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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规划】新会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整文档)

时间:2023-10-14 15:18:02  来源:网友投稿

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建成更加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区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3年)》(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规划】新会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体育规划】新会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整文档)


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建成更加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区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和《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粤府〔201611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省委“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市委打造“三门”建设“三心”的目标,全面实施“珠西战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以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为方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区人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形成符合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幸福、平安新会需求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健身过程的现代化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区域、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和体质普遍提高,形成更加明晰和完善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格局。健身休闲产业发达、市场繁荣、消费旺盛。

第一阶段(2016-2018年):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基本生活方式,公共体育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体育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人民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2平方米以上。

第二阶段(2019-2020年):到2020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体质健康水平保持全市前列。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全区建有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和全民健身广场(公园),城乡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100%以上,具备开放条件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比例达到65%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每万人38名以上,获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170人以上,上岗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每万人0.5个以上。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2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5万人以上,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水平以上的城乡居民比例达到93%以上。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17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三)弘扬体育文化,打响全民健身运动品牌。广泛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积极营造热爱、崇尚和参与体育健身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体育文化体系,擦亮我区体育品牌,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大力推介蔡李佛、五人足球、篮球联赛、健走马拉松等形象品牌,努力构建体育文化产业。

一是扩大蔡李佛拳影响力。蔡李佛拳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发源于新会、且是新会唯一一个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体育品牌,因此,要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国际响亮品牌为要务,争取申报世界级“非遗”项目,以不断扩大其影响力:创建蔡李佛武术文化国际传承基地,全面推广蔡李佛武术文化;组织蔡李佛寻根活动和武术活动,参与国内外武术比赛。同时,摸索钻研注册“蔡李佛”品牌,明确区内体育企业和单位使用“蔡李佛”品牌的相关范围,大力发展由“蔡李佛”延伸出来的体育产业。

二是推广五人足球比赛。千色花有限公司是江门市第一家职业足球队,成立于20099月,是中国首批成立的五人制足球俱乐部之一。千色花有限公司连续8年冠名及参与区域性品牌赛事珠超联赛,连续4年举办足球嘉年华活动,为新会体育向产业化方向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后,要继续加以引导、支持和推动珠超联赛发展,将其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的品牌赛事。另外,通过设立常规足球比赛项目、发展校园足球文化、拓展“千计划”足球训练基地、加强足球场的基础建设、承办各级五人制足球赛事、建造集训中心及博览厅、对跨区合作项目开放鼓励扶持政策,着力构建体育文化中心,配套标准田径运动场(塑胶跑道、11人足球场)等举措,并通过友谊赛、项目合作、交换球员、“造星计划”等方式加强国际交流,使新会在保持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推广五人足球运动项目,打造新会五人足球名片,向全国乃至全世界展示新会的良好风貌。

三是引导参加职业联赛。进一步摸索创建体育形象品牌的新思路,引导更多热爱体育运动的企业家和实业家,冠名更多国内外比赛,注册更多职业队伍,参加职业联赛,不断提高新会的影响力,建立别树一帜的品牌形象。以关注度高、欢迎度高、广泛参与的篮球及足球项目为代表,每年坚持举办篮球业余联赛;逐步把7人制足球导向联赛制度,坚持每年举办一届本地区的足球联赛,打造体育精品品牌赛事。

(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夯实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基础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健身走(跑)、骑行、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赛车、轮滑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成立新会区健身气功活动站点;传承发扬武术、龙舟、舞龙、舞狮等新会传统体育项目。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日”、“体育节”、“南粤幸福周”等主题活动制度,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形成相对固定的活动体系。充分利用新会历史文化悠久的优势,结合地理气候特点在不同季节开发沿绿道、沿江、沿海、沿山的体育赛事、休闲运动和体育旅游项目。推动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举办各类体育活动,促进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一会一品”活动。

鼓励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积极引进和打造一批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举办新会区第十二届运动会、篮球联赛等区级品牌赛事和多层级足球赛事活动。推动各镇(街)广泛举办各类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形成更加完善的业余竞赛活动体系。开展与兄弟市、区之间的全民健身交流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提升新会的影响力。

(五)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激发和释放全民健身活力。充分发挥体育总会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引领作用,带动全区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各镇(街)文体服务中心、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的指导服务,重点培育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注册登记。加强单项体协、行业和人群体协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健身场所、体育活动中心等体育社会服务机构,完善乡镇、街道基层文化体育组织服务功能,重点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站(点),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能力。制订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扶持引导政策,加强分类指导,推进体育社会组织与行政部门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扶持项目普及程度高、社会影响大、服务能力强、作用明显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建立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活动场所。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资助,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完善体育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贯彻实施《江门市体育社会组织业务指导与行业管理规范(试行)》,强化对体育社会组织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完善和落实体育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六)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丰富全民健身活动供给。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贯彻实施《“十三五”江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着力构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乡15分钟健身圈。区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公园)、健身步道、绿道等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完成新会体育馆的维修工程;改造新会人民游泳池、北门体育场塑胶跑道,升级北门体育场足球场;筹建跳水池;规划建设一批中小型足球场地。各镇(街)积极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组织协助行政村完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继续推进幸福新农村体育运动场所的建设,基本实现全区所有自然村包括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健身路径的全覆盖。新建居住区、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并按标准增加无障碍设施。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建设摩托车越野赛场、恒温游泳池、羽毛球馆等不同形式的经营性体育场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元化的日常运动健身服务。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加强对已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引进广州新安体育对北门体育场足球场的管理运营,继续推进千色花足球俱乐部对体育馆副馆及室外足球场的管理运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信息。支持和鼓励民办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体育服务。建立公益性体育服务补贴制度,鼓励体育专业机构或组织提供公益性服务。

(七)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升科学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指导公益岗位制度及上岗服务机制,制定实施公益性岗位补助办法,提高上岗服务率。加强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镇(街)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及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建设,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健身宣传活动。组建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为主体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完善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体育培训健康发展。完善农村文体协管员制度,开展文体协管员队伍业务培训,提高农村全民健身组织指导水平。

推动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提档升级,开展常态化测定工作,出具运动处方,科学指导健身。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质测定和运动健身指导站,并提供技术指导,规范测定工作开展。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国民体质测定结果,并将测定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计生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支持医疗机构积极研发运动康复技术,鼓励城市社区健身指导站与社区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康体服务,把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推广医保健身一卡通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和运动康复等服务机构。

(八)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重点项目发展。依法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全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加强城市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帮扶,推进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部门联动,重点整合文化、体育、教育、民政等部门资源,提升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区域联动,发挥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体育资源共建共享。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遗产的发掘、保护和传承工作,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课堂,开设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传承课。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支持老年人活动中心配置适合老年人活动的体育设施,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身项目和方法,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科学指导。加大残疾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无障碍规范标准设计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不断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和康复机构,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各行各业职工开展体育健身和比赛活动,普及广播体操、工(前)间操,鼓励举办职工运动会,支持行业体协开展职工体育“一行一品”活动。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常住地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以公共体育机构、社区和用工单位为实施主体,不断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体育需求,积极为女职工参加体育健身创造条件。

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体教结合,拓宽后备人才成长渠道,搭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训练网络体系,注重后备人才和体育尖子的选拔培养,抓好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支持区业余体校教练员下乡选材,并对乡镇体育进行教学辅导,以扶持大鳌镇中小学体育工作为起点,形成覆盖城乡的训练网络。扩大参训人数,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鼓励优质体育、教育资源共享共用,打造特色和优势项目,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完善传统校竞赛、培训、评估和资助制度。开展课余训练,完善竞赛体系,学校定期举办综合性学生运动会。制订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担任校外体育辅导员,推进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训练、教学及活动竞赛等服务。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运动器械、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响应国家“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大力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切实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促进青少年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优势项目。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校外活动中心、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活动,完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制度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供给,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的高中、初中、小学三级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残疾人、中老年、五人制、沙滩足球等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

(九)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业。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加大以体育休闲服务业为主的体育产业发展力度,培育形成规模的体育产业企业。促进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服务、体育教育培训、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发展,不断提高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积极推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与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开拓健身休闲服务,利用地区丰富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优势,打造探险旅游、徒步穿越、极限运动和民族特色休闲体育旅游带。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集运动休闲、健康疗养、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项目,打造一批精品体育休闲旅游景点、线路和产业集聚区。

完善体育消费政策,制定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增加体育健身消费。建立健身休闲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完善安全服务规范,加强高危体育项目运营的安全监督检查,促使其依法规范运作。加强对从业人员岗前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健身休闲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供多元化群众体育健身服务,提升健身休闲业服务质量。规范健身休闲价格,加强价格监管。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领导协调机制,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强大合力。

(十二)落实经费投入。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体育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加大对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及全民健身重点项目建设财政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76号)有关税费、价格支持、财政金融政策,鼓励和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立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健身休闲产业。

(十三)完善政策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法制意识,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公民法定权益。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选址确定的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制度和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督导检查制度,促进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十四)建立评价体系。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制定新会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推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实现城乡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公共体育服务制度的统一、体育设施的共享和城乡公共体育服务保障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的内容,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内容纳入新会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区级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体育特色区、体育生活化镇(街)和体育生活化社区(村),做好示范区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发挥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作用,加强公共体育服务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

(十五)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工会、残联等部门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培养,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推进全民健身服务职业教育,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

(十六)强化科技创新。制定实施健康科技行动计划,发挥科技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全民健身的科技含量,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研究制定并推广普及运动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素养和能力水平。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化建设,打造公共体育云,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形成全域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体育服务网络,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体育设施利用率,进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和素养,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监管效率。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备创新,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设备升级换代。支持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

(十七)深化改革创新。创新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培育公共体育服务新型业态,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活力和积极性,努力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丰富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创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运营。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开展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调动城乡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通过试行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

(十八)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综合性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全面总结评估。

(十九)精心组织实施。本实施计划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施行。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确保实施计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各镇、街人民政府要依照本实施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相应的衔接配套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施计划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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