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卫生意见】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若干意见

时间:2023-10-08 14:00:31  来源:网友投稿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医疗卫生队伍在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若干意见,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若干意见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

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医疗卫生队伍在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市、区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区纪委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坚持“标本兼职、惩防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稳定大局,为建设和谐的医疗环境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总体目标

根据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坚持以风气建设为标、以制度建设为本,不断完善各方面的工作制度,特别是涉及“人、财、物”方面的制度,推动形成党员干部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医疗卫生系统作风持续好转。

三、 主要内容

(一)严明党的纪律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党性意识,始终站稳党的立场,对党绝对忠诚,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增强规矩意识,严守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这些“硬规矩”、“硬约束”,坚持和发扬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

2.严守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不断强化“四个服从”,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3.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医改政策和生育调整政策、局党委年度重点工作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担当起该当的责任。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1.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明确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具体规定。完善主抓直管机制,凡事关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都要集体讨论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严格执行下级党组织定期向上一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强化责任考核,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重点,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制考核标准,将日常督查情况列入考核范围。

2.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全面贯彻落实区纪委《关于加强区属党政正职廉政监督的暂行规定》,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和工作分工,落实领导干部任职交流和回避要求,规范兼职行为;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度;依照党政正职对本单位选拔任用工作负总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和违反规定提拔干部。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3.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完善重要决策、招标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药品、耗材采购使用的动态分析、监控和异常预警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和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医药购销领域“红黄牌”制度,加强药品、耗材统计功能监管,落实防治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严格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强化设备、医用耗材和药品采购使用监督,加强药品集中采购与定价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监督。

4.深化医德医风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和完善医德考评制度,细化优化考核标准,强化日常考评,考评结果季度公开。深化医疗机构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总结经验,改进方法,进一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与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及领导干部任用、绩效考核挂钩。强化医德人文教育,丰富和完善网络学习内容,增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

5.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学习宣传全区卫生系统医德医风标兵人物,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医务人员坚守职业操守。深入剖析近年省、市、区卫生计生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引以为鉴,举一反三;组织开展系统“三纪”培训教育,加强纪检管理工作,提高干部队伍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意识观念。

(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1.突出监督重点。各单位纪检组织认真担负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重点加强对卫生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强化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个不准 ”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行政审批、检查评审、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等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关键环节权力的监督。

2.开展纪检巡察“回头看”。巩固和发展巡察结果,加强对落实2015年纪检巡察整改措施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落实、基本建设、招标采购、科研等专项经费使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等权利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督查,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控廉政风险再次滋生。

3.建立廉政风险岗位防控机制。全面落实《盐田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家庭监督、舆论监督等工作,净化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通过岗位自查、同志帮查、领导点查、集体议查、组织核查的方法,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可能存在和发生的环节,摸清本系统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强化对不同层面,不同岗位党员干部面临的廉政风险,突出教育重点,创新教育方法,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确保各项权力运行和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一项权力一套运行制度,一个风险点一套防范措施”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廉政风险制度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防控责任考核,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4.强化责任追究。局纪委将定期抽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重点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组织纪律,“四风”和行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好卫生计生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规范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工。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加强政治学习,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带头担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执纪。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

1.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采取日常检查、明查暗访、信访调查、联合调查、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等方法,强化对作风建设的检查力度,着力正风肃纪,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全力破解项目推进难群众办事难问题,对存在办事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敢担当、不愿担当,故意刁难群众等“庸懒散奢浮粗”等方面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严肃查究党员干部组织参与赌博、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等有价证券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切实防止“四风”突出问题反弹,促进作风效能大提升。

2.推动“学习型机关(医院)建设。巩固和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强化学习型机关(医院)建设。成立学习型机关(医院)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中央、省、市和区纪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创新学习理念、学习方式和学习机制,努力做到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使本系统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宗旨意识,始终牢记肩负的使命,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优化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继续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全面推广急诊预检分诊制度,简化就医流程,完善患者就医流程。进一步完善“医点通”APP手机应用平台,为群众提供报告查询、预约服务、健康百科、健康资讯等个性化的服务;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形成集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在线疾病咨询、电子处方及远程治疗和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卫生健康服务平台,构建区域性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坚决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和行风案件

1.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在财务管理、招标采购、行政审批和执法、选人用人等方面违法违纪的案件。

2.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计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九不准”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收“红包”、乱收费、大处方、滥检查、拿提成以及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 有关要求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本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结合各单位的发展规划,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把廉政建设、作风整顿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纳入主要工作计划,按照统一部署,把作风建设抓细、抓实、抓好,创造性的推进各项工作;把廉政建设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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