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房产意见】关于引导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10-09 14:27: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引导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了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住房需求,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国家、省、苏州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意见】关于引导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房产意见】关于引导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精选推荐】



关于引导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了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住房需求,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国家、省、苏州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规划调控引导

各镇(区)应以《太仓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加快编制和完善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指导和调控房地产业发展。对尚未编制控制性详规的区域,按《城乡规划法》要求,停止房地产土地上市工作。完善医疗、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加强公园、小游园等公共绿地的均衡性建设,合理优化房地产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居住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重视商业布局规划,严格控制大型专业市场、城市商业广场布点,合理规划商业网点和业态布局,调控和引导市场投资主体科学、理性投资,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土地出让前的规划设计研究,重要地块均要将控制性详规基础上的修建性详规作为“规划要点”制定依据;小型地块(面积1公顷及以下)均应将“建筑设计方案”作为土地拍卖的主要条件之一。“建筑设计方案”须标明总图、建筑高度、采光、容积率、退界、出入口等主要控制性要求和技经指标,并经规定期限公示后方能确定。完善土地拍卖中“规划要点”的制定规范,除明确用地性质、建设内容、控制指标等13项常规内容外,增加可分割单元、商住比例和重要管线(特别是燃气)的特别提醒等内容,确保“规划要点”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完善土地供应机制

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和市场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上市节奏,注重区域优化,适度提高单宗房地产用地规模,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避免出现结构性剩余。各镇(区)应强化“净地出让”意识,认真做好土地出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解决交地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全面交地。加快建立健全土地供后监管机制,推行土地出让合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增强开发商的履约意识。市国土部门应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期限的经营性用地,严肃依法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对参与土地招拍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信用状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对违反合同规定欠缴土地出让金、未按闲置土地办法处置到位的房地产企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拍。严禁以科技、教育、旅游等产业名义取得享受优惠政策的土地后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

三、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高端放开、中端支持、低端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合理调整普通住宅标准,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和征收拆迁项目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拆迁(改造)户,重新购置住房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价格的,免征购房契税;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价格的,对价差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积极发展二手住宅市场,对个人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加快现有直管公房出售步伐,推行住房保障“货币化”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放贷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及时足额放贷,支持群众改善居住条件。

四、规范市场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验收交付等环节管理,严格保证商品住宅质量。按照国家、省、苏州市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加快预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手段,建立起“企业能接受、动态能跟踪、风险能规避”的预售资金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合同文本,增加重要内容和关键条款的特别提醒;强化合同意识,严肃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稳妥处置和依法打击各种“房闹”现象。对已办理网上签约(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经双方协商一致需要解除的,双方应亲自到场递交申请等材料,所退房源应当经规定期限公示后方能销售。建立对项目销售价格有异常变动的房地产企业的约谈机制,避免市场价格大起大落。市住建、物价、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严格对房产预售方案和广告内容的审核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和代理销售企业“虚假宣传”、“违法销售”和“弃盘逃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和资质管理协调联动,及时记录、公布违法违规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诚信评价机制。

五、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各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并公开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不断优化房地产业行政服务环境。对于非国有的房地产项目,由开发企业按规定直接发包,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于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在不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并满足停车位等公共设施的情况下,做出的户型变更调整,市住建部门应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审批。物价部门应适当调整地面停车收费标准,积极引导停车由地面转向地下,提高地下车位利用效率。市财政税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各类税费征收工作,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向上级税务部门建议调整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并稳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加强对房地产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各商业银行积极向上级银行争取信贷政策支持和贷款额度;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切实提高贷款授信审批效率。

六、建立协调稳控机制

建立市房地产市场协调稳控联席会议,由分管土地和城建的市领导担任召集人,市住建、发改、公安、财政、国土、物价、信访、土地储备、税务、工商、公积金等部门和各镇(区)有关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应及时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的走势,提出引导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措施,并建立完善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和协调稳控机制,及时应对和协调处理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公共事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宅建设、交易及房价等方面的权威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推荐访问: 房地产市场 健康发展 我市 【房产意见】关于引导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

版权所有:精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精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精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022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