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卫生方案】镜湖区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10-18 10:00:32  来源:网友投稿

镜湖区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以下简称灭“四害”工作),进一步普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知识,建立除害防病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根据《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镜湖区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镜湖区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镜湖区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以下简称灭“四害”工作),进一步普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知识,建立除害防病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根据《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芜湖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芜市办〔20155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众治理与专业治理,日常治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消杀“四害”、治理孳生地与改造环境相结合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有效控制“四害”密度,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确保我区灭“四害”工作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检查验收的标准。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国爱卫会《鼠、蚊、蝇、蟑控制标准(2001年)》要求,坚持统一标准、属地实施的原则,确保灭“四害”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一)鼠控制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2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延长线,鼠迹不超过5处。

(二)蚊虫控制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毫升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及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蝇控制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蟑螂控制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和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步骤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91日前)

1.区创卫办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区、公共服务中心(街道)、村(社区)三级灭“四害”组织网络,确定目标,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2.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开展“四害”密度和“四害”孳生场所调查,掌握灭“四害”的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预防控制措施。

3.区卫计委(爱卫办)会同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四害”孳生场所防害设施布点规划,在重点孳生场所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菜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建设一批灭鼠设施“毒饵站”和灭蝇设施“诱蝇笼”。

4.市创卫办将组织专家对全区各相关责任单位及基层工作人员开展灭“四害”工作专项技术培训,科学解读“四害”的杀灭方法、投药方法,实现预防控制技术全覆盖。

(二)实施阶段201691日—2017630日)

1.环境整治阶段(201691日—2017331日)

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部门、单位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发动群众,集中整治室内外环境,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沟渠、翻坛倒罐、清除积水、摘除蟑螂卵荚、去除油污、堵洞抹缝,彻底根除“四害”孳生栖息场所。同时,要完善卫生设施和防害设施。

2.集中消杀阶段(2016910月、1112月和201734月)

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段内,组织各单位并发动广大群众,统一投放消杀药物,开展化学药物预防控制、物理方法预防控制和生物方法预防控制综合的集中消杀行动。

3.检查评估阶段(201610月、12月和20175月)

区创卫办组织开展灭“四害”工作督查,主要检查防蝇防鼠设施的配备情况,药械的投放情况以及病媒生物档案资料,并通报检查情况,进行效果评估,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4.申报迎检阶段(201741日—430日)

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各部门提供灭“四害”工作本底资料,区创卫办准备申报材料,向省爱卫会提出迎检申请。

(三)巩固阶段201751日—1231日)

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各部门对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鼠、蚊、蝇、蟑控制标准(2001年)》查漏补缺,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增加预防控制频次,确保我区“四害”密度始终控制在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之内。以高标准、高质量的预防控制成效,随时迎接省爱卫办专家组来我区进行评审工作。

四、任务分工

“四害”坚持统一标准、属地实施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灭“四害”工作,区各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灭“四害”工作。灭“四害”工作的重点单位任务分工如下:

(一)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

督促本辖区内各社区、各机关、企业、厂矿、物业公司、废品收购站等单位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配合开展“四害”日常监测工作。

(二)区卫计委(爱卫办)

1.组织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全区范围内的“四害”日常监测等工作,同时,指导督查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部门负责的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2.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区管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疗机构)及区管住宿等公共场所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3.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四害”日常监测等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有关基础资料,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资料整理与归档工作。

(三)区住建委(交通办)

1.负责区管公园、绿地、水面、市政设施(下水道、窨井)等地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2.负责区管建筑工地及工地内职工食堂、厕所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协助市住建部门对其管辖的相关场所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3.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对汽车客运站、公交、出租等交通运输单位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四)区农水局

负责区管河道、湖泊、水面的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指导督查区农水部门管辖的相关场所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五)区重点局

负责所属重点工程建筑工地及工地内职工食堂、厕所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六)区城管局(区环卫所)

负责督查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地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督查餐饮、各类食堂及食品加工制作等单位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八)区商务局

1.负责督促非金旅公司管理菜市场等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2.配合市商务局督查购物广场、超市、粮(油)库及粮油加工场所等单位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九)金旅公司

负责自管菜市场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十)区教育局

负责区管学校、幼儿园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十一)区政府办

负责区政府大楼(2处)、区卫生大楼公共区域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十二)火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

负责督促火车站区域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十三)其他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高校、驻区部队、武警部队负责本单位灭“四害”工作措施的落实。

2.其他建成区内未涉及的空地、水体,有使用单位的,由使用单位负责;没有使用人的,由所在辖区镇街(公共服务中心)负责。

五、重点行业防制要求

(一)城中村、城郊结合部

1.清除庄台、沟塘附近暴露性垃圾,特别是动物尸体等,垃圾箱池密闭,底部清理后投放杀虫颗粒剂灭蝇蛆。

2.取缔露天粪缸、简易厕所,凡是滑槽式必须改用节水型便器,浇菜蓄粪池、三格化粪池投放杀虫颗粒剂并严密加盖。

3.厕所、垃圾池等蚊蝇孳生地进行药物滞留喷洒,控制成蝇密度。

(二)农贸市场、菜市场

1.生禽销售宰杀区必须相对独立封闭隔离,下水道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2.每个摊位配备加盖垃圾桶、蝇拍。

3.下水道主道口安装防鼠网。

4.卤菜、熟食品必须入室经营,有防蝇纱门纱罩。

5.隐蔽处增放“毒饵站”。

6.小吃店、火锅店等必须有防鼠、防蝇设施,有加盖垃圾桶。

7.设置灭蝇灯,定期喷杀灭蝇、灭蟑螂药物,并认真清除鼠迹、蟑迹。

(三)饭店、食堂、宾馆、旅社、超市、医院、文化娱乐场所、“五小”行业

120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的必须配备风幕机(出风口向外倾斜15度),配有灭蝇灯,有纱门(向外开启)、纱窗、纱罩、灭鼠及灭蝇器械。

2.下水道口有防鼠网,缝隙小于0.6公分;操作间及库房有防鼠门,缝隙小于0.6公分。

3.库房整洁,堆放离地离墙10公分以上。

4.定期喷洒药物,并仔细清除鼠迹、蟑迹(特别是食品加工区墙角和柜顶)。

(四)粮库、粮店、粮食、饲料加工

要求有防鼠门、防鼠网,粮食堆放离地离墙10公分以上,常年备有粘鼠板、鼠笼、鼠夹等器械,仔细清除鼠迹。

(五)消防池、景观水池、喷泉池、河道、下水道

进行灭鼠、灭蚊蚴工作,河道两岸、公园绿化带注意清除动物尸体、犬粪等,仔细填堵鼠洞。

(六)居民生活区、职工及学生集体宿舍

1.按每栋楼2只或每501只设置“毒饵站”并投放毒饵。

2.基础设施较差的平房区及底层住户是防护重点,特别是以往灭杀后又发现有死鼠、蟑螂的住户要定期喷洒市售“灭蟑螂”药物,仔细清除死蟑螂及卵荚、鼠粪。

3学生集体宿舍应使用物理方法预防控制。

(七)建筑工地

临时食堂要有纱门、纱窗、纱罩,配有灭鼠、灭蝇药械,厕所无害化,无暴露性垃圾。

(八)环卫设施

垃圾箱(桶、池)必须密闭,近期彻底清除底部蛆蛹,每半个月投放一次杀虫颗粒剂,日常用滞留喷洒杀灭成蝇。公共厕所化粪池盖强调密闭,运输车辆定期冲洗,喷洒灭蝇药物。公共厕所内设置灭蚊蝇灯,门窗安装门帘、纱窗。

(九)废品收购站

要求室内收购存放,对收购的废品,要随时喷洒药水密封存放,日收日清。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翻缸倒罐,清除积水,加强灭杀,严格控制“四害”密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各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人,加强对灭“四害”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灭“四害”经费的投入,确保创建过程中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投入到位。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及单位要根据区创卫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可聘请有资质的有害生物消杀服务机构,进行具体指导和专业消杀,确保灭“四害”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舆论阵地组织好宣传工作。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村)及单位要设立宣传点、宣传橱窗、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分阶段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四害”的危害,掌握正确的灭“四害”方法,做到人人动手,消灭“四害”。

(三)通力协作,加强管理

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各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以保障整个灭“四害”工作高效运转。为确保政令畅通,工作步调一致,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反馈检查、整改的有关信息,形成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督查,责任追究

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各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区创卫办也将对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情况、药物投放灭杀情况进行督查,公布督查结果,并通过新闻媒体、简报、通报等形式公布行动情况。对措施不到位、除害不力的单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对影响全区创卫工作大局的,要追究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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