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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制度】公安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文档)

时间:2023-09-30 18:45:06  来源:网友投稿

公安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一、为切实加强全处信息网络(包括公安网、集团网、互联网,以下同)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信息网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公安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制度】公安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公安制度】公安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文档)



公安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全处信息网络(包括公安网、集团网、互联网,以下同)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信息网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公安处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二、公安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信息发布的审查;信息的日常巡查;网络攻击的监测、预防;网络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清除;有害信息的清理、记录、备份以及上报等。

三、公安处信息网络系统须严格保密措施,凡涉密的公文须使用涉密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处理涉密计算机故障时须有专人全程监控;涉密信息不得存储在非涉密存储介质内;秘密载体(磁盘、U盘、光盘等)需按密件管理;涉密计算机的报废销毁要按涉密载体销毁的要求进行。

四、公安处信息网络系统须按要求备份,凡数据存储在公安处机房服务器内的信息系统由网安支队定期备份;凡单机版的管理系统,由使用人负责备份。

五、公安处网络拓扑图、各信息系统操作说明等技术文档由网安支队归口管理,备份保存,并严禁私自外借技术文档。

六、凡接入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入网前须安装杀毒软件 (360杀毒);并及时下载更新补丁进行更新;重要信息系统须安装防火墙,关闭不必要的端口和帐号,安全日志保留1年以上并定期查看。

七、严禁擅自修改计算机网络配置,盗用他人密码和IP地址上网;严禁计算机使用者擅自安装小游戏等非办公软件;严禁存储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八、公安处及各单位网页以发布公安信息为主,以及其他与公安工作相关的信息,严禁发布涉密信息。公安处网页信息发布审批需经审核后方可上网发布。各单位网页信息发布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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