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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报告】和平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范文推荐)

时间:2023-10-08 11:36:02  来源:网友投稿

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和平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5年1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报告】和平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财政报告】和平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范文推荐)



财政局2015 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和平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51231日,和平区财政局在和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公开信息49条。其中:组织机构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2%,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5条,占总数的10%;行政执法栏目发布信息8条,占总数的16%;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2%;统计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2%;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3条,占总数的6%;财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4条,占总数的8%;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2%;工作总结栏目发布信息3条,占总数的6%;部门工作发布信息22条,占总数的44%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5年,和平区财政局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到申请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迅速落实,严格遵守时间截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照申请内容做出准确、客观的反馈。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5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和平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安排专人做好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和平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平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文件要求,依据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建立了局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完善公开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我局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机关干部理论知识培训计划,使全局机关干部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凝民心、顺民情的工程。二是严格按照工作职能,认真作好行政权力运行、部门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变动、政策法规发布等栏目更新工作。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途径,通过宣传板、网站、工作会议等多种方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切实地、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及时的政务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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