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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总结】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局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半年总结(全文)

时间:2023-09-18 11:00:31  来源:网友投稿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局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半年总结2012年,农业局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监察局关于2012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长政办发[2012]48号)的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总结】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局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半年总结(全文),供大家参考。

【农业总结】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局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半年总结(全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局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半年总结


2012,农业局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监察局关于2012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长政办发[201248号)的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开展执法和效能监察,加强对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三查一创”活动

农业局以打造“六大环境”为目标,重点解决四大问题,认真开展“三查一创”活动,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作风,把“机关”转变为“办事处”,由“父母官”转变为“公仆”,使“公务员”转变为“服务员”。

(一)全面动员部署323日,农业局召开了“三查一创”动员大会,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农业局“三查一创”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农业局“三查一创”活动实施方案》。

(二)积极开门纳谏。通过网络、函询等方式,农业局发放征求意见表67份,回收35份,回收率52%,征求意见2条。

(三)全面开展承诺。农业局将“三查一创”承诺和“创先争优”结合,采取单位和党员公开承诺、领导评诺的方式,局机关和9个局属单位、100余名干部职工均向社会做出承诺,承诺面达100%

(四)广泛走访调研。由党委书记带队,组建工作专班走访了宜昌一致魔芋、清江绿色食品等9家企业,就地召开座谈会,邀请企业职工就农业局如何转变作风献计献策,同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力所能及的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二、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效能监察试行办法》

农业局将《湖北省行政效能监察试行办法》(简称《办法》)印发到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分别召开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并结合实际,开展讨论,达到了深刻领会精神,全面落实的目的。同时认真清理各项制度,对照《办法》的要求,修改以前制定的不切实际的制度,对未建立的进行新建,并健全完善不全的地方。

三、加强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

(一)强化领导。农业局始终把惠农政策落实当作第一要务来抓,为确保惠农资金兑付工作顺利实施,确立了乡镇党政和县直各有关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同时明确专班专人负责,从核实面积到资金发放实行层层负责制,环环相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划分清楚,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一是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惠农政策的面积核实和资金发放工作做到阳光操作,使每个细节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资金管理建立专户,实行封闭运行。由县财政局委托代发金融机构直接存入农户“一折通”账户;三是按照“统一格式、上下一网、资料共享、信息畅通”的工作思路。健全惠农政策基础资料档案管理,确立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每年的种粮农民面积核实工作,乡镇负责种粮农户基础信息和种粮情况相关数据的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同时,负责将“一折通”发放到农民手中;四是严格按照“五统一”、“八不准”的要求,确保惠农政策资金发放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兑付到农户。

(三)加大宣传。一是每年由县政府制定关于惠农政策资金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全面指导惠农政策资金发放工作的稳步实施;二是以县政府的名誉,每年至少印制十万份的公开信,发至每个农户;三是将公开信在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张贴,广泛宣传惠农政策;四是在县电视台以字幕滚动播放的形式告之全县惠农朋友的资金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和兑付方式等;五是建立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制度,针对农民提出的具体问题,做到及时办理解答。

(四)严肃纪律。接受委托代发的金融机构在收到财政部门提供的补贴资金通知后,应在7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到每个农户的“一折通”;县、乡财政部门通过公开信、电视字幕等方式,宣传到每个农户;委托代发金融机构凭农民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存折向农民兑付补贴款。农民补贴款不得由乡(镇)和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不得用于抵扣任何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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