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民政总结】乐昌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3-10-11 14:45:03  来源:网友投稿

乐昌市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怀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乐昌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乐昌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乐昌市民政局2016

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怀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领,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推动从严治党为主线,紧扣“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工作效能,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通过民政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年初预定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重点工作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协调发展。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

(一)抓好民生兜底工作,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2016年上半年全市共发放各类民生保障资金1990多万元,共救助各类贫困对象近6万多人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

1、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认真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在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平台,确保最基层困难群体“诉求有门、求助有人、解困有法”。深入开展“阳光低保”行动,清理低保违规对象,2016年上半年,我局按有关政策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次低保重新申请,并严格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镇(街道、办事处)驻村工作组与村(居)委会对低保申报的新旧户进行全面入户核查,入户调查覆盖面须达到100%,得到群众和社会的好评。目前,全市共有低保户4448户,8701人。 16月全市共发放低保金1340.5万元。今年6月,我市对低保标准又进行了提标,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485/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335/人·月;人均月低保补助水平:城市418元,农村190元,达到省、韶要求的低保补差水平。实现了及时足额发放低保救助资金,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

切实扩大医疗救助受惠人群和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经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修正,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目前,我市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按照70%给予救助,年度医疗救助累计上限为12000元,达到省规定人均1556/年;新增特困群众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达到30000元以上的按10%予以救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市范围内建设启用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减少了群众往返办事的流程。上半年,全市医疗救助体系共为824多人次困难群众支出各类医疗救助金141.6万元。在“一站式”系统内完成即时结算23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39.2万元。全市基本形成救助及时、方便快捷、有序衔接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2、五保供养保障进一步加强。今年6月,我局及时按政策完成我市年度的五保供养提标任务,我市五保供养(含城市“三无”定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72元,并且形成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即按照我市上一年度农村人均收入不低于60%的比例确定当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目前,全市共有五保户1089人, 上半年共发放368.4万元。为规范和完善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管理,于2012年将敬老院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加强了敬老院的监督管理,完善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机制,促进了敬老院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13万多元对本市的敬老院进行消防安全改(扩)建工作。积极推动筹建坪石镇区域性敬老院,有效保障五保人员的基本生活。扎实开展“暧心行动”,全市53名失能、半失能的困难五保户得到党员和村干部的对口帮扶。

3、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灾害救助应急体系不断完善,今年上半年先后发生了“3.21”、“4.18”“5.10”、“5.20”、“6.13”洪灾和“ 1.23 ”低温冷冻灾害等较大的自然灾害。灾情发生后,一方面及时收集和上报灾情。我局严格执行灾情收集上报业务规定,专人负责灾情收集、整理、统计、核实、上报工作,以科学态度对待统计工作,主动、及时、准确地上报灾情。加强与三防、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实行信息共享,及时获取灾情信息。确保灾情数据准确,情况详实。另一方面及时发放救灾救济物资。上半年,全市共发放救灾粮食约11吨、棉被373张。全市共有约多1000人次困难和受灾群众得到了有效救助。认真抓好抗洪救灾和重建家园工作。今年灾情发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救灾工作部署,我局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及时调运、发放救济物资,扎实推进重建家园工作。

4、临时救助进一步拓展。认真抓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坚持主动救助和集中救助相结合,加大了街头主动救助力度,上半年共救助424人次,救助资金110多万元。

5、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慈善救助是社会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工作。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6年乐昌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市()级方案》。目前,我市共收到扶贫济困日捐款万76.67万元。为做好我市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和慈善救助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统筹社会治理工作,社会治理创新深入推进

6、抓好农村养老“幸福计划”的落实。认真落实农村养老“幸福计划”(三溪镇车头园村居家养老中心、白石镇上黄村居家养老中心)两个个试点项目。目前,全部项目正在按程序建设中。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申报的9胩“幸福院”项目,于今年上半年全部竣工完毕。有效推进坪石区域性敬老院的建设项目,完善了市社会福利院和光荣楼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老人公寓 “三通一平”和招投标前期工作。

7、认真落实孤儿救助政策。认真落实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工作。目前,经我局认真审核、审批、确定的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有203人,并及时补发了今年16月生活保障金30多万元。其中,非低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5人,每人每月500元,低保对象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8人,资金采取低保补差的办法,由低保资金补齐统一发放。认真落实孤儿救助政策目前,全市共有孤儿107人,今年1月份将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到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340元,分散每人每月820元,上半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1.1万元。

8、扎实抓好社会工作的拓展。积极配合市社工委做好社会组织监管试点工作,按照《乐昌市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实施办法》,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要求在2015年我市社会组织达到200个以上,截止目前,我市共有社会组织195个,其中社会团体121个,民办非企业74个。配合市组织部做好2016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今年我市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共有225人,其中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183人,社会工作师42人。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上半年共办理5例收养登记,并按时向市卫计局报收养信息。

9、扎实抓好“平安边界”创建。认真做好湘粤线乐昌汝城段边界联合检查工作,我市勘界领导小组主动与汝城县民政局局对接湘粤线乐城汝城段行政区域边界联合检查工作事宜,并以我市为牵头方拟定了湘粤线乐昌汝城行政区域边界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我局主动出击及时处理边界纠纷,对全市界线实施有效管理,自勘定行政区域界线以来,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落实,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没有发生争议,确保了边界平安稳定。

10、扎实抓好行政区划和基层政权建设。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面启动。扎实推进乐城街道大昌社区、九峰镇家庭服务中心建设,我局经过多次学习参观,协调乐城街道大昌社区、九峰镇政府,确定乐城街道大昌和九峰镇家庭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明细及相关方案,现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认真抓好了三溪镇大坪头村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

11、扎实抓好殡葬改革的推进。全面落实减免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火化1399具,共减免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96.8万多元,惠及城乡居民723宗,遗体火化工作任务100%完成。全力推进殡仪馆的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强化殡葬服务管理监督,着力推进“阳光殡葬”建设。扎实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上半年举办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大力拓展“阳光殡葬”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我市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2、扎实抓好婚登工作的规范。为确保婚姻登记质量,在婚姻登记工作中,我局始终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登记,努力实现婚姻登记“零投诉”、“零差错”,进一步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业务工作的学习培训。上半年,全市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917对,离婚登记581对,补领结婚登记367对,补领离婚登记43宗,未发现一起违规登记事件,登记合格率达100%。顺利完成了婚姻登记场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立项。

13、扎实抓好老龄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2015年为老龄办新增2个事业编制。老年人的优惠待遇得到较好落实,上半年,全市共有87078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政府高龄津贴,共发放高龄津贴113万元。认真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上半年共为4304万位老人购买或办理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投保费40.5万元。共为35位老人意外摔伤和死亡办理理赔54万元,赔付67位老人意外摔伤8.5万元。

(三)抓好双拥共建活动,优抚安置整体部署有力

14、认真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优抚对象2134人,上半年共发放各类优待金600万元。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居民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实行“一站式”结算,对家庭困难,多病缠身无能力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优抚对象,给予临时医疗救助,上半年共救助金额共15万多元。完善退伍老兵住房困难补助申请机制,做细调查、比对、发放原则等工作。

15、积极开展节日慰问活动。我局高度重视开展驻韶驻乐部队及部分重点伤残优抚对象的节日慰问活动,2016年春节期间共发放慰问金27万多元,发放光荣之家对联2000份,发放春节慰问信2万份,并深入各镇慰问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带去了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温暖。

16、不断加大双拥投入。我局始终把双拥工作和省双拥模范市“五连冠”的创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加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先后投入700多万元修缮了10个革命烈士纪念碑和754个零散烈士墓,并继续推进梅花红七军烈士纪念馆的附属工程建设。

()加强党组织建设,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17、建立健全党组织。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经乐昌市直属机关党工委批准,我局于518日召开党员大会,成立民政局党总支部。对党总支和3个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选配了有政治责任心、热爱党务工作、有乐于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支部班子,为富有成效地开展党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18.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我局成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欧多纯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两学一做”日常工作,对各党支部进行全面覆盖、全过程的指导,落实学习教育各项要求。制定并下发了《乐昌市民政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乐昌市民政局“两学一做”学习计划表》,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制作2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栏悬挂在局机关显眼的地方。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两学一做”学习专栏,并编发《乐昌市民政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简报》,及时对外宣传我局学习教育的最新动态。

19、积极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学党史、感党恩”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欧多纯同志带领大家认真开展了“中共党史,牢记自身使命”的专题党史教育学习,同与会党员一起回顾先烈先贤的历史功勋,重温中国共产党的创立及早期革命活动的光辉历程。二是认真开展讲党课活动。局党总支书记李达源同志为全体党员上了一节题为《如何以“四讲四有”标准做合格党员》党课,深入阐述了做“四讲四有”党员的重要意义,以及做合格党员的“四个底线”。三是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全体党员深深感受到党员的责任、使命、荣耀。四是组织全体党员签订“四讲四有”承诺书。党员干部从履行党员义务、发挥模范作用、严格遵纪守法三方面做出承诺。

五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选先进,教育处理不合格党员,让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员意识。六是开展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知识测试。通过测试,以测促学、以测促廉,引导全局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七是开展党员互助金捐赠活动。共收到党员互助金2300元,这笔款项已经全部汇入市党员互助金财政专户,并在局机关进行了张榜公示。

(五)提高工作透明度,政务公开扎实推进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按照《乐昌市贯彻落实韶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在公开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大人事任免、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大额资金使用“四重一大”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将各项惠民政策及社会救助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做好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灾害救助等政策、标准信息的公开,对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相关信息和保障金额实行长期公示,并定期发布全市灾情及灾害救助工作进展和灾害救助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2016年上半年公开主动公开信息4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以透明公开的态度让群众了解我们的工作,提升民政部门公信力,提升群众对民政工作的信任度。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当前我市民政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1、各镇发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养老、项目建设、解决安置遗留问题等重点工作推进缓慢;

2、项目建设不规范、资金配套不到位、管理运营难度大,整体工作推进上亮点不多,项目建设上精品不多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3、部份民政干部的思想观念、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还不能适应改革发展要求;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全力加以解决。

4、民政对象需求不断增长,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相关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补助标准不断提高,部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想纳入享受范围,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三、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为基础,以教育、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和慈善援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扩大社会救助对象范围,尝试引入社会慈善帮扶力量,不断扩大社会救助对象范围,逐步实现对低保边缘人群、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救助,力争做到社会救助对象的广覆盖。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城乡低保、五保补助标准,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推广免费社区门诊管理新模式。以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为基础,继续开展辖区内低保对象免费社区门诊服务,综合利用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目标。不断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提高敬老院管理水平。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做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活动,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慈善事业。

2、完善减灾救灾工作体系

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救灾减灾并重,有灾时救灾,无灾时备灾;用救灾拉动减灾,靠减灾支持救灾,两项工作协调推进”为总目标,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全面完成市、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应急救助预案的修订编制,加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加强基层救灾队伍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探索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备灾工作力度,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供应充足的原则,加强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做好减灾宣传,强化公众减灾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设施,不断提高我市的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3、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以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以福利院、敬老院、老年人公寓为依托,推进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健全老年维权机制,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全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逐步建立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福利制度。力争全市“银龈安康行动”参保率达到100%

4、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

努力做好各项抚恤优待政策的落实,巩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优抚政策。着力优化优抚和谐稳定体系,保持复退军人群体的整体稳定。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活动,强化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积极拓展双拥领域,不断完善军民共建工作网络和社会化拥军工作机制,大力开展行业拥军、社区拥军、科技拥军活动。进一步健全军地协调机制,推进军地互办实事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完善安置工作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安置工作制度建设,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配套政策,建立退役士兵安置服务支持体系。

5、完善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

以开展村居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机制,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继续抓好城乡社区建设。一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四项制度和机制。二是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完善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小组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村级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政管理机制,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居)务公开、财务监督、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协调发展。三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区尽快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在农村逐步建设和完善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的场所,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场所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四是探索建立社区管理和服务准入制度、社区民政助理员制度,推行政府向社区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社区服务网站、社区便民服务呼叫中心和社区信息服务亭等项目的特色服务工作。

6、完善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

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成为重要主体,具体目标,结合我市的现实可能性,争取在2020年拥有社会组织230个以上。

建立健全殡葬工作责任机制,加大殡葬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全市火化率。加大乐昌市殡仪馆和坪石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普及惠民政策,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死亡且遗体在殡仪馆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切实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历史数据补录工作,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7、推进民政项目建设,重点抓好以下项目建设

1)加快市社会福利院老人公寓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完成老人公寓建设,提高我市老年人服务水平。

2)完成坪石区域性敬老院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床位500,更好地为我市北面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3)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幸福计划”试点工作。努力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日间照料服务设施要覆盖所有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的目标。

4)加快推进市殡仪馆的整体搬迁移址工作,按照省二级以上标准设计规划兴建新的乐昌市殡仪馆。

5)积极创建3A级婚姻登记机关。做好婚姻登记大厅升级改造工作,使我市婚姻登记工作上档次、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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