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司法局坚持枫桥经验典型汇报材料

时间:2021-10-23 12:30:17  来源:网友投稿

司法局坚持 枫桥经验 典型汇报材料

 司法行政部门所承担的具体职能,与“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基本方法高度契合,近年以来,县司法局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职能作用发挥上,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建设平安 X,发挥了积极作用。

 县司法行政系统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个人等国家级集体和个人荣誉 X 个,自治区、市级各类集体和个人荣誉 X 个。乡镇六个司法所 X 年均参与了省级三星级司法所验收,达到了自治区规范化标准。

 一、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一是对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做到了“四个完善”。第一,对全县个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个行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等各项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统一规范和完善。建立了全县个调解组织、名人民调解员组成的人民调解信息库和各行各业参与的人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为全县调解员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聘书、调解员徽章,人民调解员证,更加规范了调解组织;第二,对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第三,对纠纷排查的内容、受理纠纷的程序和调解文书的格式进行了统一和完善;第四,“一案一补”标准和支付手续进一步统一和完善,在“一案一补”基础上,增加了“一案一奖和“以奖代补”制度,创新了调解补贴制度,每年补贴人民调解案件资金约 X 万元,激发了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二是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使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工作中我们不断创新,成立了各类行业人民调解组织 X 个: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组织 X 个,法院人民调解组织 X 个、综合市场领域人民调解组织 X 个,旅游景区人民调解组织 X 个,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 X 个,X 个驻派出所调委会,X 个警务调解室,X 个医疗调委会和 X 个医疗调解室。认真贯彻落实《X 市司法行政系统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一方平安,每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做到了早预防、早调处,使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调处,把纠纷苗头消灭在了萌芽状态,有效的防止了矛盾纠纷性质的转化和重大纠纷的发生。

 截止 X 年 X 月 X 日,X 县共调解人民调解 X 件,成功率X%,其中排名前五位的矛盾纠纷:婚姻家庭类纠纷(X 件),邻里关系类纠纷(X 件),经济金融借贷类纠纷(X 件),劳动社保类纠纷(X 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民间纠纷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民事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发生。

 二、注重发挥司法行政源头预防的核心职能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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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组织建设、人力资源到位。X年全市首个区(县)级司法局社区矫正内设机构在 X 县司法局成立。同时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县组织部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县司法局在维稳工作期间,各乡司法所干警专司社区矫正和刑释解矫人员的监管、帮教工作,不得将司法所干警派往社区、村维稳值班。X 年投入 X 余万元在 x 个乡(镇)司法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规范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流程。

 二是社区矫正档案规范。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新的档案要求规范了我县的社区矫正执行和工作档案材料,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档案的建立。组织司法所长、全体干警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和我局举办的社区矫正档案培训,完成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档案归档工作。

 三是协调联动机制完备,社区矫正小组监管到位。建立与公、检、法、监狱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有效防范,同时加强矫正小组管控力度,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按照“多帮一”、一人一组的要求建立矫正小组。

 四是分析研判及时,排查走访深入,应急预案完善。各乡司法所应按照对特殊人群的监管要求做到“基本情况清、突出矛盾清、言行动态清、对策措施清、责任人员清”的要求,每天做到见人见档、人档相符,将特殊人群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等措施落到实处,县司法局每月、各乡镇司法所每周召开一次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和监管安全分析研判会,敏感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和特殊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全面掌控、排查分析监管安全隐患及其原因,研究部署应对措施。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力量调配、应对措施和响应机制。

 五是社区矫正实现“人防”“技防”完美结合。X 年投入X万元实行了首个社区矫正腕表管理系统X月正式投入使用,并在 X 年 X 月对系统中的电子腕表产品进行更新换代工作,为社区矫正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截止 X 年 X 月 X 日,X 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 x 人,其中缓刑 x 人,管制 x 人;均在矫正范围和掌控视线中,未发生一起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也无危安类和进入职业教育培训场所的服刑人员。

 (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坚持“教育、感化、帮助”的方针。坚持乡(镇)司法所参为安置帮教人员落实了责任田和其他工作安置,较好地解决了他们生产生活上具体困难。工作中,我们不断探索新时期做好“帮教安置”工作的新路子,坚持“教育、感化、帮助”的方针,采取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取信他们的方法,使他们树立起了回归社会后重新做人、自食其力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二是实行责任化帮教和管理。同时,为保证不脱帮脱管,我们勇于创新,制定完善了各项规范性工作制度,建立形成了“一帮一”、“多帮一”的工作机制,为每一个“刑释解矫”人员指定了责任人,做到了责任到人,形成了责任化帮教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逐人建档,逐人走访安置。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力度、首次建立了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库,极大的提高了对刑释解矫人员的管控能力。对全县“刑释解矫”人员建立了个人帮教管理档案,进行了逐人回访谈心活动,做到了心中有数,为生活困难人员办理了低保,为他们介绍工作岗位,极大的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了解决刑释解矫人员就业困难,我们和县劳动保障局,县农牧局出台了《X县刑释解矫人员就业培训实施办法》安排司法所对全县刑释解矫人员进行了就业培训摸底调查,进一步掌握了刑释解矫人员就业、培训需求。

 截止 X 年 X 月 X 日,X 县安置帮教人员 X 人,安置 X 人,帮教 X 人,其中刑满释放 X 人,社区矫正解除转入 X 人;其中哈萨克族 X 人,回族 X 人,汉族 X 人,蒙古族 x 人;无危安类人员。

 (三)多措并举,整体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狠抓指派、审查关,提高案件质量。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度考核,促进执业者整体素质的提升,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意识。

 二是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深化践行群众路线要求。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X+X”志愿者的社会作用,出台《法律援助标准化服务手册》,对法律援助的标准、方式、内容等进行了标准化规定,拟向广大农牧民和残疾、低保人员发放,方便弱势群体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认真做好县域旅游产业基地发展中出现法律援助服务和矛盾纠纷,制定并实施《X 县群体性法律援助事项处理办法》,妥善做好群体性法律援助事项,有效防止群体性重大事件的发生。X 年上半年半年办理法律援助民事案件 X件,发放材料 X 余份;根据与县武装部、双拥办共同印发《关于 X 县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试行)》 (县司发﹝X﹞X 号)和自治区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安全厅《关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县武装部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X 县人民法院、X 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 X 律师事务所 X 名律师负责日常接待、咨询等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进村、社区开展“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活动,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工作格局。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的覆盖面,在各乡(镇)联系点设联络员 X 名,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和司法所干警兼任,全县 x 个乡(镇)X 个行政村、X个社区“去极端化”法律宣讲基本全覆盖,法律援助联系点基本建立。同时,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将全县资深律师、法律工作者纳入《法律援助点援制名册》,供受援当事人选择。

 五是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继续实行法律援助案件一月一上报、重大案件督办机制,法律援助案件自查不低于 X%,抽查不低于 X%,回访率不低于X%。六是狠抓办案,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截止现在,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X 起,且比去年援助案件呈增长趋势。先后参与了永丰乡南滩路建设农牧民房屋受损事件、农民工讨薪上访事故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备受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截止 X 年 X 月 X 日,县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来电、来访 X 人次(其中“X”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接待咨询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X 件,已办结 X 件,其中民事案件 X 件,刑事案件 x 件,法律援助参与县域重大矛盾纠纷化解起,受援对象为农牧民、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余人,解答法律咨询和代写法律事务文书余人次;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上报典型案件材料篇;组织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议)场次;开展宣传活动场次,发放宣传材料余份;半年报送法律援助业务信息篇。法律援助在县域外来农民工讨薪、维护本县农牧民合法权益等维权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挽回的经济损失为万余元。

 (四)

 “四中心” “两库”搭建司法 行政服务群众新平台 。我县司法局办公楼在已建设完毕(平米),社区矫正中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特殊人群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已全部建设完毕,占地 X 平方米,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提供了平台。我县 X 年开始建立了有全县各行业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并颁发了评书。

 在镇建立占地面积近平方米的 X 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管理等为一体,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了进一步扩展服务功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紧密结合,以服务人员专业化、服务内容综合化、服务形式便捷化为特点,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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