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水利方案】房山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08 08:36:02  来源:网友投稿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房山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房山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

设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和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树立“量水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不断深化水务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民生水务、科技水务、生态水务”建设,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务支撑。

(二)总体目标

把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工作,重点建立健全考核体系,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作为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调整用水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节水投入,保障各行各业节水工作全面推进;保持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率不小于5.67%。到2018年,完成创建节水型区工作。到2020年,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

2020年,全区取水总量控制在3.2亿立方米以内;再生水利用量达到0.80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降到40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2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5以上;计划用水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高质量编制《房山区“十三五”时期水资源利用及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统筹考虑京津冀区域整体功能定位、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房山区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以及产业升级转移、社会参与程度等因素,编制《房山区“十三五”时期水资源利用及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二)强化依法治水,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认真执行《房山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落实区、乡镇(街道)两级主体责任,细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2.严格实行水影响评价审查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强化建设项目取水管理,严格落实“三合一”水影响评价审查制度,将“水影响评价审查”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并联办理。区发改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行立项。

3.严格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保证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和区水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建设项目从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的全程管理,确保“三同时”制度有效落实。

(三)强化行业节水,全面提高重点领域节水水平

1.加强工业节水管理。坚决落实“以水定产”,根据市级部门制定的主要工业产品定额地方标准,制定年度全区取用水总量的工业取用水量指标,主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达标率100%。对工业企业取用水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情况,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

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18年,将全区所有工业用水户(含村级)纳入计划管理;到2020年,逐步实现用水远程监控。针对用水大户开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逐步淘汰耗水量大、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限期达到行业节水标准。到2020年,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20立方米以内。

2.加强建筑工程节水管理。严格控制新水取用水量,从标准、设计、建设等方面大力推广节水理念,鼓励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从严管控施工降水,确需进行施工降水的建设项目,建立施工降水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施工降水计量收费(按照地下水资源费标准)和综合利用制度,严禁直接排入污水管网。

3.加强特殊用水行业和用水大户管理。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服务业,现有人造滑雪场、高尔夫球场和高档洗浴场所等高耗水单位不再增加用水指标。为人造滑雪场、高尔夫球场、高档洗浴场所等高耗水单位以及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安装用水数据远程传输设备,用水户需保证相应设备和制度的正常运行。

4.加强农业综合节水管理。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有关要求,平衡农业生产与节约用水关系,构建高端高效节水农业产业体系。根据我区水资源实际情况,全面推进设施节水、农艺节水、机制节水、科技节水,实现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全覆盖。

5.加强环境综合节水管理。要紧密结合我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安排,建立动态工作机制,加快园林植物优化、普及节水灌溉措施、扩大非常规水源用于绿化灌溉、推广抗旱环保型新技术和新产品、建立完整的环境节水体系建设。

6.加强城镇集中供水厂管理。建立城镇集中供水厂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用水管理体制,加强集中供水厂的企业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城镇集中供水厂按月上报供水情况至区水务局。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加强供水设施改造和运行维护。继续实施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最大限度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努力降低漏损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担、层级落实的原则,对各自管辖范围的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良泉水业有限公司负责房山新城范围,区水务局负责区管自来水厂供水范围,各乡镇(街道)负责镇属集中供水厂供水范围。到2020年,全区城镇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市政市容、园林绿化等领域全面实现装表计量、按量收费。

2.全面推广节水器具。大力推行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强制性标准,全区禁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水设备、产品以及不符合北京市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型器具,制定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农村地区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力争用2年时间将城镇居民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至100%,实现城镇居民节水器具全面覆盖。

3.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城市开发、旧城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洪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结合中小河道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绿化造林等工程,统筹考虑防汛安全与雨洪水利用,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实现雨洪水自然蓄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房山规划分局会同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等部门,编制我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经区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4.加大再生水循环利用力度。加快我区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再生水输配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用水一律使用再生水。加强对城镇自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循环水设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完善配套制度,落实专项资金,确保设施正常运转率100%。到2020年,全区再生水利用量增长至0.80亿立方米。

(五)强化综合施策,全面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效果

1.充分发挥教育宣传引导作用。加强节水护水宣传工作力度。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节点,积极开展各种节水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标语等各类宣传渠道和形式,开展广泛长期的社会宣传;结合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定位,大力开展水源地保护等相关知识的宣传;积极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节水宣传进学校、节水宣传进公园、节水宣传进企业、节水宣传进机关和节水宣传进农村等“六进”活动。发挥节水工程的示范作用,持续创建节水型单位和村(社区),面向农村地区普及节水管理,实现节水型单位全面覆盖。

2.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促进作用。强化执行阶梯水价制度。城镇居民以住宅为单位继续执行北京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的有关规定,鼓励家庭生活节水行为。根据国家农村阶梯水价改革顶层设计有关工作的要求,适时启动农村地区用水付费制度,逐步取消农村生活用水包费制,完成全民阶梯水价试点,利用价格政策引导城乡居民生活节水和合理用水。积极落实、逐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水利部、北京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区情、水情和民情,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初步建立“统收费、节有奖”的农村用水付费制度。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房山区创建节水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农委、区水务局、区财政局、房山规划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及乡镇(街道)的行政正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见附件1)。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要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目标任务,确保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拓展融资渠道

在充分利用市级节水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对节水灌溉、用水监测和计量设施安装和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率与效益。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逐步实现节水的市场化、规模化。鼓励民间投资进入节水设备(产品)生产、农业节水、工业节水改造、城市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等项目。区政府有选择地使用贴息、补助、优惠税收等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自行建设节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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