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和清洁能源替代实施调整方案区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工作,根据《“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关于转发〈天津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和清洁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西青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和清洁能源替代实施调整方案2015—,供大家参考。
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和清洁
能源替代实施调整方案
区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工作,根据《“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关于转发〈天津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和清洁能源替代实施调整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美丽天津一号工程〔2015〕8号),在2014年区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统计局《关于印发〈西青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和清洁能源替代实施方案〉的通知》(西青发改能源〔2014〕2号)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2017年通过关停淘汰21台供热锅炉实施改燃或并网削煤约5万吨,对130台炼化企业和工业燃煤锅炉实施改燃或关停削煤约32万吨,总削煤约37万吨。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燃煤供热锅炉改燃或并网。2015—2017年累计改燃并网21台燃煤供热锅炉,可削煤约5万吨。其中2015—2017年各年度改燃或并网供热锅炉分别为10台、11台、0台,相应可削煤约2.5万吨、2.2万吨、0吨,预计当年可实现削煤约2万吨、2万吨、1万吨。
(二)炼化企业和工业燃煤设施改燃。2015—2017年累计改燃或并网炼化企业和工业燃煤锅炉130台,可削煤约32万吨。其中2015—2017年各年度改燃工业锅炉分别为57台、73台、0台,相应可削煤约16万吨、16万吨、0吨,预计当年可实现削煤约8万吨、16万吨、8万吨。
三、责任分工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天然气项目建设前期相关事项,与全市考核体系相衔接,将煤炭削减目标纳入全区经济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区工信委负责工业燃煤设施(含炼化企业)改燃或关停工作的推动落实,督促相关街镇和企业按计划完成任务。
区建委负责燃煤供热锅炉改燃或并网工作的推动落实,督促相关街镇和企业按计划完成任务。
区环保局负责为锅炉改燃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能达标排放或未按期完成改燃、并网或关停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区统计局负责全区煤炭消费统计工作。
各街镇和西青开发区要落实好属地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为推动区域内有关单位和企业按时完成改燃、并网或关停任务创造有利条件。
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按计划完成燃煤设施改燃、并网或关停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管控。对纳入本方案的现役燃煤设施必须按照改燃或关停任务严格实施。同时,要严控新上燃煤项目,禁止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工业燃煤锅炉,严控燃煤供热锅炉房项目审批,建成区禁止新、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
(二)狠抓落实。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企业,细化阶段性目标,确定实施步骤和措施,统筹推动落实。
(三)强化考核。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牵头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每季度最后末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传真:27393373,OA:user8012)。同时,要将部门和街镇完成任务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完成目标任务进度滞后、组织推动不力的部门、街镇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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