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卫生方案】繁昌县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10-18 11:36:02  来源:网友投稿

繁昌县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镇人民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繁昌县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9月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繁昌县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繁昌县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繁昌县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繁昌县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592日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关于印发繁昌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繁政秘〔201598号)和《关于印发繁昌县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繁政秘〔201599号)精神,为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统筹协调发展,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组合、协同发展、互惠互利、逐步完善”的原则,通过构建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进一步优化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力争到2017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真正实现“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

以繁昌县人民医院、繁昌县中医医院(以下统称:“县级医院”)为牵头医院,以镇(含横山公共服务中心)为单位,成员单位对象为12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由隶属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范围。两所县级医院先分别选择1-2所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扩大范围。参加医联体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挂“繁昌县人民医院××分院”或“繁昌县中医医院××分院”牌子。

三、组织框架

(一)运行模式

按照产权归属不变、单位法人不变、职工身份不变、行政隶属不变、财政保障不变、监管体制不变的原则,以医疗业务统筹管理为重点组建医联体。具备完全紧密合作条件的,也可选择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形式组建医联体。

医联体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理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医联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学科布局、人员培养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理事长由牵头医院的院长担任。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挂靠在牵头医院,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理事会应依据本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医联体章程。牵头医院要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医疗联合协议书,以管理、技术的对口扶持为主,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章程和协议书报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职责分工

1. 牵头医院。承担医联体理事会及秘书处的筹建,负责秘书处日常运行;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医联体章程和各项制度;负责组织医联体日常工作例会、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承担对下级医疗机构的管理指导、技术帮扶、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等;负责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疑难危重疾病患者的会诊、上转接收工作;完成理事会规定的其他工作。

2. 成员单位。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和慢性病管理,开展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负责医联体内上级医疗机构的稳定期和康复期患者的下转接收工作;完成理事会规定的其他工作。

3. 行政部门。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为辖区医联体理事会的重要成员,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医联体提供各种政策支持。

四、主要内容

(一)推进分级诊疗。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的原则,制定医联体内的双向转诊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一般常见病应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应由县级医院派专家现场指导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地治疗;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条件所限难以诊治的,应转往县级医院诊治;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病人,县级医院应优先安排入院;在县级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并且病情平稳后,转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级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病人至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导后续诊治工作。

(二)规范医疗行为。积极推广学科指南及临床路径,共同遵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疾病的规范化、同质化诊疗。宣传普及简便、有效、价廉的中、西医基层适宜技术,重点是各类慢病防治技术。科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强化科室之间和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减少不必要的等待和重复检查。

(三)医疗资源共享

医联体内实行门诊科目、住院床位、医务人员等医疗资源统筹管理,由理事会根据成员单位的优势专科,结合辖区居民实际需求,依法统筹设置门诊诊疗科目。医联体内所有预约门诊诊疗信息,由牵头医院负责维护并向社会统一发布。门诊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实际诊疗地点的相应标准执行。

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以县级卫生计生信息平台为支撑,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不断加强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全面建设HIS(医院信息管理系统)CIS(临床信息系统)LI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PACS(医学影像信息系统)EMR(电子病历)HRP(医院资源管理系统)等,在医联体内积极组建临床检验检查诊断中心(包括临床检验、影像诊断、病理诊断、心电诊断)、医用消毒供应中心,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疗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在医联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远程医疗合作关系,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专家门诊等活动。县物价和医保管理部门为远程医疗提供扶持政策。

(四)扶持特色专科。对中心卫生院和基础条件较好的一般卫生院,在区域内已经具有较好声誉或符合机构发展定位的特色专科,牵头医院应加大扶持力度,可以进行合作共建,共同投入人力技术和设备。特色专科诊疗项目价格由县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服务时间、次数等制定。

(五)提升服务能力。牵头医院负责安排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医联体各成员单位开展查房、坐诊、会诊、讲座等各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定期安排医联体内的基层医务人员到牵头医院进行免费进修学习。各成员单位选拔一批综合素质好、临床基础扎实的中青年骨干医师,由牵头医院安排相应专科的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家担任导师,负责临床结对带教工作。一名导师可同时带教多名临床骨干医师,多名导师亦可同时带教一名临床骨干医师。

(六)推行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推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通过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引导城乡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形成逐级转诊制度。医联体和县医保管理部门推出优惠措施,吸引城乡居民签约。参保(合)居民首诊应在与之签约的医联体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辖区内村卫生室就医,医联体牵头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可由牵头医院出具转诊单向县外转诊。

五、保障和配套措施

(一)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县卫生计生部门要依据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有序调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向中心卫生院集中。优化调整中心卫生院编制结构,公共卫生人员按服务人口规模核定后,其余编制原则上应全部用于医疗岗位。探索医联体为各成员单位提供统一的社会化后勤服务。

建立医联体内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对20131231日前进入县级医院,具有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的在岗不在编人员,经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对照条件审核确认并公示后,经统一考试、考核后合格者,可安排到相应岗位空缺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包括繁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纳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和岗位管理。上述人员,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5年以上,参加县级医院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调整医保基金支付政策。进一步改革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发挥医保基金调节作用,对医联体内上转和下转的住院患者,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等措施,引导群众有序就医,促进分级诊疗;探索对医联体服务区域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超支原则不补,结余医联体全部留用,具体办法由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三)完善基层药物配备政策。充分考虑医联体各成员单位的诊疗特色和辖区群众的实际需求,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可享受县级医院的用药目录,医联体内成员单位用药保持一致,以满足双向转诊病人的诊治。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内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四)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牵头医院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医师(含退休医师)在医联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成员单位进行多点执业,由多点执业所在单位分别向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集体备案、集中办理。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的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入职称晋升前服务基层工作时间。

(五)健全医疗风险防范机制。医联体内需建立医疗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控制医疗安全风险点,通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优化服务流程、上下级医院业务衔接,落实医疗责任保险、医疗风险基金等措施,建立健全医联体医疗安全风险联合防范机制。

(六)建立利益共享和资金保障机制

医联体内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之间在相互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从增量受益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联体各方积极性。

对牵头组建医联体的县级医院,每年根据实际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专项补助纳入财政补偿县级公立医院资金范围,具体补助标准由县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共同商定。纳入医联体的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原财政供给渠道不变。

(七)加强绩效考核监督管理。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医联体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以门诊人次、出院人次、平均住院日、双向转诊人次、区域外转诊率、医疗总费用、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医务人员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为重点,对医联体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奖补政策、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挂钩。医联体内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奖惩挂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联体工作,完善全县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全县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对进一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县卫生计生、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物价、医保等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认真做好医联体的宣传工作,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引导城乡居民转变就医习惯,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此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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