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农业方案】金平区储备粮新增规模落实方案

时间:2023-10-09 10:09:02  来源:网友投稿

金平区储备粮新增规模落实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粮食局《关于报送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粤粮办调函〔2015〕263号)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粮食储备工作的通知》(汕府函〔2015〕146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金平区储备粮新增规模落实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金平区储备粮新增规模落实方案


金平区储备粮新增规模落实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粮食局《关于报送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粤粮办调函〔2015263号)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粮食储备工作的通知》(汕府函〔2015146号文)精神,我区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任务,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

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粮食的相关部署,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快粮食储备体系和仓储设施建设,确保我区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落实到位,切实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市下达的区级储备粮规模和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的要求,2016年底完成市下达的新增18300吨储备粮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立地方粮食储备“全市一盘棋”思想,在工作部署和财力分配上予以重点保障,自觉与市共同承担维护全市粮食安全的责任。

(二)强化工作责任。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和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努力建立健全粮食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粮食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粮食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坚持在平时的市场监督检查中,把监督检查和宣传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结合起来,向从事粮食经营者发放并宣传粮食政策和法规,让经营者了解政策,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进一步规范我区粮食流通秩序,为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通过在街道和所属基层粮店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在辖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依法经营、依法管粮政策氛围,力争做到粮食法规、政策家喻户晓。

(四)落实新增规模。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我区18300吨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按汕府函〔2015146号文),在201611月前全部落实。根据本区实际,争取市发改、粮食部门支持,由区发改局、财政局同市粮食局属下市储备粮有限公司签订承储协议,委托市储备粮有限公司承储,将小麦作为储备粮品种,粮食增储业务操作流程按照《汕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 第90号)执行。区粮食部门负责本区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并拨付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价差等财政补贴,并负责对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区物价部门负责对储备粮收储、轮换的价格实施监督管理。市储备粮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区储备粮的保管。

(五)保证资金到位。储备粮购买费用由市储备粮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汕头分行贷款解决。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价差等及其他相关费用列入区财政预算,并通过区财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向市储备粮有限公司及时足额拨付。

(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要加强储备粮保管费用、银行贷款利息、财政补贴等资金的管理工作。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用一月一付。粮食储备每四年轮换一次,轮换差价由区财政负责支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保证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真实反映财务事项,并委托中介机构对储备粮承储企业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全力确保储备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和存储安全。同时要做好储备粮的统计工作

(七)加快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粮食仓储设施。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政府将择机建库,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共同承担区政府粮食储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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