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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制度】统战部机关工作制度【精选推荐】

时间:2023-10-01 16:45:03  来源:网友投稿

统战部机关工作制度学习制度一、机关干部职工要切实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努力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个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服务统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战制度】统战部机关工作制度【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统战制度】统战部机关工作制度【精选推荐】



统战部机关工作制度


学习制度

一、机关干部职工要切实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努力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个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服务统战成员的本领。

二、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体学习每周安排二次,星期一、二下午16:0017:00为固定集体学习时间,由部领导组织。同时建立集体学习考勤制度。个人自学根据个人情况自行安排。

三、部机关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集体学习计划,坚持按照计划抓好学习。个人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四、进一步改进学习方法,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集中学习要有主题、有重点,结合个人工作实际,以辅导讲座、讨论交流方式进行,鼓励相互之间形成比学习、重研究的良好风气。

五、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活动,全体人员都要精心准备学习心得体会,争取人人发言。

六、鼓励机关干部职工积极撰写和发表文章,对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按照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七、在部机关开展读书活动,部机关每年可根据需要集体购书让机关干部职工阅读,同时可为干部职工提供阅读参考书目,鼓励个人自购阅读。每人每年要精读四本书,并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每年要有2万字以上的读书学习笔记。

文件管理制度

一、发文:撰稿人完成文件初稿后,加发文稿审批单,由办公室填写意见,撰稿人呈送分管领导、常务副部长审批签字后,方可盖章发文。重要文件需经部长审批签发。

二、收文:办公室收文后及时认真登记,加文件传阅单,由办公室填写意见后,及时呈送相关领导阅示,并按照领导指示交具体承办科室承办,科室承办完毕后及时送回办公室,办公室要及时督促收回。对涉密文件,严格落实保密规定,严防失泄密发生。

三、文件整理归档:办公室对收发的文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考勤制度

一、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均纳入机关考勤工作范围,自觉接受考勤考核。

二、市委统战部考勤工作实行工作日上午、中午、下午三次签到制。上午900前、中午11:50-13:00期间、下午1700后亲自签到,不得代签。未到岗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缺勤(因外出开会等原因不能到岗签到者,须提前告知办公室工作人员,如事前无法告知,事后必须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三、迟到、缺勤情况由负责考勤的同志在考勤记录上签注意见并经分管理领导确认。

四、部机关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并公示,由办公室保存。

请销假制度

一、机关干部职工请事假、病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在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审批表》,由分管领导、常务副部长批准。请病假者还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二、工作期间临时外出办事4个小时以内的,向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人员经领导批准后要告知办公室。

四、请假期满后需要续假的,仍按审批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五、请假期满后及时向部领导、办公室销假。

年休(探亲)假制度

一、机关干部职工请年休假、探亲假,在干部科领取并填写《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审批表》,由分管领导、常务副部长批准

部领导准假后,将《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审批表》交干部科备案。处级干部休假由部长审批。

二、年休假规定

1、工作年限满1年不到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

2、工作年限已满10年不到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

3、工作已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4、法定节假日不计入;

5、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到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探亲假规定

1、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四、销假

休假期满后,须于上班当天向部领导、干部科办理销假手续,特殊情况应在上班后两天内补办。工作人员休假到期,因故需要续假的,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超假未办理销假、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对待。

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的管理

严格执行单位预算,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按照部门预算要求,机关各科室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于每年10月底编报下一年度的支出、采购计划和预算,会议、培训等专项经费预算,需报具体项目。固定资产购置、车辆维修费、网络建设维护和报刊订阅等预算草案,由办公室汇总平衡后提交部领导审定,报市财政局,单位各项费用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支出项目、范围、额度安排,对超出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一般不予安排开支。

二、收入的管理

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管理,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帐,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经费支出的管理

严格执行《银川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和市财务报帐制度的有关规定。

1、在公务活动中应坚持使用公务卡结算。

2、部机关确定开卡银行为宁夏银行营业部。

3、公务卡由个人自行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由本人设置密码。公务卡遗失时,持卡人应及时向银行挂失和补办,并通过部财务室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相关信息。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公务卡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4、个人公务卡禁止提取现金,因提现而产生的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5、公务卡在满足公务支出的条件下也可用于个人消费支出,但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个人承担,透支本息和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本人负责还款。

6、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部机关与发卡银行统一约定。处级干部的信用额度为3万元,科级干部的信用额度为2万元,其他人员为1万元。

7、公务卡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机关在职职工在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开支,具体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车辆维修费等原需现金支付的有关商品和服务费用。

8、发卡行账单日是每月15日,最后还款日为银行出单日后的第25天,免息还款期为2555天。

9、持卡人有责任获取并妥善保管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因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丢失造成不能及时还款的,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10、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财务室报销。报销单内附上消费交易凭条和正规的发票凭证(必须注明单位、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由经手人签字,按财务规定由主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后,提前五个工作日(原则上在免息还款期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室审核报销。超过规定时间不报销产生的罚息,由持卡人自行承担。按时报销后,因财务人员造成罚息,由财务人员负责。主管财务领导长时间出差时,报销人可先行垫付。

11、持卡人严格执行报销程序,所有用于公务支出需事先向主管财务领导报告,获准同意后方可办理,报销时报销票据应有具体经办人员的签字,凡会议、接待等大项费用开支,具体承办科室需提前填列费用预算审批表,报办公室主任、财务领导审阅,经同意后,严格按列支预算执行,不得超支,如确因情况发生变化而超支费用,需向主管财务领导报告。

12、每年121日至年终决算日(1220日)期间,发生的个人卡公务消费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经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消费。以避免因本单位零余额帐户上资金额度不足无法还款,而产生罚息。年终决算日后,如果刷卡消费已临近免息日,可由本人先行垫付,至下一年度单位资金额度到帐后再行报销还款。

13、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商品服务支出通过公务卡结算,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领导同意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确需用现金发放给非本单位职工、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费用;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单笔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职工差旅费补助费;其他特殊情况经市财政局批准的支出项目。

14、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对大额现金提取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单位单笔或当日累计取现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需向市财政局报批“市直预算单位提取大额现金审批单”,经批准后再到代理银行办理提现。

15、财务人员要及时掌握机关人员信息,及时同银行联系更新公务卡登记信息资料。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单位,应按单位要求及时清理公务活动中的债权债务,及时归还公务卡银行欠款,经部财务室确认后,通知发卡行停止该公务卡的使用。

16、本办法适用于市委统战部、六个民主党派机关在编在岗职工个人公务卡管理。

四、严格执行财务审核与监督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规,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情况,对于重大财务活动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实行部委会集体研究制度。

2、部机关各项财务收支都要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审核。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财经法规的要求规范财务行为,做到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单据完整,手续完备,账簿记录准确,并按规定存放,同时接受市财政局、审计局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2、车辆加油卡由办公室主任管理,加油时驾驶员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并将每次加油数量、金额进行登记。

3、车辆严格实行节假日入库制。否则发生损毁被盗等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办公室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2、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事先征得常务副部长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五、其它相关规定

1、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配件原始清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2、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干部工作相关制度

一、经常性联系党外干部制度

1、了解各掌握联系对象思想、学习和工作方面的情况;

2、指导和帮助联系对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其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听取联系对象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提出得合理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

4、了解联系对象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努力帮助解决。

二、党外科级及以下干部档案查阅制度

1、查阅人员须认真填写干部档案借阅审批表,并由干部科主管领导签字;

2、因特殊情况需将干部档案借出使用的、复印档案材料的,需在“档案事由”、“查档内容”内详细说明;

3、查阅单位领导签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效。

三、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

1、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政治学习和重要文件传阅工作;

2、做好老同志生病住院看望慰问工作,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3、做好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工作;

4、接待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党派工作相关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协助民主党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民主党派骨干参加各种层次的学习班和研讨班,不断提高民主党派骨干的政治意识,坚定对多党合作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

二、参政议政制度。及时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情况通报会”、“双月座谈会”等会议,坚持知情传阅制度,及时向党外人士通报全市重要工作和重大情况,提供政策信息,扩大党外人士的知情参与面,听取反映意见建议。

三、组织发展制度。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依据《章程》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每年应提出新成员发展计划,做好新成员发展工作。参与指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组织发展工作,提高民主党派新成员素质。

四、联系交友制度。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系制度。根据市委、政府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联系交友名单,做好协调、服务与组织工作,深入了解和把握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沟通联系。

五、考察调研制度。支持各民主党派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调研,积极撰写提案,探索考察调研活动的有效载体,实现发挥党派自身优势服务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

六、社会服务制度。协助各民主党派建立社会服务基地定点联系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才智力优势,督促落实其在统战示范基地的服务任务。

七、自身建设制度。支持和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引导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机关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综合素质,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机关,切实履行好党派机关的服务职能,推进党派机关建设与管理上新水平。

信息审核制度

一、各科室撰写的信息,须业务分管领导审签后,由理论研究室统一向外编发。

二、理论研究室撰写、转发的信息,须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审签后,向外编发。

三、市委统战部编、转、发涉及到全市统一战线的重要信息,须常务副部长或部长审签。

信息考核制度

一、为增加可比性,根据工作量进行分类考核:

一类考核部门:理论研究室

二类考核部门:宗教科、光彩办

三类考核部门:党派科、干部科、办公室

二、年终对各科室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统计、积分、评比表彰。信息报送情况统计时间为当年1130日。

三、考核标准

一类考核部门每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40篇,每月不得少于3篇,被采用信息全年不少于10篇;二类考核部门每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30篇,每月不得少于2篇,被采用信息全年不少于7篇;三类考核部门每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0篇,每月不得少于1篇,被采用信息全年不少于3篇。

四、根据《全市统战系统信息工作实施办法》,年终对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积分并兑现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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