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检察院典型】市检察院政治工作经验(仅供参考)

时间:2023-09-30 19:27:02  来源:网友投稿

加强干部交流在资源整合中不断增强队伍活力——检察院政治工作经验近年来,我们XX市检察院针对检察队伍存在的青黄不接、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着力从内部挖潜,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院典型】市检察院政治工作经验(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检察院典型】市检察院政治工作经验(仅供参考)



加强干部交流

在资源整合中不断增强队伍活力

——检察院政治工作经验


近年来,我们XX市检察院针对检察队伍存在的青黄不接、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着力从内部挖潜,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提高队伍素质为中心,采取竞争上岗、上下交流、争取政策等措施,多维并举,在资源整合中不断增强队伍活力,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核心,好班子才能带出好队伍,才能有好业绩

我们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位,在抓领导班子规范化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同时,重点抓了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从严治长。基层院检察长在班子里是“班长”,在管理上是“一把手”,又是检察权的集中代表。从检察工作大局出发,必须把检察长选好配强。结合换届,在向市委提出基层院检察长建议人选的同时,对一些基层院的检察长进行调整。2002年换届,调整了6名检察长,其中新任的4名。2007年换届,调整了8名检察长,其中新任的5人。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下级院检察长,直接提拔到上级院重要岗位上任职。2007年换届,从基层院检察长中选拔3名市院党组成员,分别任副检察长、工业滤布 反贪局局长、反渎局局长。二是加强班子业务能力建设。针对基层院领导班子业务领导能力比较薄弱的情况,我们制定了《关于从市检察院机关选派干部到基层院任职的实施方案》,从市院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中选拔人员到基层院任副检察长。2004年以来,先后3批从市院机关选派11名同志到基层院任副检察长,使领导力量相对薄弱、业务领导缺乏的单位得到了加强。三是上下挂职锻炼。2004年以来,市院选派了9名同志到基层院挂职锻炼,也从基层院选拔12名同志到市院挂职锻炼。这些同志通过换位思考、角色转换、实际工作,在实践中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才干,经受了锻炼,促进了年轻优秀干部的成长。四是加强干部协管力度。一方面,对地方党委安排到检察院任职的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检察官法规定任职资格和条件的一律不能任命为副检察长,准备安排到基层院任职的3名同志改任其他职务。另一方面,积极向有关领导机关推荐人员,2004年以来,基层院1名检察长,2名副检察长到市政法委任领导职务。对个别基层院副检察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市院党组建议和协调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整,2004年以来,3名基层院副检察长在系统内调整。

二、轮岗交流,双向选择,着力优化部门组合

1996年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进行以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干警双向选择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随后又进行了三次。在改革中,不断加大中层干部轮岗和干警双向选择力度,定岗定责,实施目标管理,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轮岗交流是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一条重要原则,实行这一原则是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也是符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实际的。首先,实行轮岗交流,既是岗位的转换,也是角色的转换,就必须学习新的业务,成为业务上的多面手。其次,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执法办案是检察官的职责,检察官的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越是“热点”岗位越容易出问题。从这些年查处的违法违纪行为,多数是在行使检察权的过程中发生的,也多数发生在“热点”部门的干警身上。实行轮岗能够有效的避免或减少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三是在一个岗位上工作多年,尤其是分管一方面工作的干警,社会上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工作关系,有可能给执法办案带来影响。实行轮岗,就能尽可能地减少办案影响,这也是我们实行轮岗的一个重要原因。

实行轮岗,首先是班子成员进行轮岗,市院和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5年以上的,根据情况适当轮岗,分管工作10年以上的,必须轮岗。

其次是“热点”岗位部门领导轮岗。我们规定,政治部副主任、反贪局副局长、反渎局副局长、侦查监督处处长、公诉处处长任职满5年的进行轮岗。

第三是全员轮岗。我们规定,中层干部的任期为4年,4年进行一次竞争上岗,实行中层干部全员轮岗。竞争上岗工作一开始,中层干部全部自动离职,进行全员竞争上岗。经过三次竞争上岗,中层干部轮岗交流面达到了90%以上,“重点”、“热点”岗位实现了全部轮岗交流。

干警双向选择遵循稳定队伍、择优上岗、合理流动、发挥所长的原则,在部门人员配备上,以发挥整体效能为立足点,注重群体结构组合的多种因素,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双向选择由部门领导根据定编数额和工作任务,确定本部门的具体岗位及职责,选定部门人员。在一个部门工作满5年以上的干警,要进行轮岗交流,交流面一般掌握在30%左右。各部门第一次选定人员不得高于本部门编制数的50%,经两次选岗未被选定的干警为待岗人员。经过三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共有200多名干警进行了双向选择,每次双向选择交流面都在40%以上。

为了保留主要业务部门的业务骨干和特殊岗位的技术力量,我们规定,办公室、研究室由主任优先在全院人员中挑选文秘人员,公诉处、技术处由处长优先挑选本部门编制人数三分之一的人员,上述四部门选定的人员,其他部门不得再选。对于男55岁、女52岁的干警,可以不参加双向选择,仍由原部门管理。进院不满一年的干警,可以不参加双向选择,由党组安排工作岗位。

双向选择部门领导可以挑选部门需要的人员,干警可以选择更适合自己、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和优势的部门和岗位,不仅优化了部门组合,也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用活政策,广纳人才,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前几年,全市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是结构老化,青黄不接,缺乏后劲,中坚力量不足,高层次专业人才严重缺乏。这种情况在基层院尤为突出,有几个院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时,只要符合条件的都能安排,而且还有空缺。改变这种现状,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是拓宽进人渠道、广纳人才。我们从3个方面加强这项工作:

一是上下交流。上下交流,即从市院机关选拔人员到基层院任副检察长相适应,我们也从基层院副检察长中选拔人员到市院任中层干部。这样做,我们基于三种考虑:第一,高检院对检察机关内部侦查分工,赋予一些业务部门案件侦查权,侦查人员缺乏就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有必要从基层院选拔人员加强市院的侦查力量。第二是基层院有一部分优秀的副检察长,在本院难以提拔。把他们选拔到市院来,他们才有职级晋升的机会。第三是编制问题容易解决。实行上下交流,派下去一个,选拔上来一个,编制问题容易解决。经与市委组织部门协商同意,我们制定了《关于从基层院选拔中层干部的实施方案》,从基层院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业务科长中选拔人员到市院任中层干部, 2000年以来,先后3批选拔了13名同志,这些同志年富力强,有较为丰富的侦查经验和基层工作经验,对于加强市院的侦查力量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这些同志有5人被市委提拔到基层院任检察长。实行双向交流,既解决了编制、体制给干部交流带来的难题,也实现了双向互补,使全市检察队伍的整体实力在交流、整合中得到提高,同时也解决了基层院优秀副检察长在本地难以提拔的问题。

二是遴选。按照高检院、省院关于上级院检察官逐步从下级院遴选的要求,我们对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2005年,市院在进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时,专门空出公诉处副处长、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反渎局副局长、民行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5个职位,从基层院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遴选。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这部分同志已顺利到位。今年全省统一招录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XX的计划招录XX人,全部分配到基层院,市院人员的补充,要通过招录高学历人才和从基层院人员中遴选。

三是用活政策。经向市委积极反映,市委同意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市院每年增加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县区院进一部分本科生。根据这一政策,市检察院在3年内进研究生11名,今年新进的3名法律研究生,他们的手续在市院,直接安排到基层院锻炼。今后市院的新进人员,都要先到基层院锻炼12年,增加基层工作的经验,然后再回到市院。基层院引进本科生27名,加上3次招录的90人,全市检察机关新进人员达到128人,占全市干警人数的10%以上,这部分同志学历高、专业基础好,充实到业务部门,不仅发挥了引领检察工作提高水平上台阶的作用,而且也改善了检察队伍的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在抓领导班子建设、整合人才资源、改善队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方面作了一些初步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其他分市院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虚心学习兄弟院的成功经验,明确新目标,采取新措施,把我市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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