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纪委意见】福田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全文)

时间:2023-09-08 14:09:02  来源:网友投稿

福田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和《深圳市行政过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意见】福田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纪委意见】福田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全文)



福田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和《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增强全区干部队伍的责任感,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地实施行政管理,防止行政过错行为发生,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办法》的目的要求

(一)广泛宣传,认真学习。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干部学习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专题讨论,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办法》,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对《办法》各项规定的认识,了解、熟悉操作程序,使《办法》在机关中深入普及,做到人人皆知。

(二)加深理解,防止违规。各单位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办法》是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行政管理、维护行政秩序、提高行政效率、防止行政过错的重大举措;《办法》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遵纪守法,不得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作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掌握并严格遵守《办法》的有关规定,防止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搞好建章立制,把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完善行政许可管理制度。依照法律、法规执行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要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符合受理的条件、办理的程序、行使职权的范围、完成的时限、费用标准及依据、委托中介机构或下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代行许可管理的权限、公开办理结果的要求、对涉及不同部门的协调及本部门事项完成后移交其他部门的时限等。

(二)建立、完善行政征收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行政征收的行政机关,要建立、完善行政征收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实施征收的依据、项目、标准、程序、范围、时限、开具合法收据或专用票据的规定,须出示征收资格、许可证的要求,征收款上交的程序,告知被征收单位或个人法定救济权利和途径的规定,其他有关规定。

(三)建立、完善行政检查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行政检查的行政机关,要建立、完善行政检查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实施的程序和法定权限、须出示有效证件的规定,行政检查工作人员的职责,保障被检查对象合法权限的规定,其他有关规定。

(四)建立、完善行政处罚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为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要建立完善行政处罚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实施处罚的执法资格,处罚的种类、制度、程序,对暂扣财物妥善保管的规定,保障公民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规定,执法人员的职责范围,禁止以行政处罚代替刑法的规定;组织听证的要求;告知被处罚人法定救济权利和途径的规定,其他有关规定。

(五)建立、完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要建立、完善行政强制措施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实施的程序,妥善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滞留财产的规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益的规定,其他有关规定。

(六)建立、完善行政复议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要建立、完善行政复议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受理和进行复议的程序,复议申请的转送,工作人员的职责,其他有关规定。

(七)建立、完善内部行政管理制度。各行政机关要建立、完善内部行政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来文、来电、来函的签收、登记、审核和提出拟办意见,呈送领导审批的时限,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办理事情,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不宜由本单位办理事项,首问责任制的规定,公文移送的规定,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归档和保密的规定,对外发文的文号、格式、文字及盖印的要求;领导审定签发对外发文的程序,对外发文的时限,印鉴使用管理的规定,其他有关规定。

三、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程序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一) 设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构。成立福田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礼铜(区长)

副组长:侯建潮(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

周树凯(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蔡铨毅(区委常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杜    玲(常务副区长)

成    员:麦振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何建佳(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季必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谷廷兰(区司法局局长)

杨    毅(区人事局局长)

张    杰(区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区监察局。区直各处以上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也要相应设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构,其办事机构设在本单位监察室或办公室(秘书科)。以上机构建立后,需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工作职责、回避制度和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理以及申诉的程序和要求。

(二) 认真受理行政过错方面的问题。各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构,要设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投诉联系电话。发现有《办法》第49条列举的九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调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检举、控告,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要告知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不受理的理由。要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有案不办、压案不报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区监察局设立行政过错责任投诉信箱。投诉电话:82918333131082918545

(三)按管理权限办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科级及其以下的工作人员发生行政过错的,一般由本单位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构负责处理,并将结果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需给予纪律处分的,要报区纪委(监察局)处理。处级干部发生的行政过错责任或由其负领导责任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由区纪委(监察局)直接办理。涉及行政纪律处分的案件,由区纪委(监察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办理。

推荐访问: 福田 行政 深圳市 【纪委意见】福田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意见

版权所有:精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精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精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022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