、电、气行为及时上报管理负责人或水、电、气部门处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绿化员岗位职责

  绿化员在客户部经理领导下工作并对其负责,业务技术方面接受绿化技术负责人的指导,其主要职责:

  1、熟悉了解管理区域内绿化布置图以及植物种植管理方法。

  2、定期进行灭虫除害。

  3、对小区的绿化要随时观察注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4、严禁私自移植小区内绿化植物。

  5、建立完善管理区域内绿化种植管理记录。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于员工管理制度3

  为规范员工管理,使员工了解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规范

  第一条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服从分配,服从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尽忠职守,保守业务秘密;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信誉;

  5、爱护集团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知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条工作态度

  1、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集团文化氛围。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集团一般实行五天工作制(服务部门除外),员工每周休息二天,通常为周六和周日,各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2、部门(中心)的工作时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集团行政部批准;

  3、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第二条工作纪律

  1、上班必须佩戴集团工作证,穿戴整齐,服装整洁,须穿工作服上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

  2、上班时间应保持环境的安静,不要高声喧哗、闲谈和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经本部门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办公室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衣着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只穿背心、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5、接电话须用礼貌用语,通话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6、严守集团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声誉;

  7、注意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风、防雷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三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考勤

  1、各部门(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应如实记录并随时接受集团领导和办公室的检查;

  2、若员工因意外的原因导致迟到或早退五分钟之内,则需向直属上级做出解释,上级接受并签字认可后可不作迟到或早退处理;

  3、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内扣5元,十五分钟以上扣15元,一小时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资,半天以上且未请假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当月旷工一天,扣发半个月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扣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年旷工累计十天者,予以辞退。

  第二条请假

  1、员工按规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须提前3天报集团人事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员工请假3天以内须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3天以上须提前3个工作日;

  3、员工请假3天内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审核后报集团办公室批准;10天以上报集团副总经理批准;

  4、中心(部)主任请假须集团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加班制度

  第一条后勤集团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团原则上不鼓励加班。但由于工作的需要或任务紧急,员工有义务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须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团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条加班补偿原则上采取同等时间补休的方式解决,考虑到学校的特点,每学期末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补休的加班可计发加班费。超时工作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不给予加班补贴;属于工作包干、轮班、营业额提成的岗位和未完成经济指标的中心,不计发加班费。

  第三条加班补贴标准

  1、*时加班:员工工作时间外,超时经批准可计加班,按20元/天计发加班费,加班超过3个小时的,按一个工作日计发加班费;3个小时内按半个工作日计发。

  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周六、周日及集团规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计发加班费;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计发加班费;

  4、加班补偿主要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再计发加班费。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员工如有下列表现突出的行为,根据工作成绩或贡献情况,分别给予表扬、奖金、提薪或晋升的奖励:

  ①工作考核表现突出,是其他员工学习的榜样;

  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产生良好的效益;

  ③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和阻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④在院内外各种竞赛中获得奖励;

  ⑤其他为集团赢得良好声誉的行为;

  第二条惩罚制度

  1、有下列情形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和降低一档工资的处罚:

  ①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

  ②仪表不整洁,上班不穿规定服装,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

  ③擅自离岗外出。

  ④工作散漫,粗心大意,上班时间打瞌睡,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⑤不爱护集团的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⑥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不遵守禁止性规定;交代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且没有合理的原因。

  ⑦在办公室大声喧哗,或与同事无理取闹、争吵、打架,影响集团形象。

  ⑧违反学校和集团的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⑨工作失职,给集团经济或声誉造成损失或引发人为事故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①贪污、盗窃、受贿或行贿。

  ②严重失职,给集团经济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恶性人为事故的。

  ③营私舞弊,内外串通假公济私,对集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④故意违反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⑤实施犯罪行为而受到公检法机关追究。

  ⑥伪造文件、介绍信等企图行骗或虚报财务凭证。

  ⑦肆意破坏或浪费集团财产。

  第六章沟通与投诉

  第一条员工可就有关集团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建议,可直接和部门领导直至总经理交流,也可以书面的形式将建议和意见投到后勤集团意见箱;

  第二条各部门(中心)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接待和处理员工投诉;

  第七章员工发展

  第一条在职培训

  1、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员工须按集团培训计划参加与集团发展和个人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课程,集团建立员工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2、员工接受集团出资的培训时,集团可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事项。

  第二条内部竞聘:集团在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可能情况下优先在内部员工中进行选拔竞聘,然后再向外招聘。

  第三条晋升机会:集团的政策和惯例是尽可能地从集团内部提拔最具资格的员工,接替空缺并承担更大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后勤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员工工伤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5)

——员工管理制度方案3篇

员工管理制度方案1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管理,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药店实行两种工作制

  夏天全天:上午8:00至下午6点;

  半天班:早上7点30至中午1点,下午1点至晚上9点。冬天全天:上午8:00至下午5点半;

  半天班:早上7点30至中午1点,下午1点至晚上7点半。不迟到早退,不无辜缺班,不擅自脱离岗位,有事提前向大堂经理请假,仅限1天,2天以上向副总经理请假。

  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扣发一日基本工资,未经批准缺勤、离岗或上下班时间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二、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三、员工上班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大方、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披头散发;工作服要干净整洁。

  四、店内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卫生,并要做到随脏随打扫,陈列药品的柜架要保持整洁明亮,应按分类将药品摆放整齐,所陈列商品应无积尘,严禁在营业场所乱放杂物,乱吃零食,不得擅离岗位,闲聊天、喧哗嬉闹、打瞌睡、看小说、带耳机听音乐等有损店员形象且与工作无关的举动,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五、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

  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语气*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六、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七、收银时要站立微笑服务,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您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

  八、按时参加开会,学习培训,并要及时做好学习笔记,针剂组每天上班时应做好早晚两次温湿度记录,各组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近效期药品(半年内)应及时催销,不能过期,否则过期的药品要按进价的80%从提成中扣除。

  九、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对已销售完的商品及时填写缺货申请并上报大堂经理,如果发现当班员工有货不及时补充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有库存却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十、员工有责任做好缺货登记,收款时要唱收唱找,钱货两清,日清日结,并与销货记录核对。

  十一、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销或更改。

  十二、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由营业员承担。

  十三、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10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十四、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销售的,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互推脱,否则每人罚款20元;

  十五、营业刷卡用电脑除正常收款刷卡,任何人不得乱动并做他用,不得修改、添加删除任何文件,更不许外人动电脑插光盘、U盘听歌、看电影、玩游戏等,电脑出现故障或停电应立即关闭电源停用,做好手工记录,并告知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

  十六、员工之间要搞好团结,积极配合。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互相帮助,互相勉励,共同进步,和谐相处,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外论长道短。

  十七、保守店内机密,不得向外人透漏炫耀当天或当月销售额,不得向外人透漏商品进货价以及文件资料电脑资料等其他信息,上班

  时间不得会见亲友,确有事时间不得过长。

  十八、做好积分,赠品的发放及上、下帐登记,做到记录账物相符,做到电脑售价与药品盒售价相符,不符的及时做好调整。做好会员资料信息齐全录入等工作,做好缺货登记。

  十九、加强员工自身素质修养,不断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能力;新员工应拜老员工为师,尽最大努力快速熟练、掌握业务。应对药店所有品种及新品、高毛利品种做到心中有数;尽量做到进店顾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营业额及自己的经济收入。

  二十、禁止销售店内以外的产品、店里员工私自上药,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二十一、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按考核情况给予50-100元的奖励。

  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对屡教不改者或严重违反制度者予以辞退处理。

员工管理制度方案2

  一、为使公司员工离职有所依循,且使工作不受影响,公司人力资源部特制定本方案。

  二、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方案办理。

  三、员工离职区分。

  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2、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因不景气裁员。

  3、开除: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

  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0日以上,脱离其工作岗位,自动生效。

  四、辞职者应提前1个月申请。未按规定申报者,公司得以向其主张相关赔偿责任。

  五、辞职者,若*时工作成绩优秀,应由单位直属主管加以劝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半年,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是仍希望其再返公司效力。

  六、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须持已批准的《离职申请单》和《移交清单》到各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办妥后,再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2、职员离职,应向人力资源部索要《移交清单》3份,按《移交清单》内容规定,详细填入《移交清单》。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由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申请单》及工作卡一并交人力资源部核定。

  七、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形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单》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部门,并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纸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除外)交还综合办公室或有关部门;上述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单》,由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字证明即可。

  3、移交期限:5天。

  八、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九、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单》,应由其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发现财物、资料未交还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十、各种移交手续办妥后,方可领取薪金结算如下:

  1、辞职者,发给其正常工资,无补助费。

  2、即辞即走者,无补助费且应依约追究其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和培训费等损失。

  3、自动离职者,不发任何薪金。对公司财物交接不清而擅自离职者,视情节轻重报送当地*机关处理。

  4、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另按《劳动法》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5、违纪开除者,依法按公司规章制度处分或罚款后,结算其正常工资。若有违法情节,报送*机关处理。

  十一、主管及财物经管人员

  1、本公司职员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结算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法办理。

  2、本公司职员的移交分下列两个级别。

  (1)主管人员:是指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以上人员。

  (2)经管人员:是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3、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1)造具《移交清单》或报告收(格式另定)。

  (2)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簿册、书类、图表、文具、印章、车锁等)。

  (3)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各案应交代清楚。

  (4)其他应专案移交的事项。

  4、主管人员的《移交清单》应由各该层次人员或经管人员编写。经管人员《移交清单》应自行编写,并均由各有关人员加盖印章,一式三份,一份送人力资源部,另两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留存。

  5、《移交清单》应合订一册,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应分别签名盖章。

  6、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若因调任、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7、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时,未将移交表册送齐,致使后来接任人员无法接收或有未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期限补交者,应由接任人员会同监交人员上报,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清论,视情节予以惩处。

  8、接任核对或盘查文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通报上司;倘有隐匿,除予以惩处外,应与前任人员负连带赔偿责任。


员工工伤的管理制度3篇(扩展6)

——网吧员工管理制度

网吧员工管理制度1

  一、员工日常工作规范

  1、每个员工都必须以更好地服务于顾客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因个人情绪与顾客争吵。

  2、员工上班必须准时,迟到半个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当班者需佩戴工牌,衣冠整洁,上班不准穿拖鞋,上班时间必须精神饱满,上班时间睡觉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网管与收银员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得在闲暇时攀谈嬉笑,以免耽误工作

  5、员工,特别是技术人员不得泄露网吧密码、技术文件等资料,一经发现,马上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6、对待顾客必须礼貌,顾客提出问题要以最快速度解决。员工之间也必须讲礼貌。

  7、保管好网吧财物,网吧设备及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外带;如有遗失,原价赔偿;值班期间,若因员工失职导致网吧财物被盗,追究员工责任。

  8、网吧员工有员工卡,员工可在休息时间上机。工作期间,员工禁止上机;员工在休息期间上机,不得与客人争机位。禁止用管理员密码上机玩。员工卡不得借给非本网吧工作人员。

  9、每天网管收银员服务员等,应齐心协力共同打扫卫生,还网吧干净幽雅的上网环境。

  二、服务员工作职责

  1、上班期间保持网吧清洁、整齐,有序,提供网友及时、方便、周到的服。

  2、如有客户叫网管,而网管在忙,可先过去了解情况,如是技术问题,及时通知网管前去处理。

  3、当客人下机结帐时,必须5分钟内收拾台面。(备注:违反以上每条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

  为了规范网吧管理、提高运转效率、明确员工工作范围、加强员工素质培训,以我们的工作为网友提供最好的、全方位的、最便捷的服务。我们的行为准则:以诚为本、网友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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